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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文物走私
一、当代文物走私的背景
本书所讲的当代文物走私特指的时间主要在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其起点应该与当代新一轮盗墓热潮的起点相吻合,终点在2002年的《文物法》颁布之前。期间由于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和深入,境外文物商贩对大陆文物的热衷、文物利润在当时的“高价位”、内地许多人参与盗墓,文物与市场的完全隔断,造就了那个年代特定的文物走私行为。若将时间推移至今,则本文只能当“历史”故事看待。
清代和田玉“大吉大利”把件
当时的文物走私也有高端和低端之分,高端文物走私不仅平台高,走私文物的级别也特别高,一般都是将国宝级文物直接走私到境外。低端文物走私是指国内的文物走私,其走私的文物中也不乏国宝级的文物。当下由于走私手段的高超,文物走私的隐蔽性超强,很难为外人所发觉。
2002年后也有一些百姓法律意识薄弱但却是盗墓重灾区的公安机关在一如既往地抓文物走私,甚至连已经合法化的文物交易——比如家传文物的交易也一并对待,那是因为文物职业者习惯地认为凡是与文物相关的买卖皆为非法,而且其中绝大多数人是文盲加法盲。但更多的地区,抓文物买卖者的程度已大不如前,包括对盗墓者的抓捕,除非盗墓的声响弄得太大、影响太恶劣或者是盗挖了法律严禁的名人墓,那是非抓不可,且判罚的程序比以往更规范,法律意识远远强于经济及人情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