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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社保税收政策普遭参保者诟病并激发社会矛盾
对社会保障而言,税收政策通过增税(费)和减税(费)两个方面来扩大或减少社会保障基金,对于政府来说减税容易增税难,增加社会保障税(费)率易遭到参保人的反对,政府以增加社会保障税收的办法来弥补社会保障赤字,实质是将资金从个人或企业手中转移到政府手中。北京个人“五险一金”缴费和单位缴费占税前工资比例为66.48%,上海个人和单位缴费比例之和约为62%[113],如此高的缴费比例,要再在体制内提高缴费比例(或称社会保险税率),已不可能还有多大的上升空间。全国工商联在与125个国家的社保费率对比分析后表示,我国社保费率偏高,只有11个国家的社保费率超过40%,而且主要是发达的福利国家。[114]
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必须建立强有力的征缴机制,中国目前主要以社会统筹的方式征集社保基金,由于近几年来社保基金在一些地区的征缴率连年下降,出现了企业不交、少交、拖欠社保基金的情况。社会保障税是一个具有最高限额的税种,不对纳税人的资本所得、利息所得、红利所得等非工薪收入征税,收入越高,社会保障税占其收入的比例就越小,边际税率递减,表现出明显的累退性,有利于高收入者,不利于低收入者。新一届政府加大反腐力度,这一现象得以缓解。为了达到加强养老保险费征缴的目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采取了对欠费大户实行媒体曝光的办法,如2011年,全国共核查五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8436万人项,查出6万人冒领待遇9475万元,已追回9084万元。清理收回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468亿元。[115]“五险”税收并轨改革有利于降低应税(费)成本,但牵涉到人保、税务、劳动、财政、卫生等多部门的信息交互问题,建立信息互通平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