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络文化的“三位一体”
依附于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多媒体技术,网络文化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有机融合为物质基础,以发送和接收信息为核心,借助技术手段,超越了地域限制,成为一种时域文化,它是信息时代的特殊文化,是人、信息、文化“三位一体”的产物,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14]
人既是网络文化创造的主体,也是网络文化生产力系统中最重要的因素。人在与网络文化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逐步实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就人在网络文化进程中的主体性而言,人的文化自觉是网络文化产生的源泉,人的能动性是网络文化发展的推动力量,人的创造性是网络文化发展的重要条件。就网络文化促进人的发展而言,网络文化作为人类总体不断追求进步的重要表征,其整合性、规范性和理想性等特性,对于人的发展具有塑造、濡化、调节、提升的功能。就人与网络文化的相互影响而言,人的本质在网络虚拟空间的社会化发展,是人在与网络文化的互动共振中适应网络文化并加以创造的表征。
人作为认识与体验的主体,积极主动地识别、选择、接收和采集客体的各种信息,并自觉地进行信息加工、处理、检验、评价、储存和传输。人们创造了数字技术,这一技术则为信息资源的存储、复制、转发、管理和变革等,创造了无数的机遇。网络交往中,人的主体间性集中表现为平等性、对等性、符号化、交互性等特征。
信息作为与物质、能量并列构成世界的三大要素之一,具有重大的价值。就像不能没有空气和水一样,人类也离不开信息。电脑的诞生、光导纤维的出现,导致了一个全球网络化时代的到来,从而使信息的传播从自然王国进入了自由王国。网络信息资源具有存储数字化、表现形式多样化、以网络为传播媒介、数量巨大、增长迅速、动态传播、信息源复杂等特点。网络信息对人类的影响分正负两方面:一方面,人们可以及时得到无限的网络信息,达到开放与互动的目的;另一方面,网络垃圾信息泛滥,对人类的价值观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合理利用包括网络信息在内的各类社会信息,对人类的生产、生活至关重要。网络传播技术,给人类提供了一种以信息数字化为标识的崭新生活方式,它超越了纯技术的界域,在全球范围内成为一种文化信息现象。网络造就的“虚拟现实”,作为一种可以创建、体验虚拟世界的互联网系统,在文化领域引起根本性的变革。网络文化创造的虚拟生活,已成为人们真实生活的一部分。
信息技术使得网络文化产品的开发和传播不断增长,文化产业数字化,给文化产业的存在形态和发展趋势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如数码电影、数码电视、数码娱乐、数码出版、数码摄影等。其中,数码电影采用胶片和放映机,通过卫星、光纤电缆或光碟传送或发行到影院,带来了电影制作、发行、保存等全过程的变化,出现了全球性的电影革命。[15]
网络传播的跨时空、超容量、双向互动等特性,扩展了人们的沟通方式,加速了文化互动进程。比尔·盖茨在《未来之路》中说:“信息高速公路将打破国界,并有可能推动一种世界文化的发展,或至少推动一种文化活动、文化价值观的共享。”
文化是人的基本生存方式。“文化”既指自然的人化,也指人的人化,即“文”化。人脱离兽性、原始蒙昧等状态,从而“更加成为人”,“越来越像人”,这可以称做人的“向文而化”。人的“向文而化”,意味着人充分的社会化,意味着个人通过生存于社会并介入社会活动,通过教化、教育,获得社会认可的社会角色、知识系统、价值标准、行为模式等,发展起自己的文化性格和价值系统,从而被“化”为现实的、完整意义上的人。
在网络文化中,人们接触到大量的科学知识、价值观念等信息,接受社会取得的既有文明成果,可以比在网络以外的空间中所获得的知识和信息更多、更丰富,这就是在接受文化,被网络文化所“化”。网络文化允许各种不同意见的发表、交流。全球性的信息流动,超越了时空的限制,为人类在更大程度上和更高水平上“向文而化”提供了平台和机会。
网络文化极大地影响甚至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交流方式、娱乐方式乃至思维方式。例如,网络文化使人们的思维方式由一维向多维、由平面向立体、由线性向非线性、由收敛型向发散型转变,变革了人们的文化价值观及信息观、时空观、等级观等,并产生了新的认知模式。也就是说,网络文化已成为人类新的生存方式之一。[16]网络的文化总动员和文化的网络总动员正在全社会范围内展开,网络文化正在成为主流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将影响文化发展的未来走势与新型样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