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社会中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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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知识社会学的再思考

知识社会学不仅能从法国古典社会学中找到根源,而且也能从后来的启蒙思想中找到更深层次的根源。在孔多塞和后来的圣西门的启蒙精神的指引下,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认为整个社会演化都是按照知识模式的发展进行的,其中知识模式发展的最终阶段就是知识的实证阶段,也就是说未来的社会将建立在知识的基础之上。受黑格尔的启发,他发展了一种社会学,认为社会随着社会知识体系的发展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他的“三阶段”法则阐明了社会发展的过程,即社会是从神学阶段或传统阶段(奇妙的或神秘的知识占支配地位)发展到玄学的或现代的阶段(以理性的或抽象的知识为特征,如有关主权和法律的概念),最后进入实证的或“后现代”的阶段(现代实验科学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知识形式)。

知识社会学的另一来源可以追溯到埃米尔·涂尔干的作品,他把知识看成一种社会建构并与文化的价值体系有关。与孔德不同的是,涂尔干更看重的是作为认知结构的知识的文化意义,而且他并不认为知识是现代性的首要特征。从所有知识的真实性都是相对的这一点来说,他不打算构想一个知识和社会的完整实体(Schmaus,1994)。在涂尔干看来,社会知识建立在对宇宙结构的观察的基础之上,人们可以通过科学知识揭示宇宙结构的奥秘。法国实证主义有一个独特的传统,即假定科学与文化可以分离,且这种传统被索邦神学院(巴黎大学的前身)的继承者乔治斯·格维奇(Georges Gurvitch)所接受,他于1960年首次出版了名作《知识的社会架构》(The Social Frame-Work of Knowledge)(Gurvitch,1997),建立了认知体系的系统的社会学基础,用以解析外部世界的知识模式和其他知识模式,如政治知识模式、技术知识模式以及日常知识模式。如果说早期的这些发展受到人类学的巨大影响,尤其是深受卢西恩·列维—布留尔(Lucien Levy-Bruhl)作品的影响,那么卡尔·曼海姆则大大推动了现代知识社会学的发展。卡尔·曼海姆关心的是意识形态的社会过程及社会分析的缺陷和可能性(Dant,1991)。尽管涂尔干在其著作中给知识下了一个很宽泛的定义,与孔德给知识所下的定义类似,但是知识社会学实际上是在曼海姆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而且试图把知识简化为理念的世界,尤其是与社会中特殊群体相联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

在深入评价曼海姆的影响之前,我想略微提及另一个更古老、更经典的针对认识论和知识汇合的传统,即由黑格尔提出而后被马克思所接受的传统。知识由现象构成是黑格尔的主要哲学观点。在黑格尔学派看来,知识并不像法国从孔德到涂尔干的传统那样,采用客观的认知模式。与其说黑格尔把知识看做固定的思想体系或依附于社会结构的文化模式,不如说他把知识当做社会自我组合的一部分,知识所采取的有效模式就是其自我意识模式。知识与自我反思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这种知识观念在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中被模糊了,随后知识又被化约为觉悟。然而,它仍然对部分西方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以及他们看做提高觉悟(consciousness-raising)的知识观念有影响。马克思主义者往往认为知识社会学的主流在政治上是保守的,在曼海姆对阿多诺(Adorno)的批判和20世纪20年代卢卡奇(Lukacs)对马克思主义的修正中明确地表明了这一点(Adorno,1983)。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后来的一个表述中,赫伯特·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以意识形态的形式塑造了所有知识的模式(Marcuse,1964)。总之,在马克思主义的传统里,对知识理解有更细微差别的可能性不存在了(受到遮蔽)。然而,由于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植根于黑格尔哲学,因此它包含了建构主义的知识社会学的基本观点。在这点上,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理论和实践的辩论,大体上也相当于后来的知识与行动(knowledge and action)之争(Habermas,1972)。

在孔德、黑格尔—马克思主义、涂尔干和曼海姆这四种经典观念中,毫无疑问曼海姆的观点对于塑造知识社会学的主要传统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曼海姆建立了更加严密的知识社会学基础,用以分析社会团体是如何构建知识体系的(Mannheim,1936,1952;Wolff,也可见第五章)。曼海姆的观点在欧洲的影响非常大,但在美国却是一个例外。在美国,他的观点由于涉及广义的世界观而受到相当多的抵制。相比较美国经验社会学来说,实际上曼海姆对马克思主义者的思想产生了更重要的影响——比如对于卢卡奇作品的影响。奇怪的是,他为什么没有用意识形态的观点来考察20世纪20年代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但是自从曼海姆派不再给辩证法一席之地,马克思主义者和曼海姆派的观点最终分道扬镳。曼海姆的观念对诺伯特·埃利亚斯(Norbert Elias)产生了强烈影响,埃利亚斯也因此把这一观念发扬光大。但是在一个新的关键阶段,也有迹象表明曼海姆的工作在更普遍的意义上复兴。尽管在知识社会学的形成阶段就产生了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但是没有哪一种方法与知识社会学的原始缔造者有关。

一方面,存在一种实证倾向的传统,只是更狭窄地研究交往、公众意见、科学与社会群体社会学问题,如专业阶层社会学与知识分子社会学等。在美国,罗伯特·默顿的观点,体现在他1938年很有影响的研究《英国17世纪的科学、技术与社会》中,这项研究为曼海姆关注的理念提供了一种选择(Merton,1970;也见Merton,1973)。曼海姆把科学本身排除在知识社会学的范围之外。实际上,默顿把知识社会学简化为更狭窄的、已被人们接受的、范围广大的功能主义框架里的科学经验社会学。

另一方面,这些完全不同的方法与彼德·伯格(Peter Berger)和托马斯·勒克曼(Thomas Luckmann)的名作《现实的社会构造》(Berger and Luckmann,1997)完美地结起来。这种传统源自艾尔弗雷德·舒茨(Alfred Schutz)的现象学社会学,书中的知识社会学因其反驳过于集中在知识体系或主体、科学、政治意识形态、乌托邦和理念体系而有了全新的改变,从而也由支持分析的或现象学的知识转向一般知识(Schutz,1967)。默顿的科学社会学和美国的经验知识社会学在反驳曼海姆派的社会学时提出了知识的认知维度,即对所有的知识体系的组成和建立所必需的基本的文化维度,并成为知识社会学关注的焦点。舒茨并没有在他的研究课题中使用这种知识社会学术语,而皮亚杰(Piaget)和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在他们论述知识赖以存在的基础即更深层的认知结构和语言结构的著作中也没有使用这种社会学术语。这种方法,随着伯格、勒克曼(1967)、西库勒尔(Cicourel,1973)和人种学传统更多的论述,以建构主义的知识源自更深层的文化情结的观点为特征,并成为最近建构主义的知识社会学和比较新的分支学科即科学和技术的社会研究的基础(Mendelsohn,et al,1977,Stehr和Meja,1984)。与建构主义的理论相适应,产生了一批形形色色的理论家:布卢尔(Bloor,1976)、诺尔·塞廷纳(Knorr-Cetina,1981)、吉本斯(Gibbons et al,1984)、拉图尔(Latour,1987)、伍尔加(Woolgar,1988)、富勒(Fuller,1993)和诺沃特尼等(Nowotny,2000)。他们都已撰写了论述社会的技术知识和专业知识生产的权威著作。在建构主义精神的转折中,知识社会学也找到了进入女权认识论(Mccarthy,1996)、社会运动社会学(Eyerman and Jamison,1991)的道路,而且导致了对社会学历史的重新解析(Strydom,2000)及历史的认识论观点的形成(Somers,1996,1999)。由此可见,曼海姆更关注的是理念,而后来的默顿更关注科学知识(Wissen),舒茨以及跟随他的伯格和勒克曼,则看重更深层的知识的认知构成,即作为认知的知识(Erkennen/Eekenntnis)。

从不同的视角来看,后工业时代的社会学,主要得益于贝尔(1974)、托雷尼(1971a)和卡斯特尔的贡献(1996)。他们研究了知识和信息在当代社会中的作用。这些最新的研究表明,我们正生活在信息社会中,一个以知识为核心的社会(Webster,1995)。知识社会学的一个主要挑战就是如何把这些后工业社会或信息社会的看法同建构主义的知识社会学观点联系起来。迄今为止,在这方面并没有明显的进展,但在现代性社会理论中可以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从韦伯到福柯、布迪厄、托雷尼和哈贝马斯的现代性的社会理论已经提供了把知识、智识范式同主要的社会变革联系起来的方法(Beck,1992;Wagner,1994;Delanty,1999,2000a)。特别是福柯(1980)论述知识的著作已经着重把知识同历史上的各种关于权力与话语的认识论和理论联系起来。福柯认为,话语就是一种无所不包的文字游戏,它体现了知识的“生产性”和权力的“生产性”。哈贝马斯认为话语并不衍生交流的可能性,它包含难以实现的有效要求。与此相反,福柯认为话语是一个封闭的权力系统,只要权力和知识共同存在于一个空间里,知识就不会得到解放。人类活动无奈地屈从于话语系统,因而也就是屈从于权力。这个权力就是话语系统,它的规则和知识的形式是同时代的。布迪厄的社会学不久前就引用了这种把知识当做话语的方法。对于布迪厄来说,知识潜藏于认知结构中,而认知结构又与权力领域中社会群体对至高无上的权力的追求相联系(Bourdieu,1984;也见第六章)。

社会科学理论的其他方法用不同的术语描述了知识与权力的联系,但都认为知识形成于更深层的认知结构。无论是库恩(Kuhn,1970)还是阿佩尔(Apel,1980)和哈贝马斯(Habermas,1968,1978)都找到了证明社会利益和更广泛的社会认知结构进入科学世界的方法。库恩认为,社会认知结构进入科学世界基于一些有确定共识的形式威胁着封闭的范式,而这些共识则是关于范式的组成(Fuller,2000)。阿佩尔和哈贝马斯认为,用阿佩尔的话来说,在科学共同体中社会利益和认知结构的再认知对于形成一个成熟和有社会责任感的“科学交往的共同体”来说是必须的(Delanty,1997)。哈贝马斯在1969年出版的有深远影响的名著《知识与人类利益》(Habermas,1978)中并没有把知识当做“wissen”(知道)而是当做“Erkenntnis”(认知)。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提及罗伯托·曼贾贝拉·昂格尔(Roberto Mangabeira Unger)的著作《知识与政治》,昂格尔在书中建立了源于建构主义的社会理论的全新的知识解放理论的基础(Unger,1975)。在这些著作中都出现了知识作为认知的概念,即知识是一个在认知意义上建构起来的体系。

尽管美国实用主义更看重科学知识与公共利益的关系,但是对更大环境中知识的关注也出现了。芝加哥学派的领导人之一罗伯特·林德(Robert Lynd)详细论述了社会学中知识的公共角色问题。他在“知识为了什么?”一文中对社会科学知识的学术化提出了质疑(Lynd,1939)。知识作为社会公器的观点可能被视为未写入历史的美国早期社会理论的中心。这在约翰·杜威(Deway,1930)的著作及1944年首次出版的波兰社会学家弗洛里安·兰尼克(Florian Lnanieck,1968)的著作《知识人的社会角色》中有所体现。然而,在实用主义的传统里对知识的关注大多只限于知识的社会角色,忽视了知识的文化方面和认知方面。

总的来说,那时在知识社会学的辩论中已经建立了一种与社会结构和文化结构相联系的知识概念。然而在联系的性质和政治影响上却发生了意见分歧,知识社会学的方法要我们把知识看做一种社会建构的结构,这个结构既具有创造性,又具有知识性。但是知识并不仅仅是一种社会建构物,它同时也是一个允许其内部发展的开放的结构。确实,这种关于知识及认知结构的开放性的认识是让·皮亚杰(Jean Piaget)许多著作中的主要观点,这一观点对许多社会理论家如哈贝马斯和阿佩尔等产生了巨大影响。这就产生了下面我将要讨论的学习机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