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众说纷纭的美的本质
我们介绍中国先秦时代和西方古希腊时代关于美的探讨时,已经触及诸多思想家、哲学家对美的本质的不同看法。纵观历史上对美的本质的探讨,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美是人的一种主观产物,即人把自己的主观感情投射到对象之中而产生出对象的美——用我们熟知的话来说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由此解释为什么不同地区、不同时代乃至不同的个人都有不同的审美判断。英国近代哲学家休谟最为明确地表达了这种观点:“美并不是事物本身里的一种性质。它只存在于观赏者的心灵里,每一个人心见出一种不同的美。这个人觉得丑,另一个人可能觉得美。每个人应该默认他自己的感觉,也应该不要求支配旁人的感觉。”之后,对这种观点进行系统阐释并有较大影响的有意大利现代哲学家、美学家克罗齐,他认为美就是人的情感和想象投射到对象上的“表现”。美国现代美学家桑塔耶纳关于美就是“客观化的快感”也与克罗齐观点类似。此外,颇有影响的布洛的“心理距离说”、立普斯的“移情说”,从人的心理感受角度研究美感得以产生的原因,颇为具体地解释了某些美感的心理过程,但就其理论性质而言,也可大致归入主观论。
第二种观点认为美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属性,坚持美丑有一定的分界线,与人的主观情感没有关系,由此解释何以有些事物能够激发人的美感而有些事物却无法做到的原因。例如青山绿水、雄伟的建筑、动人的诗篇等,不能说是因为人喜欢才美,而是因为其本身美才使人喜欢。历史上一般归入唯物主义阵营的思想家、现实主义的文学家和艺术家甚至不少客观唯心主义思想家,多持或倾向于这种观点,并对较为公认的美的事物之所以美的原因,如比例和谐、多样性的统一、具有典型性等——最著名的是黑格尔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进行了分析、探讨。
第三种观点认为美是主客观的统一,将以上两种观点进行折衷,相当于说美既在于事物的属性又关乎人的主观投射,否则如何解释对于此事物甲认为美而乙认为不美、对于彼事物则乙认为美而甲认为不美的现象呢?在这种观点看来,只有事物对象适合人的主观情感投射的情况下美才会显现,而人的主观情感也只有在适宜的事物对象中才能进行成功的投射。
显然,我们对以上三种观点的归纳有些简单化,实际情况比我们的概括要远远复杂得多。但可以肯定,每种观点都有一定的解释力,同时又存在着对许多现象无法解释的局限。第一种观点虽然解释了美在不同地区、不同时代和不同个人的观照中变化多端的原因,但却无法解释为什么有些事物使我们感到美而另一些事物却不然?显然,第三种主客观统一论正是要解决这个问题。按照美在主观的理论逻辑推演下去,必然得出美与丑无所区别或者说美并不存在的结论。如果说“情人眼里出西施”,那就看你是否是情人——情人眼里的东施就是西施。如果人人成了西施,那世界上还有美人吗?这恰如人人成了姚明,世界上便没有高个子的道理一样。显然,美在主观的理论将“美感”一词颠倒过来了,以“感”来解释“美”,不是由“美”产生美感,而是由“感”(美感)产生美。
第二种认为美是事物属性的理论摆正了“美”与“感”的关系,力求解释哪些事物以及为什么引起我们的美感,这就很好地说明了世界上存在美丑对立的现象,而且对事物之所以美的原因的分析,确实有助于我们在现实生活和艺术鉴赏上把握对象的审美特点——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形式美的部分再具体分析。但客观论混淆了事物的美作为一种价值与事物的自然属性之间的关系,因而无意中将美感这种特殊的人类感觉等同于科学、伦理、实用等感觉。事物的自然属性如质、形、色、味、声等及其组合虽然客观存在,但并不等于具备了作为价值的美。否则,我们何以解释人类社会中不同地区、不同时代中美的变化?以前声名狼藉的凶残、邪恶的狼为什么在现代人的想象中逐渐获得一种野性美的内涵——例如20世纪前期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畅销小说《野性的呼唤》、20世纪末梅德温的流行音乐专辑《守护神》中的《狼的伙伴》以及获得最佳奥斯卡影片奖的《与狼共舞》,中国20世纪80年代的流行歌曲《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21世纪初中国作家姜戎的《狼图腾》以及改编的同名电影等,并不完全取决于狼的自身属性,而是取决于狼对人类的意义的改变。完全可以推想,雄伟高峻的山脉、浩渺无际的大海,在古代人与现代人眼中有巨大的感觉差异。对此,客观论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因而也就难以抓住美的本质。
当然,我们不能用主客观统一理论对美(即价值)及其变化来进行解释,因为我们必须深究,为什么有些情况下主客观能够统一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却不能统一。非常明显,人的主观情感并非无中生有,而是有一定产生条件的。所以,我们必须用“美”来解释“感”,但对于“美”,却不能简单套用客观存在决定主观意识的原理,因为美虽然是一种客观存在,却不是自然存在,而是一种价值或者说社会存在。将美视为一种价值和社会存在这种观点可称为社会实践论,它力图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对美的本质做出分析,在中国20世纪80年代之后的影响很大,获得许多人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