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标准体系设计
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与标准规范建设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必须遵照标准和规范,其设计、开发和实施等需要标准和规范进行指导;另一方面,标准和规范的制订和维护离不开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的实践,标准和规范必须符合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的实际需求,随着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的推进与实施,标准和规范也要根据平台的进展不断完善。
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需要标准规范进行规范指导,同时在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建设过程中对标准规范进行检验,并对不足进行改进与完善。标准和规范具有以下指导作用。
(1)有利于确保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共享和业务协同。
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要求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业务数据关联和动态更新,实现委内各业务处室、市区两级、各委办局的数据信息资源综合应用、动态更新和互通共享,避免数出多源、政出多门、实效不同步、口径不统一。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利用标准化这一手段,规范信息资源采集、加工、处理、交换、共享、服务和应用七大环节,协调不同业务的协作进程,确保委内各处室之间、委内与委外之间、市区两级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2)有利于确保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网络互联互通。
从纵向看,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覆盖北京市及区县两级;从横向看,平台要求实现建委与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和相关行业的信息交换。要建立或整合网络系统,使之有序运行,就必须做好相应的标准化工作。
(3)有利于确保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安全可靠。
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无论在管理制度还是在技术手段和措施方面,都要求确保其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通过标准化,可以规范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设,规范所需基础设施的建设,规范数据、业务活动的安全等级要求,统一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业务的正常运转和系统的安全可靠,以及系统之间信息交换的安全等。
(4)有利于规范和促进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系统运营。
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是一项大型信息系统工程。在这样一个系统工程建设中,标准化通过统一技术要求、业务要求、管理要求及其先导性,使整个工程及相关环节的建设在全国范围内有章可循,有律可依,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避免盲目和重复建设,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从而规范和促进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有序、高效、快速和健康地开展和运营。
(5)有利于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总体设计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各构成要件的标准化、功能化、模块化、系列化和可视化,使平台总体设计、改造和升级变得更为简便,进而保护并提高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标准和规范的建设要和具体系统的建设结合起来。具体上讲,就是要与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相结合,在实践中对标准和规范进行完善和补充。
3.2.1 标准体系建设思路
(1)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相关政策法规。
项目相关标准规范体系设计及制度的制定,必须在国家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行业相关政策法规的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从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统筹考虑国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地方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等各方利益,进行制定。
(2)遵循国家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章。
审查质量评价系统项目相关标准、规范及制度的制定,必须遵循国家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标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起草、送审和发布。
(3)从国家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电子政务发展的大局出发。
项目相关标准、规范及制度的制定,要符合《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国信〔2006〕2号),参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信息化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支持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制定。
(4)充分满足本项目建设和发展要求。
(5)必须有相关的保障机制确保落实。
项目相关标准规范体系设计及制度的制定,必须有配套的规章制度加以约束,以保障项目相关标准、规范及制度的落实,确保其生命力和活力。
3.2.2 标准体系建设原则
1.明确工作目标
根据本项目的目标和建设内容,以本项目对标准规范的需求为导向,以国家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电子政务标准规范体系为指导,以国内外成功的标准化工作经验为参考,规划和编制本项目标准、规范及制度,指导和推动本项目建设;建立本项目标准规范贯彻实施机制,为标准规范的实施提供有效服务。
2.落实工作任务
本项目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准化是保障工程建设和系统正常运行的科学管理手段。为有效支撑项目的建设,将成立专门的标准规范工作小组,从现实需求出发,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制定本系统的标准规范,为实现项目的建设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3.采标为主,制定为辅
在满足系统建设需求的基础上,首先考虑采用国家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已有的标准规范(如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制定和推荐的一系列标准),其次是修订或制定适合本项目特点的、本项目专用的、不与国家或行业标准冲突的标准规范。
4.密切配合业务需求
在编写标准规范体系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听取业务处室的意见,接受标准规范编写工作的关键流程,并接受阶段性编写工作成果的审查与修改完善意见。
3.2.3 标准体系内容
标准体系的内容包括数据中心资源目录标准、数据资源更新数据源标准、数据资源描述元数据标准、房屋基础数据规范、房屋唯一标识标准和数据质量检查与更新标准等。
1.数据中心数据资源目录标准
房屋平台数据中心数据资源目录标准,规定数据中心所涵盖数据的种类、来源、用途说明等。
(1)数据资源分类标准
数据资源分类按照北京市住建委的业务大类,将数据资源具体分为以下九大类业务数据资源:测绘、权属、交易、拆迁、住保、物业、安全、普查、项目手册数据资源。
每大类数据资源又可以根据业务细分为若干级的子数据资源,具体子数据资源需在开发过程中进行详细分类。例如,测绘数据资源大类可分为实测、预测数据,实测和预测数据又可细分为实测楼幢信息、个人信息、预测楼幢信息等。
(2)数据资源编码标准
每大类数据资源以命名的前两个汉字的首位大写字母为编码,如测绘数据的编码为CH、权属数据的为QS等。
每个数据资源子类命名以父类资源命名为开头,以子类资源名称的前两个汉字的首位大写字母为编码,如测绘数据的实测数据为CH_SC;每类数据资源最细化的资源编码应结合房屋平台一期中的具体编码和数据库中的表名等,尽量能够让用户和开发人员容易识别、一目了然,可维护性强,如实测数据的楼幢信息数据编码为CH_SC_Building。
2.数据资源更新数据源标准
数据资源更新数据源标准包括对数据源的描述,如数据源服务器名称或IP地址、数据库名称、数据表名称、数据更新策略。
3.数据资源描述元数据标准
数据中心的所有数据源都是按报表进行存放,并通过统一的资源目录对这些报表进行组织,资源目录为树形结构,用户可以通过资源类别管理自定义目录。对资源目录中的报表,用户也可以对其元数据进行自定义管理,包括报表注册(包括删除)、报表的指标设置、维字段设置、主键设置、关联设置、索引设置、资源目录导出等功能,这样用户可以定制每个报表的底层数据存储表结构及关联信息。
(1)元数据字段设置标准
主要是对数据表的描述信息,包括数据表的编码、名称、所属专业、类别、属性字段、说明信息。
(2)主键设置标准
对数据表进行维护时,数据表的主键不能被修改或删除。
(3)数据表关联设置
对数据表字段进行维护时,数据表之间的关联关系不能被破坏,即数据表外键不能被修改或删除。
(4)元数据索引设置
对数据表进行维护时,数据表的索引字段不能被修改或删除。
(5)指标设置
指标ID、指标名称、指标编码、上级指标。
(6)维度标准
包括维度的名称、编码、上级维度名称、详细信息描述。
4.房屋基础数据规范
为确保北京市房屋管理信息平台各数据库与各应用子系统之间的数据分类、编码及数据文件命名的系统性和唯一性,从而满足系统正常高效运行以及与其他相关系统协同运作的要求,实现系统之间相互兼容、信息共享,数据库建设时必须对规范化、标准化原则予以高度重视,参照下列类别的数据标准。
① 建设行业标准。
② 定位标准。
③ 数据分类标准。
④ 编码体系和代码标准。
⑤ 数据格式与交换标准。
⑥ 数据质量标准。
⑦ 数据处理标准。
⑧ 符号标准。
⑨ 各数据库与文件命名标准。
⑩ 元数据标准。
5.房屋唯一标识标准
房屋身份证号码由21位数字本体码和1位校验码组成,从左至右排列依次为:9位行政区划代码、4位竣工年份、2位街区(丘)代码、2位幢代码、4位户代码和1位数字校验码。其中,前17位(9位行政区划代码、4位竣工年份、2位街区(丘)代码和2位幢代码)为幢身份号码。房屋身份证号码格式如图3.1所示。
图3.1 房屋身份证号编码示意图
(1)A为9位行政区划代码。第一部分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GB/T 2260)。从左到右的含义分别是:前两位为“11”,表示北京市;第3~6位表示北京市辖区和县;第7~9位代码构成,按照国家标准GB10114-88《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编制,表示街道行政区划的代码。
(2)B为4位房屋竣工年份代码,取值如下。
① 房屋能确定竣工年代,应以该竣工年代的4位数字表示。
② 房屋不能确定准确的竣工年代,但可确定为50年代、60年代等,应记为0050、0060,依此类推。
③ 房屋竣工年代为100年前、200年前等应表示为0100、0200,依此类推。
④ 不能确定房屋竣工年代的应表示为0000。
(3)C为2位街区(丘)代码。街区(丘)的代码应按从西至东,从北至南,用两位数字按反S形顺序编号。
(4)D为2位幢代码。幢代码应在街区(丘)内,按从东到西,从北到南,幢号用两位数字顺序按S形编号(自然幢中各逻辑幢的编号用相同规则)。
(5)E为4位户代码。户代码应依楼层从低到高,同一层平面则以房屋入口朝向按右(上)→左(下)的方式顺序编号,如图3.2所示。
图3.2 户编号示意
(6)F为校验码。按照ISO 7064∶1983.MOD 11-2校验码方法生成,具体如下。
① 按21位数字本体码加权求和公式,得出S,公式如下:
S = Sum (Ai* Wi)(i = 0, ..., 20)
其中Ai表示第i位置上房屋身份证号码的数字值,Wi表示第i位置上的加权因子,其数值依据下面公式计算:
Wi=2i+1(mod 11)
得出Wi为2, 4, 8, 5, 10, 9, 7, 3, 6, 1, 2, 4, 8, 5, 10, 9, 7, 3, 6, 1, 2等。
② 计算模:
Y = mod(S, 11)
③ 通过模Y得到对应的校验码,其中‘10’记为‘X',如下所示。
6.数据质量检查与更新标准
数据质量标准是对北京建委所涉及各项数据质量及安全性要求的统一定义规范,包含数据在数据管理层面的业务规则定义和数据在数据应用层面的业务规则定义检查与更新标准。
数据质量检查与更新分5个步骤,如图3.3所示。
图3.3 数据质量检查与更新步骤
首先通过检核数据收集需求,判断数据质量度量的标准,从数据完整性、数据唯一性、数据一致性、数据准确性、数据合法性、数据及时性、数据安全性、数据扩展性八大基本要素入手;分析数据的基本规则,如数据刷新、修改和提取的时间要求,建立数据质量检查与更新的规则库并依次对每条规则进行验证,确保不会有规则间的冲突等问题;执行数据质量检查与更新,找出实际产生的数据质量问题并加以总结归纳,形成修正说明及方法,完成最终的数据质量检查与更新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