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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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九七五年夏天

在展厅匆匆忙忙转完一圈,我又回到这幅自画像前,想再好好看看。但只瞥了一眼,就轻手轻脚离开了。自画像正前站着一个年轻的姑娘,盯着梵高,旁若无人,泪流满面。

走出美术馆,强烈的阳光刺进眼睛。稍稍适应过后,脑子里浮出一个逐渐清晰起来的词,“痛苦感”,梵高自己描述过的“痛苦感”:他在信里向弟弟描述一幅油画,画他所住精神病院的公园景色,“我向你讲述这幅油画,为的是提醒你:一个画家不用直接刻画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客西马尼园,也能表达痛苦的感觉”。——我试着去想,当年猝然逼退又奇异地吸引着一个小孩眼睛的,会不会是这种他全然无知的东西?

一九七五年夏天,我念完小学一年级,认识了很多字,就很想把这个本领用一用。

识字还主要不是学校里学的,也不是父母教的,邻居一位老头,没当回事,对我进行了好几年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是现在的说法,那个时候在我们那个偏僻的地方,没人这么煞有介事。老头从前是个银匠,大概土改之后就没法打银首饰之类的了,改做锔锅锔碗锔盆锔缸,配钥匙,打剪刀,我们家里用了很多年的铁衣架,也是他做的。村子里的人不改口,还是叫他银匠。他家里藏有些老书,轻易不示人,我母亲借过几册《今古奇观》,到我勉强能读繁体字的时候,从这部线装书偷偷看过《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和《卖油郎独占花魁》。

老头教我认字,当然不是用他的老书,而是贴在墙上的毛主席语录。屋子很暗,很空,墙上红色字体的语录尤为显眼。“为人民服务”“以学为主,兼学别样”“我们的文学艺术都是为人民大众的,首先是为工农兵的,为工农兵而创作,为工农兵所利用的。”这些是我最先认识的字。他一边手拿铁锤叮叮当当敲打铁砧上的什么物件,一边教坐在对面小板凳上的我一句一句念,苍老的声音后面跟着稚嫩的学语,铁锤起起落落,节奏也出来了。

回来说这个夏天,放假了,趁家里没有人,我东翻西找,打开了母亲的一个小书箱。

我挑了一本小说,一读就被吸引住了:抓特务的!不能全懂,但整体上紧张,神秘,一连几天魂不守舍。书没有封面,书脊损坏了一点,还看得出书名:《木结束的战斗》。“木结束”,什么意思?十年之后,我刚上大学,想起读的第一本小说,就从图书馆里把它借了出来,噢,原来是《未结束的战斗》,赵洪波著,江西人民出版社一九六三年出版。我想重读一遍,第一页还没有看完,就觉得实在读不下去。我以为不会有人再读这样的书了,但可能错了。写这篇短文时候,特意上网查了一下,这本书一九八一年江西人民出版社重版,二〇一五年长江文艺出版社又出,二〇〇六年河北美术出版社还出了连环画《红旗颂——未结束的战斗》。

书箱里还有一套《毛泽东选集》,四卷,我觉得应该好好读毛主席的书——先读了小说,再读毛主席的书,这个顺序让我有点惭愧——拿出第一卷,翻开第一篇,《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题目,不懂;第一句,“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这个好,我急切地想知道答案。读完第一段,不懂。再读,好在文章不长,读完了,完全不懂。我把书放回书箱。

夏日漫长,无所事事。过了几天,又想起毛主席的书,这次,抽出第四卷,翻到最后一篇,《别了,司徒雷登》。司徒雷登是什么?书页下面有注释——我读毛选的收获之一是,从此知道注释这回事。这篇文章太长了,我带着自责的心情,虽然不懂,还是分好几次终于读完。快要结束的时候,有几句话读懂了:“闻一多拍案而起,横眉怒对国民党的手枪,宁可倒下去,不愿屈服。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的‘救济粮’。”闻一多和朱自清,因此成了我最早记住的中国现代作家的名字。不过那时候我不知道他们是作家,闻一多的名字让我好奇,他父母起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上了大学以后,我查了一下,才知道这个名字是闻一多自己改的,他本叫闻亦多,入清华学校,改为闻多,五四后又改叫闻一多。我还找朱自清之死的资料,知道是因为严重的胃溃疡导致胃穿孔而不幸去世。

书箱里还有什么书,完全不记得了,对此我没有多少遗憾。因为最重要的发现不是书,而是一个笔记本。绒布面,里面有十几幅彩色插页,全是梵高的画。笔记本是空白的,现在我猜想可能是母亲读高中时候留下来的,没舍得用。

多年来有个问题常会浮现,但我找不到熟人请教:梵高画在中国的流传史。特别是,六十年代初什么地方印制的笔记本,会用梵高的画插页?其中一本在胶东半岛的一个角落,保存到一个特殊时代的后期,然后,一个对绘画一无所知的小孩子打开了它。

这些画让我感到强烈的不适。他画的向日葵和我见到的不一样,哪里不对劲?好像要燃烧起来,会灼伤看画的眼睛;他画的星空和我见到的也不一样,颜色,线条,尤其是那些旋涡,让人头晕,看久了能把人吸进去。我受不了这些画,把笔记本合上。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打开。

十年以后,我在大学宿舍上铺的帐子里读他的传记,欧文·斯通写的《渴望生活》,停不下来,直到读完,天已经亮了。这本传记也是那几年流行的书。

我念完本科,研究生,出校园进社会工作,一九九四年一次出差期间,买到薄薄的里尔克《给一个青年诗人的十封信》,旅途中读冯至一九三七年写的译者序,特别敏感于这样的话:“我时常在任何一个青年的面前,便联想起荷兰画家凡诃(van Gogh)的一幅题作《春》的画:那幅画背景是几所矮小、狭窄的房屋,中央立着一棵桃树或杏树,杈桠的枝干上寂寞地开着几朵粉红色的花。我想,这棵树是经过了长期的风雨,如今还在忍受着春寒,四围是一个穷乏的世界,在枝干内却流动着生命的汁浆。”我停在后面这两句话上,问自己,我的过去和现在,“四围”是不是一个“穷乏的世界”?我回答不出;但“四围”和“枝干内”情形的对比,却让我感动不已。

又过了很多年,我成了一个教书匠,参加一个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她细心地注意到冯至写梵高的十四行诗,提到“剥马铃薯的人”,而梵高画的是“吃马铃薯的人”,一字之差,却是劳动和消费两种行为之间的差别,大有文章可做。我犹豫再三,还是用不确定的语气告诉她,其实可能没有差别,剥和吃两个动作是连在一起的,基于我少年时代在北方以红薯为日常食物的经验——煮熟了,吃的时候,边剥皮边吃——梵高画的吃马铃薯,大概也是如此。北方人冯至,或许就是因此而没在意两个动词的差别?至今,我不知道这样说对不对。

二〇〇六年在芝加哥美术馆,疲乏懈怠之中,猛一抬头,与梵高的自画像对面。这幅自画像的尺寸小于我的想象,我立即感觉与它的距离也小于我的想象。我看着他,忽然想起三十多年前在母亲的笔记本上初次见到那些画,便在心里含混地嘟囔了一句:“嘿,你这个家伙!”

在展厅匆匆忙忙转完一圈,我又回到这幅自画像前,想再好好看看。但只瞥了一眼,就轻手轻脚离开了。自画像正前站着一个年轻的姑娘,盯着梵高,旁若无人,泪流满面。

走出美术馆,强烈的阳光刺进眼睛。稍稍适应过后,脑子里浮出一个逐渐清晰起来的词,“痛苦感”,梵高自己描述过的“痛苦感”:他在信里向弟弟描述一幅油画,画他所住精神病院的公园景色,细致叙述之后,他说,“这种由赭红、被灰色掩去光泽的绿和勾画轮廓的黑色条纹构成的组合产生一种痛苦感,它被称作‘暗红’,我的某些不幸的同伴常常为此困惑。此外,遭雷劈的大树和秋天最后一朵花脸上病怏怏的绿粉色笑容这一中心意象巩固了这一印象”。“我向你讲述这幅油画,为的是提醒你:一个画家不用直接刻画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客西马尼园,也能表达痛苦的感觉。”——我试着去想,当年猝然逼退又奇异地吸引着一个小孩眼睛的,会不会是这种他全然无知的东西?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