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但见一证便是柴胡证
《伤寒论》第101条:“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对于本条的理解,历代注家歧义迭见,辩论焦点在于“一证”为何?
当代医家赵锡武指出:“所谓一证是言主证。主证有三:一为寒热往来,二为口苦、咽干、目眩,三为胸胁苦满、干呕。而胸胁苦满为主证中之主要者。”(《赵锡武医疗经验》)
刘渡舟教授指出:“少阳病证状很多,临床上不可能在一个患者身上同时全部见到,因而也无需诸证俱备,才可用小柴胡汤或其他柴胡剂。‘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俱’,讲的就是这个意思。‘一证’当活看,不要认为就是一个证,更不能认为是任意一个症状。而应该理解为一、二个能确实无误地反映出少阳病病变特点的主证。如见到往来寒热或胸胁苦满等,便可使用小柴胡汤……”(《伤寒论诠解》)
刘教授还指出:“个人认为‘一证’和‘不必悉具’应对照来体会,着眼点在于‘不必悉具’,如呕而发热,或胁下痞硬,或往来寒热,但见少阳主证,使人确信不疑,便宜与柴胡汤,不必待其证候全见。使用柴胡汤应以此说为准。”(《伤寒挈要》)
尽管“着眼点在于‘不必悉具’”,但读者仍易将思考点落在“一证”上。
笔者在反复学习柴胡证时,突然明白,对于这一条文的理解,重在明理,而不重在“一证”与“悉具”等字眼上。此理为:病证无论在表或在里,只要有小柴胡汤见症,哪怕仅仅是一症,也就意味着单用表证或者单用里证无法完全解释见症者,此时单治表或单治里均属治不对证,而应当先予小柴胡汤(或小柴胡汤类方)和畅表里、通达上下,或在此基础上取用汗法或下法。
临床上,我们经常遇到某一具体病患,似乎可以辨为某一证或某一方证,但总有那么一两个症状不支持此番辨证。这时候,很多医者会选择忽视这一两症的存在。但细细品读《伤寒论》中对少阳病和小柴胡汤证的描述,我们可以感知到作者对这类状况的处理,是重视这一两症的存在,然后进一步思考,重新辨证。太阳病见口苦,也许并不是太阳病,而是少阳病(或太阳少阳合病);阳明病见胸胁苦满,也许并不是阳明病,而是少阳病(或少阳阳明合病)……如此类推,这实为临床辨证开一法门。
《伤寒论》一书的伟大之处极多,其中之一是教给后学者:中医临证必须辨证,并且辨证一定要精细。
徐灵胎在《伤寒论类方》中指出:“少阳之外为太阳,里为阳明,而少阳居其间。故少阳之症,有兼太阳者,有兼阳明者,内中见少阳一症,即可用小柴胡汤,必能两顾得效。仲景所以独重此方也。”
也许,后世医家在临证中广用小柴胡汤之原因,可从此理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