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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典作家小传释
约翰·洛克
(John Locke,1632—1704)
英国哲学家,与乔治·贝克莱、大卫·休谟被列为英国经验主义的代表人物。洛克的思想对后世的政治哲学有深远的影响,并被视为启蒙时代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和自由主义者。伏尔泰、卢梭就深受其影响,他的理论激励了后来的美国独立战争与法国大革命。
洛克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基督教堂学院,在求学期间他的兴趣转向了医学。后来因医治好了沙夫堡伯里伯爵的疾病,成为伯爵的助手兼医生。伯爵是辉格党创立者之一,他于1672年被指派为英国大法官,随后失势,洛克在此期间开始撰写《政府论》一书。他提出的自然权利以及政府理论在当时来说可谓相当激进。1683年,洛克被怀疑涉嫌刺杀国王被迫逃亡荷兰,在此期间他撰写了大量著作。1688年返回英国后,他的著作接连出版,其中包括《政府论》《人类理解论》《论宽容》。
《政府论》分为两篇。上篇是洛克反驳罗伯特·菲尔默爵士关于君权神授的观点,主张政府的权威只能建立在民众同意的基础之上;下篇提出,当政府违反社会契约论的时候,人们有权推翻其统治,这被后人认为是巧妙地暗示读者当时英国的国王已经违反了这个理论,为将要发生的光荣革命作辩护。
洛克的主要政治思想都体现在《政府论》中,该书对英国政治、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即使到今天,该书都有着巨大的思想启蒙意义。
洛克的墓志铭是这样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