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第5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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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一、概念题

1社会事实

答:涂尔干认为,社会事实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它普遍存在于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社会事实对于个人来说是外在的,对个人具有约束力,带有强制性的力量,并因它的集体性而具有普遍性。社会事实分为两种:属于行为方式的生理学事实,如集体意识;属于集体存在方式的形态学(或解剖学)事实,如社会基本要素的数量和性质。

2社会行动

答:韦伯认为,社会的本质是由社会行动者构成的系统。行动是指行动个体将主观意义赋予了他的行为。社会行动是指这样一种行动:它的主观意义将其他人的行动考虑在内,并在进行过程中以此作为定向目标。“社会行动”有两个条件:行动者赋予行动以目的和意义;行动必须与他人相关联。韦伯将社会行动分为目的理性行动、价值理性行动、传统行动与情感行动。

二、简答题

简述国内关于社会学研究对象的主要观点。(华中农大2011年研)

答:国内关于社会学研究对象的主要观点包括:

(1)侧重以社会为研究对象。其代表性观点有:

认为社会学是用科学方法研究社会的治和乱、兴和衰的原因,揭示社会由以达到治的方法和规律的学问。

认为社会学与历史唯物论一样是研究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学问。

认为社会学是研究社会整体及其规律性的学问。

(2)侧重以个人及其社会行为为研究对象。其代表性观点有:

新中国成立前主要以孙本文为代表,他从芝加哥互动学派心理行为理论出发,给出了定义:“以社会学为研究社会行为的科学”。

中国台湾学者龙冠海也认为社会学的主要旨趣是“研究在社会互动或社会关系中的人”。

1978年后,有的学者认为“社会学是研究人们的社会性行为规律的科学”(杨心恒等),有的学者认为“社会学应该着重研究人的社会活动的固定化过程和固定化形式”(庞树奇)。

(3)不属于上述两种类型的观点,其代表性意见包括剩余说、学群说、调查说、问题说与未定说等。

三、论述题

“所谓社会事实,就是所有可能对个体施加一种外在约束的行动方式,而不论这种方式是否限定不变;或者,也可以说是所有可能普遍存在于一个既定的社会,同时又独立于在个体身上的显现而自主存在的行动方式。”如何理解涂尔干的这段话对社会事实的定义,这段话所表达的社会学分析立场是什么?(中山大学2018年研)

答:涂尔干认为,社会事实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它普遍存在于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社会事实对于个人来说是外在的,对个人具有约束力,带有强制性的力量,并因它的集体性而具有普遍性。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理解涂尔干对社会事实的定义:

(1)社会事实与纯粹个体事实的区别

社会事实的外在性

社会事实存在于个体身外,因而不同于那些存在于个体身内的生理的和心理的现象。如法律、风俗、道德、语言、宗教和货币制度等现象,它们呈现出存在于个体意识之外的值得注意的特征,这些事实作为某种外部现实,其存在不受个体意识的影响。

社会事实对个体具有强制性

社会事实不仅存在于个体身外,而且会对个体施加各种形式的影响,如引导、赞赏、规劝、非难、禁止等。某种类型的行为或思想,不仅存在于个人身外施于个人,而且它们用一种强迫及压制的方式使个人服从。如果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成功地将相关的社会事实内化为自己的主观意愿,那么他很可能感受不到这种强制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强制作用的消失。一旦人们试图对某些社会事实加以抵制,表现出不服从,这种强制力量就立即以正式的或非正式的方式显示出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社会事实的普遍性

社会事实是全社会成员共有的特征,而不是个别人的特征。一类现象是不是社会事实,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通过考察这一现象在社会中的扩散程度加以确定。社会全体成员共有的某些特征或行为方式,如果不是由于各个人彼此结合而产生的,则不具有超越个体形式的独立性。只有那些建立在社会生活的整体基础上,由社会整体所塑造和形成的一种特殊力量,使人们不得不产生的同样的思想和行动,才可以被称为社会事实。

(2)涂尔干对组成社会事实的现象进行的分类

社会形态学方面的社会事实。如社会群体的地理环境、人口的分布、数量及密度、人们之间的交往情况、交通状况、住房样式等。这些社会事实属于物质性社会事实,它们共同构成了社会的“解剖结构”。对这类社会事实的研究构成了社会学的一个特有门类:社会形态学。

社会生理学方面的社会事实。如宗教、道德、法律、习惯、风俗、时尚、舆论、公共情感等制度性或非制度性文化,涂尔干把它们统称为“集体意识”或“集体表象”,属于非物质性社会事实。对它们进行的专门研究构成了社会学的又一个门类:社会生理学。

所有上述社会事实都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它们都不可能是单独个体的属性,而只能是一种集体的属性。尽管组成社会的个体可能因生死去留而不断更替,但社会事实却不受个体变化的影响,依旧保持其稳定、独立的性质。只有发生了社会整体层次上的变化,社会事实才有可能发生变化。

(3)社会学分析立场

将社会事实的性质做了上述详细说明和规定的同时,社会学的特定解释层次、研究领域以及它的学科性质也就随之确定了。社会学是对社会事实进行实证研究的一门社会科学。它既不同于孔德所建立的那种包罗万象的带有思辨哲学色彩的宏大理论体系,也不同于那种在个体生理学和心理学基础上对社会现象所作的推演和解释。涂尔干找到了社会学的独特对象,从而使社会学成为具有坚实基础的独立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