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荷兰的独立与建国
16世纪大西洋贸易随美洲航道的开辟而兴旺,在日益形成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中很快取代了地中海的中心地位。带来这一历史性变革的是“地理大发现”,它标志着人类开始进入一个普遍交往的新时代。
这个新时代是由伊比利亚国家启动的。然而,无论是葡萄牙还是西班牙,却都久久地停留在新时代的门口。海上贸易和殖民地带来的巨大利益全都很快流失。合并葡萄牙以后的西班牙帝国(1580—1640)更成了欧洲天主教和旧封建势力的堡垒。1588年,西班牙“无敌舰队”败于英国人,同年,原属西班牙帝国的尼德兰北部七省事实上正式独立,一个以荷兰省为重心、被称为“联省共和国”或“尼德兰共和国”的新国家出现于欧洲版图。这个国家常常被简称、也自称为“荷兰”。
“荷兰”意为“凹地”,“尼德兰”的词义则是“低地”。10世纪前后,因地层下陷,海水侵入。先前的弗列伏湖变成了须得海(Zuider Sea)。荷兰大片低于海平面的土地只因连绵的沙丘护卫才得以不被淹没。为了生存,中世纪的荷兰人就掌握了先进的水利技术,围海造田工程举世闻名。荷兰许多城市如名城鹿特丹(Rotterdam)、阿姆斯特丹(Amsterdam)名字都源于水坝(dam)。正如荷兰民谚所称:“上帝创造了大海,荷兰人使之变成陆地”、“上帝创造了世界,荷兰人创造了荷兰”。恶劣的自然环境造就了荷兰人坚韧的民族性格,土地资源的缺乏也迫使荷兰人在与大海的斗争中较早走向海洋。
16世纪前的荷兰被封建领地分割得支离破碎。1441年,勃艮第领主统治了大部分尼德兰。1477年,最后一位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去世,半年后女儿玛丽嫁给哈布斯堡家族的继承人、神圣罗马帝国后来的皇帝马克西米利安(1493—1519)。1496年,他们的儿子“美男子腓力普”娶西班牙公主、1504年继承伊莎贝尔的卡斯蒂尔王位的让娜为妻,嗣子即1516年继任西班牙国王并在1519年加冕为“德意志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查理五世(1519—1555)。荷兰的命运由此而跟哈布斯堡王朝的西班牙连接在一起。
远洋探险和殖民扩张使16世纪成为西班牙的“黄金时代”,但16世纪初欧洲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一个是意大利北部,另外一个就是尼德兰南部(今比利时)地区。从这些早期的“世界作坊”或称“老牌工业国家”输出的货物不仅有品质优良的布匹、丝绸、陶瓷、玻璃制品,还有五金、皮革、纸张、武器等等。1385年,一位西兰渔夫发明了在长时间停留海上的大渔船里加工桶装鲱鱼的工艺,使渔业成为“荷兰繁荣的起点”。1500年,荷兰和西兰的造船业和鱼类加工已闻名遐迩。布鲁日、安特卫普、阿姆斯特丹先后成为西欧的商业和金融中心。大量财富的积聚使以商人为主体的第三等级迅速壮大,一场如果顺利发展则最终将会导致工业革命的“商业革命”已是风雨欲来。但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横征暴敛和迫害新教徒的宗教政策,给尼德兰带来的不是进一步的繁荣,而是对经济的破坏和社会动荡。
在日益兴盛的大西洋贸易中,安特卫普成为来自非洲的香料、来自波罗的海沿岸各地的木材、皮毛、粮食和其他工业原料等各种商品的集散地
荷兰民族国家的历史始于一场从西班牙帝国治下寻求独立的“尼德兰革命”。荷兰的崛起和持续发展跟一场抗击西班牙的断断续续的“80年战争”(1568—1648)相伴随。16世纪的西班牙不仅是一个疯狂进行海外侵略扩张的殖民大帝国,也是一个企图称霸全球的“世界帝国”(World Realm)。它的舰队在地中海和大西洋游弋,陆军横扫西欧。葡萄牙和意大利南部被其收入囊中,法国、英国以及德意志的众多诸侯国反复遭其打击。即使在查理五世将神圣罗马帝国的皇位让给他的弟弟而让他的儿子腓力普二世(1555—1598)继承西班牙王位以后,这个庞大的哈布斯堡王朝的两个部分仍然同气相求。
约翰·加尔文(1509—1564),宗教改革的最重要领导人之一,1541年后在日内瓦建立新教加尔文派教会,1555年后致力于向中、西欧各地传播其教义
然而,貌似庞然大物的西班牙内部却矛盾重重,结构十分脆弱:由君主联姻而实现的两个封建王国卡斯蒂尔和阿拉贡的联合仅仅是私人性质的,双方各自都保留了强大的地方贵族势力,除了拥有共同的宗教异端裁判所,没有共同的政治、司法和行政机构,没有共同的语言(“无敌舰队”发布命令需要使用6种语言),也缺少共同的民族感情;伊莎贝尔和她的王室对待美洲殖民地如同领主对采邑,跟南北美洲之间的贸易也都只属于卡斯蒂尔,阿拉贡及其属地都没有份;巴斯克各省则仅仅是卡斯蒂尔的同盟;因此,“西班牙”(Spain)常常被称为“诸西班牙”(Spains)。维系新国家的只是双王共同拥有的格林纳达等新近从穆斯林“摩尔人”手里夺来的领地,和对反摩尔人战争的共同回忆,刻板地竞相表现对天主教会的虔诚,以及继续扩展消灭异教徒的十字军运动——在内部打击已改宗天主教的摩尔人和犹太人,进攻非洲的摩尔人,向美洲、当然也要向欧洲扩张。驱赶和杀戮“假基督徒”带来的人口损失,加上战争、瘟疫、殖民,使西班牙本土人口在整个17世纪减少了100万,1715年只相当于1541年的人口,由此造成严重的人力不足。连续的扩张和战争推迟了西班牙经济政治统一、民族国家形成和结构改造的进程,也强化了帝国内部的分裂倾向,庞大的军队和战争支出使得巨量的美洲金银也难以阻止国家财政一再破产。强迫征收新消费税、没收公债红利、出卖领主裁判权等等都不能满足需求。正是难以忍受的财政负担、税赋苛求,迫使尼德兰南部的天主教各省、市也要起来造反。
16世纪上半叶,西欧的历史沿两条线并行前进。一是通往美洲和东方的航道开辟以后由葡萄牙和西班牙带头的海外扩张,二是同样声势浩大的宗教改革运动。改革中形成了跟天主教对立的路德宗、加尔文宗等许多新教教派,其中,加尔文教在尼德兰城市经济发达的各地区迅速发展。加尔文教否定封建等级差别,其世俗禁欲主义的教义正好适合新兴工商业资产阶级的进取精神。信奉天主教的西班牙统治者对尼德兰不仅实行经济掠夺和政治独裁,而且残酷迫害新教徒。1566年,尼德兰的加尔文教徒开始起来进行反抗。自发的“破坏圣像运动”从佛兰德尔和埃诺开始,最后波及北部各省,揭开了尼德兰革命的序幕。反抗斗争很快发展成为独立战争。
荷兰能够战胜西班牙而获取独立,继而巩固其国际地位并迅速崛起为17世纪的欧洲强国,跟当时欧洲的国际格局变化密切相关。整个16世纪西班牙都在不停地打仗:跟奥斯曼土耳其人之间的战争,断断续续一直打到1581年的停战协定;跟法国的战争从16世纪初一直打到1598年暂时放弃干涉法国的“维尔芬和约”;更不用说它还有另一个日渐强大的海上对手——英国。在西班牙帝国为称霸欧洲而四面树敌的情况下,荷兰人的独立战争得到英、法等国的支持,实际上成为一场连续百余年的国际反哈布斯堡王朝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无怪乎1600年时的荷兰军队包括了43个英国连队、32个法国连队、20个苏格兰连队(此后有几代苏格兰军官在荷兰服役,直到1795年荷兰仍有苏格兰军留驻)和9个德国连队,简直就是一支“多国部队”。荷兰跟西班牙的战争极大地消耗了西班牙的实力。有统计称西班牙用于对付荷兰人的战争费用大大超过它在其他任何战线的开支,1566—1654年间,西班牙花费在对荷兰作战上的金钱(2.18亿金币)接近其从东南亚殖民地所获总数(1.21亿金币)的两倍。〔1〕1588年,西班牙的海军主力被英国击溃,迅速重建的西—葡混合舰队虽然一时成功地阻止了英国的进攻,虽然西班牙在1588年以后的半个世纪里仍然是欧洲最令人生畏的军事强国,但是经过17世纪上半叶的“30年战争”,它终于焦头烂额、千疮百孔,威风再也抖不起来了。相比之下,荷兰的国力却在战争中不断成长壮大,终于取代西班牙并且赶在英国之前取得海上第一强国的地位。
与此同时,直到17世纪中叶,荷兰周边其他几个大国的日子也不好过。整个欧洲正在经历一场空前的社会动荡和经济政治危机。哈布斯堡家族统治下的德意志内部四分五裂,普鲁士尚且偏居东北一隅。英国在反西班牙入侵的战争中获得一种强烈的民族精神,一种莎士比亚描述过的对“另一个伊甸园、半个天堂”、“嵌在银色海洋中的”宝石的热爱。〔2〕然而,不要真的以为战胜了西班牙“无敌舰队”入侵,英国就开始树立自己的海上霸权了。实际情形并非如此。尼德兰革命开始之际,英国谨慎地保持中立。当西班牙大军进逼安特卫普这一最适合入侵英国的港口城市时,为了解除西班牙对英国日益增加的威胁,伊丽莎白一世才在1585年公开介入战争。消灭无敌舰队是一场胜利的自卫战,但西班牙很快就重新装备起一支新舰队,对英国仍然构成威胁。英国却由于战争而背上了巨大的财政负担。16世纪80年代,女王的开支成倍增加。1586年和1587年维持对驻荷兰军队的拨款均相当于当年全国总开支的一半,1587年达到17.5万英镑。女王统治的最后四年用于对爱尔兰作战的花费每年超过50万英镑,向下议院提出的额外拨款总数达200万英镑。〔3〕女王虽然如愿以偿,却给继任的斯图亚特王朝留下巨额债款,国王与国会为征税争吵不休,终于在女王去世三十余年后引发了致使国王被送上断头台的国内革命和战争。内部矛盾冲突如此尖锐,哪里顾得上海上霸权?在“30年战争”和17世纪4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英国实际上没有在欧洲政治中发挥重要作用。等到革命以后颁布《航海条例》重新加入商业争夺,它所面对的已经是称强海上多年的荷兰了。
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后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满身珠宝,显得格外雍容华贵,实际上英国因为战争而背上了巨大的财政负担
再看法国。在尼德兰革命和抗西战争之际,法国正深陷于长达三十多年的惨烈内战“胡格诺战争”(1562—1594),其间屡遭西班牙军事干涉。这个时期的法国虽然与英、荷、德意志新教诸侯结盟反西,实则自顾不暇,1585年,荷兰人是在首先盛情地向法王亨利三世请求“托管”而被拒绝之后,才转而求助于英王的。在1585—1594年的“三亨利之战”中,亨利三世杀死了天主教首领亨利吉斯,自己随后也被敌人刺杀。为了继续对抗西班牙,1596年,法国跟英国一起承认了已经开始称霸海上的荷兰联省共和国。〔4〕1598年,亨利四世以宗教宽容的《南特敕令》实现了国内统一,天主教徒又将他刺死。继任的路易十三(1610—1643)以黎塞留为相致力于强化王权,又引起胡格诺派在英国支持下的武力反抗,直到1628年绝粮投降。“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签订后法国跟西班牙的战争仍在延续。总之,这个时期的法国距离欧洲强国的地位仍然遥远。保罗·肯尼迪形象地描绘道:“在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后11年的法—西战争中,双方都好像被打得头昏眼花的拳击手,互相扭抱在一起,接近筋疲力尽,无力打倒对方。双方都有国内反叛,普遍贫穷,厌恶战争,濒于财政崩溃的边缘。”〔5〕直到17世纪60年代,“太阳王”路易十四的法国才对荷兰形成真正的威胁,但也成就了荷兰执政作为反法的奥格斯堡同盟盟主和反法联军统帅的地位。
至于北方大国瑞典,到17世纪初叶还是既贫又弱。1611年以后,通过推行政治和军事改革,并且主要靠尼德兰商人和其他一些外国人的投资与贷款,瑞典才迅速兴盛起来,但始终只能算是一个北欧区域性强国。在共同反对西班牙帝国的30年战争中,瑞典人提供了一支号称15万人的精锐部队,曾经在1630年登陆德意志,但成就和重要性都很有限。17世纪后50年,影响和“操纵”波罗的海均势还要靠法国、荷兰、英国通过提供援助、进行外交干涉和派遣荷兰舰队等方式。在1656—1660年的“北方战争”中,荷兰就曾援助丹麦抗击瑞典并获胜。从经济上看,直到1700年前后,瑞典的对外贸易也只及荷兰或英国外贸额的一个零头。〔6〕总之,17世纪荷兰的这一北方强邻也不足以对它造成任何威胁。
尼德兰革命中形成的新国家被称为“联省共和国”或者简称“联合省”,它的形成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575年6月,荷兰省与西兰省签订同盟条约,第一次创立了一个新教徒的政治、军事、财政联合体,被称为“荷兰共和国的基础”。同盟形成了一些统一的税收和行政机构,建立了以奥兰治亲王为首的军事指挥中心,确定其责任为在“维护新教、结束罗马教会的活动”的同时,“保证所有人不因个人信仰和宗教活动而遭受任何调查、迫害或惩罚”。〔7〕
1579年1月23日,北尼德兰大部分地区的新教徒与南部一些新教城市建立“乌特勒支同盟”。“乌特勒支同盟”成为荷兰作为一个国家而出现的标志。
1587年12月,号称“荷兰总督”的英王宠臣莱塞斯特伯爵被赶走,联省议会决定不再邀请外国君主统治。一个享有独立主权的荷兰共和国从此出现于欧洲版图。1609年,连连败于荷兰人的西班牙被迫媾和,签订“12年休战协定”。西班牙国王在协定中实际承认了联省共和国为独立的国家。到了签订结束30年战争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之际,荷兰共和国的主权和独立已经完全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