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融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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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间金融问题的成因

资金的融通与借贷的效率是市场在资源配置时追求的目的,对金融系统来说效率与安全并重,如何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效地利用稀缺的信贷资源获得最大的收益是金融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所欲实现的社会价值。信贷资源的重要性决定了其分配方式与分配过程的复杂,民间借贷与金融问题便是发展中国家在信贷资源分配与货币资本积累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的难题。

民间金融问题的成因,在经济学上有诸多的分析解释,其中金融深化理论与信贷配给理论对于该问题的出现作出了较为有力的解释,值得我们分析借鉴。

一、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

“金融抑制”(financial repression)与“金融深化”(financial deepening)问题是由经济学家爱德华·肖和罗纳德·麦金农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这一理论对金融发展在经济增长中的关键作用进行了深刻的阐释。爱德华·肖和罗纳德·麦金农在1973年分别出版的《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16]和《金融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17],对发展中国家在实现经济增长中面临的金融问题,尤其是对货币信贷体系的发展与金融资源的分配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他们的理论模型与政策建议建立在20世纪50年代早期我国台湾地区与20世纪60年代中期韩国的金融改革实践的经验基础之上。肖本人曾于1964—1967年受国际发展机构的委派在韩国帮助制定金融政策,其后又被派往乌拉圭工作,因此积累了大量有关发展中国家金融改革的经验。[18]

金融抑制与金融自由相对,麦金农认为金融抑制是指“一种货币体系被压制的情形,这种压制导致国内资本市场受到割裂,对于实际资本积聚的质量和数量造成了不利后果”[19]。麦金农的定义描述了一个金融抑制现象导致的宏观结果,而现实中的金融抑制一般是指具有决策权力与能力的政府运用多种手段对于金融市场的交易行为和商品价格进行直接、间接的干预,进而扭曲了市场机制对于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作用,影响了金融资源对于长远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金融抑制的产生有其现实的原因,类似的金融抑制政策几乎是实现经济快速发展与实施赶超战略的发展中国家一致采取的实用主义手段,不同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国家均选择了类似的金融战略。[20]不同经济体实施金融抑制背后的经济与社会背景是类似的,由于历史的原因,发展中国家在发展初期经济基础极为薄弱,缺乏从事产业建设的充足积累。落后生产部门创造剩余的能力低下,金融体系不健全导致对全社会的资金动员能力也偏低,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无米之炊的窘境。为了实现基础工业部门的完善建设,进而摆脱在国际分工中的受剥削地位,发展中国家制定的经济发展与赶超战略必然会基于有限资源最大限度合理利用的角度实施指导性信贷政策:

(1)控制资金渠道。为了对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足够的动员从而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行投资使用,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会发展一套全面而又受控制的金融体系,以克服落后生产部门资金的分散性和弱小性。

(2)控制资金流向。由于对于特定工业部门经济战略的需要,政府会引导信贷资源进行倾斜,保证优先产业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

(3)控制利率。为了实现再生产环节的高速积累,信贷政策会阻止过高利率对于产业资本的分流,政府通过限制利率条件保证资金积累的速度。

在政府利用信贷政策实现经济赶超战略的情况下,导向性的信贷引导政策和人为抑制的利率上限将会扭曲借贷市场的效率运行。首先,由于动员社会资金的渠道被政府部门掌握和控制,积累资金的投资方向也被进行了严格限制,整个资金的供求关系基本上已经被政府的政策性目的所替代,市场的效率性被完全地放弃。这种倾向性的控制政策在进行基础工业原始积累时可能有一定的速度优势,但随着生产部门的复杂化,得到政府资金支持的产业可能由于缺乏竞争,存在持续的资金应用效率低下,而在政府产业计划之外的生产部门很难通过政府部门控制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其次,金融抑制导致的利率控制扭曲了市场信号。由于利率代表了货币商品的价格,人为抑制的低利率水平会不正常地刺激货币的过度需求,例如原本回报率较低的投资项目在利率较高的情况下可能由于得不偿失而放弃投资计划,但是因为政府控制下的名义利率较低,低回报率的项目也会参与对于信贷资源的需求竞争。当低利率造成的过量需求遭遇事实上的资金稀缺时,供求关系的紧张迫使政府主导的金融机构采取利率以外的因素配置信贷资源,这便产生了信贷配给现象;金融机构往往会根据行业的性质、所有制等非市场因素进行贷款选择,这进一步加剧了私有生产部门的资金困难。相比之下,由于利率上限控制,能通过信贷配给获得资金的企业利用资金的成本处于均衡状态资金价格的下方,过低的利率会对资金的使用部门产生负的激励。[21]

在金融抑制的条件下,有一部分生产部门,尤其是私有、民营生产部门受到政府信贷政策的歧视,无法通过统一控制性的金融系统筹集足够的资金,只能寄希望于通过其他非正规渠道获得必需的资金。而用于积累的资金盈余在正规金融系统中仅能获得被扭曲的较低利率,回报激励不足将会挫伤储蓄的积极性,掌握资金的盈余方也希望能通过金融系统获得更为合理的回报。在这种情况下,供求双方脱离政府统一控制下的金融系统而自我建立资金供求关系的倾向便非常明显了。资金盈余方在正规金融系统之外创设出非官方管理控制的交易渠道,便成为金融抑制背景之下的民间借贷行为。

二、信息不对称与信贷配给

信贷配给是指在利率确定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并不通过调整利率的方式筛选贷款对象、调整信贷水平,而是以利率以外的其他因素对贷款申请对象的需求进行选择,并且只能满足部分贷款申请的情况。最初经济学家认为由于贷款利率在短期内低于均衡价格,这便引起了市场对于信贷资金的过量需求,银行只能通过选择性分配的方式满足部分资金需求。早期的信贷配给分析建立在信息完全的有效市场框架内,认为信贷配给现象只是短期非均衡现象,但是随着对市场中信息不对称性认识的加深,经济学家逐渐认识到信贷配给可能是一种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长期均衡现象。[22]

斯蒂格利茨和韦斯在《不完美资讯市场中的信贷配给》一文中对信贷配给的成因进行了微观经济学的分析。由于资金借贷关系中资金供给者关心的并不只是资金的价格,即利率这一项因素,其主要关心的还有贷款资金的风险,而信贷市场中最了解贷款资金应用及其风险的人是借款者,那么在贷款者与借款者之间便出现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贷款者在借款之前很难基于利率判断借款者的借款风险,在借款之后也很难监督借款者审慎地运用资金以保证交易安全。[23]

由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信贷市场事实上属于一种“柠檬市场”,将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风险低、信用好的借款者倾向于更低的利率,而只有风险大、投机性强的借款者才能接受较高的利率价格,贷款者在无法完全掌握相应信息的情况下只能以市场平均的利率风险设定平均水平的利率价格,而这会进一步将信用较好的借款者排斥出信贷市场,最终市场中将逐步只剩下信用条件差、风险高的借款者,而这又不是一个追求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希望的。因此,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条件下,利率作为价格因素并不能在市场中起到应有的调节作用,贷款者无法通过调整利率的方式筛选出不同信用水平的借款者,提高利率价格无助于解决资金风险问题,相反可能会产生负向的激励,鼓励高风险投机行为。在价格因素失灵的情况下,贷款者仅能依靠其他的标准对借款者的申请进行判断,现实中银行可能会采取抵押要求、所有制、征信系统等非价格因素进行贷款筛选。

私营部门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缺乏足够的抵押品,往往又没有公有部门的政府信用作为隐性担保,在贷款申请的各方面均处于劣势。由于正规金融机构无法运用利率作为价格手段提供足够的货币资源,民间借贷却可能在忽视一定资金安全性的基础上,以较高利率的方式为缺乏信用的私营部门提供信贷支持,以高于市场名义价格的方式提供资金融通为民间金融创造了交易空间。因此,在存在信息成本与信息不对称的市场条件下,信贷配给并非是一种短期的非均衡现象,而正是由于信贷市场在长期均衡的情况下存在信贷配给现象,民间融资作为一种非正规金融便会出现以满足正规市场无法提供的部分资金需求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