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矛盾抉择:在进步与代价之间
人们常用“既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去形容有些人想办事情而不愿付任何代价的天真想法。其实,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发展和进步,都是以“消耗”一定的“代价”和“成本”为前提的。这是事物发展的一条普遍规律。
辩证的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存在都不是毫无根据的,它们必定是其他事物转化的产物;而任何事物的发展和进步,也都不是毫无条件的,它们必然是以牺牲某些因素为前提的。唯物的辩证法同样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都有两重性,绝对坏和完全好的事物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在客观现实世界里是根本不存在的。因此,无论是过去产生的事物还是现实存在的事物,无论是正在发展变化的事物还是将来要产生的新事物,都会有好坏和利弊。凡事有一利必然有一弊;有积极的一面,同时亦有消极的一面。
只有毁掉某些必然要毁灭的事物,方能换来某些必然要产生的新生事物。茫茫宇宙,大千世界,之所以能进化到今天这样的地步,大概也是在演化过程中不断毁掉某些事物、新陈代谢之故。这个星系的毁灭,必然会孕育和产生另一个新的星系去代替它的运动。自然界的生物,往往要以牺牲自身才能换来下一代的产生并使之延续下去。世界的和平发展,也往往是以战争为代价的。一个新社会的产生,往往离不开革命、暴力,这正如一个新生儿诞生之前,母亲必然会有阵痛一样。相对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的进步是以剥削和压迫为前提的。高度的科学技术既可以直接造福于人类,又可以用于杀害和破坏人类自身。有现代化交通之利,难免会有车祸伤人、飞机失事之弊。现代化的高楼大厦,有舒服美观的一面,又有使人与人之间相对隔绝,产生“感情孤独”的一面。现代化大工业有大大提高社会生产力的一面,又有使环境污染等的一面。看来,哪怕是最先进、最美好的事物,在它的发展过程中,都不以人们的意志而存在着“弊”的、消极的方面。正因为如此,恩格斯才指出:“文明每前进一步,不平等也同时前进一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79页)
资本主义制度在短短的几百年里,曾经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使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水平。但在其发展和进步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经历着巨大的痛苦和冲突,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高度的贫富两极分化、尖锐的社会对立和矛盾、剧烈的社会动荡、严重的心灵危机、大量的社会犯罪,等等。社会主义制度产生的重要依据之一,正是为了避免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上述痛苦和冲突。但社会主义在发展过程中不付出一点“学费”、不付出一点“代价”,也是不现实的。拿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来说,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还必须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要允许个体经济的长期存在;我们要实现共同富裕,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必须允许一部分人合法地先富裕起来;我们要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但又不得不允许事实上存在的不平等;我们要通过经济改革改变旧的经济体制,建立新的经济体制,但又不可避免地要经历一个“新旧转换”的“阵痛”时期;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这都充分证明,事物在发展和进步过程中,必然会或多或少地付出一定的代价。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温州沿海一带的农村较快地实现了由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具有一定的专业化、社会化程度的商品经济的转化;长期处于停滞、缓慢发展中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农村大量过剩的劳动力从狭小的土地上解放出来,找到了发展经济的广阔门路;原来破落的旧村镇逐步向新的、更多的集镇发展;农民们建造了一批批十分考究的住房,添置了一件件现代化的生活用品,人们的物质生活开始摆脱清苦而走上富裕。同时,人们在精神面貌、科学知识、文化生活、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也都有了积极的进步。
但是,温州农村的社会发展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它的进步并不是没有付出一定的代价。譬如说,个体经济、私人经济的发展,对集体经济和国有经济在人、财、物等方面都会有一定的冲击;允许私人经济的发展,就得允许有雇工现象,而有雇工自然就会有不合理的剥削现象的存在;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但同时又出现了收入差距拉开,甚至差距悬殊的现象;家庭工业使非农经济得到大发展,但在工农产品存在剪刀差等情况下,农业生产有所萎缩;等等。这说明温州农村的进步和发展,在利弊得失的矛盾冲突中付出了一定的成本和代价。
当然,我们不是无原则地为“弊”“失”“代价”作辩护。在进步和代价问题上,我们是唯物主义的辩证论者。
首先,承认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必然会有代价的“代价观”。承认社会在其发展进程中付出一定的“代价”,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允许不允许,它总是具有客观必然性的。
其次,要对“代价”作具体的分析。在社会发展中,有些“代价”的付出是不可避免的,而有些“代价”是“人为”的,是不应该“付出”的。要区分必然的与非必然的、合理的和非合理的“代价”。例如,温州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使生产力和经济增长很快,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提高很快,从而使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了。显然,这种代价在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社会具有客观必然性,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更是不可避免的。而过去我们实行平均主义,虽然避免了贫富悬殊以及由此而来的社会震荡的代价,但却付出了发展缓慢、生产者失去积极性的更大代价。这种代价则是非必然的、不合理的。另外,还要区分代价的大小,如把这样做的代价和那样做的代价进行比较,代价高的也是不合理的。
再次,我们承认在一定条件下,某些弊病、某些代价的存在是正常的、合理的,并不意味着可以听任弊病泛滥;相反的,是为了更自觉地克服弊病,有效地防止付出不必要的代价,并避免因“弊”废“利”,因“代价”废“进步”,做出像因噎废食那样的蠢事。
最后,要用动态、发展的观点看待弊病和代价。改革开放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些“弊病”和付出一定的“代价”,但改革开放中的问题只能在继续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才能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只能在前进中解决。
温州农村发展经济的新路子引起了人们的激烈争论,其中不少争论是与如何看待发展的成本、进步的代价问题有关的。在进步与代价之间的确存在着不少“奥秘”,如何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进步,这正是我们要正视、要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