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时代新媒体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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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龟趺:新媒体的概念

章首点睛

媒介这一古老的字眼,披着千年的风尘,从历史的深处走来,偶遇媒体这穿了中式外衣的舶来品时,逐渐失去了人们在口中咀嚼的传统滋味。“入乡”了的媒体幸而“随俗”,凭着“乡民”们的青睐,在人云亦云的约定俗成中,摆脱了有人加在它头上所谓组织机构的光环,一路逆袭,褫夺了媒介嫡传之位,成了新媒体这一概念的归属。作为一种新的传播信息的载体,载体性、全时性、交互性、数据化、个性化、智能化是它的性质。又因物质、信息两个独特的视角,为手机和微信之类的不同载体,找到了新媒体形态驻足的真正港湾。

概念是人类思维活动中最重要的角色,就像匍匐在历史庙堂之前的龟趺一样,驮负着一个个文明的里程碑。人类用它和别的逻辑角色一起,在自己的精神大厦中,创作并上演了一幕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戏剧。而在如今新闻传播学舞台上,新媒体这一概念,犹如冉冉升起的新星,成了一个爆红的角色。然而遗憾的是,它在这场戏的生、旦、净、末、丑的诸多行当里,到底是何种角色,却让《新媒体概论》这本大戏的导演颇费心思,因为它在以往的教材和著作中,被人们反反复复打扮了以后,已经成了一个面目模糊的东西,或者说它像施展了川剧变脸术一样,在不停地变换着它的面孔,让戏迷们无法确定它的身份。因此,我们不得不摘掉它变幻的面具,重新打扮一番,以便让大家看清它真正的面孔。

1.1 归宗:新媒体之属概念

1.1.1 “爸爸”VS“叔叔”

“但是,且慢。”施拉姆说。在新媒体这个角色上场之前,还必须将它的“爸爸”或“叔叔”们请上场来。因为要认识新媒体的真面孔,就应当对这一概念进行定义。列宁说:“下定义是什么意思呢?这首先就是把某一概念放在另一个更广泛的概念里。”所以,比新媒体范围大的属概念是媒体,新媒体之于媒体,犹如儿子与爸爸。所以必须从媒体这个“爸爸”辈说起。

然而,令人为难的是,通过对学者们观点的考察,人们发现新媒体属概念,那个待选的爸爸竟然有两个:一个是媒体,一个是媒介。因为在以往的书刊中,有人等同使用,有人混用。

很多书和文章甚至直截了当地说两者没有区别。如:“两个词语都来自英文单词中的‘media/medium’,并无概念上的本质区别,只是在使用习惯上有细微的差别。……在本书中,‘媒介’与‘媒体’以及‘新媒介’与‘新媒体’概念等同,未作区分。”(1)

有的直接在文章论述过程中把“媒介”和“媒体”两个概念搅在一起混用。如:“按照传播媒介的不同,人们把以传统的纸质媒介,以广播为代表的电波媒介以及基于图像传播的电视分别称为第一、第二和第三媒体。相应地,互联网那个作为其后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新生媒介,被称为继报刊、广播和电视后出现的‘第四媒体’”(2)

有的在重大的课题研究项目中表达研究对象的关键概念上,将媒介和媒体混用。如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大众传媒在文化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新媒体与文化生态的重构》一文,不仅引述他人的著作将二者混用,论文标题和正文也一概如此:“任何一种新媒介的诞生,都是对新的传播形态与传播空间的拓展,而不是对原有传播媒介的取代。秉持媒介生态学理念的法国学者雷吉斯·德布雷认为:‘随着一代又一代媒体在动荡不安的共存中重叠或沉淀,这些生态系统就变得不稳定,并且越来越复杂。’然而,‘性能最好的媒介,即成本/效率比最好的媒介相对于先前的媒体占主导地位。也就是能够波及得更广、更快,需要信息发送成本最低和信息接收最不费力(最舒适的同义词)的那种媒介。在这种意义上,电视比广播更有优势,广播比报纸更有优势,报纸比小册子更有优势,小册子比书更有优势,书比手抄本更有优势,等等。’”(3)

有的在同一书中,书名和各章节标题将媒体和媒介两个词混用。如上海大学发展战略研究所吴信圳工作室的研究团队,推出的一套“国际新媒体产业瞭望丛书”,其中之一的书名是《日本新媒体产业》,可是此书中的章节标题,几乎全部用了新媒介(4)。再如吴小坤、吴信训所著《美国新媒体产业(修订版)》一书,引用了Terry Flew的书New MediaAn Introduction中的观点,他们翻译道:“《新媒介导论》中也指出,新媒介技术演进的结果导致了全球化。通过电子传播技术,世界上不同地方的人们之间的距离放大大缩短。”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将New Media翻译为新媒介。第二章第二节的标题,虽然是“美国新媒介产业的未来走势”,但第“三”小标题,却成了“新媒体视频服务带动产业格局实现新的突破”(5)。同样,前面的章节一路写来,都是新媒介,到了第六章,却枉顾新媒介,将它弃置一边而直言新媒体。

有的同一本书不同版次的书名,将新媒体和新媒介混用。如由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9年3月出版的,吴小坤、吴信训合著的《美国新媒介产业》,在2012年3月的修订版中,作者没有交代原因,却更名为《美国新媒体产业(修订版)》,只是说明:“自第一版出版至今已有三年,其间新媒介技术、产品及产业构成都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针对这些新情况、新动态,本次修订版对各领域中的关键数据资料都做了更新,在此基础上修订了相关产业发展现况和未来趋势的分析,部分调整了章节分布,同时增添了‘美国新媒介的研究版图’作为第1章,在第六章‘美国移动新媒体产业’中,增加了‘美国移动新媒体发展态势’和‘美国报业的移动媒体发展案例’部分。”(6)

以上这些用法,其中将媒体和媒介两个词语等同,可以说明作者认为二者是一个概念;可是那些混用的情况,就需要质疑了:这两个词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还是一个概念?如果这两个词语表达的是一个概念,倒差强人意,不过,应有所说明,应让人不会因张三李四的变化无常,而摸不着头脑。如果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将其混用,就无疑是一个令人遗憾的瑕疵了。

那么,这两个词到底是表达了一个概念,还是表达了两个不同的概念?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各是什么?对于这一点,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为了辨清这一问题,我们先从词源学的角度,来看一下这两个词语的源流变化,然后对它们的概念做出较为准确的界定。

1.1.2 媒介:历史长河中的屡次“变脸”

追本溯源,在我国汉语词汇中,媒、介、媒介,这三个词,古已有之,但没有媒体一词。

从词源上看,媒介是由媒和介发展而来的。媒,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谋也,谋合二姓。《周礼·媒氏注》解为:媒,谋合异类使和成者。这里所谓“媒”的意思即为“媒人”。这一用法,如《诗·氓》:匪我愆期,子无良媒。《汉语大词典》中“媒”有多种含义,而最主要的意思是“说合婚姻的人”“引荐的人”“媒介、诱因”“导致、招引”等。“介”是象形字,甲骨文字形,像人身上穿着铠甲,中间是人,两边的四点像连在一起的铠甲片。其本意常被引申使用,指居于两者之间的中介体或工具,如《荀子·大略》中说:“诸侯相见,卿为介。”所以,“介”意指处在两者之间,在中间起着联系作用,因而其常有“中介”“介绍”“介质”等用法。

如上所述,媒和介,在古代汉语中,大多的情况是作为单音节词,分别出现在典籍语料之中的;而将二者连用,据目前查到的资料表明,西晋学者杜预(222—285)在注解《左传·桓公三年》“会于嬴,成昏于齐也”时说,“公不由媒介,自与齐侯会而成昏,非礼也”(7),这句话是“媒介”连用在中国古代文献中的最早出处。这句话的意思是,鲁桓公没有通过媒人而直接与齐僖公会见并订下婚约,这是不符合正统礼仪的,所以这里的媒介的意思是指媒人。但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媒介”一词,最早出自五代刘徇(887—946)编撰的《旧唐书·张行成传》:“观古今用人,必因媒介。”此处所提的“媒介”则是推举人、介绍人的意思。而除杜预提到“媒介”外,东晋常璩在《华阳国志》中也有“和养姑守义,蜀郡何玉因媒介求之”的用法,这就说明,至迟在宋代以前“媒介”就已经是一个相对固定的词语了。

作为媒人、引荐者的“媒介”词义,在此后历朝的文献中多次出现过,可见该词义在历史上是贯穿始终的。到晚清,用“媒介”指代“媒人、引荐者”的用法依然存在,但这一概念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一是词义的变化,“媒介”从原来的“媒人、引荐者”的释义,扩展为“其他起联络和介绍作用的人”。二是词性的变化,由“人”的名词范畴扩展到动词的范畴,清代黄遵宪撰写的《日本国志》中写道:“关家资分散之罪家资分散之际,有藏匿脱漏其财产,……或为其媒介者,减一等。”此处“媒介”的词性由名词变成了动词,词义也由传统的“媒人、引荐者”变成了“介绍、联系”。三是这一概念的外延发生了变化,由原来单指人扩大到“物”。如,“旧书为传染病之媒介”“昆虫为传布种子之媒介”,将“媒介”视为一种起到连接、传播作用或使双方发生关系的事物,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纸——文化的媒介》一文,里面写道:“纸,文化的媒介,精神的食粮,这大家都同意了。”(8)即将纸张视为可以承载和传播文化信息的媒介,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媒介”概念已经从人际传播的范畴中解放出来,完全属于传播学对于“媒介”的认识范畴了。

沿袭至今,媒介这一词语成了现代汉语的固定词汇,而它的含义,各工具书的解释大同小异。如《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媒介的解释,就是:“媒介,使双方(人或事物)发生关系的人或事物。”(9)可见,凡是使人与人、人与事物或者事物与事物之间产生联系或发生关系的东西,都可称作媒介。

不过,我们有必要对媒介这一概念的范围、类别和层次加以限定。按照媒介使双方发生关系的不同作用来分,有在男女之间起联系介绍作用的婚姻媒介,有在生物体之间起传播疾病作用的疾病媒介,有在人才与用人者之间起推荐介绍作用的人才媒介,还有其他许多媒介。

新闻传播学领域所说的媒介,也只是其中之一种,即在人与人、人与事物之间起传播作用的信息媒介——或者叫传播媒介。正如某学者所说,传播学领域的讨论的“媒介”,“并非宽泛意义上的无所不包的‘中介体’,而是特定意义上的处于人与人之间,作为信息传播渠道的‘居间工具’,即所谓传播媒介”(10)。这一点,我们在上述引证的文章和著作中也可以得到佐证。他们所说的媒介实际上是传播媒介,却被简称为媒介。下面我们也只在这个层次上使用媒介这一概念。或者说下面所说的媒介即传播媒介。

1.1.3 “爸爸”的别名

而媒体一词,在我国20世纪以前的古代文献典籍中未现端倪。比较一致的看法,认为媒体是20世纪初国人翻译英语词汇medium和其复数media而造的新词,但medium和其复数media却不对应媒体这个唯一的词语。“有的都译为媒介,有的都译为媒体或传媒,后来的使用中也因地因人而异。如media literacy一词,在我国台湾地区译为媒体素养,我国香港地区译为传媒素养,中国大陆译为媒介素养。有时在同一篇文章里,这三词相继出现,但所指相同。”(11)

那么,这三个词语表达的是否是同一个概念?在这里,我们仅对媒介和媒体这两个词语的解释和使用情况来加以分析,因为传媒,实际上是传播媒体或传播媒介的简略用法,只要区别了媒体和媒介,传媒也就迎刃而解了。而学术界对这两个词的解释有以下几种情况。

(1)媒体和媒介这两个词表达的是同一概念,即交流传播信息或大众传播的工具、载体、手段、中介物、纽带、物质实体等,但不包括从事信息传播的人或组织机构。如《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对media的解释是:“the media[pl]means of mass communication, eg TV, radio, newspapers大众传播工具,大众传播媒介(如电视、电台、报纸)。”《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媒体的解释是:“指交流、传播信息的工具,如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12)有学者引用施拉姆的观点,认为“‘媒介就是插入传播过程之中,用以扩大并延伸信息传送的工具’,具体来看,传播媒介有语言、书刊、报纸、广播、电视、电影、多媒体等各种形式。”(13)还有人的解释是:“媒介是信息交流的中介,是传递信息的载体。人们进行信息交流活动,一定要借助于载体,也就是要通过一定的媒介。传播媒介是使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发生关系的一个工具,也可以说是联系传播者与受传者的一条纽带。传播者通过传播媒介可以把所要传播的信息传播给受众,所以,媒介是信息传播的工具。与此同时,传播媒介还是受传者接受和利用信息的必不可少的手段。没有传播媒介,受传者是无法获取信息的,因而也就无法利用信息。由此可见,媒介在整个信息传播过程中,具有何等重要的作用。一句话,媒介是传递信息和接受信息,使传播过程得以完成的必不可少的手段。”(14)“传播媒介处于信息传送者(简称传者)和信息接受者(简称受者)之间,是用以承载、运输信息的工具,如信函、报刊、电话、电视等”(15)。也有人认为,媒介是指“介于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的用以负载、传递、延伸特定符号和信息的物质实体”(16)

(2)媒介和媒体这两个词,表达了同一概念,不仅包括传播工具、方式,还包括从事信息传播的人或组织机构。如约翰·费斯克编撰的《关键概念:传播与文化研究辞典》(第2版)中定义媒介:“一般来说,媒介是一种能使传播活动得以发生的中介性公共机构。具体说,媒介就是拓展传播渠道、扩大传播范围或提高传播速度的一项科技发展。广义上讲,说话、写作、姿态、表情、服饰、表演等,都可以被视为传播媒介。每一种媒介都能通过一条信道或各种信道传送符码。这一术语的这种用法正在淡化,如今它越来越被定义为技术性媒介,特别是大众媒介。有时它用来指传播方式,但更常用于指涉使这些方式成为现实的技术形式,如报纸、收音机、电视、书籍、照片等。”(17)戴元光说:“媒介,又称媒体(Media),即中介或中介物,存在于事物的运动过程中。传播意义上的媒介是指传播信息符号的物质实体,也包括与媒介相关的媒介组织。”(18)

(3)媒介和媒体这两个词,表达了两个概念。媒介指向物,媒体指向人。李彬认为,“传播媒介有两种含义。第一,它是指传递信息的手段、方式或载体,如语言、文字、报纸、书刊、广播、电视、电话、电报等。第二,它是从事信息采集、加工、制作和传播的社会组织,即传媒机构,如报社、出版社、电台、电视台等。在传播学中,传播媒介包括以上两种含义。细分起来,如果是指传播活动的手段、方式或载体,那么一般就用‘媒介’这个词;如果是提传播活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那么一般就用‘媒体’这个词”(19)。再如,说“媒介是一个传播学概念,它是指传播的介质,承载信息的物体。媒体是一个传媒经济学概念,它是指储存、呈现、处理、传递信息的经济运作实体,即媒介组织和媒介组织形态”(20)

通过上面的概括,我们可以看出,这几方面的观点,对媒体和媒介这两个词,在概念的内涵都具有中介性和传播交流信息的特征上,是相同的。但在以下两点有所不同:

第一,概念的同一性不同。有人认为媒介和媒体是两个概念,有人认为是同一个概念。

第二,解释概念所用的中心词不一样。分析这些中心词,可以概括为三类:第一类是反映除人之外的物质实体的词汇,如工具、载体、中介物;第二类是由人这个特殊物质实体组成的组织机构;第三类是表现抽象事物的词汇,如手段、方式。

我们分析一下这三类情况,根据与概念内涵吻合的程度,应当剔除第三类说法。因为方式是人类社会活动的方法和样式,手段与方式相差无几,是指人类为达到活动目的而采取的方法措施。媒介或者媒体,一定是介于传者和受者二者之间的东西。而手段和方式,是对从传者经由中介物到受者三者整体信息传播活动特点抽象的概括,并非单独的仅指居于二者之间的东西,所以用这两个词是不妥的。其他两类中心词,我们认为理当其任。

就此,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

媒介或媒体这两个词,都可以界定为传者和受者之间输送信息的载体或工具。在这里不用中介物。因为概念的阐释中已经表达了在传者和受者之间的意思,用中介显得累赘重复。至于这两个词是否可以表达组织机构的意思,可以分而论之。

首先,媒介不表达组织机构的意思。这不是主观臆断,而是有人们的语言活动实践为之背书。

在中国知网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用“媒介”作为关键词,从1988年开始到2017年的30年间,每5年为一个统计单位,在每个时间段所有论文的标题中进行查询,得出下载次数和被引频次最高的前10篇文章,没有一篇文章将媒介称作组织机构的,这些论文指称的媒介概念的外延,都不约而同地指向了传播信息的载体或工具。

另外,我们还查阅了十多本有关媒介、新媒介的图书,基本上不把媒介概念的外延指向组织机构。媒介和媒介组织、媒介机构是不同的概念。媒介组织、媒介机构是运用媒介进行传播的组织或机构。有学者在自己的著作中,将这种意思表达得非常明了。

“传播媒介是能够使信源、信宿双方发生信息传播关系的渠道、通道、工具、物体、语言、文字等中介物。比如通常被称为大众传播媒介的就是指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电影、网络等,而使用这些媒介的报社、杂志社、出版社、电台、电视台、电影制片厂、网站等就是媒介组织,是经营管理媒介的机构。”(21)

其次,媒体表达组织机构的这一观点是否成立?我们下面再做分析。

1.1.4 媒体:“舌尖”上的民意选择

如前所说,媒体和媒介这两个概念,都可以理解为传者和受者之间输送信息的载体或工具,但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媒介表达这一意思,要比媒体早得多。按理说,在20世纪末兴起的传播信息新的载体或工具——网络、手机等,应率先被称为媒介,可出人意料的是,媒介这个本应继位的“太子”,几乎被人们打入“冷宫”,弃置不用,而媒体这个“庶出”的外来入侵者,却成了人们的“宠物”而大行其市。

究其渊源,媒体的“得宠”,是在20世纪的下半叶。对它的解释,从表达组织机构到表达载体或工具,是学者们和广大民众语言实践共同选择的结果。

前面我们提及,媒体这一概念曾一度被某些学者指称过组织机构。有学者说,“一旦提及媒体,必是关注到它组织机构的属性,强调它作为一个组织、一个机构”(22)。不过,我们认为,那是20世纪后半叶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色产物。因为,那时媒体概念之所以大受人们青睐,被拿来指称组织机构,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1)社会学原因。正如尼古拉斯·盖恩所说,“概念是思维的基础工具,通过概念,我们得以探究作为媒介的数字技术以及它们所引发的复杂的社会变化与文化变迁”(23)。反过来,被媒介所影响的社会变迁,也会反映到概念的使用和它的发展变化上。直接把媒体机构称作媒体,是20世纪,特别是20世纪下半叶我国汉语系统内部的一种用法,因为20世纪下半叶,媒体的匮乏使信源到达受众之间的通道极度狭窄,信息传播的官方垄断,放大了传播机构的权力,给它罩上了神圣的光环,使其无比高大地站在了受众的面前,超过了真正的媒体——报纸、广播、电视本身,成了中介物而接受民众的膜拜。也许这是人们把组织机构称作媒体的个别原因。

(2)媒体指组织机构实质上是一种借代。比如我们经常可以听到,召开某种会议,主持人说,今天来了很多新闻媒体。这里的媒体,应该指的是媒体机构的人。从语言修辞学的角度来说,这就是借他们手中掌握的媒体来代替组织机构。其实这些组织机构并不是媒体。媒体是他们手中掌握的,直接横亘在传者和受者之间的报纸、广播和电视,等等。这些组织机构是由人组成,而人作为物质实体,他们本身并不负载和传输信息,是媒体的操控者。

(3)有人认为从媒体这个词本身含义来看,与组织机构更为契合。因为“‘体’,其基本含义是指‘身体’‘物体’等,除了其‘身体’这层含义带来的‘体形’‘体味’‘体力’等词组之外,其还常有‘个体’‘集体’‘有机体’‘体制’‘体系’等用法,可以看出,前一种用法侧重于物理的‘身体’层面,后一种用法则多用于社会的‘机体’层面,因而‘媒体’也更多地带有具体的传播者、传播机构、传播制度等社会机体方面的意味”(24)

但是,20世纪末21世纪以来,随着网络、智能手机的普及,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智能可穿戴设备渐趋盛行,人们枉顾学者们把媒体称作组织机构的说法,选择了新媒体来称谓这些新的东西。如果说20世纪特别是20世纪后半叶,还有人经常将传播信息的组织机构称作媒体的话,那么进入21世纪以来,人们所说的新媒体已经不含组织机构的意思了。这种选择也许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言语行为,但却让我们看到了它的背后存在的一些必然的原因。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四媒体”概念的界定,促使媒体这一概念不指称组织机构的意识在社会上流行起来。20世纪末互联网进入了发展高峰期,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将网络列为报纸、广播和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且这一命名被译者有意或无意地翻译为媒体。我们不知其如此翻译的根据如何,但可以推断:译者正是在潜意识中受到民间言语行为的影响,才做出了这样的抉择。译者没有料到的是,这一词语的翻译,竟为媒体指称组织机构这一概念吹响了撤退的号角,也为这一词语的民间普及提供了准官方的依据。从某种意义上说,广大中国公众用舌尖把组织机构从媒体的释义中吐出去,使媒体华丽转身而成为一种载体工具,也算是一种遵联合国号令而行的国际主义行为吧。但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下面。

(2)中国使用汉语的人们,用自己的语言实践投票使然。

首先,我们用大数据的方法,发现人们在日常言语行为中,使用媒体一词的频率远高于媒介。

如今,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关键词进行查询,反映了人们的用词习惯,了解这种习惯,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概念的演变,提供语词概念形成的基础。所以,我们用媒介和媒体两词进行比较,查阅2006年以来的百度指数,发现无论是电脑端还是移动端,使用媒体一词搜索的比例,始终高于媒介。

它山之“识”

“脚色”或“角色”,在现代汉语中都指演员所扮演的戏剧中的人物,但历史上却经历了从二词通用到有区别,再到通用的变化。

一个更为有力的证据,是人们写文章的标题用词。2018年1月27日,在百度搜索引擎的高级搜索中,设置搜索条件为“全部时间”“所有网页和文件”“仅网页中的标题中”,进行查询,得出包含“媒介”一词的网页有649000个;包含“媒体”一词的网页有5080000个。后者的使用频率几乎是前者的10倍。

其次,科学研究的学术话语活动中,学者们使用媒体一词的比例也远大于媒介。

中国知网,是集期刊、博士论文、硕士论文、会议论文、报纸、工具书、年鉴、专利、标准、国学、海外文献资源为一体的、全球最大的中文电子知识资源数据库,相对网页搜索引擎,更能反映高端人群的汉语词汇使用情况。我们用媒体和媒介两个关键词,在中国知网的文章的标题中进行查询,获得了30年来这两个词的使用趋势图(见图1-1)。从图1-1中可以看到,1988—1992年这第一个5年中,标题中使用媒介一词的,是使用媒体的4倍多。但是在随后的25年,媒体从第二个5年开始反超,越来越强势地逆袭了媒介,到了2017年使用媒体一词的,是使用媒介的5倍多。这就说明了媒体一词的使用,渐渐地超越媒介,占据了学术话语的主流地位。

图1-1 知网30年论文标题含“媒介”“媒体”趋势图

同时,我们又用新媒体和新媒介两个关键词,在论文的标题中进行查询,获得了30年来这两个词的使用趋势图(见图1-2)。新媒体一词,从20世纪80年代,以第一个5年,相比新媒介稍嫌弱势,到第二个5年之后的一路反超,直到张大差距,以致新媒介与新媒体达到相差30多倍之遥,足以说明新媒体一词在学者们学术话语中的热度之盛。

图1-2 知网30年论文标题含“新媒介”“新媒体”趋势图

学“艺”致用

通过一个词出现频次多少的变化,可以观察一个学科(领域)的发展情况,这是一种什么方法?需要什么软件?

(3)学者们的学术研究中所使用的新媒体一词中的媒体,并不指称组织机构。上面我们用数据说明了媒体一词,在网页搜索和学者们的文章中使用的热度,但新媒体一词中的“媒体”,在文章中具体指的是什么?我们查阅了这30年间,每个5年时间段里,标题中包含新媒体一词的引用和下载最多的文章,一共查阅了近百篇文章,研究了正文中新媒体所指称的对象,结果发现竟然没有一篇是组织机构。这说明了媒体指称组织机构这种说法,没有语言实践的支持,只是一些人的主观臆测而已。

所以,我们说,用媒体界定组织机构的说法已经成为历史。虽然它曾红极一时地在我们的生活中存在过,但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这是语言形成的原理所决定的,在人类的语言系统中,任何一个新的词汇,几乎都是通过追认的方式进入语言系统的。换句话说,新的词汇是在人们无数次的言语行为约定俗成以后,才被那些词典收入囊中。

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这也不足为奇,一个词语概念的扩大与缩小,是词汇发展变化的一条客观规律。因为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词汇的意思也不断地发生变化。有些意义产生,有些意义消失了。有的词义内涵在缩小,有的词义内涵在扩大。变化的导演正是使用它的千千万万的语言主人。用什么词语来表达什么概念,并非源于个人的好恶,而是千百万人的认同。他们在对一个词的人云亦云的使用中,约定俗成了它的概念。媒介由原来表示媒人、引荐人,到如今已经失去了这一意思,因为它的外延缩小了,缩小到只表达物,即载体工具了。现代汉语中已经有媒人、介绍人、推荐人等词,媒介概念外延的缩小也是必然的了。媒体由原来的表示组织机构,演变为传播信息的载体工具;媒介不是媒体可为手足的兄弟,而是爸爸的别名而已。

然而,这是不是就可以断定,用“新”和“媒体”相加,1+1=2,就能搞定新媒体的概念了?或者说,新媒体,就是传者和受者之间新的传播信息的载体或工具?

1.2 正名:新媒体概念的确认

十年前,乔布斯重新定义了手机,十年后,我们要重新定义新媒体。尽管有许多人曾经为它下了很多的定义。正如海德格尔所指出的:“真正的科学‘运动’是通过修正基本概念的方式发生的,这种修正的深度不一,而且或多或少并不明见这种修正;一门科学在何种程度上能够承受其基本概念的危机,这一点规定着这门科学的水平。”(25)

1.2.1 众口“一”词:乱花渐欲迷人眼

学界和业界对新媒体概念的说法,五花八门,高论迭出,大有乱花渐欲迷人眼之势,并未形成一致的看法。不过,大家近乎一致的看法,却是说这一概念来自外国。有人认为从词源上看,“‘新媒体(New Media)’一词于1967年经美国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负责人P. Goldmark在一份关于开发EVR(电子录像)产品的项目计划书中提出,后经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E.罗斯托通过向尼克松总统提交报告多处使用该词开始在美国社会推广,并逐步扩展到全世界。‘新媒体’一词从21世纪初开始在我国流行”(26)

这种说法,我们没有必要计较它作为这一概念首次使用标志的真伪,也不去验证这一概念在美国是否“推广”过,也不用向它投去过多的对于创新的膜拜。而我们需要考虑的是,新与媒体这两个词,是因为这偶尔的一次组合使用而诞生了一个必然立于语汇之林的新词儿,还是一个松散的临时的词语约会?

从目前所能搜集到的汉语权威工具书中,我们没有找到新媒体这一词的影子。从语言学角度来看,如果说,它们是一种语言系统中组成句子的最小的单位的话,那么,在某一语境中,按照语法规则,以临时约会的形式出现,是一件极其平常的言语活动。就像从不相识的张三李四,偶然一起参加了公园晨练合唱队,曲终人散各回自家一样,并没有太多的紧密的关系。这就是说,它们的临时组合不会创造一个新的词汇进入语言系统。能否成为一个新词,即新的概念进入语言系统,按照词汇学的原理,还需要“流行”的约定俗成功夫。

如前所述,21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新媒体”这一词语,在中国的汉语系统中流行起来了,似乎已经到了为它颁发进入汉语固定词汇系统的新词通行证的时候了。有人质疑曾经的媒体新宠,如广播、电视,在它们盛极一时到家家听广播、户户看电视的地步,却为何没有造出新媒体一词?我们认为,最终仍是流行程度的问题。如今手机作为一种典型的新媒体,几近人手一部,如此流行,岂能不为它立名?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为这一词语,下一个确切的概念?对此,学者们却莫衷一是。

为了弄清楚什么是新媒体,哪些是新媒体,央视资深媒体人杨继红,在2007年花了近一年的时间,向四十多位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者、多年从事媒体研究的专家学者以及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实践者发出邮件、短信,通过电话采访或者直接采访,征询他们的“新媒体定义”,并综合国内外以往的观点,在其著作《谁是新媒体》一书中,对各种定义进行了梳理分类(27)。2013年黄传武等和2017年尹章池等,先后出版的同名教材《新媒体概论》,都对这些分类进行了引述(28),有一定的影响。我们对这些类型进行了甄别筛选和补充,归纳为以下9类。

(1)相对论。将新媒体视为媒体演进发展的延续,即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比传统媒体“新”的就是新媒体,因而新媒体往往兼具多种媒体的特征和特长。如清华大学熊澄宇教授认为:“新媒体首先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报纸相对于图书是新媒体,广播相对于报纸是新媒体,电视相对于广播是新媒体,而网络相对于电视则是新媒体。他认为,新媒体是一个时间的概念。在一定的时间段之内,新媒体有相对稳定的内涵。信息技术处理是这个时代具有代表性的符号,新媒体则是在信息技术处理之上新的媒体业务形态。新媒体同时还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所谓发展,就是新媒体不会停止或者终结在任何一个媒体形态上,任何一个平台、任何一个现存的媒体形态,它都会被将来的新媒体所超过。”(29)

(2)凡数字论。凡数字论认为凡是基于数字技术在传媒领域运用而产生的新媒体形态就是新媒体。比如黄传武等认为新媒体“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严格来说,‘新媒体’应该称为‘数字化新媒体’”(30)

(3)互联网(或网络)论。它认为新媒体即互联网或网络,是一种实现多对多或点对点传播的、具有与用户互动等交互功能的媒体形式。如“1998年5月.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的安南在联合国新闻委员会上提出,在加强传统的文字和声像传播手段的同时,应广泛利用最先进的第四媒体——互联网。自此,‘第四媒体’的概念作为官方定义正式得到使用。”(31)有人直接称互联网为新媒体,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新媒体有过一个定义,即新媒体就是网络媒体”(32)

(4)传播机构论。传播机构论又被称作媒体定义回归论,实际上认为新媒体就是新的大众传播机构,因为过去“媒体”泛指从事大众传播的机构,因而新媒体定义应当回归于此。

(5)规模论。规模论是在媒体定义回归论的基础上产生的,因为媒介定义回归论强调媒体的定义应是大众传播,而一种传播形态能够达到大众传播的规模时就成为新媒体。

(6)多维论。多维论是指从多层面多维度进行定义。如李丹丹是从多个维度来分,“从哲学的角度来说,新媒体是相对于旧媒体而言的全新信息传播形式,可能现在的新媒体,数年之后就成为旧媒体,因此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新媒体;从技术的角度来讲,新媒体是数字化的,新媒体的传播载体发生了改变,信息的传播形态也发生了本质的改变,依托于数字技术作为新媒体的共同特征,成为现代传播方式与传统传播方式更合适的区分词;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新媒体是互动的,信息是在传播者和受众之间双向传播的;从信息管理的角度来说,由于新媒体管理机制薄弱,‘把关人’角色在不断地变化,‘把关人’地位弱化,导致其公信力与权威性的弱化。以上的解释综合媒体的定义,就目前可以认为,新媒体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是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用户可以双向地选择和沟通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33)

(7)载体工具论。匡文波将新媒体定义为“借助计算机(或具有计算机本质特征的数字设备)传播信息的载体”。他认为:“手机是具有通信功能的迷你型电脑:手机媒体是借助手机进行信息传播的工具。手机媒体并非独立的媒体形态,即并非第五媒体,而是网络媒体的延伸。”(34)

(8)传播论。“美国《连线》杂志根据新媒体的传播特征,将新媒体直接定义为‘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35)

(9)排除论。新媒体是“传统媒体之外的媒体”。“新媒体是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数字信息技术的新技术领域内的媒体。比如,微博、微信、人人、豆瓣等社交媒体,门户、细分、论坛等互联网媒体,电子书、电子杂志、数字广播、数字视频等数字出版媒体,甚至一切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户外)之外的媒体,都可以叫新媒体”(36)

上述观点,对于如今林林总总的新媒体定义而言,也许不能囊括学界和业界的全部意见,但也能反映基本的主流看法。这些,虽然大多都能从某个意义上把握到新媒体概念的部分特征,但仍有一些未及真谛之处,有的甚至是错谬不当的。所以我们有必要对此作进一步的辨析。

1.2.2 新媒体概念:却在灯火阑珊处

逻辑学告诉我们,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大千世界,每一事物都具有自己的性质,如形状、颜色、动作,以及好坏、美丑、善恶等,而且除了自身的性质外,还与其他事物发生一定的关系,如大于、相等、对称、交换、互助等。事物的性质和关系统称为属性。事物的属性可分为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本质属性是事物成为自身并使该事物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内部规定性。非本质属性不是该事物所独有的,是与其他相近的事物所共有的性质,表现了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这些属性反映在我们头脑中形成了概念。我们用属性来反映事物,并用一定的语词来指称这一概念。生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在这种变化中往往会产生一些新的事物,表现出与旧有事物不同的属性,人们就创造出新的词语来指称。新媒体正是如此,因而有必要对这一新的概念有所解释,而我们的这种解释就是要通过下定义的方法揭示它的内涵,为人们的认知行为确定一个标准,否则人们的认知就会陷入混乱。

下定义的方法很多,但属加种差定义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方法。那么,属加种差的定义是什么呢?“属加种差定义即首先找到被定义项的‘邻近的属概念’,再找出‘种差’(被定义项与其他同级种概念内涵的差别),然后将二者相加构成完整的定义。”(37)

那么,新媒体的邻近的属概念是什么呢?在前面,我们既分析了组织机构不是媒介的属概念,也排除了媒体是组织机构的说法。这里我们不再过多地反驳,只以一个媒体人“大家都这么去理解,也就将错就错”的说法,来与媒体是组织机构的观点揖别。

“中央电视台海外中心主任盛亦来认为:‘新媒体目前的含义是指随着科技发展,新出现的大众传播方式和手段。’但是他随后的分析为‘新媒体定义’明确界定了外延:‘这种说法其实并不合理。‘媒体’应该是泛指从事大众传播的机构,并不特指以某种方式或手段传播,只不过大家都这么去理解,也就将错就错了。’”(38)

从这一段话中,我们不仅可看出某些人,对法定信息发布机构的垄断新闻信息传播权利的怀旧情结,也感受到了他们的面对媒体是组织机构观点不为时代所接纳,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无奈。的确,这种观点是与时代相悖的,并不符合新媒体的本质。过去利用媒体发布信息的主体只是大众传播机构。这是那个媒体匮乏时代赋予的特权,在这种垄断权利的衍射下,有的人膨胀了自我意识,混淆了主客体的界限,将媒体机构等同于媒体。比如人们常说的媒体监督,到底是报纸、电视、电台这些媒体传播的信息内容负有监督的功能,还是这些机构的人本身有监督的功能?我们认为,媒体机构只能利用媒体传播的信息来实现监督,而不是抛开媒体去行使监督权。多年来,媒体机构中某些人正是借着对媒体的这种误读,以一种“我即媒体,媒体即我”的粗暴逻辑,去行使媒体信息监督之外的权利,使得不明就里的公众,把他们当媒体来顶礼膜拜,诸多的“封口费”事件,都说明了这种误读的危害性。

一“课”拍案

是“何省长昨日去岳麓山扫其母之墓”,还是“何省长昨日去岳麓山扫他妈的墓”?是几何,还是几何?

如今网络的出现,打破了传播权利的垄断,在媒体机构之外,许多公司和个人,也从技术上获得了传播信息的权利。公司,作为组织形式,不是过去意义上的大众传播机构,个人更谈不上是什么大众传播机构,按过去的标准更不能用媒体来指称。但是这些公司和个人,他们现在却拥有了新媒体,有的新媒体已经强大到了原来法定的传播机构不得不归附依靠的地步,诸多的中央和地方原来所谓的主流媒体入驻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就是一个例证。我们可以说这些公司和个人经营的是新媒体,而不能直接说这些公司和个人就是新媒体。可以说人民日报社在微信上开办的人民日报公众号是新媒体,不能说人民日报社这个组织机构是新媒体。所以用机构来界定显然是不妥的。称其为机构新媒体、公司新媒体、个人新媒体则是名副其实的。

排除了这种有明显瑕疵的观点,反观其他几类,都或多或少地从某个方面不同程度地揭示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比如在概念的内涵上,提到了数字化、交互性、所有人对所有人的多点对多点式传播方式等,都触及了新媒体的本质属性,即新媒体与同类事物——传统媒体的不同属性,也是下定义公式中的种差。在概念的外延上,有的列举了网络、手机、广播、电脑、数字电视机;有的分层次提及微博、微信、人人、豆瓣等社交媒体,门户、细分、论坛等互联网媒体,电子书、电子杂志、数字广播、数字视频等数字出版媒体等。不过,大多缺乏精练的表达。

某位哲人说过,简单是伟大的起点和终点。我们追求某一真理,往往是从最简单的事物开始,其间不管经过多复杂的过程,最终的目标是要为大众所认同,且认同到普及的过程必定是简便易得的。所以要让高处科学庙堂之上复杂的真理化为简单的常识。就像牛顿用四个字解释了太阳系,爱因斯坦用三个字解释了宇宙规律一样。为此,我们遵行这一原则,对新媒体从两个层次,作如下定义。

广义:新媒体是指传受之间新的传播信息的载体;

狭义:新媒体是指21世纪以来交互式传播信息的个性化、智能化数字载体。

这种分层定义,我们采纳了上述学者们趋于一致的新媒体相对论的说法,在时间的意义上,用广义和狭义对新媒体概念进行了区分。

广义的定义,适用于任何时代,正如有些学者所说,每个时代相对于以往时代,都有自己时代的新媒体;而狭义的定义,则限定了特定的时间,特指“21世纪以来”。这种方法,在权威工具书里可以找到许多例证。如《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新诗”的定义的解释,是“指五四运动以来的白话诗”;“新文化运动”是“指我国五四运动前后的文化革命运动”;“新文学”指“我国自1919年五四运动以来以反帝反封建为主要内容的白话文学”(39);等等。这里用的都是时间界定法。

至于为什么要选择“载体”而没有选择媒体?这是因为,媒体和载体都是新媒体“邻近”的属概念。虽然媒体比载体更邻近一些,但逻辑学原理告诉我们,属概念要“邻近”到什么程度,也要看具体情况的需要。比如“人”这个概念的正确的定义是:“人是会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动物”。如果把“人”定义为“人是会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生物”,“生物”这个属概念,同“人”这个概念就隔得太远,不合要求。因为人和非生物的区别是很明显的,没有必要用“生物”作为属概念,而使人同非生物相区别。那么,属概念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越邻近越好呢?也不是。比如,我们就不能由于哺乳动物对人来说,是比动物更邻近的属概念,而把“人”定义为“人是会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哺乳动物”,因为人们给“人”下定义,目的是要使人同其他的一切动物区别开,而不只是要同其他的一切哺乳动物区别开。同理,用媒体作属概念,不利于区分媒体是载体,还是组织机构,所以我们选择了载体。

1.3 立本:新媒体的性质

对新媒体性质的把握,是确立新媒体概念之根本。不过,对事物性质的具体表述,学者们用过许多不同的概念:性质、本质、特点、特征、属性、基本属性、根本属性、本质属性、特殊属性等;而新闻传播学界,对新媒体这一概念的性质,也有特征、本质、特点等说法。且在条分缕析时,经常用“性”作为中心词。那么,采用什么概念是科学的、合理的呢?这里有必要加以分析。

我们认为,这几个概念中最基本的是性质。性质,权威工具书《辞海》并没有专门的词条,只是“性”的第一个义项解释为:“性质,指事物所具有的本质、特点。”(40)《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有“性质”的词条,释为“一种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四角号码新词典》“性质”的含义是:“一种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征。”这几种工具书对“性质”的解释的中心词,使用了本质、属性、特征、特点、特性这些概念。那么,这些概念的含义又是什么?这里仅以《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为例,它对“本质”的解释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对属性的解释是“事物所具有的性质、特点”;对特征的解释是“可以作为人或事物特点的征象、标志等”;对特点的解释是“人或事物所具有的独特的地方”;对特性的解释是“某人或某事物所特有的性质”。从这些中心词的解释中,除了特点和特征没有提及性质,其他均在释义中提到了性质。可见这些概念都和性质有关。那么,它和其他词是等义的,还是近义的?它们的共同点是什么,还有什么差异?

笔者认为,性质就是对事物所具有的全部功用、能力或作用的抽象概括,是解释这些概念的最基础的概念,而性质、本质、属性是等义的,是性质的不同说法,在概念的使用上是可互换的,都可以包含该事物的所有属性。在逻辑学上又把事物的所有属性分为共有本质属性和特殊本质属性。“概念的定义中有了属概念,就可以表明被定义概念反映的事物是属于哪一类的,也就可以揭示出这种事物与同类的其他事物所共有的本质属性(当然,这种揭示是笼统的、不具体的)。定义中有了种差,则可以揭示出这种事物所特有的不同于同类其他事物的特有的本质属性。”(41)这就是说,属概念揭示的是事物与其他同属事物的共有的本质属性,种差揭示的是事物与同属其他事物不同的特有本质属性。前者可称同属共性,简称为共性;后者可称同属特性,简称为特性,与特质、特征、特点等义。那么新媒体(网络、手机等)与旧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等),都是载体这一同属事物,都有载体性,是它与同属事物的共性;而新媒体全时性、交互性、数据化、个性化、智能化,是与同属事物不同的特有本质属性。不过,本书不作细致的二元划分,统称新媒体的性质,包括新媒体与同属的其他事物所共有的本质属性,也包括与同属其他事物不同的特有本质属性,如图1-3所示。

图1-3 新媒体性质的区分

1.3.1 载体性

所谓载体性,是指新媒体具有运载或传递别的事物的属性。新媒体与同属其他种类载体一样,都有载体性,所不同的是,它是传送信息的载体。

载体,《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的解释有两个义项:“①科学技术上指某些能传递能量或运载其他物质的物质。如工业上用来传递热能的介质,为增加催化剂有效表面,使催化剂附着的浮石、硅胶等都是载体。②泛指能够承载其他事物的事物。”这就是说,称作载体的不管是事物,还是物体,应当具有运载或传递别的事物的属性。比如,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是运载人与物品的物质载体;还有传递能量的,如输电设备、导线之类,是传递能量的载体。而新媒体与传递能量或运载其他物质的载体不同,它是传送信息的载体,与其同属的不同种的载体,都具有载体的属性。比如手机、电脑之类物质的东西,或微信、微博之类信息的东西,它们作为新媒体,与传统媒体报纸、广播、电视一样,都具有承载与传递信息的功能,同属于传送信息的载体。概而言之,新媒体作为载体,主要有两大类。

1.物质形态的“信息载体”

人类传播信息的载体,“大致经历了从‘零载体’、天然载体、人工载体、纸型载体、缩微载体、音像载体、封装型电子载体和网络载体8个循序渐进的发展阶段。在千万年的演进历程中,新的载体不断涌现,旧的载体纷纷被淘汰,主流载体与各种辅助载体的地位不断发生改变,进而逐步发展到今天这种以纸型载体为主流、多种载体形态并存的格局。”(42)

几千年来,从史前时代的古代人,为指引同类寻找食物,刻画鱼形信息的冰冷的石头,到如今炙手可热、形影不离的手机,在这8个发展阶段中,无不发生过在技术推动下的信息的载体的革命。进入21世纪,网络、移动通信、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促使新的信息的载体如雨后春笋般“野蛮”生长,除了那些趋于普及的桌面电脑、平板电脑和如日中天的手机之外,智能手环、智能腕表、智能脚环、智能眼镜等智能化可穿戴设备,也逐渐飞入寻常百姓家,成了普通人的标配。接踵而来的还有苹果Siri、微软小冰、社交机器人Jibo、能拍摄照片视频的智能隐形眼镜,以及宣称“将毁灭人类”的、获得了公民身份的智能机器人索菲亚等等,这些都是物质形态的信息的载体。

进一步说,如施拉姆媒介“最后7分钟”传播加速度发展所言,这种新兴物质载体推出的时间间隔也越来越短。回望历史可知,以纸张为载体的图书已经流传了上千年;缩微胶片的出现和使用在国外有160多年,在国内使用只有60年;光盘的出现才有40多年,手机有20年,智能手机只有10年,而近几年的智能设备,不仅仅是日新月异,更是以“秒杀”的速度让人们目不暇接。

2.信息形态的“信息载体”

信息作为信息的载体,这种说法,乍听起来可能会令人错愕或不解。细究则不然,因为把一种信息当作另外一种信息的载体这种用法,在学界和业界甚至普通民众那里都很普遍。比如我们经常说微信、微博是新媒体,那么,微信、微博是物质载体吗?很显然,它们不是物质载体,而是运行在电脑或手机这些物质载体上的两个程序,而程序是由计算机语言编写的信息。所以说,它们是信息形态的信息载体。

以往也有过这种载体的说法。中国文学评论一篇文章,讲究言外之意和言内之意的区别,既然是意,不论言内的还是言外的,都属于信息而非物质;但二者都是建立在物质——纸张油墨这个信息载体之上。但二者对物质的依赖性有区别,言内之意直接联系着文字符号,离物质世界更近,故可以充当言外之意的载体,直接阅读那些文字以把握言内之意,再通过细心品味言内之意就可以领悟到某些言外之意。言内之意的信息的载体是物质的,言外之意的信息的载体不是物质的,物质对它来说只是一个间接的存在,它直接的载体是言内之意的信息。所以我们称言外之意这一层次的信息,是言内之意的这一层次的信息载体。比如《智取威虎山》中杨子荣与土匪接头的暗语“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有两层信息:字面的信息,即言内之意,是什么虎、塔、河妖之类;而隐藏的信息,即言外之意,是实际要表达的暗号信息:第一句是,你好大的胆!敢来气你的祖宗?第二句是,要是那样,叫我从山上摔死,掉河里淹死!这样,第一层字面信息就作为信息的载体,传送第二层暗藏的信息。不过,这虽然是信息载体,但它不是新的信息载体,所以不是新媒体。

而作为新的信息载体的新媒体,它们都是寄生在某一硬件物质载体上的软件程序信息,这些程序信息又作为载体,承载传送新闻、电子商务、行业知识、人际交流等各种信息。在这一意义上,与某学者所说的相同,“数字媒体是一种智能数字产品所呈现的软件形式。例如基于手机的微信、App、朋友圈、公众号、微博、轻博客、手游、网站、网络视频、动画、微电影、虚拟体验……当然,可穿戴智能产品,如手环、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负载的软件也属于数字媒体”(43)。这些新的信息类的信息载体,我们将在后面的章节中中详细阐述。

1.3.2 全时性

全时性指的是,新媒体具有根据需要在任何时间进行信息传播的属性。这是以前任何传统媒体所无法拥有的。

“在人类社会中,信息的发送和传递通常是有意识的活动,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满足某种需要而进行的”(44)。人类传播信息的目的,从某种意义上,也正好对应了学界所定义的传播的功能。对此,拉斯韦尔概括了三种功能,施拉姆总结了四种功能,罗宾森列示了13种功能,等等,但概而言之,人类之所以传播,就是要适应和改造环境,利用信息更好地从事生产生活活动,以满足自己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要求。所以,传播效果的最大化,是传播的最高追求。而对时间的合理把握,是提升传播效果的重要手段之一。

从信息传播的时间性需要来说,传者和受者,有同异之分。有的信息,传者和受者的需求是一致的,有的则有差异。不过,这种同异,都可以表现在对信息实时和异时传播的需要上。而新媒体则是这两种传播的完美集成者。新媒体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在任何时间适时地进行传播。

1.实时传播

实时传播,指的是信息的传播与事物发生过程的实际时间同步进行。实时传播,可以满足人们快速了解信息的需要,使之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适应环境,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比如当人们面对地震、火山爆发、海啸、空难等突发事件时,无论对事发地的人们,还是对事发地之外的人们,都需要第一时间快速地把信息实时传播出去。这样,才能使事发地的人们得到及时救援,而信息的异时延时传播,必将导致更大的损失。

在新媒体出现之前的人类传播史上,任何时代的传播,都没有实现真正意义的实时传播。口语传播时代,人们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虽然可以用口语实时进行交流,但面对当前事物,人们不可能向不同空间进行实时的传播;后来人们学会了利用“结绳”“契刻”“图画”等方式来保留、传递信息,将先人的生存知识与经验传承给后人,但要实现与事实在不同的空间同步传播,显然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事;在印刷时代,对传统纸质媒体来说,也“是束手无策的,这是因为它受到编辑、印刷、邮递等的限制,要想实时传播新闻,简直是不可想象的。而广播电视也同样受到栏目安排和线性时间的制约,它不可能无限制地对新闻进行实时报道。即使可以进行现场直播,那也有一定的难度”(45)。尽管达以光速,但这样的传播也需要昂贵而笨重的设备,且其设备限于一定空间,不能随意移动,导致任何时间、任何空间的实时传播成了不可实现的奢望。比如1970年,中国第一颗人造卫星上天,“东方红”乐曲的旋律,借助广播传遍祖国大地,但那个时代的人们,假如面对雷锋、欧阳海之类的突发英雄事迹,绝不可能凭借当时手里的工具,像现在的直播一样进行实时传播。即使是记者在场,也得录音录像,回去制作好才能播出。而如今,只需一部简单的智能手机,就可以实时直播。近几年来涌现的众多移动端直播新媒体,为实时传播作了很好的诠释。所以,我们说,人类为了克服时间和距离阻碍传播的缺陷,用了几千年的时间。现在的新媒体,不仅战胜了空间,也战胜了时间,实现了任何时间任何空间的、与事物发生时间同步的实时传播。

2.异时传播

异时传播,指的是信息的传播与事物发生过程的实际时间相异,根据人们的需要适时进行。从理论上讲,信源到信宿的传播过程中,信息在时间上的延滞所形成的异时传播,会导致两方面的结果。

一方面则是缺点,因为信息的延宕会阻断传播,增加噪声,减损传播效果,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有时甚至让人陷于危机。故而信息不畅,之于个人,则耽误一家之事;之于一国,则贻害万千百姓。因而古代有八百里加急、十二道金牌传送指令信息,如今有电报电话、卫星导航、激光通信、量子通信加速信息传递等,这些无不是克服异时传播缺点、追求实时传播的范例。

另一方面则是优点,异时传播,可以让信息在更广袤的时空中进行传播,增强信息扩散的范围,提升传播效果。比如文字和印刷传播时代,文字的书写,印刷物的制作,传播成品的空间运送,都延滞了信息传播的时间,但却使信息在更大的时空中得以流传和保存。从空间来说,如唐玄奘跨越千山万水西行印度取经,马可波罗东行游记,等等,都是全球文明空间异时传播的例证;而从时间上说,我国几千年来形成的大量的文史典籍,靠的也是异时传播。所以说,异时传播对人类文明的空间扩散和历史承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不过,以往的异时传播,是人类传播信息的载体落后造成的无奈之举:为了克服信息在时间维度上的丢失,并让它在不同的空间传播,人类发明了传统的信息载体,从龟壳、牛骨、羊皮、泥板、金石、竹简、丝帛、纸张、照片、影片、录音、录像,到如今光—磁载体,一路走来,目的全在于保存和留传信息;传统的广播、电视虽然克服了信息在空间维度上的阻隔,但却在时间维度上造成了丢失信息的可能,只有通过录音、录像来弥补保存。而现在的新媒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都是永远在网的新媒体,加上即将到来的万物皆媒的智联网时代,所有连接到网上的物体,都是永远在网的新媒体。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不怕丢失,永不过时。任何历史信息和任何空间信息,人们在需要时,都可以从网上随意调取,适时传播。比如在微信中,人们既可以实时地进行文字、语音、图像交流,也可以留言、留音、留图、留像,让对方在方便的时间接收。

1.3.3 交互性

交互性指的是,新媒体信息的传播,在传受之间可以方便地交流互动的属性。

在自然科学中,物理学较早地阐述互动的概念,以解释物体或系统之间的作用和影响,说明能量守恒定律。在社会科学中,社会学应用互动的概念来解释社会学现象,并形成了具有丰富理论内容的“社会互动论”学说。社会互动,简称互动,是指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通过信息的传播而发生的相互依赖性的社会交往活动,简言之就是行动者对其他行动者的回应行动。

人是以群为生的社会动物,所有人的交互行动都是以他人为导向并相互依赖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与他人接触时,经常要意识到自己的行动在他人眼里的反映,考虑到别人对自我行动的期待以及自我对他人的思想、情感和行动的期待,要不断地根据自己所在的场合和面对的不同的人做出不同的反应,以调整自己的行为。所以说,交互构成社会;交互,也推动了社会的发展。陈胜吴广们登高一呼之类的交互,推翻了一个个封建王朝,毛泽东发动秋收起义点燃井冈山星火的交互,缔造了一个新的中国。如今,微信、微博之类新媒体的交互,开辟了全民互动的新时代。

新媒体的“交互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受众可以对内容进行控制

这是一种通常用来定义“交互性”的办法,是看用户能在多大程度上对内容进行控制。Info World的前任总编Stewart Alsop把交互性描述为四个层次:观看(Watching)、浏览(Navigating)、使用(Using)和控制(Programming)。在他看来,“观看”是最低层次的,其实没有任何“交互性”可言;第二层次是“浏览”,允许用户用相对随机的方式从一个项目跳到另一个项目,同时不必陷入任何单一的内容之中;作为第三层次的“使用”,意指用户在与内容或媒介发生关系时,可以从中获得一些有用的东西;“控制”,被认为是“交互性”最强的方式,意味着用户可以自己定义概念,可以赋予内容以含义,并且可以控制整个交互过程。例如,国家博物馆的App,游客可以下载这款应用软件来帮助自己更好地了解国博信息,更有序地游览各个馆。这个App里,使用者点击相应的展览馆名称,便会显示此馆内的藏品,点击该藏品,才会显示出此藏品的信息,这些信息都是在游客互动控制的情况下完成的。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新媒体传播是目前传播媒体中,能够对内容实施控制的最佳方式。以往的报纸、广播、电视都是将准备好的信息推送(Push)给受众,受众只有被动接受的权利,而极少有自主选择的可能。比如电视,由于它的线性播放,受众无法对传播内容施加控制,以致对不喜欢的内容或过多的广告插播产生厌烦、抵触和逃避情绪,即使可以转换频道,但这种选择的空间还是十分狭窄的;而20世纪末出现的互联网,则是把一大堆信息放在网上,由受众自己上网选择,拉下(Pull)所需要的信息。由“推”到“拉”,帮助受众迈出了新闻传播史上划时代的一步。受众有了主动性,接受信息具有很大的自由选择度,可以主动选取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加以了解,并且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逐层加深了解的程度。这一点,正如尼葛洛·庞蒂在《数字化生存》一书里所指出的“数字化会改变大众传播媒介的本质,推进信息给人们的过程将一变而为允许大家(或他们的电脑)拉出想要的信息的过程”。如果说,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体传播信息,尤其是发布广告,给人的感觉主要是向受众“推”(Push)乃至施加“心理暴力”或“皮下注射”进行灌输的话,那么,在互联网上,信息的传播方式,包括广告的发布,都更像是受众自己在“拉”(Pull),主动选择信息,了解广告。由此可见,互联网增强了受众信息选择的自由度和主动性。进入21世纪,特别是智能手机出现之后,用户对信息传播的内容控制的深度和广度,又前进了一大步。用户不仅可以从成千上万个App、小程序、公众号中,选择下载、订阅或关注自己需要的感兴趣的新媒体,从而实现对内容的筛选和控制,而且还可以利用搜索引擎、维基百科、知乎分答等手机应用,寻找或分享自己感兴趣的内容。

2.作为反馈的“交互性”

从信息论、控制论的角度来看,信息的交流互动,是一种有反馈的传播。“反馈实际上是指施控系统输入的信息作用于受控系统以后产生的信息再输送回来,并对施控系统的行为产生影响的过程”。如果输入的“信息的反作用倾向于加剧系统偏离目标的运动,使系统走向不稳定状态,甚至崩溃,这就是正反馈方法,相反,信息的反作用倾向于反抗系统偏离目标的运动,使系统趋向目标,或者走向稳定状态,这就是负反馈方法”(46)

运用到传播学领域,就是说双向的互动式的传播,可以提高传播的效率。因为传播“效果的形成、显现离不开各种传播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互动关系,缺少其中任何一种要素,整个传播链条就将中断”(47)。上乘的传播,实际上就是要运用控制论的负反馈的方法,让传播者作为信息的施控者,根据信息到达受众之后的反馈,针对传播活动的系统目标,来及时地调整自己的传播行为,从而获得更好的传播效果。传统媒体缺少互动,是经常被人诟病的痼疾。信息的单向传播,阻断了受传者向传播者反馈的通道。虽然纸质媒体的读者来信,广播电视媒介的受众热线电话,DVD和数字电视受众对观看的内容和时间的控制,可以算作一种传统媒体的互动形式,但是,这样的互动只能提供一种静态反馈式的滞后的互动,媒体内容的选择与确定权仍然掌握在传播者手中,受众只能在接收之后提供有限的“意见式”反馈。尽管现在的很多媒体节目都积极邀请受众参与到其制作过程中,但是参与程度非常有限。因而传统媒体的互动是一种不完整的低效率传播。而理想的传播是一种充分互动式的传播。

新媒体就是这样理想的互动传播。从网络、手机,到智能可穿戴设备、机器人等新媒体的诞生,提供了一种新型的人际沟通与信息交互的中介.并直接催生了一种新的双向互动方式。Rafaeli在定义基于计算机的信息交流的“交互性”时提到了三个层次,两个层次包含了“反馈”。其中之一,他称之为“反应”,是指在原来单向发出的信息内容影响下进行的双向交流。如电子论坛(BBS)、公众号、微博等,在每篇文章之后设置评论、点赞、转发,给公众提供一个反馈信息、表达态度和发表评论的场所。另外一种,则是真正意义上的“交互式”交流,它指的是一个动态的交流系统,在其中,最终信息内容实际上取决于交流过程中双方共同发出的讯息。如微信群、QQ群等一对一或多对多的聊天形式,就是这种动态的互动交流传播。

3.新媒体的传播还体现在交互形式的多元化上

从交互的对象上来看,有人与人、物与物、人与物等形式的交互;从信息传播方式来看,有点对点、一点对多点、多点对多点、多点对一点的交互,如英国学者安德鲁·麦德威克所说,“互联网是当地的、国家的、全球的信息传播技术以相对开放的标准和协议以及较低的技术门槛,形成的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多对一的网络之网络”(48)。从交互的层次上,有直接的和间接的交互;从时间上看,有实时的和异时的交互;从交互身份的真实性上,有真实和虚拟身份的交互;等等。

首先是人与物的交互。这种交互方式,随着技术的发展也在不断地变化。在计算机技术的引领下,人与物的交互,首先发生在计算机、手机等新媒体和用户之间的“人机互动”层面。这种交互有两个维度:一是人们借助鼠标、键盘、操纵杆、位置跟踪器、眼动跟踪器、压力笔、数据手套等设备,用手、脚、姿势、声音或身体动作、眼睛甚至脑电波等方式向计算机传递信息;二是计算机、手机等新媒体通过显示器(屏)、打印机、绘图仪、音箱、头盔式显示器(HMD)、力反馈等输出设备向人提供信息。在这两个维度上,人与物的交互,从较早的命令语言、菜单、填表等初级形式。随着多媒体技术的发展,菜单可图形化、可用语音以自然语言的形式进行人机交互,更主要的是可通过人的各种感官(视、听、触)进行多模态的直接操纵,缩短了人机距离。

其次是人与文本的交互。新媒体所提的互动,当然并不只是传统媒体时代所简单理解的阅读反馈。或者说,阅读反馈仅仅是互动概念的起点。比如维基百科,文章词条发布之后,并没有最后完稿,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对文本的修改和反修改。

再次是往复循环式交互。这指的是针对反馈的反馈,以及这种相互反馈所形成的有机的、自发的、良性的往复循环式反馈,构成了新媒体时代的广泛的新的互动形式。这种互动,恰恰构成了新媒体的重要特征,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新的媒体力量。早些时候的“陕西华南虎事件”,近几年的“罗一笑事件”“雷洋事件”“西安前11排事件”,都彰显了新媒体互动对社会影响的巨大威力。“大众传播大多时候不是引发受众效果的充分必要条件,而是会通过众多中介因素和其他影响力发挥作用”(49)。往复循环式互动就是增强传播效果的极其重要的中介因素。

最后是虚拟的交互。新媒体对交往所造成的深刻变化,不仅体现为打破了时空、地域、社会分层等现实因素的限制,而且体现为网络创造了一个全新的交往空间,形成了一种全新的人际交往模式。在网络空间,人际互动双方并不像在现实社会交往中那样必须面对面地亲身参与沟通,而能够以一种“身体不在场”的方式展开互动。在网络空间,人们可以隐匿自己在现实世界中的部分甚至全部身份,重新选择和塑造自己的身份认同。所以,新媒体的互动,不仅体现在真实身份的互动上,还大量体现在虚拟身份的交流中。从传统媒体的缺乏互动,到可以方便地运用真实或者虚拟的身份互动,新媒体展示了它无与伦比的魅力。但是,由于虚拟身份的互动,给不法之徒提供了设置陷阱的可能,因此给新媒体蒙上了一层不光彩的阴影。不过随着上网发布信息对真实身份认证的加强,这一缺陷会得到弥补和纠正。

4.新媒体的传播还体现在实时互动上

以前的传统媒体不是没有交互,是没有实时交互,有的是异时交互、延时交互。和任何事物的两面性一样,实时交互与异时交互、延时交互各有利弊。异时交互、延时交互有它的优点,而缺少实时交互所带来的速度和效率。而新媒体借助网络,以光速传播,压缩了人们的空间感,使其如同生活在一个地球村里。“个人”不再作为某个时空中的信息孤岛中的“个人”,当面对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难题时那样无助,他在需要时可以借助新媒体,随时随地呼唤地球村的老乡们,实时地与他们交互,获得帮助。他从无远弗届的广袤的新媒体世界中,获取了强大的智慧,让他在与他人、他物的实时交互中,不再像迟到的雷声那样愚钝迟缓,而如电焊枪与铁板的接触交互,刹那间,闪烁出耀眼的光芒,焊平战胜自然、游刃社会的缝隙和道路,通向成功。

1.3.4 数据化

新媒体的数据化特性,不仅是指新媒体传播的都是经过数字化处理的信息,而且更是借助网络传播的数据化的信息。

“数字化”是以往学者定义新媒体的流行观点,但这是一个过时的概念。因为电脑的诞生就已经实现了数据的“数字化”。电脑让各种传播符号像数字一样,同一化的储存和传播,而互联网、物联网和智造网,实现了数据的网络化,也构建起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分水岭。一台计算机是数字的,十台、百台、千千万万台孤立的互不相通的计算机,也可以是数字化的,但不是新媒体的根本属性。因而仅仅以数字化为新媒体定性是不完全、不准确的。只有连接到网络的信息载体才是新媒体的根本属性。

进一步说,如今,连接到网上的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以计算机芯片为核心物质基础的新的信息载体的普及和爆发,使数据海量化,将人类带入了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是计算机和互联网结合的产物,大数据的特点:第一是大,海量的数据;第二是快,可以通过新媒体和公共数据库快速地获取;第三是人们不再热衷于寻找事物的因果关系,而更加关注于相关关系。大数据就像海洋,而数据就是无数条江河小溪。没有江河小溪,就没有大数据海洋。一个个新媒体,无数的手机、传感器之类的数字设备,记录和负载了人们的衣食住行和大自然的风花雪月诸多数据信息,是数据化的江河小溪。所以说,新媒体不仅是数字化的,更是数据化的;数字化不一定是数据化的,而数据化则必定是数字化的。数据化才是新媒体的本质属性。数据化的特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数据化信息的基础是数字化。数字化就是将许多复杂多变的信息转变为可以度量的数字、数据,再通过这些数字、数据建立起适当的数字化模型.把这些数字化模型转变为一系列二进制代码,引入计算机内部,进行统一处理,这就是数字化的基本过程。

数字化的根本特征,是传播符号同一化。新媒体之所以能为信息传播提供方便,主要是运用了数字化处理技术。正像原子是构成物质世界的基本单元一样,比特是构成计算机信息世界的基本单元(比特,英文bit,意为字位,仅存在0和1两种状态)。因为计算机的运算是用“二进制”进行的,而不是通常用的十进制。二进制数由两个表示数的符号“0”和“1”组成。因为在电子元器件工作时,有两种状态最容易实现,也最稳定。如电灯的“开”和“关”、晶体管的“通”与“不通”、电容器的“充电”与“放电”。它们都可用来表示二进制数,如上列的“开”“通”“充电”状态用“1”表示;相反的,另一种状态用“0”表示。由此来组成电脑可识别的二进制数。

计算机、手机、可穿戴设备、智能机器人等新媒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不同型号的不同功能的计算机。所以新媒体传播的,无论是繁简各异的文字,还是色彩缤纷的图片,抑或美妙悦耳的声音,姿态万千的影像,归根到底都是通过“0”和“1”这两个数字信号的不同组合来表达。这使得信息第一次不仅在内容上,而且在形式上获得了同一性。它打破了原来各种传播符号,在物理性质上各自为政的局面,将它们全部统一到数字的大纛之下。过去纸质传统媒体传播的文字和图片符号,不仅需要铅与火的洗礼,还需要纸张的铺垫和墨香的浸润,而广播、电视传播的声音和影像符号,则需要磁力的吸引、电波的模拟。如今这些符号,在数字面前“人人平等”,为信息以同一形式传播提供了可能。

进一步说,符号同一化为信息传输的各个环节提供了诸多的便利。比如对图片,传统的报纸,需要经过实地摄影、暗室洗印、制出照片,再经过邮递、编辑、印刷、发行等工序,才能使受众看到报纸上的图片;再如对影像,广播、电视需要录音和录像,并进行后期编辑制作,然后还需要发射塔、微波站、卫星等一系列烦琐的设备,才能将声音影像传播出去。而新媒体的图片和影像的处理则不是这样,人们运用智能手机、数码照相机等设备,可以随时随地拍摄图片和视频,经过简单的编辑,传到网上,那么世界任何一个连接互联网的电脑、手机等其他移动终端都可以在瞬间看到。

同时,新媒体还克服了传统媒体难以储存和复制的缺点。在网络时代,人们不仅需要高效、准确地获取自己需要的新闻或其他信息,而且还要利用这些信息来指导自己的行动,这就使得记录、检索与储存信息,在传播活动中显得更为重要。这一点,却正好是新媒体传播的强项。以新媒体新闻为例,不同于广播新闻和电视新闻,它不是转瞬即逝的,而是可存储的。它可以从历史的纵向和现实的横向,全景式地展现新闻。如一些网站开办专栏,对同一事件积累了大量的新闻信息,从而对事件的发生、发展、终结都有详尽的新闻报道,这些新闻有的是最新的,有的是较早的,但对于一个从未接触到该新闻信息的人来说,这些都是有价值的新闻。对于一个接触了该方面所有新闻的人来说,这些也是有价值的,他可以通过回顾以前的新闻,来把握事件发展的历程,从中找出新闻报道的变化,以及媒体的动态形成。即使是很久以前的新闻,需要它的用户,也可以通过检索或其他手段,将其从网站数据库中调出来浏览。特别是近几年来发展起来的云计算技术,为信息的存储和利用提供了更大的便利。

(2)数据化信息是多媒体信息。数字化让原来格格不入的传播符号,不再是割裂面孤独的面孔,而是使他们排列成整齐划一的数字队伍,而多媒体技术则将这些按“0”和“1”排列的数字队伍,组成了一个神奇的魔方,在新媒体终端变幻出五彩斑斓、声像俱全的多媒体信息。

“多媒体”(Multimedia)一词,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据说最初由美国的摇滚歌手品克·弗洛伊德首先使用。他在自己的演唱录像中加入了多种变幻莫测的影像背景,使观众在欣赏音乐的同时有多种媒体的综合性感受。后来,多媒体一词被用于计算机与电视行业,含义也随之发生变化。计算机行业把装有光驱、声卡、电影卡、传真卡等设备,能够同时进行声音、影像、图片、文字等数据处理与传输的电脑称为多媒体计算机。电视行业把除了接收电视节目之外还能传输图文数据、储存节目,并具有双向交互功能的电视机称为多媒体电视机。自1984年美国Apple公司推出世界上第一台具有多媒体特性的计算机以来,以其强大生命力,势不可挡地迅猛发展着,并从90年代开始获得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在互联网上运用。用多媒体计算机与互联网连接,就形成了多媒体网络。

这样,我们可以把这种运用数字压缩和网络技术,把报纸、广播、电视、电子出版、电话、传真、计算机通信等各种传播媒体融为一体,对声音、影像、图片、动画、文字等数据,进行一元化高速组合处理和传输的性能称为“多媒体化”。它不仅充分利用了报纸、广播和电视的多种报道手段,使受众在网上同时拥有读报纸、听广播、看电视的诸般乐趣,而且使受众在网上拥有了一个巨大的图书馆和信息库。

新媒体发展到今天,各种终端在光纤宽带和4 G无线通信技术的支持下,除了传送文本、图片文件外,已能顺畅地传送音频和视频,使得用户几无障碍地享用多媒体大餐。而即将到来的5 G时代,在网速倍数级增长的基础上,新媒体用户们面前的这道多媒体大餐,会散发出更加诱人的味道。

(3)数据化的信息是可转化信息。由于文字、图片、影像等各种传播符号,在新媒体的传播中,都是数字信息,因此不同形式的信息之间可以相互转换,如将文字转换为声音。如今许多阅读软件都提供了将文字转换成语音的服务。比如掌阅、微信读书、百度读书等,这样可以让人们避免长时间面对狭小的屏幕阅读而带来的眼部的疲劳,将视野解放出来,方便了人们在不方便的情况下,方便地用耳朵来“读书”。现在到处可见,人们戴着有线或者蓝牙耳机,一边乘车、走路、游逛商场或做别的什么事,一边听MP4,或许有很多人正在听着文字!这种转换也是可逆的,将声音转换为文字,如国内领先的科大讯飞公司,在它的网站上,用户可以上传一段录音,将它转换为文字;另一方面,声音音频也可以转化为文字。吴晓波频道曾经做一个试验,用文字转语音软件,模拟吴晓波的声音,朗读吴晓波个人著作《腾讯传》,准确率达到了98%以上。

(4)数据化的信息是可利用的增值信息。大数据时代,不仅任何一种新媒体产生的数字化信息成为海量的大数据库中的一个信源,而且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媒体收集萃取用户信息,形成海量大数据,并进行挖掘提炼、加工利用,使之产生增值效应。以往的传统媒体时代,形成大数据报告的是调研公司之类的机构,但是在新媒体时代,传统的专门的调研公司的权威日渐式微。新媒体本身就拥有了生成和利用大数据的能力。在这方面,不仅BAT这样的人气非凡的公司,在利用大数据方面屡屡发力,而且像饿了么、阿凡题、同程等中小新媒体公司也可以利用大数据获得收益。比如在线教育公司阿凡题以3000万用户网上学习的大数据为基础,在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推出了两份深度调研分析——《全国中小学生学习压力调查》《中国00后互联网学习行为报告》,两份报告以大数据、话题性引爆关注点,进行大面积营销自传播:前者经由5家电视台、39家平面媒体、2700余个微信公众号、50家微博大号、800多次网媒报道传播,辐射人群过亿;后者使阿凡题百度指数飙升4倍、微博社会话题榜排名第一、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先后以不同方式进行报道传播、手机新闻客户端相关新闻报道持续霸屏。

传统媒体面对颓势,也可以利用大数据实现“数据化媒体”的转型,建立大数据平台,将原来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内容思维”,转变成“以用户为中心”的“数据思维”。开办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终端,重新建立与客户的沟通和连接,收集数据,对用户的“点击”行为进行追踪分析。根据用户的个性化、精准化和定制化需求与自己的内容进行匹配,用户需要什么,就做什么类型的报道,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才能进行盈利模式重建,走出困境,在未来的新媒体竞争中拥有一席之地并站稳脚跟。比如,浙江日报报业集团通过与浙江省民政厅合作建立全省养老产业数据库,2017年已拥有5000万以上的活跃用户。

如今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有了长足发展,我们已经围观了谷歌公司的阿尔法狗战胜了世界围棋冠军李世石,也得知沃森机器人为了挽救让许多医疗专家束手无策的癌症病人,能以极短的时间,从2000万份癌症病例的大数据中找到治疗的方法。然而,这些机器人辉煌的成就无不得益于大数据。可以想象,在人工智能高度发展的未来的时代,大数据必定在新媒体的舞台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3.5 个性化

约翰·费斯克说:“所谓传播效果.是指传播者发出的信息经媒体传至受众而引起受众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等的变化。”(50)这就是说,传播的最终目的是利用信息解决个人和社会的实际问题,以期达到一定的传播效果。新媒体就是人们利用信息解决问题的工具。以前传统媒体只能面向群体,千人一面地解决大众问题。如今新媒体却要也有能力面向个体,一人一面个性化地解决问题。新媒体的个性化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媒体可针对不同的用户推荐个性化信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特别是物联网、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技术的逐渐普及,人类产生的信息更加呈现爆炸式增长。信息超载增加了人们获的取感兴趣的信息的难度和成本,使人们一边享受海量信息带来的丰盈和便利,一边不得不迷失在信息的海洋中,忍受着多元化选择带来的焦虑。

为解决信息过载问题,除了信息的生产者要采取优化内容的措施之外,新媒体本身的属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化解这一难题。为帮助用户方便地获取信息,新媒体的解决路径大致分为3个阶段:门户网站、搜索引擎和推荐系统。

前两者的作用不言而喻,也不必赘述,只说如今方兴未艾的推荐系统,则是解决这一突出问题的有力工具:其一方面帮助用户搜索对自己有价值的信息;另一方面让与用户的兴趣相关的信息呈现于用户面前。在传统媒体时代,报纸、广播、电视受到大众传播属性的束缚,面对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的人,只能模式化、类型化地重复着向他人唠叨过的故事。

新媒体则不是这样。它可以利用技术收集人们获取信息的习惯和偏好,从而投其所好地给人们提供他们所喜欢的信息。从前有人从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的角度,提出过读者阅读接受的一个现象: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在一千个人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过这里的哈姆雷特,是每个人阅读之后生成在他心里的、与他人不同的哈姆雷特。而今天的新媒体,却是在人们眼前的手机屏幕上、在人们的计算机屏幕上、在人们的智能手表或智能眼镜上,为人们呈现出与别人不同的“哈姆雷特”。

比如“今日头条”“百度”等新媒体,可以为用户推送他喜欢的新闻;“卓越亚马逊”“淘宝”可以为用户推送他所喜欢的图书和其他商品。这一切,用户却毫不知觉,那是基于用户上网时获取信息留下的痕迹,那是藏匿于手机、计算机、网络这些新媒体背后的大数据技术和计算机算法为用户“算计”来的。随着用户阅读的时间越长,系统越了解他,推荐的内容就越精准,越个性化,越合他的口味。

不过,这种个性化的推荐也有它的弊病。其一,倘若用户接收的都是符合自己喜好的内容,那么,用户就会一直生活在自我的世界,无法感知兴趣之外的“新”事物,无法接触“新”事物,自然就不能培养新的兴趣。我们说互联网是革命性的,就是因为它降低了扩充兴趣和视野的成本。个性化应该是我们已知以外的某种补充,不应当是兴趣拓展的屏障。个性化信息推荐采集自用户的兴趣,又决定了用户的兴趣,用户最终沦为井底之蛙,被囚禁在算法技术构建的“信息茧房”,导致用户眼界单一、思想封闭。其二,无法解决用户随场景变化而产生的信息需求变化。个性化推荐会放大用户个别场景的偶然需求,将其歪曲成一种惯性的推送,从而淹没用户持续的真正的性格化信息需求。其三,相同或相近信息的大量推荐,会造成用户接受同质化信息的负担。因此,只有把基于算法的内容推荐,和基于兴趣拓展、场景变化、同质化信息过滤结合起来推荐,才能真正实现个性化。

(2)新媒体搭建起个性化生产消费的信息桥梁。人类从“穴居时代”走来,经历了3个发展阶段: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服务经济。在这三个阶段中,社会的分工,迫使每个人必须牺牲自己的个性化需求,去接受模式化、类型化的产品和服务。传统经济中,商品或服务的单调性与用户的多样化个性匹配是一对矛盾。大众化产品总是千“品”一律,在这种信息不畅和模式化生产的年代,量身定制个性化商品几无可能。一个远在长城之外,戍守边关的高大威猛的士兵,无法要求在长安城内的秦汉铁匠,为他打造一副合身的铠甲。

这一矛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愈演愈烈。因为任何商品的属性与人的自我认知、精神面貌以及文化品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精神和文化的需求在不断升级,人们越来越拒绝一成不变,喜欢推陈出新,拒绝人云亦云,喜欢个性张扬。如今人类进入了第四个发展阶段——“体验经济”阶段。“大规模量身定制”的生产方式,使得为每个客户带来个性化的商品和服务成为可能。任何企业都可以通过新媒体以较低的成本收集、分析不同客户的资料和需求,通过灵活、柔性的生产系统分别定制。比如青岛酷特智能公司把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融入服装生产中,在一条流水线上制造出灵活多变的个性化产品。工厂提供千万级服装板型,数万种设计元素点,能满足超过百万万亿种设计组合,通过互联网在线定制直销平台——C2M平台,将消费者、设计者和生产者等直接连通,支持多品类产品在线定制。消费者可通过计算机、手机等终端登录,自主选择款式、工艺、原材料,在线支付后生成订单,实现从产品定制、支付、设计、制作到物流配送、售后服务全过程的数据化驱动和网络化运作。

在方兴未艾的物联网、智联网时代,从理论上来说,世间任何事物、任何产品,都是新媒体。因为借助传感器和识别码,他们会把自己的身份信息传到网上。工业4.0或智能制造,将进一步挤压从生产到消费的中间环节。淘宝式的电商神话将成为过去。因为C2M——客户直接面对工厂,将成为下一个蓝海。汽车制造厂,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在同一条生产线上,把不同型号的零部件,组装成与众不同的个性化汽车,靠的就是零部件具有了可以识别的个性化的新媒体身份。

1.3.6 智能化

智能化是指新媒体在网络、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支持下,所具有的能动地满足人类各种需求的属性。相对传统媒体,智能化是建立在数据化的基础上的媒体功能的全面升华。它意味着新媒体能通过智能技术的应用,逐步具备类似于人类的感知能力、记忆和思维能力、学习能力、自适应能力和行为决策能力,在各种场景中,以人类的需求为中心,能动地感知外界事物,按照与人类思维模式相近的方式和给定的知识与规则,通过数据的处理和反馈,对随机性的外部环境做出决策并付诸行动。

从哲学的角度来说,新媒体的智能化特征,表现在客体主体化的状态之中。人的主体性,是指人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作用、地位,即人的自主、主动、能动、自由、有目的地活动的地位和特性,表达的是人对世界的能动关系。而新媒体相对于作为主体的人而言,终究归属于客体的范畴。但智能化却完成了人的主体性在新媒体这一客体上的迭代和升华。

因为,媒体是人这一主体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介,“是来自于客体的,是取之于自然或经过加工、改造过的自然客体,活动主体从客体中造就出中介,不只是引起客体的分化,而且还将自己投射到中介上使作为中介的客体主体化。除了实体性的活动中介,人类还创造了信息性活动中介,人类使用的语言、文字、数字等符号系统,以及借此来表述的概念、判断、理论框架、运算程序等思想和交流的工具,包括这些工具的操作方法,都属于信息性活动中介。在当代人的活动的中介系统中,信息性的活动中介发展极为迅速、联结国际社会的因特网是其最突出的标志。所谓‘信息社会’,就是人的活动的信息中介系统高度发达的社会”(51)

由此观之,作为信息性的活动中介的媒体,在对象性的活动中,改变了对象,使对象向人生成,创造了属人的价值关系,满足了人的需要,从而确证了媒体的客体主体化,实现了人的主体能动性的意义和作用。不过要特别指出的是,21世纪之前的媒体,虽然也可体现客体主体化,但并不具有智能化的特征;如今技术的长足发展,无不从广度和深度上,加剧了媒体客体主体化的程度,升级换代为2.0版本——新媒体,强化了人的主体能动性,能够像人那样有目的地智能地解决问题。

所谓智能,以主体而言,是人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面对客体,从感觉、记忆再到思维,进而产生行为和语言的“能力”,一般具有这样的特点:一是具有感知和获取外部信息的能力,这是产生智能活动的前提;二是具有记忆和思维能力,即能够存储感知到的外部信息及由思维产生的知识,同时能够利用已有的知识对信息进行分析、计算、比较、判断、联想、决策;三是具有学习和自适应能力,即通过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不断学习积累知识,使自己能够适应环境变化;四是具有行为决策能力,即对外界的刺激做出反应,形成决策并产生相应的行动。

而作为客体的新媒体所具有的这种智能,是人赋予的,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以延伸人类感官的感知技术为依托的感知智能;二是以存储和运算能力为依托的运算智能;三是以类人化的理解与思考为目标的认知智能;四是响应随机场景中人的需求所采取的智慧行为。新媒体这一信息中介客体,由于智能技术的加入,使它具有了人的主体能动性,成了如人的智能化事物。进一步说,方兴未艾的工业4.0,是产品制造流程的智能化和虚拟化,此间信息的传播和处理,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任何一种设备和产品,当它肩负着传播信息的使命,智能化地去完成这一任务时,它就加入了物质新媒体的行列。因而作为传播信息的新媒体,在工业4.0的进程中,无不获得了更多的智能化功能。

新媒体的智能化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新媒体可以智能化地感知和采集信息。现阶段,几乎所有的智能手机,都能利用手机上的重力传感器,记录人的运动数据,有的还辅以更多的功能,如三星Galaxy Gear系列智能手表,不仅可以自动监测用户个人运动和健康数据,比如摄入的热量,行走的步数以及里程数,同时可以感知使用者所在的海拔高度、大气压变化等,还可以在用户抬起手臂到眼前时,自动打开手表。

首先,内置加速度传感器和惯性传感器的健身腕带、手环、头带、服饰等可穿戴设备,可以收集使用者的健康、运动等各种数据。如在2016戛纳创意节获得移动类银奖的Owlet智能袜,植入监测元件,穿戴后可通过与App连接,查看宝宝的心率、血含氧量等数值,让父母轻松掌握孩子的成长状态;阿里云推出的婴语贴纸,通过IoT套件采集婴儿的哭声、心跳、体温和肢体动作轨迹等信息,实时反馈到App上,再通过阿里云进行云端分析,计算出婴儿哭闹的原因,给父母提供育儿指导;安置于李宁智能跑鞋鞋底的智能芯片担当着强身健体的参谋的角色,可记录运动数据及产品使用数据,消费者通过配套App可查看数据,借此调整运动姿势。

其次,传感器技术和射频识别技术的应用,使外部事物具有了人的感知和获取外部信息的能力。这些事物又通过全球定位系统与互联网连接起来,形成无所不在的物联网,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实现了事物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如物流领域,在货物上嵌入RFID标签,在读写器的配合下,可以收集货物在运送各个环节中的信息以进行全程监控;如茅台酒公司将RFID防伪芯片植入茅台酒的胶帽中,消费者可在公司官网下载防伪溯源软件,通过扫描酒盖顶部的芯片中的唯一识别码,获取产品的相关验证信息;京东采用区块链技术,将商品原材料采集过程、生产过程、流通过程、营销过程的信息进行整合并写入区块链,实现一物一码全流程正品追溯;众安科技推出了步步鸡,利用区块链技术设置智能脚环,跟踪放养鸡的整个生长过程,让消费者确定自己得到的鸡是放养的(52)

再次,智能自动语音识别技术可以感知人的自然语言,可以把人的语音转换为文字;语音合成技术可以表达人的语音,让机器开口,朗读文字,还可惟妙惟肖地模仿真人的声音。二者实现人机语音通信,建立一个能听能说的智能口语系统。如科大讯飞公司的多功能随身智能翻译机,可以用语音流畅地在中文和其他十几种语言之间进行精准翻译,且准确率达到了98%以上,方便了人们的多国旅游,不仅使在不同国度的人们进行实时语音互译,又可以智能地帮人们介绍世界各地的景点、查询信息,还可以充当人们的速记员,将双方的对话记录通过手机App记录并显示出来。

最后,生物识别和图像识别技术可以感知和采集人与物体的信息,广泛用于政府、军队、银行、社会福利保障、电子商务、安全防务等领域。如没带银行卡的储户,需要在提款机上提款,具有“虹膜识别系统”的智能摄像机可以扫描该用户的眼睛,完成用户身份鉴定,办理业务。例如,美国维萨格公司的脸像识别技术在美国的两家机场大显神通,它能在拥挤的人群中挑出某一张面孔,判断他是不是通缉犯。

(2)新媒体成为智能化的信息生产主体。如前所说,随着感知、采集和存储技术的发展,人类信息活动会产生海量的大数据,而且会与日俱增,人类智能难以处理,需要人工智能,从中获取或制作有意义的信息。机器人新媒体可应用先进的度量标准,去采集、整理数据,迅速产生解释性文本,成为代替人类写作的机器人记者。这一信息生产模式可以运用在金融、体育和销售规划等数据繁多的领域。

在国外,从2014年开始,美联社就使用Automated Insights公司的Wordsmith自动化写作软件,完成了大量涉及数字的财经报道写作。雅虎也曾使用过AI公司的自动化技术整理运动题材。总部设在北卡罗来纳州的AI公司创立于2007年,是一家基于大数据提供个性化叙事内容服务的公司,2013年曾“生产”出3亿篇稿件,2014年达10亿篇,平均每周达到500万篇。现在,Wordsmith撰写的文章的错误率比人撰写的文章的错误率更低。2014年3月美国洛杉矶发生地震,《洛杉矶时报》利用Quakebot机器人仅仅在地震发生后三分钟就率先发布了地震消息。

在我国,2015年9月,腾讯财经发表的《8月CPI同比上涨2.0%创12个月新高》署名为机器人Dreamwriter的一篇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并由此拉开了国内新闻界机器人新闻写作的序幕。2017年,新华社i思机器人作为实体智能机器人记者参加两会,采写的“i思跑两会系列报道”,综合点击量达4500多万,被30多家媒体和专业杂志报道,在Twitter、Youtube、Facebook等海外四大媒体平台广泛传播,成为两会报道新闻传播现象级产品(53)。除此之外,还有封面传媒的小封机器人、智搜(Giiso)的资讯机器人等,都加入机器人写作的行列中。

以上这些写稿机器人都采用了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人工智能技术,遵循“提取数据—套用模板—生成稿件—人工把关”模式化的生产流程,先将所得数据录入数据库中,再将这些数据按照语句出现频率和新闻关键词加以整合,制作出一个符合该媒体稿件风格的模板,随后带入“who, where, when, what, why+how”新闻五要素,用时几秒甚至几毫秒,即可以生成一篇完整的新闻稿件。

至此,从国外AI公司的Wordsmith、《洛杉矶时报》的Quakebot,到国内新华社、腾讯等机构的写作机器人的新闻作品,从微软人工智能产品“小冰”吟诗作词,到百度大脑的诗歌创作,我们看到了新媒体的智能化的信息生产,正在一步步地减轻或代替着人类的写作劳动。如果不太夸张的话,也许如叙述科学联合创始人克里斯蒂安·哈蒙德(Kristian Hammond)估计的那样,未来将有90%的新闻由计算机算法生成,其中大多都无须人工干预。但可以肯定的是,新媒体的智能化信息写作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与日俱增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记者将从数据处理上,腾出更多时间做深度报道和目击者报告。

(3)新媒体可以进行信息的智能搜索和分发。网络,作为21世纪新媒体的“排头兵”,一经出现,就以它超人的海量信息存储能力而受到人们的追捧。更重要的是,计算机网络搜索技术还可以智能地满足人们寻找信息的需求,它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除了为用户提供接近答案的结果之外,还能借助背后强大的机器算法,根据用户的关键词进行相关的智能推荐,以供用户对相近内容做出选择,找到自己的所需,极大地减少地人们获取信息的时间和人力成本,这些都是网络智能化的体现,也是人类智能所不能及的。

另外,智能技术实现了用户相对于新媒体各种行为原生数据的汇集,革新了信息分发形式,创新了信息产品样态。如今日头条、一点资讯、天天快报等新闻聚合平台,都能通过算法分析用户偏好,对内容重组,进行自动分发推送,实现了产品形态的智能化,获得了用户的青睐。将来,在深度开发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基础上,新媒体信息的生产会根据用户的各种需求场景,提供精准的智能匹配服务。利用感知智能,媒体除了能感知用户处于什么时空场景中之外,还能感知用户在这个场景下的具体需求,以及处在这一场景中对特定内容的感情色彩:是拒斥的,还是接受的,抑或是强烈需要的?新媒体可以判断特定场景下用户的状态和需求,对海量信息进行筛选和加工,推送有针对性的智能匹配的信息,以更好地促进用户目标的实现。

新媒体具有将思维结果转化为作用于客体的外部动态行为。新媒体的智能行为,一方面,如前面所言,是表现在与人相关的可穿戴设备和诸多事物的内在行为上,诸如智能感知、智能信息生产、智能信息搜索分发,都是新媒体通过传感器和计算机的运算功能所具有的内在智能行为,或者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静态”行为。

另一方面,新媒体的智能还可外化为事物的外部动态行为。这一点,突出表现在智能机器人身上。机器人复制和学习人类智能,不仅只是表现在内部静态的对数据的运算处理上,还会在各种硬件的支撑下,呈现出外部的动态行为。能实现动态行为的智能机器人,需要运用多种传感器感知外部及内部信息,并对信息进行识别分析,模拟人的思维做出决策,从而自动完成目标行为。它在运行过程,需要接收、处理、发送大量的信息,信息流的流量大小决定了它的智能的高低。能否有效地利用从环境及内部获取的信息,直接关系到它的智能的高低,所以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智能机器人是一种大体量的新媒体。

如今,从只有头发丝十万分之一大小的、清扫血管垃圾、寻找和杀死癌细胞的纳米机器人,到战胜世界围棋冠军李世石、柯洁的阿尔法狗之类的大型机器人,智能机器人将越来越多地在人的生活中充当重要的角色。有替代人类扑火救灾的消防机器人,由持续做功的工业农业机器人,有帮助人们打理家务的扫地机器人,有照顾老幼病人的护理机器人,有站岗放哨的军用机器人,还有会搞艺术的绘画机器人,以及驾驶飞机和汽车的无人机和无人车机器人。

尽管人工智能战胜甚至毁灭人类的悲观主义,给智能新媒体的未来蒙上了一层灰暗的阴影,但新媒体的智能化仍然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只有在享受智能化新媒体带来的利好的同时,解决它带来的问题,才是新媒体人所应具有的未来情怀。

问题拓探

1.从媒介、媒体,到新媒体,这几个概念是如何演变的?这种变化给我们什么启示?

2.在当今语境中,媒介和媒体是否可以等同使用?

3.物质形态和信息形态的“信息载体”各指的是什么?二者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实践任务

1.根据本章所讲的新媒体的概念,尝试划分新媒体的类型。

2.就公众对媒介、媒体、新媒体、新媒介这几个概念的认识和使用情况,利用在线调查工具设计调查问卷,进行调查访问,并根据调查得来的数据,写一篇调查报告。

3.以“新媒体”为关键词,查找知网近一年下载量TOP10文献,分析文献内容中,新媒体一词的外延,是否包含传播机构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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