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社会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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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框架和内容

(一)研究框架

本书的研究框架分为两部分:一是国别研究,这是项目的主体内容,包括大陆法系的德国和日本、英美法系的英国和美国社会法学研究;二是比较研究,这是项目的延伸内容,提炼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社会法学发展的经验教训,将这些经验教训与我国的国情联系起来,提出完善中国社会法学的方向。

根据研究框架,确定了本书的章节架构:导论部分概括项目执行情况及全书大要,正文第一章至第四章分别讨论德国、日本、英国和美国社会法学的发展状况,结论部分提炼各国社会法学发展的经验教训,加以比较、反思、批判和借鉴,完成比较研究工作。

(二)主要内容

1.我国社会法学发展应当借鉴外国的经验教训,立足本土,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的社会法理论。

2.德国“社会法”概念的变化与国家的政治发展高度吻合,法律现实要求社会法成为一个内在高度同质、边缘界定清晰的独立法律领域;福利社会市场经济通过把“社会福利待遇”和“福利社会干预”安排到市场经济过程中,实现了平等与自由的最佳关系。

3.日本社会法理论是受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经济危机的影响而产生的,与劳工运动、哲学进步、法学教育等都存在关联。社会法与市民法、经济法、劳动法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社会法理论的落脚点究竟是“社会人”还是“劳动者集体”,是学术发展的主要关注点。近年来,关于生存权和主体“人”之概念的讨论,为社会法理论注入了新的因素。

4.美国的社会法暨劳动法理论发展分为四个阶段:从19世纪早期到20世纪初是发轫期,从20世纪初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是形成期,从战后到20世纪70年代是成熟期,从80年代至今是裂变期。学术观点呈现法律形式主义和法律现实主义此起彼伏、相互交织的态势。

5.英国社会法理论的发展分为总论和分论两条线索。随着集体放任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社会治理模式的演进,总论的发展经历了相应的变化历程。分论则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从演进的视角研究集体劳动关系体系,从手段的视角研究个体劳动关系体系,从领域的视角研究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