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传播:自我·赋权·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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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一 生命与传播的相遇

陆绍阳

读完《生命传播:自我·赋权·智慧》论文集,可以说收获良多。“生命传播”“自我”“赋权”“智慧”,这四个关键词构成了本论文集的核心要义。第一个关键词“自我”,换一种通俗的说法,我是谁?过去很长时间内,这一问题属于哲学或宗教学领域需要探讨与回答的原初命题,随着启蒙运动、工业革命以及现代化秩序的确立,在福柯意义上的“规训”之下,每个人也似乎不用过多地思考自我是什么的问题。但互联网彻底改变了这一现状,个体面对连接一切也解构一切原有秩序结构的扁平世界,忽然失去了过往那些确定的答案。互联网看似彻底解放了自我,人们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由,但随之而来的便是安全感的缺乏。问题也随之而来,“我”能在互联网依托的媒介化现实中可以寻找到的自我依凭的确定性到底是什么?

当每一个“自我”开始思考“我是谁”这一命题时,给传播学研究也带来了新的契机,去研究互联网上自我传播的问题,从传播的视角去探讨自我、个体等命题,而这本论文集似乎就是对这一时代需要的及时回应。尽管只是开始,但相信以此论文集为敲门砖,一定会有更多的学者意识到对“自我”研究的根本性,从而步入“自我传播”或者确切地说“生命传播”的研究领域之中。

本论文集的第二个核心词汇是“赋权”。新媒介赋权是师曾志教授近年来一直致力于研究的领域。师曾志教授将新媒介赋权界定为新媒介消融了原有社会结构中个体、群体、组织等的边界,她认为在承认个体情感、意识、差异、意志等基础上,社会关系在跨越时空交往中解构与重构,为社会成员提供了获取信息、表达思想和行动改变的可能性,并重新形构着国家与社会、个人与社会、个体自我之间的关系,并在关系中凸显出生命如何能及何以能的问题。

赋权使得主体被放大,个体脱离了原有的共同体,独自面对自己,赋权是增加了选择与行动的自由,也迫使主体去承担责任与义务。这些责任与义务不是对外在世界的承担,而是对个体生命本身担负起责任。本论文集关于主体的思考在某种程度上回应了福柯的论述与主张,认为主体是通过知识形式、强制性地屈从实践和伦理自由实践得以构成。主体不是一个集合的复数概念而是一个单数概念,不能被同一,也不能被主题化。主体面对的是自我,是个体的生命本身。身处互联网世界中的主体,除了在各类关系之中实现赋权与反赋权,还应该关注一个更高维度的问题,即生命本身。

正如师曾志教授在跋中所述,生命传播与人类发展相随相伴,如影随形。生命传播并非崭新的概念,它存在于古往今来的各种典籍和日常生活实践中,其学科体系建构依赖于整个人类知识的总体,包括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生命首先是生物性的实存,因此对其研究不可能脱离自然科学;生命又是有意识的、有情感的、有灵性的,因此对它的探讨又需要社会学、心理学、哲学乃至宗教等学科体系的支撑。

统摄这些学科资源,以此探讨生命传播这一命题,需要的便是一种智慧,而这正是本论文集的最后的一个关键词。这里的“智慧”,应该是一种东方的智慧,是一种区别于建立在二元论、三断论、辩证法等概念上的智慧,是以一种切己的、流动的、生成的、突破主客二分的视阈去探究生命本身的议题。

这本论文集的意义不仅在于回应当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情感转向与国外传播学界的最新变化,更在于以“道”“心灵”“良知”等关注内在精神的东方智慧,去重新叩问传播学面对新的时代背景时肩负的使命及其意义。

师曾志教授不是那种“隔岸观火”类的学者,而是习惯于“把自己也烧在里面”。她一直是一个践行“知行合一”的学者,这些年,她组织安平公益奖;负责北大公共传播硕士研修班的教学、组织工作;深入到灾区第一线,了解在公共传播过程中,如何趋达生命的本质。她的公益传播—公共传播—生命传播的学术研究历程,是有内在理路的,在这场生命传播之旅中,她发现“互联网与社会变迁中最难理解的不仅仅是技术本身,也不仅仅是社会结构、制度等问题,而是游荡在自我解放与束缚之中的人性和生命底色”。我想,这也是她把学术研究聚焦在“生命传播”的原因,从骨子里认知生命在学术中的作用,没有经过生命关怀的学术是苍白的,希望通过她自己的努力,让传播学真正面向社会、走向社会、影响社会!

2018年4月7日于北京大学

(作者系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