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中的五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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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五行的起源

五行学说是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渗透到中国古代科学、政治、文化等诸多领域,对推动中国的古代思维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庞朴先生在《阴阳五行起源》一文中曾这样评价:“‘五四’以前的中国固有文化是以阴阳五行作为骨架的,阴阳消长,五行生克的思想,迷漫于意识的各个领域,深嵌到生活的一切方面。如果不明白阴阳五行图式,几乎就无法理解中国人的文化体系。”范文澜先生对此也有类似评价:“直到现在,任何中国人,把头脑解剖一下,量的多少固没有定,‘五行毒’这个东西却无疑地总可以找出来。”范先生把五行学说对中国人的影响比喻成“五行毒”,可见五行学说在国人心中根深蒂固。正是由于五行学说的这种强大的“震慑力”,自它诞生以来受到了许多文化哲人的关注。尽览近现代有关五行的研究,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对五行起源问题的探索似乎成了一个富有魅力的课题。

一、 五行起源诸多假说

自1921年梁启超《阴阳五行说之来历》起,学者们开始一场有关五行起源的轰轰烈烈的探讨。虽然现存文献多有缺失,但有幸的是出土的材料却层出不穷,这给研究者们提供“源源不断”的证据。因此,在几代学者的努力下,研究在各方面均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也提出了多种有关五行起源的假说。根据我们对目前文献的整理研究发现,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种观点:

1. 源于四方说

这一观点是由胡厚宣先生首先提出。先生在《论殷代五方观念及“中国”称谓之起源》一文中全面论述了“五方”观念,认为殷代以中商和四方结合而为五方观念,是五行的起源。在文中先生还以卜辞作为证明。吾淳《中国哲学的起源——前诸子时期观念、概念、思想发生发展与成型的历史》第九章中在论述“五行”观念、概念的形成及其思想化时提出:“因此有理由说,最早的尚‘五’观念很可能就是在‘四位’或‘四方’观念的母体中产生出来的。就观念或思维而言,便是在原先的‘四位’观念之外产生了包含‘中’在内的第五位或第五极的合理要求。”常光直先生在《阴阳五行学说与殷代方术》一文中指出:“四方不可能是抽象的四方,它在空间的存在必然要依附一个中心点,有了中心点才有四方,不然就无所谓四方了。”

2. 源于五材说

左传

这一观点产生于春秋时期,提出五行是起源于民生日用不可或缺的五种物质,即五材。《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记载了子罕的话:“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黄海涛在《试探五行思想的产生》一文中说道:“这些记载说明五行(五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失的物质材料,也就是日常用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并引用了《尚书大传·太誓传》中的记载:“武王伐纣,至于商郊,停止宿夜,士卒皆欢乐以达旦,前歌后舞,假于上下。咸日:‘孜孜无怠,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是为人用。’”他认为士卒们所唱歌词朴素地反映了水火木金土与人们的生产生活不可分割的关系,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就像《国语·郑语》所言“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其实,在考量这个观点时,我们需要从“材”字入手。五材是五种客观实在的物质,对于五行中的“水、火、木、土”都无可非议,但是金比其他四类都晚出现。据考古结果证明,原始社会末期,中国才开始人工冶铜。所以这一观点相对前一观点来说似乎把五行产生的时间推迟了。

3. 源于五星说

持这一观点的学者从五行的字义来理解,认为五行是描述五星的聚分状态的,“行”字具有运行、移动的意思。古人在观察天空星座移动的情况时,发现了辰星(水)、太白星(金)、荧惑星(火)、岁星(木)、填星(土)等五大行星,并且观察到这个五大行星在宇宙中的移动具有一定的规律,同时随着五行的行星的移动会出现相应的四时气候的交换,所以称之为五行。在古代文献中能找到支持这一观点的记载,如《史记·历书》中记载有“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汉书·天文志》说:“五星不失行,则年谷丰昌”。现代学者刘起纡先生在《五行原始意义及其分歧锐变大要》中对此提出:“天上有五星这一现象,然后才有抽象出‘天有五行’这一概念,才最终确立‘五行’一词的。”

汉书

古老华夏星宿图

虽然这些观点各不相同,但充分体现诸多学者都在从不同的角度去探寻五行起源,在一层层地剥去五行起源的神秘面纱,更是在一步步地向五行的源头看齐。纵观前人的研究,我们认为对于五行起源问题的探讨,首先需要对三个关键点进行界定。第一,研究五行起源要回归到它诞生的社会文化大背景中,只有在孕育和抚养它的土壤中才能找到它的根系;第二,研究五行起源要用中国哲学所特有的连续性理论和相关理论来全面考察,否则给人的感觉是五行产生的特别突兀;第三,研究五行起源要从五行思想入手,而不能死死紧盯“五行”的字样,否则考察的结果只是五行起源的一个节点而不是全貌。

二、 原始人类的自然崇拜

人类幼年时期,无论是人类,还是个体都是与自然融合在一起的,面对的自然是尚未进行任何加工的自然,是一个未加“思想”的自然。因此,原始人起初是不能把自己和群体、人类与朦胧一片的自然界区分开来的。当人类与自然开始展开接触的时候,观察就成了主要的打交道的方式,这也构成了人类认识的起点。人们把自己置身于大自然之中,认为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像自己一样,可以互相感受,即“万物有灵”。《庄子·应帝王》有对这一时期人们思想的认识“一以己为马,一以己为牛”,可见当时的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是多么的“天真”,是真心诚意地认为自己和马、牛毫无差别。

随着人类与自然界接触的深入,这种原始的观察也随之变得深入起来。最初的近取诸身,推己及物的认识方式在不断的强化。为了繁衍生息,人类首先需要解决生存问题,于是寻找食物。然在这样一个尚未加工的原始自然中,能提供给人类饮食的莫过于天然的瓜果花草以及水。在每天的生活中,人们仰观俯察,远求近取,发现身边有很多有趣的现象,如太阳不仅能给人类提供温暖,同时还能东升西落;土地可以孕育万物;瓜果花草树木摘了、吃了不久又会生长出来;水更是在一直不停地流动;雨天闪电雷鸣既有巨响又有精彩的弧线;还有人类以及其他动物还能不断地繁殖下一代,对这些现象的观察让原始人类开始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最初以为所有的认知对象都和自己一样具有感情和灵性,是可以相互感知的,然而这些认知对象似乎超出了他们的感知范围。

尤其是面对自然灾害,如洪水泛滥,可以毁坏他们生活的家园,甚至席卷人们的生命;火灾可以烧毁树木,转眼间一切化为灰烬;地震更是毫无预兆的摧毁一切,等等。人们当时的认识不能解释这些自然现象,因此包含神秘、敬畏的崇拜意识也在人类幼弱的心灵中逐渐萌发出来,认为它们具有超自然的力量,因此赋予神秘色彩——“神”,即万物皆神,从而出现了人们对自然的崇拜。至此,人们开始在崇拜中接触世界、感知世界、理解世界,也开启了人类思维与观念的另一个重要的源泉。可以说自然崇拜是在这样一种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条件下产生的,是早期人类的一种原始信仰。崇拜的对象是被赋予超自然力量的对象,或是支配早期人类生活的自然力、自然物的人格化。马新在《原始崇拜体系与中国文化精神的起点》一文中说道:“自然崇拜、灵魂崇拜与祖先崇拜是中国原始崇拜的三大基本内容,构成了中国原始崇拜的基本体系,也成为中国文化精神的重要起点。”

山顶洞人

伏羲与女娲

中国古代文献大量记载了自然崇拜盛行的踪迹。据史书记载,古时天子须祭祀天地山川百神,是对上天的尊敬,也是祈求国泰民安,希望通过对百神的敬仰,能够给自己的施政提供神权。这种天子祭祀天地山川百神的仪式,在秦始皇以前,都被称为“封禅”,《史记·封禅书》称,其仪式“旷远者千有余载”。然而自于秦始皇开始,这宗仪式改为上泰山封禅。《礼记·祭法》:“蟠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用辟犊、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王官,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礼记·郊特性》:“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崇饷之……曰土返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这些都是对古代帝王祭祀的描述,仔细考究这些祭祀仪式的原始,都是发端于原始人对自然物的崇拜。

天坛

在这一时期,人们身边的某一块石头、某一条河流、某一棵树木都可能是他们敬奉的神灵。土木火水的具体物象与其他百神并列,并没有特别组合归纳在一起,也不具有特殊的地位。随着原始社会生产力和原始思维的发展,百物皆神的自然崇拜逐渐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崇拜原因的变化。开始向力量型与能力型转变,如原来的动物神是因为其能为人类提供食物,而到这时期人类崇拜它们是因为它们的力量和能力,如山中猛兽虎、熊、豹以及空中的飞禽、水中的游鱼、急速爬行的蛇、千年长寿的龟等等。一方面则是人类害怕这些猛兽,祈求得到这些动物的庇护,另一方面希望自己也能从中汲取到这种能力与力量,这是这一时期动物崇拜的两个主要动因。与早期那种崇拜食用动物的习惯相比,这是一个飞跃。第二,崇拜对象的集中化,即开始由泛神崇拜向多神崇拜演进。早期人类自然崇拜中,无论是山河湖海、日月星辰、雷电雨风,还是草木禽兽,都可能会成为人们的崇拜物,这是典型的泛神崇拜。随着农业文明的出现,自然崇拜也发生了一系列新的变化。不同地区的人们形成了相对集中的崇拜对象,同时根据崇拜对人类生产生活实际的价值大小而被发展或被淘汰,等等。第三,崇拜的对象虚幻化。即出现了异兽崇和人兽合体。人们在崇拜某种动物时,对于自己的崇拜物既希望它具有本身以外的种种能力与力量,又希望它能具有人的成分,以便与之沟通,因此虚构出人类心中想象的神灵。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言:“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在历史的初期,首先是自然力量获得了这样的反映……但是除自然力量外,不久社会力量也起了作用,这种力量和自然力量本身一样,对人来说是异己的,最初也是不能解释的,它以同样的表面上的自然必然性支配着人。最初仅仅反映自然界的神秘力量的幻象,现在又获得了社会的属性,成为历史力量的代表者。在更进一步的发展阶段上,许多神的全部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都转移到一个万能的神身上,而这个神本身又只是抽象的人的反映。”

在自然崇拜逐渐集中化的大背景下,木火水土等主神也随之纳入主神行列。如这一时期对土地崇拜的日益重视。有一种祭祀方法叫祈年祭,实际就是祭祀土地。人类认为五谷粮蔬都是土地的恩赐,因此在播种前要举行祈求丰收的仪式和获得丰收后要举行谢恩仪式,这就是所谓的祈年与报功。由于土地的广博无际,人们往往选定某一地点对土地进行祭祀,这一地点就是社。古人有以石为社,有以树木(多为松、柏、栗、桑)和土丘(如甲骨文中“社”字均作∩)为社。有的学者认为,东山嘴红山遗址中的石砌圆台子就是一个社祭遗址。在“社”进行的祭祀活动主要有两种:其一是瘗埋法,即将祭品如马、牛、羊、豕、鸡等牲禽埋于地下,如《礼记·祭法》曰:“瘗埋于泰折。”其二是浸滴法,即将酒、血等液体祭品洒于地表,使其浸透至地下。《周礼·大宗伯》云:“以血祭祭社稷。”清人金鹗在《求古录》中解释道:“血祭,盖以滴血于地,如郁鬯之灌地也。”《春秋公羊传·僖公十九年》云:“邾娄人执鄫子,用之,恶乎用之?用之社也,其用之社奈何?盖叩其鼻,以血社也。”从已有的考古资料看,社祭的确存在。正如张光直先生所言:“考古学上的资料,固然是相当的稀少,其代表的意义却相当的截然。换句话说,仰韶期农民之祭社,大抵是不成什么问题的。”半坡遗址曾出土有埋在地下的粟米罐,就是瘗埋法祭社的体现,这一方法在磁山遗址中也曾出现。

这里需要特别提出的是人类对于金的崇拜较晚于其他四类,因为我国冶金术是在原始社会末期才开始出现。为什么木火土金水能在人们敬奉的诸多神中凸显出来,除了上述大背景外,还有两个主要的原因。其一是自然崇拜的偶像崇拜的转变和抽象思维的发展。原始人的万物皆神也随着抽象能力的提高,逐渐归类为一些代表自然物或自然力的主神,木火土水就这样成了主神。其二是人们生产生活实践与木火土金水密不可分。正如《尚书大传·太誓传》中所言:“水火者,百姓之所以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以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也,是为人用。”其实在这里并没有把木火土金水归纳为五行,甚至连五行的思维都未蕴含,是以散开的五神的形式存在。

三、 四方观念到五方观念的过渡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的同一断层,与自然崇拜发展同行,人类的思维也在不断发展。人类学有关原始思维的研究表明,“数”的概念在原始社会已经产生,并且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尤其是数字“4”。列维·布留尔在《原始思维》中特别提出“4”这个数对先民的作用。在他的研究中发现,原始社会世界各地的先民们都使用数字“4”,因而他提出这种以“4”归类的宇宙图式在原始社会人类思维中具有普遍性,这就自然包括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关于原始社会先民对“4”的崇拜,我们可以从《山海经·大荒诸经》中的“使四鸟”得到论证:“《大荒东经》载有‘有蓐国,黍食,使四鸟:老虎、豹、熊、罴。’‘有中容之国。帝俊生中容,中容人食兽、木实,使四鸟:豹、虎、熊、罴。’‘有黑齿之国,帝俊生黑齿,姜姓,黍食,使四鸟。’‘有招摇山,融水出焉。有国曰玄股,黍食,使四鸟。’”此外,在《山海经》中类似的记载还有很多,这些可以提示我们,当时的先民,甚至更早的先民们已经在很多方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4”归纳的宇宙图式。

然而崇尚数字“4”与五行的起源有什么关系,或者说数字“4”如何把前面我们提到的木、火、土、金、水五行归结到一起,更直白地说就是数字“4”如何过渡到数字“5”?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认为有两个重要的方面:

第一,社会发展进入到畜牧业较发达时期(大概为殷商时期)。畜牧业自然要求当时的先民屡次迁徙,迁徙时方向自然变得尤为重要,因此方位观念在先民的思维中逐渐形成。习惯思维容易影响人对其他事物的认识,固定的宇宙模式注定会促使人们套用它去认识身边的一切事物。由于对数字“4”的崇拜,最初先民在确定方位时,根据太阳的起起落落,把空间方位定位成四个方向,即太阳升起的地方为东方,太阳落下的地方为西方,相对应的其他两个方位分别确定为南方和北方,因此形成了四方观念。《山海经》中明确记载有四方观念“昆仑虚在其东,虚四方。一曰在岐舌东,为虚四方。”可见,四方观念早已在先民思维中诞生了。四方观念对于殷人十分重要。其实这里隐含了五方观念的思想。试想先民是如何确定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毋庸置疑的是他们肯定是从自己所在的位置向四周放射,这样的话中心点是隐藏的一个方位,正如我们前面提到的常正光先生论述,即四方不可能是抽象的四方,它在空间的存在必然要依附一个中心点,有了中心点才有四方,不然就无所谓四方了。东西方向线与南北方向线交叉形成了“十”字样,《说文解字》对“十”的解释中认为,它是一个计数的工具,但是字形上还有别的含义,即横表示东西,竖表示南北,这样中央、四方都具备了。关于“十”与四方的关系,有不少学者已经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考古学成果能为我们提供有力的支持。如甘肃马家窑文化出土的陶器上常有“十”字和“米”字形图案。福建昙石山文化出土陶器上有“十”字纹。我们认为这些“十”字图案就是先民四方观念的体现,也是四方向五方过渡的有力证据。此外,常正光先生在《阴阳五行学说与殷代方术》中还说道:“《诗·定之方中》在‘揆之以阳’下毛传世‘度日出、日入,以知东西;南视定,北准极,以正南北。’说明在宅于某地时,为了使度四方更加准确……”先生这里说的“宅于某地”也充分地说明中心点对四方确定的重要性。随着人们对方位认识的加深,逐渐也给中心点加上“方”的概念,因此四方变为五方。

狩猎图

第二,人们跨入文明社会后,依然较多地保留了偶像崇拜的遗俗,凡事必问以神祇,正如《礼记·表记》所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在殷人看来,空间方位是最为实际而又最为空虚、最需切实掌握而又最难以穷尽的,它近在眼前又远在天边,捉摸不定,难以把握,它一定各自有一位大神来主持,因此产生了五方之神。在后世的文献中,我们可以得到充分的信息。郑玄注释《周礼·春官·大宗伯》中“五祀”为“五祀者,五官之神在四郊,四时迎五行之气与四郊,而祭五德之帝,亦食此神焉。少昊氏之子曰重,为句芒,食于木;该为蓐收,食于金;修及熙为玄冥,食于水;颛顼氏之子曰黎,为祝融、后土,食于火土。”于四郊祭祀“五官之神”,迎接五行之气。这里“五官之神”是祭祀的对象。五官之神分别为木神句芒,即少昊氏之子重;金神蓐收,即该;水神玄冥,即修和熙;火神和土神祝融、后土,即颛顼氏之子黎。这里已经将木火土金水与五方观念融合在一起,可见,对于四方神的祭祀成了沟通四方观念与五行观念的重要桥梁。

五行观念发展到此已经形成了胚芽,这也是五行学说的萌芽。以后昌盛于中国思想与文化的“五行学说”在春秋中后期已能见到基本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