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小柴胡汤证的主症
小柴胡汤证的主症,依据《伤寒论》第263条和第96条,可以概括为:口苦,咽干,目眩,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
临床上,我们可以见到表现典型的小柴胡汤证患者。
曾治疗一老年女性,感冒后静脉滴注抗生素3周,致卧床不起。笔者至其家中诊治,患者闭目卧床。
问其哪儿不舒服?回答:“全身都不舒服。”
问其冷吗?热吗?回答:“冷一阵,热一阵,难受死了。”此为往来寒热。
问其口苦吗?回答:“苦死了。”嗓子干吗?回答:“干。”眼睛难受吗?回答:“难受。不想睁眼。”此为口苦、咽干、目眩。
问其想吃饭吗?回答:“不想吃。”为什么不想吃?不饿吗?回答:“不饿。憋得满满的,怎能吃进去呢?”(患者用手从胸指到腹)。恶心吗?回答:“有点。”心烦吗?回答:“烦,烦死了。我想静静地躺着,听到别人说话就烦得不行。”此为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
也许,这种问诊带有诱导之嫌,但笔者欣喜于患者的病症与《伤寒论》中的论述如此吻合!
更让笔者欣喜的是,处以3剂小柴胡汤,3天后患者高兴地告诉笔者:“服第1剂药后我能吃饭了,服第2剂药后我能下地了,服第3剂药后我觉得病好了。”
当然,如此典型的小柴胡汤证在临床上并不多见,而多见的是不典型的小柴胡汤证。那么,从“抓主症”的角度考虑,上述小柴胡汤证的主症中,哪些症状为特征性的症状呢?哪些症状对辨证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呢?
日人汤本求真在《皇汉医学》中指出:“然咽干、目眩二证,非少阳病亦有之,难为准据。唯口苦一证,无所疑似,可为确征。以之为主目标,他二证为副目标,后可肯定为少阳病也。”
口苦对少阳病的辨证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由此推论,口苦当然对小柴胡汤证的辨证也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皇汉医学》引用《古方便览》中小柴胡汤案:“一男子,年三十,患伤寒,四肢逆冷挛急而恶寒,其脉沉微,欲毙。诸医投以参附剂无效。余诊之,胸胁苦满,乃与此方二、三剂,其脉复续。使服二十余剂,痊愈。”
此案辨证,并无口苦,且除胸胁苦满一症外,绝无任何一症与少阳病、与小柴胡汤证有关。
日人东洞吉益先生在《药征》中指出,柴胡“主治胸胁苦满也。旁治寒热往来,腹中痛,胁下痞硬”。并谓“《本草纲目》柴胡部中,往往以往来寒热为其主治也。夫世所谓疟疾,其寒热往来也剧矣,而有用柴胡而治也者,亦有不治也者。于是质之仲景氏之书,其用柴胡也,无不有胸胁苦满之证。今乃施诸胸胁苦满而寒热往来者,其应犹响之于声,非直疟也,百疾皆然。无胸胁苦满证者,则用之无效焉。然则柴胡之所主治,不在彼而在此”。
此案加此论,我们似乎又可以认为,胸胁苦满对于小柴胡汤证的辨证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可以想知,历代不少医家都在思考、摸索对方证的辨识,这种辨识在一定程度上是积极的、有意义的。但时至今日,我们并没有发现对任何一个方证的辨识有刻板可循。换句话说,我们并没有见到一个实用的标准化的方证辨识。
方证的辨识需要脉证合参,需要“慧然独悟”。
方证的存在属“形而下”的范畴,而方证的辨识,不但属“形而下”的范畴,还属于“形而上”的范畴。
冯世纶老师在《解读张仲景医学》一书中指出:“故少阳病之辨,与其求之于正面,还不如求之于侧面,更为正确。即要辅以排除法,因为表里易知,阴阳易判,凡阳性证除外表里者,当然即属半表半里阳证,也即少阳病。”此说从临证中来,可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