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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本原则
1.内外统筹,协同发展
宁波创建“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要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打造内外联动发展新机制,推进投资贸易协调发展新体系,建立“走出去”与“引进来”互动发展新体制。同时,宁波创建“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涉及沿线国家和地区政府、国际组织、国内相关省市政府、企业、科研机构、民间社团、工商界等多个相关方的广泛参与,要体现各方智慧和创意,各施所长,各尽所能,把各方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出来,形成内外统筹、协同发展的“一带一路”建设大格局。
2.发挥优势,重点突破
宁波创建“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在全面服务和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同时,应充分发挥港口、开放、产业、人文等综合优势,在试验的相关重点区域,包括中东欧、东南亚等区域;试验的重点领域,包括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和人文交流等;试验的重点产业合作领域,包括高端制造、港航物流、新能源、新材料和家电纺织等,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全面对接和深度合作。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宁波创建“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要把握好政府和市场分工,更好地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风险防范、市场监督、环境营造、法律法规制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要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坚持市场运作,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4.先行先试,辐射带动
宁波创建“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需要在投资贸易便利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金融开放等方面有所突破,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辐射带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城市、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取得更多“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