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的概念框架和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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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国外研究现状

2.2.1 空间结构相关研究

在国外研究中,空间结构一词虽然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是不少的地理学家从不同的方向对其给出了定义。一部分学者将其定义为对格局、距离等地理现象概念的简单表达方法(Bunge,1966),其他学者认为其定义与空间管理和相对区位相同(Association of American Geographers,1913)。但是总的来说,空间结构都作为一个现象的地理空间分布的简要描述。

国外对于空间结构的研究,现多集中于对物质内部结构。对于土地利用或国土格局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基于生态景观等概念,研究土地覆盖引起的土地空间格局变化而造成的生态影响,只有一小部分研究与土地利用格局相关。

Muth(1961)对决定城市空间居住土地使用强度的因素进行了相关研究。他主要关注为什么有的城市比其他城市更为分散,并且在外部区域的增长趋势更为明显。Anas等(1998)集中描述和分析了城市的空间结构及其发展演变,提出先进城市结构转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司内部及外部的经济关系的改变。

Pierre等(2002)研究了空间结构对场地的生态调查设计以及分析的影响,指出在环境变量及响应两者中都存在的空间自相关对影响相互关系和衰退系数响应的测定有一定的意义,但只在一个变量中存在的空间自相关则没有意义;大尺度的空间结构和空间自相关一样对其测试有一样的影响。

2.2.2 国土规划相关研究

不同国家对国土规划有不同的称呼与界定,美国和德国称区域规划,英国称国家规划政策方针,法国称国土规划。国土规划由城市规划发展而来,最早始于20世纪初的德国。20世纪20年代,英国也开始进行区域规划,主要目的是振兴因老工业部门衰落而落后的边缘地区,到60年代末70年代初形成了分级开发区规划。美国于20世纪30年代开展国土开发整治,以田纳西河流域开发和阿巴拉契亚区域整治为代表。法国于1955年进行了全国范围内的区域规划,开始进行领土整治。国外的学者近年来对国土规划进行了一定研究,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1)国土规划发展历程分析

不同国家国土规划发展历程分析是国土规划研究里学者们涉及较多的方面。他们分析了不同国家国土规划发展历程,对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方案。Carter和Silva(2001)对葡萄牙当今面临的由国土规划导致的城市发展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了葡萄牙前二十年在城市发展管理方法上对城市以外地区缺少相关管理条例,从而导致了生活基本设施不足及交通混乱等问题。经过1982年的改革及1990年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后,葡萄牙又出台了新的规划政策,通过对新政策的分析,他们指出仍然有相当多同样的问题存在,并成为国土规划上一个比较主要的问题。Kim(2001)分析了韩国在21世纪面临的更加民主化和地方化的国情,以及全球化给国土规划带来的影响。在分析了第一次到第三次国土规划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第四次国土规划中的改变并指出其部分目标存在不够实际的问题。Jouve(2001)描述并分析了引起里昂城市快速发展变化的国土规划政策中的主要因素,并通过对里昂过去30年都市规划权的发展回顾、国土规划中空间规模和参与者改变的分析,指出其中最主要的两个问题:对公共规划限制措施的颁布以及公共与私人之间调解系统的不稳定。Galindo-Pérez-De-Azpillaga等(2013)选取了西班牙八个自然保护区作为研究对象,分别基于其关系,对区域以及特征进行了分析,指出国土可持续发展的方法以及分别对应八个自然保护区可操作的发展建议。Proulx等(2008)分析魁北克近四十年来国土规划采取的不同规程,得到了一些经典的结论并进行了相关探讨。他们提出规划制定者和执行者的不同导致了不好的影响,同时基于理论和前四十年的情况为魁北克的国土规划提供了创新的规划形式。

(2)不同国家国土规划的比较

有一部分学者对欧盟以及其他几个国家国土规划制度进行了分析比较。

Faludi(2009)通过对欧洲空间规划体系和其环境的分析,对欧盟土地议程的形成、制定及不足进行了探讨,并指出欧盟的土地议程导致了欧洲空间规划的转折,虽然欧洲的空间规划体系还面临相当多的挑战,但仍将引导欧洲拥有更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多样性空间。

Francisco(2013)通过对比加利福尼亚和埃斯特雷马杜拉的区域规划,对美国州际的区域规划与西班牙的国土规划进行了对比,发现不同区域的规划拥有不同的目标及要求,并对经济发展以及生活质量两方面的平衡进行了分析。Andzelika(2011)通过语言分析方法分析了立陶宛、波兰和德国用以描述国土规划的最主要的标准,归纳出不同国家国土规划中最主要的原则,确定了对国土规划影响较大的因素以及其在规划中的作用。

Ustinovinchius等(2011)提出国土规划文件的编排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知识和技巧,所以需要找出影响国土规划的因素及其对空间概念构成、土地利用权力的描述,对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雇佣人员的管理以及人类活动等各方面的影响。他们选取了立陶宛、波兰和德国作为例子,分析了国土规划的主要准则,国家国土规划中的模型以及影响这一过程的主要因素。

(3)基于某一目标对国土规划的改进意见

为达到交通、公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等规划目标,不少学者从某一方面着手进行相关数据分析,并根据数据结果对国土规划的制定和改进提出建议或构建新的国土规划模型。

Ortega等(2014)运用GIS分析了新的交通设施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他们基于TITIM(交通设施土地影响测量),采用可达性、景观连接程度、景观质量、景观多样性及土地质量等指标作为测量因素以确定影响情况,在六个不同项目的研究中得出结果,最终选取出对土地利用最佳的交通设置模式。Daiva(2004)分析了影响空间规划、社会发展以及交通决策制定的主要因素,构想基于国土交通规划准则的一系列决策性目标,认为公共交通并没有与城市领土密切相关,当下交通规划的策略创新需要国土规划方法创新,并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为基础。

Burnskiene等(2009)将可持续发展从理论层面转移到实施层面,讨论了预测未来的科学方法。他们通过情景分析法对未来进行预测以指导规划编制,还分析了其在立陶宛地区国土规划中的应用。Espriella(2007)提出减少贫困是国土规划的基本目标,而对平等的追求是减少贫困的基础,然而对现有管理者来说,想要通过政策减少不平等及贫困仍有相当多的局限。他们基于此情况构建了TSTP模型,以使现有规划者能对采取的规划措施引起的不公平情况的改善有更充分的了解。Cataldo和Rinaldi(2010)以景观的文化性入手,构建了一个关于国土规划知识框架的本体论模型,以改进以往研究定义的模糊性,提高现有研究的精确性。

2.2.3 土地利用规划相关研究

国外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关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国家土地规划政策的研究分析

Wildermuth(2005)大致研究了20世纪以及21世纪规划措施的兴盛与衰落。他提出虽然这些措施都可以被描述为国家土地利用规划的尝试,但基本在每一部分都不太相同。通过相关的分析,他认为20世纪不同的规划尝试可以给21世纪国土利用规划提供借鉴与建议。Kayde(2000)讨论了美国一直以来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情况,认为美国政府并不会像国土利用规划被通常理解的那样执行规划。事实上,美国面临着对国土利用规划相关定义的缺失,但政府仍发现了其实施的法律方法,主要包括环境规定、国有土地管理、交通政策与经济、住房与经济发展补贴以及土地保护规划与法规,这些措施总体上有一定的效用,但是还不能被称作国家土地利用规划。

Ohm(2000)提出在当下城市蔓延的局势下,精明增长(smart growth)以及宜居社区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并研究了精明增长以及宜居社区对国家土地规划立法活动的影响。他首先回顾总结了土地利用中国家扮演的角色,然后分析了一些国家的精明增长和宜居社区政策。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些观念,他还介绍了最近美国通过的相关法律,并且以威斯康星州为例进一步详细分析了具体的措施及影响。

(2)对土地利用规划本身的分析

Alexander(2001)基于交易成本理论对公共土地利用规划和发展控制进行分析,提出要提高市场运作的效率,土地所有权以及第三方的管制是必不可少的,为此,构建了一个经济政治交易成本理论的大致框架,来研究相应环境下的交易情况。这些交易的特点以及它们的成本与不同的政府结构相匹配,分别是公共机构规划、私有化的规划和无偿的共同的相关约定。此外他还提供了一个概念模型用于规划设计和发展控制系统验证。Cheshire和Sheppard(2002)展示了土地利用规划的收益与付出的测量方法。他们将这个技术运用在了英国城镇规划系统中,检验了土地利用规章的总收益与净收益,以及收益的分布情况。从结果可以看出,土地利用规划的收益及其分布的影响都较大。

Parriaux等(2004)提出城市地下仍有较大开发空间,特别是作为交通、货物储存和地热开发,讨论了城市地下空间可能提供的潜在资源以及从全球不同城市发展中得到的经验,提出了更为可行的地下资源管理方法和城市土地三维空间规划概念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3)土地利用规划中民主参与的现状与可行性

Moote等(1991)对传统的民主方法从五个方面,即效率、表现形式及方法、信息交流与学习、民主参与的持续性以及决策制定的权力进行批判性分析,并以此为基础衡量土地规划民主参与方法的可行性。认为虽然公共土地利用规划的民主参与有一定的合法性,但它仍面临着许多挑战。Margaret(1997)提出虽然规划中的民主参与一直被大家提议,但却没有得到足够的检验。为了检验公共土地利用规划中的民主参与,他研究了一个相关案例。在案例中,土地管理局决定从传统的公共土地利用规划转变为合作资源管理(CRM),采用文件分析、CRM会议分析、问卷和主要人员访谈的方法,对CRM案例中民主的效率、可行性、表现方式、民主的持续性、信息的交换和学习以及决策权力几个方面进行了验证,发现社会研究并不能完全保证合作的成功,而相关合作规定的制定也有一定的风险。此外,还提出共有决策制定权的观念与土地管理者责任之间存在的矛盾仍需进一步研究。

(4)土地利用规划对相关经济环境的影响

Bramley(1993)采用私人住宅的市场供需关系的模型,展示了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税收补贴两个政治干预因素对英国房屋市场的影响。Keith(2007)基于佛罗里达100个城市资料讨论了土地利用规划对住房和地价的限制性以及影响,测量出影响因素是可随市场环境不同而变化的变量,提出政策能提高房屋价格并减少土地价格,并且更多的限制性能扩大新建房屋的规模。Edward等(2009)基于过去三十年波士顿经历的房价骤升以及房屋减少的情况,认为最小土地规模以及土地利用管制对新建房屋活动有很大的影响。Mayer(2000)讨论了土地利用规划与住房建设之间的关系,认为规划能使发展过程经费、不确定性和延迟有所增加。他利用1985年至1996年间美国都市地区的数据研究发现,法规可使得住房新建造量减少。

Leepold(2005)研究基于城市土地利用造成的水文影响,给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制定者提供更多可选的方案,同时对城市土地利用提出了一些建议。Montiel和Galiana(2005)为西班牙的地区森林项目(RFPs)提供了一个分类。他们通过分析国土因素、森林政策与土地规划政策之间的关系,考察RFPs的实质性内容,试图发现RFPs和土地规划项目之间合作的难点。结果发现,两个政策负责人的不同导致了合作上的障碍,最终影响西班牙RF-Ps的可持续发展。

2.2.4 区域规划相关研究

国外对“区域规划”的研究,由来已久。为了实现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等方面持续协调发展的目标,而对该区域空间所做的总体安排、战略部署和行动方案即是区域规划的内涵。区域规划的强烈社会性和动态性,决定了其会随着社会情况和人民需求的变化而萌芽、发展、衰落和复兴,其所包含的理论和政策也都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1)区域规划及其理论研究

Collinson(2013)阐述了区域规划在基层面临的挑战:确定合适的增长管理策略,研究如何对增长进行控制、建立最好的发展环境。这些区域受周边区域特别是城市区域影响巨大,需要对区域规划进行更加严谨的设计。

Paasi(2013)分析了区域规划中地区认同问题,即地区边界认识问题。他指出地区认同中的分歧来自模糊的边界和参与角色的身份,对案例分析研究表明,不同的人对地区认同是有区别甚至冲突的,规划师需要认真选取合适的视角来进行规划工作。

Souza等(2011)阐述了不同发展中国家的土地改革,评估了每个国家的规划方法。研究表明,不同的历史、社会经济环境、法律框架和政府干预都会影响这个过程。发展中国家需要采取系统的区域规划策略来实现土地改革,结合市场和非市场方法的土地改革最有利于发展。

Schmidt(2009)阐述了社会经济制度的发展如何影响德国区域规划。原有的规划实践更倾向于提高服务与基础设施水平,现有的规划则更关心如何利用土地和规划手段提高区域竞争力,但与此同时,原有的法律体系和规划程序并没有随之改变。

Alden(2006)介绍了区域规划在全球范围内包括美国、中国特别是在英国的复苏,分析了区域规划复苏背后的因素,阐述了区域规划的必要性。

(2)对专项区域规划的研究

为了应对或者解决某一问题,规划者制定了专项区域规划。

Cluck(2013)为确定旧金山湾地区城市区域和次区域的经济发展重点开展了研究。这个研究将区域分为城市、县、次区域和地区几个等级,确立各自的发展主题。通过研究,他认为不同等级的区域都要认识到区域战略的重要性,需要合作与协调,城市更需要加强发展与周边区域的合作关系,以获得所需要的资金和资源。

Hicks(1995)认为城市和区域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发展经济,使社区复苏。他认为本地化、免税和社区集体发展是最有效的经济恢复工具。

Trevino(2006)研究了1993—2003年墨西哥地区的工业增长及其决定因素。表明规划者不能控制所有对工业发展有利的因素,对所有工业都有利的通用政策不存在,在区域规划中需要对不同的工业及分布进行单独而具体的分析。

Theis(2007)分析了为应对庞大大都市区的发展对全国造成的影响,各地政府所采取的措施。这种措施往往包含着智能增长政策,虽然具有明显的好处,但仍然没有得到广泛的实施,智能增长政策面临着巨大挑战。他认为如果区域规划组织具有强有力的监管机构可以执行这一政策,将会产生更大的积极影响。

Serra等(2014)介绍了西班牙加泰罗尼亚地区的区域规划,这一规划的目的在于平衡人口分布,避免巴塞罗那地区的交通拥堵,缓解沿海的人口过度密集和山区人口减少,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和社会福利。规划运用社会动力学方法,基于社会经济和地理因素分析,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

Perez(1982)的研究是关于紧急医疗资源配置的区域规划。他通过社会分析建立了配置模型,这个模型的参数主要包括可用的急救设施、当前设备的类型和设备位置。利用这个模型,得到对于居民效益最大的紧急医疗资源配置方案。

(3)区域规划中的政府参与

政府是制定区域规划的主体部门,在不同时期,政府对区域规划有着不同的影响。

Molgat(1998)研究了各级政府对区域增长的管理策略,通过对受访者四个方面的调查:当前土地使用规划、区域规划和发展、未来区域关系结构和影响政府间关系的因素,通过对“最佳实践”的政府间关系和区域增长的分析,评估了各级政府对土地权力的使用范围,以提高土地规划的效率。

Pemberton和Morphet(2013)阐述了地方政府结构变化对于英国区域规划的影响,认为旧有的“除非不得不做,否则不要去做”的办事原则可以解释某些规划过程中的问题,这个变化过程涉及规划流程的重组、新的民主问责制度、新的战略安排和对利益的新分配。

Gerber等(2013)分析了政治同质性(人与人之间对于政治理念的认同程度)对于区域规划的影响,对加州规划者和官员对区域规划的影响进行分析,指出地区政府政治同质性的加强减小了党派间斗争对区域规划的影响,降低了规划成本和实施成本。

Frick(2013)阐述了茶党(Tea party)对于美国区域规划的影响,分析了茶党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在旧金山湾地区和亚特兰大、佐治亚州等地区对于区域规划的影响和规划者对这些影响的应对策略。规划者不能忽视茶党等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如果忽略他们的需求,他们会采取更多措施来反对现有的区域规划。

Gerber和Loh(2011)分析了地方政府官员对于区域规划的看法,发现某些地区的政府官员对区域规划的支持力度减小,有些地区的政府官员不支持现有的区域规划而更倾向去制定新的区域规划。

Climenhaga(1997)对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取消区域规划的政策进行了研究,发现支持取消区域规划的人认为区域规划是政府行为,不符合市场自由发展的规律,限制了经济和地区的发展。但他仍然认为随着区域的发展,总有一天这种情况会发生改变,区域规划将再次被制定出来指导区域发展。

Dyble(2008)分析了1958年旧金山湾地区交通系统区域规划失败的原因。这个规划建立起一个管理区域内所有桥梁、港口、机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的机构,扩大了政府的管辖能力和权力,但由于威胁到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影响了地方政府作为一个独立的利益集团参与到决策过程中,因此规划还是失败了。

Amirahmadi(1986)在对伊朗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研究中指出,20世纪20年代之后伊朗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导致各区域失去自治权,无法制定出符合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区域规划。1949年之后伊朗为了国家经济发展制定的集中发展中央区域的区域规划策略,导致国家牺牲中央区域以外区域的发展机会,集中力量发展中央区域。虽然这种区域规划策略在一开始取得了成功,但区域发展失衡带来的贫困问题和国家经济潜力不足问题,最终削弱了伊朗经济发展的势头。

(4)区域规划的新进展

整体协调发展成为区域规划的新理念。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区域之间、区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空前密切,作用也更为强烈,任何区域的发展都会对其他区域产生影响。因此,区域规划突破传统观念上封闭的区域界线的束缚,着眼于区域整体协调发展。这种协调发展不是自上而下的“干预”式模式,而是区域之间、区域内部的“共识”式模式,强调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区域内部各城镇之间及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

Roberts和Baker等(2004)在对英国次区域规划的研究中,探讨了区域规划中各个区域的协调、土地使用、经济发展和环境管理等不同的区域问题、机构和组织的架构、最终评价制度等。

Marshall(2002)关注了在区域规划过程中协调机制的建立。

Alexander(2002)研究了荷兰阿姆斯特丹的大都市区规划,对都市区规划、区域规划和产业规划进行了综合分析,展示了一个复杂的区域规划体系和大都市区所属的国家、所在的区域、周围的省份、管辖的城市和乡村之间成功的协调机制。

Shaw和Sykes(2003)研究了欧洲空间发展规划对于英国区域规划的影响,这份没有约束力的规划通过影响区域发展目标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作用。

Sturgess(2010)以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区域规划系统为例,指出区域规划中城市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不能被政治边界所阻碍,跨区域协调有助于阿尔伯塔省建立一个全新的区域规划和土地利用结构,这将会改变城市的发展方向。

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生态问题成为区域规划的重点关注领域。可持续发展有多重解释方式,如生态的、社会的、经济的和文化的,不同的规划从不同的角度阐释和遵从可持续发展理念。

Hanna等(2007)分析了加拿大多伦多区域规划中的生态保护规划。在发展迅速的多伦多地区,经过多年的努力,保护环境成为区域规划的一个目标。规划师们通过实地分析、构建模型来了解当地环境,制定保护规划。

Dede(2010)利用经济数据建立的模型,应用于土耳其生态保护区域规划中。

Hurst(2011)分析了美国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之后非营利组织在防止城市变暖运动中的行动。并以达拉斯地区为例,介绍了非营利组织通过影响区域规划来达到目标的方式。达拉斯作为美国政治上最保守的一个地区之一,极度依赖于汽车运输,需要大量的水资源供应,这依然妨碍不了当地规划者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上的进步。规划者们通过技术创新,影响地区调研数据、区域分析和区域规划计划,最终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最后,他指出美国的规划机构需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来减缓气候变化。

Rambo(1998)分析了美国塔霍湖的生态变化。塔霍湖是美国最受欢迎的休闲区之一,日益增长的游客数量对塔霍湖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塔霍湖管理机构通过区域规划来改善湖区环境,鼓励各方一起努力来保护湖区的生态环境。

Fürst等(2012)介绍了林业区域规划的一个案例研究,指出需要在合适的森林生态系统中增加造林计划,并且建立生态廊道将分开的森林群落联系起来。

Xu(2009)介绍了区域规划中的生态旅游规划,指出生态旅游是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建立起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平衡,有利于缓解自然保护和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在环境敏感地区发展旅游业,促进生态旅游的发展,是区域规划的一个新的课题。

Todes(2004)对南非区域规划中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运用进行了分析,指出可持续发展理念更需要融合到规划的分析和制定过程中去,与社会经济和社会动态紧密结合。

社会的发展为区域规划带来了新的方法,传统的以定性描述、区划及分析为主的分析方法转变为使用信息技术、系统论等规划方法为主。

Bellwood(2005)通过利用GIS决策模型技术,确定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优先保护层级,包括对不同标准的灵敏度分析,建立衡量标准,作为地方政府提供区域野生动物保护规划的依据。

Lavoie等(2014)介绍了加拿大魁北克政府在制定区域规划之前进行的一项旨在保护地下水资源的研究,其目的在于为区域规划提供规划区域内详细的地下水文资料,并为区域规划提出了四项建议:广泛的公众参与与宣传、对规划者的相关知识培训、制定保护地下水资源的法律框架、一个有助于规划者了解地下水数据的GIS工具。

Dikou和Troumbis(2011)分析了遥感与GIS在区域规划中的应用。遥感与GIS有助于:量化景观组成(土地类型)和配置、评估重要的物理因素(地质等)和人类因素(道路网络和人口密度)等变量的变化、描述土地类型的变化过程,并结合过去的数据和现在的变化趋势,预测土地在未来的变化情况。遥感与GIS是区域规划中重要的技术工具。

Fuerst等(2010)阐述了生态系统模型在区域规划中的作用。这个生态系统模型可以帮助规划者模拟土地的使用情况,提供土地评估,模拟生态系统的后续发展。利用GIS技术将土地分为基础单元,通过建立矩阵评估和模拟生态系统状况,有利于加强区域规划中的土地管理和帮助缓解气候变化。

Freysteinsdottir(2004)分析了在冰岛进行的一个对潜在土地开发的项目,目的是研究如何根据土地属性选择开发区域。其步骤如下:划分基本地块;统计地块特点和自然因素;因素分级;对地块进行因素加权;算出加权总分;得到土地的利用指数,开发得分最高的地块。

Liu等(2012)利用情景分析法建立多目标规划模型,探讨了零排放概念在区域规划中的应用,以实现环境污染最小的目标。模型中包括自然资源、环境容量、社会和经济等因素,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最优路径。

在新时期,区域规划的参与者不能只包括区域政府和规划者,还应该包括来自基层的人员。深入社区调研,加强公众参与,强调公民在规划中应扮演重要角色也是区域规划研究的新趋势。

Domingo(2013)通过案例研究了区域规划中规划者与参与者之间的互相影响。研究表明规划者在制定规划中的行为具有不确定性,会与其他参与者产生冲突,也可能相互促进,规划者需要意识到其他人的想法,积极与他人交换意见,以对区域规划产生积极影响。

Fluet(2003)运用定性研究方法,分析了环保人士和土著居民对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区域规划的影响。在以林业和石油天然气产业为主的阿尔伯塔省,环保组织和土著居民在对区域规划的参与中面临很多障碍,包括狭小的参与范围,不适当的原住民代表和参与机制,缺乏信任的谈判双方。他认为这个过程是在被政府控制下产生的,以利于政府在最小的公众影响下完成区域规划。

Mercer(2011)通过对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的案例研究,认为区域规划成功的公众参与需要具有开放性、代表性、合适的时机、精心的准备、广泛的宣传、对信息的综合处理、谨慎的决策。特别是开放性和宣传,是决定公共参与的最主要因素。

Higdem和Hanssen(2014)指出区域规划包含两个相互矛盾的方面:合作关系和广泛的公众参与,讨论了如何在区域规划中协调二者的关系问题,并表明广泛的公众参与对于提高区域规划的认可度和民主程度是重要的。

Lee(2007)研究了公众参与区域规划的过程,提出不同阶层的人可以通过非正式沟通来协调相互之间的看法和利益诉求。这种非正式沟通一般通过各种原有的非正式聚会进行。研究表明,这种公众沟通有利于区域规划的宣传,帮助公众认同区域规划,并加强区域规划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