第一节 对证功效
一、含义
对证功效是针对中医所特有的证(或证型)发挥治疗作用的功效。
二、确定依据
“证”是对病变当前阶段机体整体反应状态的病位、病性等病理本质所作出的概括,为中医学所特有的概念。凡能针对“证”发挥治疗作用的,即为对证功效。如清热燥湿是对“湿热证”发挥治疗作用的对证功效,活血化瘀是对“瘀血证”发挥治疗作用的对证功效等。
三、临床意义
1.对证功效既是药性理论产生的基础,又是临床用药的主要依据 《本草备要》指出,“(每药)发明其功用,而以主治之证具列于后,其所以主治之理,即在前功用之中”。如麻黄发散风寒,既可推测其药性为辛温,归肺经;又可推测其主治为风寒表证。对证功效是药性理论与临床应用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不仅具有直接的实践指导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在药物的诸多功效中,对证功效是其最基本的功效,在各类功效中居于主导地位,是中药功效的核心。
2.证是对证功效应用的前提和条件,对证功效与证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对应关系 中医有各种不同的辨证方法,诸如八纲辨证、脏腑辨证、六经辨证、三焦辨证、卫气营血辨证、气血津液辨证等,因而就有各种不同类型的证。不同的证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疾病当前阶段的不同本质,为对证功效的提炼和应用奠定了基础。不同的证宜选用与之相对应的对证功效,通过对证功效也可推测其相应的适应证。如补气与气虚证,疏肝与肝郁气滞证,活血与瘀血证等,这种“对证功效——证”的对应关系,为临床辨证遣药起到了执简驭繁的作用。
3.对证功效可依据证型不同细化为不同层次 如热证,根据脏腑辨证可分为心、肝、肺、胃、肾等不同部位的热证,根据卫气营血辨证可分为卫、气、营、血四个不同阶段的热证。因而,清热功效则相应地细化清心热、泻肝火、清肺热、清胃热、泻肾火,及清气、清营、凉血等不同的具体功效。体现了对证功效的多层次性,并与不同层次的证相对应。对证功效层次的不断分化或细化,有利于临床辨证用药的精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