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研究现状
目前国外对于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研究的主要议题包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对政府绩效的影响及测量;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类型学等相关研究。
(一)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绩效测量
目前来看,对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绩效测量包含两个层面的问题:其一是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效率”;其二是测量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价值”。
公共管理研究者和实践者都十分强调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对政府绩效影响。最近已有越来越多的文献强调供给能力在实现组织绩效方面不可或缺的作用。布朗认为,将对公民满意度调查的回应等同于“客户”风险会曲解和误导了管理决策的制定。实际上,对公共服务质量的衡量是建立在公民与公共服务是否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基础上。因此,考虑到公共服务与公众需求度的关联程度,能否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或者说,具备能够提供公众所需要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会直接影响公众满意度。由此,布朗指出,与高质量服务提供者的互动更容易导致服务接受者的较高的可选服务评价,而享受劣质公共服务互动的公民更容易报告强制服务的低评价。[5]
对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评估还涉及公共服务价值观的测量,也就是说,公共服务供给有价值么?或者说,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在提供公共服务时所秉持的价值观是什么?价值观会影响公共服务的后续供给么?魏茨曼与沃特斯通过实证研究测量了公共服务的价值以及公共服务的价值对公务人员做出决策的影响。魏茨曼与沃特斯运用“施瓦茨特征量表”(Schwartz Portrait)测量了公共服务的价值观,研究发现:(1)公共服务价值观与个体的公共服务角色密切相关;(2)采用“施瓦茨特征量表”中的省略值,可用来预测特定公共服务决策背景下的调查对象所做决定的公共价值。[6]
(二)影响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重要因素
目前来看,国外学者认为,影响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要素主要包括几个部分:外部环境因素、制度因素、技术因素。
就外部环境因素来说,不同的社会经济与政治体制环境会影响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一般而言,成功的合作型服务传递要求政府具备更好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来处理潜在的隐患。敬嘉与萨瓦斯提供了一个比较框架,用以对比中美两个国家通过合作型服务传递网络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的管理实践所蕴含的理论价值。作者指出,中国和美国两个国家的截然不同的公共服务系统,嵌入截然不同的社会经济和政治体制环境中,对两国的协作性公共服务传递管理的有效性具有直接的影响。[7]
制度因素对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绩效的解释被认为具有关键要素。安德鲁和伯尼认为,管理能力是实现公共服务改善的关键要素。[8]由这一假设出发,作者通过分析英语地区地方政府绩效中的管理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进行了验证,同时控制其他变量,如组织规模、资源、外部约束和过去绩效等,对管理能力对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绩效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与地方政府绩效显著相关,领导力可以增强有效的管理制度的影响。
关于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技术因素相关研究,有非常多的研究焦点关注于公共服务动机问题。公共服务供给主要由公务人员依据政策具体实施,因此,个体的公共服务动机对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高低有重要影响。具体而言,公务人员所处的政策环境对公共服务动机(PSM)产生影响。西蒙、艾瑞克与大卫指出,在不同的政策领域和政策周期的不同阶段,公共雇员的公共服务动机主要由四个因素(同情、公众利益、自我牺牲和政治承诺)构成。[9]随着公共服务动力研究的定性和定量研究不断增多,一些学者开始质疑公共服务动机模型的国际适用性。金与凡德纳比对此开展了国际比较研究,他们通过研究国际公共服务的动机的共性方面,确立了一个更具广泛性的概念框架和更具有操作性的定义,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一个普适性更高的公共服务动机结构理论模型。该模型将公共服务动机结构细化为吸引公众参与、承认公共价值观、同情以及自我牺牲。[10]
格里德勒与希尔德布兰认为[11]:有效的政府绩效是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安全、高效的人口和民主的政治制度发展的核心。因此,用于提高公共部门绩效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是发展举措的关键要素。他们从制度层面与技术层面建构了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四个假设。
制度层面的假设:
H1:组织或培训活动是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措施的逻辑起点。
H2:当行政结构和控制机制设计较为完善时,公共组织能够达到提供足够公共服务的能力。
技术层面的假设:
H3:公共组织的行政结构和激励结构影响组织和个人在提供公共服务时的行为。
H4:公共组织中的个人表现提升是培训中技能和技术转移的结果。
这些假设被应用于六个发展中国家进行验证。研究结果表明,有效的公共部门绩效往往更易被深厚的组织文化、良好的管理实践,以及有效的沟通网络所驱动。个人绩效更易被有意义的工作机会、共享专业规范、团队合作和基于绩效的升迁所影响。
(三)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类型
一般来说,对于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应该包括哪些具体的类型及结构构成,国外诸多研究并没有从一个统合的概念上予以明确界定,而多是从具体领域和范围来描述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类型与结构构成。目前来看,合同制管理、治理网络、公私伙伴关系、领导能力与协调能力被认为是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主要类型。
合同外包已经成为流行的公共服务提供策略。但是目前不能确定政府是否或者如何取得合同外包绩效,也就是说,政府通过合同外包能够实现有效的公共服务供给绩效吗?越来越多的文献开始强调政府合同外包能力的重要性。但是,很少有研究能实证地评估合同外包能力与合同绩效之间的关系。杨开锋、谢俊义及李宗勋认为,合同外包能力包括四种类型,即议程设置、合同制定、合同执行以及合同评估,这四者与成本、效率与质量等三个绩效维度相关。[12]同时,有效的公共服务供给绩效还有赖于足够的内部管理能力。[13]但是,合同外包的批评者认为政府在合同外包时,会降低自身的服务生产和管理服务传递的能力。为解决上述问题,布朗和波多斯基认为,可以将所提供的服务分解为服务生产和服务管理两个部分。当政府外包服务生产时,可以选择一部分的服务供给管理进行外包,当进行公共服务外包时,政府可以“购买”管理活动。[14]
网络是公共服务供给与传递的一种重要类型。治理网络如何运作以及取得何种成果,是考察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间接参照。梅纳海姆和斯坦研究了治理网络运作过程的类型划分,将网络中公共参与者的能力按照从低到高划分为四种类型,即选择非公有制合作者、确定目标网络、运用专业的自由裁量权以及招募新资源。研究发现,治理网络能力的差异在于公共服务供给与传递如何消弭城市间的不平等。[15]
公私伙伴关系主要适用于基础设施领域内的公共服务供给。一般来说,基础设施具有投资规模大、投资周期长、收益偏低等特点,而公共资金的缺乏和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的低下促进了刺激私人部门将它们的意愿投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可能,但是私营部门的参与也产生了一系列新的挑战。比如私人部门的焦点在于投资的短期回报而不是长远回报,因此私人部门的潜在优势被人们对此的担忧所抵消。库佩简与英瑟林克在对私人部门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相关文献进行回顾的基础上,提出了帮助或阻碍私人部门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目标的治理意义。[16]
在过去十年中,“领导”已经成为公共服务提供中的口号,尤其是在看似无处不在的公共服务“传递与供给”中。由于领导风格随着当代公共服务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让服务提供者听取服务用户的表达已成为一种必然。西蒙斯讨论了领导和倾听之间的关系,指出在公共服务中的“聆听鸿沟”,并进而指出如何更好地理解并逐渐消除这一鸿沟。[17]
协调能力可以说是公共部门组织成功还是失败的关键因素。然而,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很少有系统性分析研究组织的协调能力与公共服务绩效之间的关系的相关研究。组织协调能力的好坏会导致公共服务绩效的好坏吗?安德鲁和伯尼为回答这一问题,运用回归分析测量了英国地方政府的效果、成本收益以及公平程度。研究发现,组织协调能力与绩效之间是非线性的、倒U型关系。[18]研究结果表明了高层管理者面临着组织目标与达到恰当协调能力水平的权衡。
就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宏观建构来说,构建新的行政能力是应对这些治理难题的不二选择。对于如何从宏观层面改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阿里·法拉兹曼得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建议提高公共服务和行政机构应对当前危机的能力;第二,增强能力的宏观策略;第三,加强治理、工具主义和行政能力的具体改革。[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