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华文明的曙光
在中国大地上,大约在一万多年前出现了农业,这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奠定了长远的基础。伴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逐渐变化。到了公元前4000年前后,社会所有层面的变化其积累似乎达到了一个临界点。此后,原本简单、平均、平等的氏族社会开始了文明化的进程。第一个王朝——夏王朝的建立,标志着中华文明史的正式开始。先夏大约两千多年的时间,显露出中国文明的曙光。这个阶段,大致相当于古史传说的“五帝”时代;在考古学上,是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晚段和铜石并用时代。
第一节 文明胎动时期的经济
农业的起源 两种农业经济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手工业的发展与分化 贵族手工业的出现 建筑业的进步
包括中华文明在内的世界上几个最古老的人类文明,都发生在最早出现农业经济的地方,都是农业文明。这种情形,绝非偶然。农业作为可靠的食物来源,使人口增加成为可能,而人口增加,社会关系就变得复杂。又是由于农业提供的食物储备,一些社会成员才有可能脱离食物生产,转而从事其他行业乃至专门的社会管理,社会的经济、政治、艺术文化才会不断发展。总之,农业的发明之于人类历史实乃划时代的事件,以至有人将其称为“农业革命”。尽管目前的研究表明,它的发明实乃一个颇为漫长的积累过程。但在叙述中华文明起源时,仍然要从中国农业的起源开始。
在大多数神话传说中,农业是神农氏发明的。《易·系辞下》说:“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斲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逸周书》也说:“神农之时,天雨粟,神农耕而种之,……然后五谷兴,以助果蓏之实。”《白虎通·号》的描述更生动:“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作,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故谓之神农也。”神农氏究竟是什么时候的人,古人就已经说不清楚了。根据考古发现,中国农业的萌芽是相当早的事情。
两万多年前,最后冰期越过最寒冷的峰值期,气候在一连串的剧烈波动中逐渐回暖。人们也从以狩猎为主的取食活动逐渐过渡为渔猎和植物性食物采集并举的广谱型采集经济。在这个过程中逐渐积累起来的有关植物资源的了解,成为最终农业被发明的知识基础。
坐落在南岭北侧浅山地带的湖南道县玉蟾岩和江西万年仙人洞,都是从旧石器时代晚期起就有人居住的洞穴遗址[1]。遗址附近既有山地,也有平坝湖沼,环境多样,是从事广谱采集经济的理想环境。在仙人洞的旧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堆积中,发现了数量众多的野生稻植硅石[2],时间稍晚的地层堆积里,开始出现具有栽培稻形态的植硅石。而在玉蟾岩,甚至还发现了这一时期的几粒稻谷。考古证据反映出人们对野生稻逐渐认识、利用,进而主动驯化栽培的过程。碳十四年代测定数据表明,人们开始栽培水稻的时间至少在距今12000年以前,这是目前世界范围内已知最早的稻作农业证据。
长江流域地处温带。温带气候的特点是四季分明。对于生活在其中的人类来说,冬季是个食物匮乏的季节。而在诸般植物性食物中,唯有谷物具有方便长期储存的特点。这对于年复一年地被迫面对如何顺利过冬问题的人们来说,意义自然非同小可。也许这就是谷物农业发明的最主要原因了[3]。
和南方相比,黄河流域居民的过冬问题更严峻一些。北方的四季温差变化大,降水集中在夏季,不适合种植水稻。当地居民经过长期选择,培育出耐干旱的粟和黍。于是,在世界上出现了唯一种植这两种作物的旱地农业[4]。目前还不十分清楚的是,南方的水田稻作和北方的旱作是分别独立的发明,还是在彼此的启发中共同发展起来的。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即在黄河和长江流域的外围地区,农业的出现迟滞了许多。因此,在整个农业起源的世界版图中,地域比邻的这两大河流域实为一个独立发展的整体。如果将来发现这两种农业在起源过程中有过交流互动,也在意料之中。
刚刚萌芽的农业还十分幼稚弱小,仅仅是人们生计中十分次要的补充手段。但农业意味着人们从此拥有了一种稳定的和可以扩大的食物来源,从而消除了在采集经济方式下,不得不限制人口数量和群体规模,以便随时与环境资源之间保持某种微妙平衡的担忧。而人口的增加,反过来又成为促进农业发展的动因。为了追求更多的农业生产效益,人们逐渐离开适合采集经济的生态环境复杂地区,向地势开平、易于开展农业生产的平原沼泽地区迁移。在公元前7000年前后,长江和黄河的中下游以及辽河流域开始出现了第一批农业村落。稻作和粟作两个农业文化区遂告形成[5](图1-1)。
图1-1 中国史前农业分布图
年代距今八九千年前,主要分布在今天的洞庭湖区一带的彭头山文化中,有丰富的稻谷遗存。当时的人们常把水稻皮糠当作羼合料,拌在黏土中制作陶器以及涂抹房屋墙壁,可见产量已然不小了[6]。再晚一些时候,在著名的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上,普遍发现了一层稻谷、稻草的堆积,层厚20至50厘米,最厚处超过1米,若折算成稻谷,可达120吨以上。这个数字也许偏大,但河姆渡居民的稻作生产能力颇高当是事实[7]。
河北武安磁山遗址则是这个时期北方旱作农业村落的代表。在2500平方米发掘范围内,发现大量贮存粮食的窖穴,其中还尚存粟的朽灰的至少70余座[8]。有人尝试将这些窖穴内的朽灰换算成新鲜粮食,竟达令人咋舌的十多万斤[9]。这还只是在总面积约8万平方米的磁山遗址上十分有限的局部范围内的情况!
这个时期,南方稻作农业的农具多为木、骨质器具。河姆渡遗址上有很多发现。其中一种翻土用的骨耜,是利用牛等大型动物的肩胛骨修整制作成的,在骨臼部着柄,形状和用法已经很接近现在的铁锹了(图1-2)。另外还有木铲、收割用骨镰以及木杵、石磨盘等粮食加工工具[10]。北方土地干硬,翻土工具多为石锄、石铲之属。亦有制作精致的石镰刀和加工谷物的石磨盘、石磨棒等[11](图1-3)。从耕作器具的类别看,当时无论南方还是北方,都处在农业发展史上称之为耜耕农业的阶段。
图1-2 河姆渡遗址出土的骨耜
图1-3 裴李岗文化的谷物加工器具——石磨盘和石磨棒
家畜饲养,是同农业经济起源相关的。首先被人们加以驯化的动物是猪,也许还有狗。较晚一些时候,又陆续驯化了黄牛、水牛、山羊、绵羊、鸡等动物。中国古代的所谓“六畜”中,除了马的饲养晚到了商代之外,其余者的驯化在新石器时代中期就已经基本完成了[12]。这其中,猪是最重要的家畜,不但在新石器时代,直到今天依然是中国人食谱中最主要的肉类食物来源。但猪是杂食性动物,跟牛羊不同,与人类争食。它能够被驯化并成为最主要家畜,也从侧面反映了农业的发达程度。此外,伴随农业发展,人们定居程度越来越高,猪可圈养的习性尤其适合定居生活方式,这也使得家猪饲养逐渐发展成为中国农业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
到了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偏晚阶段,即大约从公元前4000年或稍晚一些时候开始,各地的农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分布于江浙一带的崧泽文化和后续的良渚文化的居民,不但已经拥有了用作翻土开垦、中耕、收割的一整套石质农具,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还发明了石犁。这种犁用薄石板加工而成,呈对称的弧边等腰三角形,最初大小二十几厘米长,后来逐渐演变成长四十多厘米的大型石犁(图1-4)。这样大的尺寸牵引起来,单凭人力是很难胜任的。因此推测当时出现了服驭畜力的技术。表明当时至少在一些地区,已经发展到了犁耕农业的阶段。
图1-4 良渚文化的组合式石犁,浙江平湖庄桥坟出土
长江、黄河中下游广大地区的人们,都过着农业生活,有着大致相同的需要,彼此之间的交流沟通就容易,也频繁。许多带动历史前进的发明创造,都是首先在这里产生的,这里的文化程度最高,社会也率先走向文明。而在它的周围,要么是自然环境条件优越,根本用不着从事农业,如岭南一带;要么是环境恶劣,很难开展农业,如内蒙古高原、青藏高原和东北地区。当地的人们长期停滞在采集经济阶段,社会和文化的进步也就缓慢。如此,黄河和长江的中下游地区便成为中国乃至整个东亚经济文化的中心,长期引领着历史发展[13]。
为了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和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手工制造业也在不断发展之中。神话传说中,有不少关于远古时代人们的发明创造的记载。从确凿的考古发现可知,新石器时代的手工业称得上丰富多彩,主要门类有陶器、石器以及骨角牙蚌器、漆木器的制作等,稍晚一些时候还出现了铜器的制作。而一些出于材质原因很难保留下实物的行业,如纺织、编织、制革、缝纫以及酿酒、造醋、制盐等,也肯定是有的。在这之中,石器和陶器的制作,是关乎人们劳作和生活的非常重要的两项技术。
石器制作是自人类诞生以来就开始了的最古老的手工行业。早期的石器都是一些所谓的打制石器,即将石料打击劈裂,把那些有锋利边缘的石片和石块当作工具,用来猎杀和肢解动物等。随着更新世晚期的到来,人们越来越多地从事植物性食物的采集乃至种植,便需要一些大型的砍伐工具和挖掘工具;又由于定居生活,也需要一些专门的木工工具来建造住居。这些器具要求有较大的体型、整齐的刃口和适合特定用途的特定形状,于是,方便加工出规整形状的琢打、砥磨等技术就被逐渐发明出来,其产品,叫作磨制石器。为了处理那些必须炊煮方可食用的植物籽粒,人们又发明了陶器。这两项发明,是人类历史上新石器时代的两个主要标志。大量资料已经证明,这两项重要的技术发明,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地区出现得最早,皆可上溯到一万多年以前。
适合农业经济生活需求的手工制造业在新石器时代中期已告成熟。其标志是这些制品都是根据不同需求或功能,成套制作出来的。例如石器,可分农具、木工工具和狩猎工具,陶器则按炊爨、饮食、盛储的不同要求,质地不同、形状各异,而且一应俱全、固定搭配。其他如骨角牙器的制作,也是如此。个别地方,还出现了玉石饰品。由于居住稳定和近邻之间的交往,一个地区内的制造业技术特点和产品风格也就逐渐趋同而有别于其他地区,于是这些制品还被赋予了人群的风俗习惯、审美情趣等多方面的文化内涵。
手工业的重大进步,发生在新石器时代晚期。首先是传统制造业中出现了若干新技术。陶器制作普遍采用了可以转动角度,以方便对器坯进行修整装饰作业的辅助装置——慢轮。陶器皆在挖筑的陶窑中烧成,一些地方的人们还掌握了烧制灰色和黑色陶器的闭窑和渗碳工艺。此外还有利用矿物质颜料装饰陶器、选择特殊陶土制作白陶的技术等等。这些技术进步使得产品的面貌焕然一新。北方地区装饰华丽的彩陶与南方造型复杂多变的陶器群交相辉映,成为时代之特征。稍晚一些时候,人们进一步发明了利用高速旋转的轮盘拉坯成型的技术。这种技术的产品外形规整美观,器胎薄厚均匀,更有胎厚不足1毫米、薄如蛋壳的精美作品。更为重要的是快轮制陶是一种可以较大批量生产的技术。它的发明,迟早要引起制造业内部的结构变革[14]。这个时期的石器中,普遍采用了以砂、水为介质的石料切割法和钻孔技法。玉器的制作更是精益求精,从简单的平面阴线雕刻,逐渐发展出浮雕、凸线圆雕等一系列新技法。
其次,出现了一些新的手工制作的门类。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发现过木胎漆器[15]。较晚一些时候,也是在江浙一带的良渚文化的遗址中,出土过丝绸[16]。由于有机质材料不容易保存下来,我们至今还很难了解这些手工生产的全貌。然而可以推测,这类物品的制作,肯定不在少数。玉器的制作虽然早已有之,但从新石器时代晚期以来,玉器在社会生活和宗教中的象征性功能越来越被人们尤其是社会上层重视。为了烘托这种象征性,工匠们发展出各种专门工艺,制作出各种形状复杂的器物,并在表面雕刻出繁缛的纹饰,制玉也就逐渐从一般石器生产中脱离出来,变成了一个独立的行业。另一项意义深远的新生事物是铜器的出现。最早的铜制品发现于公元前5000至公元前4000年间的仰韶文化早期。到了公元前3000年以来,铜器在各地普遍有所发现,说明此时的铜器制作已经不是偶然现象了。这些铜器一般是刀、凿、锥、钻之类的小型工具,也有铜泡、指环、耳环、手镯之类的饰物以及铜镜,除了少数系锻造外,多为铸造。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出土的铜铃,则是用更复杂的内外合范技术铸造而成的。这些铜器绝大多数为红铜(纯铜),质量上和夏商时期的青铜(铜铅或铜锡的合金)器还有一定的差距[17]。但它们的出现,毕竟为中国的青铜时代的到来做好了技术准备。
新石器时代晚期以来更重要的变化发生在手工业的生产方式领域。仔细比较此前时期的手工业制品可以发现,即便都出自一个遗址上的同类器物,其间的个体差异也很大,颇不规范。意味着从事这些器物制作的人很多,或者就是大家分头制作,自己既是制造者,也是使用者,既是农人,也是工匠。但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开始,随着手工制造业的技术越来越复杂和高效,一些制造者也就开始某种程度地脱离农业,向专门化发展。例如此时的长江流域,出现了两个石器制作最发达的地区。一个在长江三峡及靠近出口的湖北西部,另一个在南京至巢湖一带。在这些地区的遗址上,不仅出土的成品石器制作精良,还往往发现有大量石器半成品和石片碴等废料,有的还发现有制作石器的房屋建筑,甚至遗址本身就是一个专业的石器加工场[18]。这种规模的生产,自然不会是全部用来自己消费,而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如果说石器制造中的这种区域经济特征是和石材原料的产地有关的话,制陶业内部的分化,就完全是部分制造者技术与心智能力胜出的结果了。从已经出现的可供大批量生产的快轮制陶技术和一些数量不多的精制陶器却分布甚广等情况看,此时的制陶业中也萌生了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至于铜器和玉器这类高技术产业,专门化程度更高。制造这些器具从开采原料到加工出成品,必须经过许多复杂的工艺环节,非一人可以胜任,也即在这些手工业门类的内部,出现了不同工艺环节上的专业分工。
至此,社会分工不但在农业和制造业之间,也在制造业内部发展起来了。这必定引起产品的交换和流通方式的复杂和多样化,促进私有观念的产生和私有经济活动的发展,最终带动整个社会不可逆转地复杂化起来。
最后,发生在制造业内的一项特别值得注意的变化是,随着社会的贫富分化,开始出现了专门服务于社会上层的贵族手工业。关于贵族阶层的形成,以后还会专门说到。单就制造业本身而言,公元前3000年以来,专门服务于贵族的手工制造行业已经颇具规模,包括玉器、丝绸、漆器、象牙器、高档陶器的制作。这些产品有的原料稀有难得,如铜的开采它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再将其冶铸成器,非有专门技术不可。若不计玉料的辨认和开采,仅制作成器,也需要切割、钻孔、镂孔、雕刻、抛光等一系列复杂技术,远非一般人可为。良渚文化是一个十分流行玉器的社会,常见的玉器有琮、璧、钺、柱形器、镯、环、璜、玦、三叉形器、梳柄、锥形器、管、珠、半月形牌饰、带钩等二十余种[19]。最能代表其制作水平的是一件出自余杭反山12号墓的玉琮。该器物外方内圆,器高8.8厘米、射口直径17.1—17.6厘米,重达6.5公斤,堪称琮王。器物通体呈乳白色,四面直槽各有两个羽冠人面兽身的神人徽像,每个神徽大小仅3厘米,是用减地法将周围降低,把神徽外廓浮现出来,再以阴线刻神徽的形体轮廓,并在轮廓内充填细密的卷云纹,其刀法之细腻,在1毫米宽度内,竟并列雕刻线条三四根之多(图1-5)。与玉器同样珍贵的,也许是象牙器了。这一时期各地都发现过一些精雕细刻的象牙器,例如大汶口文化发现的镂空透雕象牙梳、仿玉琮造型的象牙雕筒,都是不可多得的珍品。良渚文化和龙山文化都流行造型典雅的黑色陶器。其中的精品,同样令人叹为观止。良渚文化的一些陶鼎、双鼻壶、宽把杯、豆等表面被打磨得黑亮照人,进而用锐利的工具刻满流云、飞鸟、盘龙之类的纹饰,而宽把杯的把手,常常是用几十根细约一毫米的泥条编排而成的。龙山文化的陶器虽然不以纹饰见长,但其特有的细泥陶高柄杯,胎薄如蛋壳,即便是用现代技术,也少有仿制成功者(图1-6)。这样的陶器制作起来,需要高超的技术和大量工时,数量也自然不会很多。
图1-5 浙江余杭反山出土良渚文化玉琮王
图1-6 龙山文化的黑陶高柄杯
这类华美的精品数量很少,不是一般人能够享用的。先秦史籍中说“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20],又说周武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21]。在三代,玉琮、玉璧是重要的宗教法器,钺则是军权王权的象征。史前的情况虽然不能说得如此具体,但它们的持有者肯定不是一般平民。这些物品往往集中出土在少数特别营建的大型墓葬中。这类大型墓葬不仅规格大,还有一般小型墓葬所没有的棺椁葬具。如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大型墓葬内发现有大石磬、鼍鼓、以龙纹陶盘为代表的大量彩绘陶器、漆木器等等[22]。良渚文化大型墓葬中的情况更是惊人,在反山[23]、瑶山[24]、寺墩[25]等遗址发现的大型墓葬,一座墓中仅玉器就往往有数十乃至上百件之多。此外还有大量精美的丝绸、漆器、象牙器等。这类墓葬的主人显然是一些社会上层人物,而这些手工业也显然是专门服务于他们的。
建筑和建筑技术,是反映人们技术和创造力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新石器时代中期,黄河和长江中下游的农业村落里,房子多为面积不大、结构相对简单的窝棚式建筑。但不久,各地的建筑业就发展起自己的特色。气候比较干燥寒冷的黄河流域及更北的地区,流行半地穴式房子。即在地面上挖一个深约半米的圆形或矩形浅坑,沿四周坑壁,按一定间隔立柱,柱子之间结成栅栏,再抹上草泥,成为木骨泥墙。房子中央也埋设支撑房顶的木柱,上面结成攥尖房顶。为了出入方便,房子的一侧开设斜坡门道。室内地面往往铺抹数层不同的土,以阻断地面下的毛细管作用,收隔潮功效,室内特定部位设置灶塘,供炊爨和取暖。在黄土堆积特别丰厚的地区,人们还因地制宜,开凿窑洞。江淮地区湿润多雨,故多为平地起建的地面建筑。正所谓“地高则穴于地,地下则窟于地上”[26]。平地起建的房子一般要先处理基础,开挖墙基槽,内埋设木柱,柱子之间的间隙填充树枝、草把之类,再抹泥成厚墙,上承房顶。室内亦设火塘,居住面通常也要铺垫几层不同的土来隔潮,墙上的房门,有的与现代的推拉门很相似,结构十分精巧。这种建筑和半地穴式房子不同,可以连接建设,一排三五间、七八间不等,最长的可达三十几间。至于在河网密布的江南,人们发明了干栏式建筑。如在著名的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上还保留着打进地下的成排木桩,以及大量带榫卯的木梁架构件,榫卯种类多样,有柱头榫、柱脚榫、梁头榫、平身柱上的卯、转角柱上的卯、带梢钉孔榫、燕尾榫等多种名堂,此外还发现有企口地板、雕花栏杆等[27],复原起来,这是一种将房子架高起来的干栏式建筑。建造这类建筑,显然需要高超的木材加工技术和缜密的统筹计算能力。
当时的建筑水平,还体现在一个建筑群——村落的整体规划设计方面。典型的村落通常有一道人工开挖的圆形壕沟环绕保护起来,内部的房子或者成排、或者聚成若干小群分布,房子的附近散布着一些贮藏什物的窖穴,有的还有牲畜圈栏、陶窑等设施,整个安排井然有序,处处体现着氏族社会生活的原则。
大约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后段开始,建筑业出现了几项重要的技术进步,分别是新型建筑材料的开发、夯土技术和打井技术。
江南地区也许是因为多雨潮湿的原因,对耐久的建筑材料有更大要求,于是人们发明了烧制土砖。这大大修正了所谓的“秦砖汉瓦”之说。同时期的北方地区虽然未见到砖,但人们开始使用土坯砌建房子,烧制石灰涂抹室内地面和四壁。此外,还有更高级的地面处理方法。甘肃秦安大地湾仰韶文化晚期房子F901的室内地面十分光洁平整,为一层厚15—20厘米的砂粒、小石子和人造陶质轻骨料掺和胶结的混凝土层,强度竟和现代100号水泥相仿佛[28]。
打井和夯筑技术是更具社会意义的发明。有了水井,人们就可以在远离自然水源却有重要意义的地点——如交通和贸易物流枢纽、重要原料产地、军事防御要地等——定居或驻守下来。在夯筑技术普及的地区,人们彻底淘汰了原来的那种低矮潮湿的半地穴式房子,改为高爽的地面起建式住宅,很多这种房子还建造在夯打起来的台基之上。而这种台基式、多间隔的土木结构建筑,正是日后中国古代建筑的主要特点。更重要的是,夯筑技术使得修建更大规模的建筑物,如城墙、大型宫殿等成为可能。新石器时代晚期以来,各地所见的大型工程的数量突然多了起来。目前在各地已经发现了数十座有夯土城墙和护城壕沟维护起来的城址[29],实际数量当远不止于此。前述大地湾遗址F901号房子是一座位于聚落中心的大型建筑,分前堂后室、东西两厢,仅前堂主室的面积就达130平方米,中排顶梁大柱的直径达50多厘米,复原起来是一座堪称宫殿的气势恢弘的建筑(图1-7)。而在浙江余杭良渚遗址群上,中心遗址莫角山是一座总面积约30万平方米的人工填筑起来的矩形土台,上有大面积夯土建筑基址,是一片规模巨大的宫殿建筑群[30]。近年,又在遗址群北侧发现了一堵人工堆筑的长墙,墙底宽30多米,最高处尚存5米,沿天目山山麓建造,东西竟然长达4.5公里。推测是一种为了阻挡山洪,保护整个良渚聚落的设施。
图1-7 秦安大地湾仰韶文化的大型房屋基址
这些大型建筑物的出现,固然是新技术的成就,同时也意味着社会动员、组织实施这类大型工程的软科学能力的大幅度提高。仅以良渚遗址群的莫角山30万平方米的台基为例,估计总土方量至少在30万立方米以上,以当时的水平计,估计整个工程需要1000人不间断地劳动1年方能完成。且不说台基之上,还要再建大面积的宫殿建筑。遗址北侧长达4.5公里的防洪墙堤的工程量也决不在台基之下。建造这样的大规模的复杂工程,从设计运筹、动员组织、施工中的监督管理到后勤保障的各个环节,缺一不可,是一套庞大的系统工程。而当时的人们,显然对此已经驾驭自如了。
总的说来,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后段是史前技术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节点,在农业生产进步的基础上,无论手工业还是建筑业,都以新技术的出现为标志,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社会走向文明做好了物质上的准备。
第二节 社会的分层化与复杂化
社会的分层化、复杂化与文明化 文明化的三个阶段 聚落形态和埋葬方式的变化 大批城址反映的古国林立的局面
史前技术领域的进步,引起了社会分工方面一系列的联动:首先是农业与手工业之间的分工,然后是手工业各部门之间的分工,直到一种手工业部门内部的分工。与此同时,部门之间的产品交换也变得越发必要和经常。当整个生产领域随着日益明确的分工变得越发复杂和规模不断扩大时,一套保障小到一项工程的成功实施,大至整个社会顺利运作的协调、管理机制也就必不可少了。而农业生产提供了更多的产品,使得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工成为可能,并为建立和运行这样一套更为复杂的社会调控机制准备下了智力基础。另一方面,一旦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出现,私有观念随之产生,开始蚕食氏族公有制,社会成员彼此之间的经济状况逐渐失衡,社会成员间的分层化也就开始了。当这种情况愈演愈烈,利益冲突最终导致各种社会矛盾紧张尖锐乃至血腥的时候,社会就需要某种权威势力,以便对这些社会矛盾进行约束乃至压制。总之,无论是社会经济领域和技术领域的复杂化发展,还是社会生活分层化所引起的种种问题矛盾,都将导致一种具有权威的强制力量的出现,这便是在今天称之为国家机器的东西。对于这个国家的形成过程,我们也叫作社会的文明化过程。
在公元前4000年前后,史前社会生产力实现了一次跨越式发展,社会也从此开始了向着复杂化、分层化、文明化的加速发展,直到大约公元前2000年前后夏王朝的建立,这个过程历经两千多年时间。这段历史,大致相当于古史传说的五帝时代。在扑朔迷离的古代传说中,我们还能隐约体察到国家形成过程的轨迹。《史记·五帝本纪》说,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举风后、力牧、常先、大鸿以治民”。左右大监、风后、力牧等是什么样的职务,语焉不详,似乎没有明确的分工。但到了尧舜时期,一人之下,有四岳、十二牧,似乎是协助尧舜掌控全局的官职,再以下有掌管土地的司徒、掌管手工业的司空、负责农事的后稷,至于士、工、虞、秩宗、典乐、纳言等,可能是身份更低一些的负责更具体事务的官员。尧舜之时,还作刑法、设军队,征四方等等[31]。综合这些现象,似乎已经有了一套初具轮廓的国家机器了。正是在这个基础之上,不久便产生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王朝——夏。
从考古记录看,史前社会的文明化,是分三个阶段完成的。为了有一个比较明显的对比,我们首先看看临近公元前4000年的史前社会之一般情况。
当时正值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早段。南方的稻作和北方的旱作两个农业经济文化区的格局也已经形成很长时间了,农业作为人们主要生计手段的地位也早已确立。在散布各地的众多农业村落里,仰韶文化的姜寨遗址是其中的一个典型[32]。
姜寨遗址位于渭河一条支流的岸边,是一座根据氏族社会的组织原则规划建设起来的村落,面积约五万平方米,四周环绕着一条人工开挖的圆形壕沟,借以保护和强调村落的整体性。村落中心是一片广场,周围散布着百余座半地穴式房子。这些房子无论处在哪个位置,它们的门道都无例外地朝向中央的广场,显示出村落居民的团结一致。这种形态,可称之为凝聚式的和向心式的聚落[33]。村落内房子根据位置和分布的疏密不同,可以分成五个大组,每组内有一座面积100平方米左右的大型房子、三五座数十平方米的中型房子以及数量更多的小型房子。从小房子内的陈设可知,它是一个核心家庭起居生活的场所。若干小型房子麇集在一座中型房子附近,代表的应是家族之类的血缘集体,以一座大型房子为龙头,由三五个家族组成的大集体可能是氏族,也可能是介乎于氏族和家族之间的大家族。估计整个村落的人口约300至500人。他们生活在严格的氏族制度规范下,既从事农业,也兼营狩猎、采集以及进行陶器等的制作,整个村落在经济上自给自足,内部大小血缘集体之间以及个人之间,关系平等和睦。
村落的死者,埋在附近,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大片的氏族公共墓地。人们的丧葬习俗,源自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观念和准则。分析发现,这些墓地也有类似村落的那种层次结构,分若干片,每片内再分小群,是知死者的埋葬也是严格按照血缘关系“聚族而葬”的。姜寨墓地里主要是单人葬,其他一些地方也有流行多人合葬的葬俗,即每隔一定时间,将这期间的死者收敛起来合葬在一个大墓穴内,有时一座合葬墓中的死者达上百人之多。不过,这无非是“聚族而葬”的另一种形式而已。无论单人葬抑或多人合葬墓中,一般只随葬一钵、一盆、一瓶、一罐,即一套日常生活用的炊器、食器、盛器和水器组合,说明这些死者都得到了简单和平等的对待——至少在观念上是如此。
类似姜寨这样的村落,在同时期的其他文化中也都大同小异。
但是,这种田园诗般的生活中也存在着裂隙。据研究,姜寨村落以小型房子为代表的家庭,只是一个消费单位,粮食等是在从以中型房子为代表的家族内分配得来的,即在生活资料的分配方面,实行的是家族公有制。以一座大型房子为龙头,几个小家族联合起来的大家族,有陶窑或牲畜圈栏之类的公有财产,但不是样样都有,所以推测这些大集体之间在经济上有着某种互补的关系。整个村落有制陶场、壕沟等公有财产。可见,这样的氏族社会,实行的并非绝对平均的公有制,而是一种多级所有制[34]。尽管这个时候还看不出彼此间的分化,但这毕竟隐含了造成不同集体之间利益冲突的原因,成为以后社会演进的一个重要角度。
社会文明化进程的第一个阶段从公元前4000年开始,至公元前3300年左右告一段落,在考古学分期上,这相当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后段。
这期间,一个显而易见的现象是社会的总人口发生了一次暴发性的增长。这当然是农业发展、粮食产量提高的结果。反映在考古资料上,这时的村落密度和规模都大大超过了以前。以仰韶文化的一个局部为例,在河南灵宝县城以西至函谷关、秦岭山麓以北至黄河之间的一块面积约400平方公里的狭促台地上,仰韶文化庙底沟时期的遗址数量几乎是早期的十倍。这其中,还有多座面积数十万平方米的大型遗址。若单以面积推算,这种大型遗址上的人口是姜寨村落的20倍,尽管实际人口可能没有这么多,但也定然可观。至于台地上的全部人口,恐怕也数十倍于此前阶段。文化中心区域的人口增加,促使了人们向边缘地区的流动扩散。在原本人烟稀少的河套、陇东、南阳盆地等,这时也都出现了定居的仰韶村落,从而整个仰韶文化的地域范围远远超过早期阶段[35]。类似的现象,在其他农业文化中都有发现。
技术进步、农业和手工业产品日渐丰富,刺激着村落内部多级所有制发生变化。多级所有制,实质上是不同社会单位的私有制。既然如此,便意味着这些社会单位在财产状况和经济实力上发生进一步分化的可能性。而在人口稠密的村落内部,由利益引发的各社会单位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这就进一步从道义上声援了多级所有制的分化。于是,原本平等、平静的村落生活悄然改变。表面上看,这个时期的村落依然是凝聚式的,依然流行公共墓地,但在村落内部各大家族之间的分化首先产生了。湖南安乡划城岗大溪文化遗址上的墓地分两片,应当分别代表了一个大家族,整个墓地代表了一个氏族组织。每片家族墓地内再分若干小家族墓地,各自安排死者下葬。这些小型家族之间,看不出明显区别。但在大家族之间,差别显而易见。其中一片大家族墓地的一端有三座大墓,各随葬陶器50至70多件不等,是其他墓葬的十数倍,且随葬有特殊象征意味的石钺,他们应当是领袖级的人物,而且他们显然和这个大家族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36]。类似的情况也见于江浙地区的崧泽文化和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在已经揭露的山东泰安大汶口遗址上,共有这个时段的五座墓葬群,当代表了五个家族集体[37]。其中A墓群中大型墓葬数量明显偏多,整个墓地中规格最高的墓葬也出在这座墓葬群里。其中的M2005号墓长宽各为3.6米和2.28米,墓内随葬器物104件,包括成套的陶器和精美彩陶、石器、象牙器等,一些陶器中还盛放着牛头、猪上颌、猪下颚及蹄骨,并很可能有木质葬具,墓主人系一成年男性。M2007号墓的规模稍逊,但也有随葬品45件,其中的彩陶更为精美,而墓主却只是一个约六岁的儿童,充分显示出这个家族的殷实。
人口增加,对可耕地、水源、燃料、石器原料等环境资源的掌控变得越来越重要,村落之间的利益矛盾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从而需要建立某种协调机制。方法之一,是比邻的村落结成较大的集体。最初,组成这个集体的各村落的地位是平等的。但这种均衡显然脆弱。因为在利益的驱使下,每个村落都会设法扩大自己的力量,而各个村落由于人口多寡或地理位置优劣等原因,都可能导致彼此间原本平等的关系的失衡。在几个先行发展起来的地区中可以看到,一些聚落群内,开始出现了个别的大型聚落。例如安徽含山凌家滩、陕西华县泉护村以及山东泰安大汶口,都是面积数十万平方米的大型聚落,这是此前不曾有过的现象。这个时期最精美的手工制品几乎都发现在这类大型聚落之上,表明它们垄断了这些手工业的生产,当然也有权对其产品进行分配。中心聚落的手工业原料,如石材、玉料、象牙之属,很可能是其他地方获得的。为了养活众多人口,大型聚落所需粮食等生活物资也至少部分地要从其他村落输入。作为互惠,这些大型聚落可能会将其手工制品分配给后者,甚至承担着为这些后者提供保护的责任义务。这样,这种大型聚落无论在经济生活中还是在社会生活中,都成为一个地区的中心。
中心聚落内部的复杂程度也超过了一般村落,以凌家滩为例,聚落正中有一块平面呈梯形、面积近五千平方米的建筑台基,台基平均厚度两米,用红烧土和砖块堆积而成。上面若有建筑,一定气度非凡。聚落北面有一块附带着一座人工堆筑的方形祭坛的墓地。墓地中的墓葬分群埋置。有的群落小型墓葬居多,随葬品数量少,也不精良;有的群落以随葬制作玉器后剩下的边角余料为主,似乎墓主人的身份都是玉器工匠;而几乎所有的精美玉器以及罕见的玉钺、玉人、刻有八角方位的玉牌等重器都出自墓地最南边排成一排的大墓中,显示出社会贫富分化在中心聚落里已然发展得比较明显了[38]。
最后,人口大幅度增加带来的更深远的影响是使得不同人群之间的交往频繁密切起来。仰韶文化的影响所至,竟达大半个中国。可以想见,在这背后是各族群之间各个层面上的广泛交流,这使得原本是在很大程度上孤独地演进着的地方社会突然获得了大量来自外界的资讯。从长久来看,这是形成统一思想、统一文字、统一国家的一个重要远程原因。
如果说公元前4000年至公元前3300年之间,社会文明化的进程还只在少数先行文化中有比较明显的发展,那么,在广泛交流的基础上,在公元前3300年至公元前2500年之间,社会的文明化进程在各地全面且更深刻地发展开来了,尤其是在中原周围的各文化中,普遍达到很高的程度。这个阶段,可谓是文明化总进程上的普遍发展阶段。
这个时期,发生在社会基层的一个明显变化是,随着生产技术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小家族乃至个体家庭在经济上的独立性越来越强,社会的分化也随之扩散到了这个层次。
安徽蒙城尉迟寺是一座面积约五万平方米的普通村落。村落里的房子是连间排房,每个间隔内有火塘等生活设施,应当是一对夫妇连同他们未成年的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的房间。若干分间连成一栋,是一个大家庭,或者是一个小家族。这样的排房在村落里至少有大小14栋,其中半数以上每栋只有2至3个分间,即两三个核心家庭组成小家族[39]。小家族的建筑中一般都有储藏什物的仓房,说明它们在经济上有相当的独立性,是村落生活的主流。类似的在郑州大河村等遗址上也有发现,是一个普遍的现象。甚至一个小家族的建筑中,有不止一座仓房,也许经济上的独立化倾向已经进一步深入到家庭之间了[40]。这种小型化趋势,也反映到了丧葬活动中。以前那种借以强调氏族成员彼此关系平等亲密的重要形式——大规模的公共墓地已不复存在,而代之以一些分散的小墓地。在良渚文化的一些遗址上,墓葬干脆就埋在自己房子的附近,不和另一座房子所属的墓葬混淆。在大汶口文化的一些墓地中,还出现了一对成年男女的合葬墓,如果没有充分证据来肯定他们生前不是夫妻的话,反而表明了一种新型的家庭组织形式已经开始得到社会的认可[41]。
不仅如此,还有迹象表明,社会生活中的一些重要活动,也被少数家族所左右。尉迟寺村落里有一片广场,广场上发现了相信是和祭祀宗教活动有关的特殊陶器。但和早前的那种中心广场不同,这片广场位于村落偏南部的一排房子前面,更像是这排房子前面的坪院。在这里举行的宗教活动可能有整个村落的居民参加,但似乎只有这排房子的主人才是活动的主持者。与此同时,这个时期的典型村落虽然还是用一圈壕沟环绕着的凝聚式结构,但内部的房子分布显得散漫,不再是向心式的格局了。聚落内部结构日趋松散的状况,在同时期的长江中下游、黄河中下游的广大地区内都有所反映,表明原本强有力的氏族制度正从内部发生蜕变[42]。
社会经济单位的小型化和日益独立,意味着私有制的发展和社会分化进一步扩大。原本集中出现在大型中心聚落里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分化现象,这时已经扩散到普通村落中来了。良渚文化的浙江海盐龙潭港遗址就是一座普通村落,上面发现了一片大约是由两个小家族构成的墓地。这两个家族的墓葬各自聚群,中间挖了一道浅沟,清楚地划分开彼此的茔域。其中一个家族的墓葬,规格都比较大,除了随葬一些日用陶器之外,还有精制陶器和不少玉器,可能还有木质葬具。反观另外一个家族的墓葬,规模小,没有葬具,随葬品也仅止几件日用陶器而已[43]。其间的差距,一目了然。
观察和统计分析的结果,在红山、大汶口、良渚等文化中,社会成员的经济状况可以明确区分出三个等级。大体说来,位于社会最高端和最低端的人都不太多,中间等级的人口占了绝大多数,整个社会的分层呈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形。这是社会分层化发展早期阶段的特征。但是,为数不多的上层阶层的情况十分醒目。他们占有着大量社会财富,几乎垄断了全部玉器、象牙器、丝绸、漆器、精制陶器等手工业的高端产品。为了突出自己的特殊身份,他们的墓葬也不同一般人的混在一起,而是有专门的茔域,甚至是耗费大量人工堆筑起来的专用墓地。各地发现的一些堪称宫殿式的大型建筑,也显然和他们的生前有关。他们的富有是和权力联系在一起的。例如他们可以调动大量资源来为自己建造城垣、宫殿、墓地,垄断着那些劳动密集型的最高级手工产品的生产制造,那些代表着军事权力的玉钺、代表着宗教权力的玉琮和玉璧之类的重器几乎都出土在这些人的墓葬中,有的还有殉人[44],说明他们甚至拥有了褫夺他人生命的权力,这是前所未有的现象。凡此种种现象都表明,在这个时期已经形成了一个高高在上的,享有充分特权的贵族阶层。
这个时期,传统的氏族组织,依然是社会的基础结构。但其民主和平等的原则,开始被瓦解。贵族阶层利用氏族组织的躯壳,作为控制管理社会大众的网络,以达到巩固和扩大自己权益的目的。为此,他们掌控了最重要资源如玉石的开采、加工和制作,通过对产品的占有和分配,来显示权威和扩大势力;加强对军事活动的控制;利用宗教维系族群团结及巩固自己在族群中的地位。他们还努力营造一种强调身份等级的社会关系。不少统计资料显示,这个时期墓葬的规模和葬具形制、随葬品种类和规格之间有着比较固定的对应配伍关系,说明通过物质财富来象征身份地位的做法出现了被人为地制度化的趋向。商周时代,对不同等级的社会成员所能享用的器物、仪仗等等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即所谓的礼制。用意是表明社会成员的尊卑等级,以此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或许三代礼制,就发轫于此时。总之,这些贵族阶层正全方位地推动一种新型的社会管理和控制体系的建设,从而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出现了许多全新的内容。
这种新型的社会管理和控制体系的发展,表现在宏观社会结构方面是若干普通村落围绕一座中心聚落分布的这种社群结构的数量明显较以前阶段多了起来。主要分布于今天山东境内的大汶口文化中,这样的聚落群大大小小有十几处[45]。在两湖平原上的屈家岭文化里,这种聚落群的数量也多达数十处[46]。中心聚落和普通村落不仅在规模大小、有无大型建筑以及在区域经济中的作用等方面存在一系列明显区别,它的组建方式也和普通村落有着全然不同的原则。如在良渚遗址以及年代稍晚的石家河等大型中心聚落中,已出现了比较明确的功能区划。聚落内分设宫殿区和一般居住区,有集中的石器或玉器加工制造作坊、单独辟出的宗教活动场所等等。中心聚落那远远超过一般村落的人口,也意味着其居民有着许多不同的血缘来源。因此,这是一种按照功能安排的建设蓝图,包括了对居民社会地位、行业分工等多方面的考虑,而不同于一般氏族村落中按血缘关系原则进行的规划。仅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已经和以后的城市建设思想没有本质的区别了。这种中心聚落,也越来越成为各种社会矛盾汇集的焦点。于是,在一些地区的中心聚落上开始建筑城垣之类的防御工程。这应当是其中的居民,尤其是上层贵族对日益尖锐起来的社会矛盾所做出的对策。
集中了社会权力、高级手工业生产和贵族阶层的中心聚落,围绕着它分布的普通村落,这样一种社会组成形式,就应当是古人所谓的“国”或者“邦”了。国字有两意,一指城垣卫护着的城邑,居住其内的叫作“国人”,城外为“野”,其民曰“野人”。但说到政治实体的时候,又往往把具有辖制关系的城乡统称作“国”或者“邦”。传说黄帝时,天下万国或天下万邦。万,言其多,描写的是列国林立的人文景观。而考古发现,在很多地方,这样的邦国每隔几十公里就有一处。发现与传说合节!社会已经普遍进入了一个“古国”的时代。
邦国之间大致是并立的关系。但一些强大的邦国,总是设法通过种种方式,对外施加着它们的影响力。良渚遗址群是良渚文化中最为强大的聚落群(图1-8)。许多迹象显示,良渚的贵族们通过派赠玉器的方式,获得了整个良渚文化范围内各地方聚落群对良渚宗教意识形态的认同[47]。无独有偶,在红山文化分布范围的中部,即今天的辽宁建平、凌源、喀左三县交界地区约五十平方公里的区域内,也有一系列大型石头祭坛、庙宇、墓地之类的遗迹[48]。这里至今没有发现当时人们居住过的迹象,因而缺少世俗成分,而是维系整个红山社会精神信仰的中心。因此,尽管现在尚无证据表明这个时期已经出现了凌驾于各聚落群之上的更高级的政治组织,但在意识形态方面,确实已经出现了一些广大地区内部的统一。华夏、东夷、苗蛮、吴越等一些见诸古史的重要民族的形成,应当就是这一时期内发生的事件。
图1-8 良渚文化中心的良渚遗址群
总的来说,到公元前2500年前后,社会的文明化进程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但是从此以后,整个长江中下游地区和辽河流域的地方文明却不同程度地沉寂下去了[49]。考古记录上有关这些地区的发现显然不及它们的前身辉煌。这其中的原因,我们以后还会说到。然在曾经比较沉寂的若干地区,尤其是中原地区却开始了激烈的变革,其剧烈程度,大大超过了此前阶段的那些地方社会。直到公元前2000年前后第一个王朝国家——夏的建立的五六百年,是值考古学分期上的铜石并用时代的晚期,又叫龙山时代,而从古史传说的内容看,大致相当于尧舜时期。
龙山时代,以各种矛盾的激化为特征。这个时期,社会成员的贫富分化继续加剧,并出现了结构性变化。贵族阶层地位的进一步提升,主要是通过相对于位于中间阶层的大多数社会成员地位下降实现的。这个时期各地的墓葬,绝大部分是一贫如洗的小墓。例如在山西襄汾陶寺[50]、下靳[51]等这个时期的墓地所见,约87%的墓葬是大小仅容一人,全无随葬器物的小型墓葬。山东龙山文化的墓地也有类似情况。但在同一座墓地里,也有少量规模中等和有随葬器物的墓葬,表现着墓主人身份的特殊。而这个时期最高等级的墓葬,根本不埋在这种墓地里(图1-9)。由此可见,龙山时代社会大多数的平民阶层,其财产和社会地位状况都处在不断恶化的境地之中。原来的那种大贫大富者少,中间阶层者多的“橄榄型”社会阶层结构,至此已经转变为底层的人数最多,越往上层人数越少的“金字塔型”结构,这是典型的阶级国家的等级和财富分配的构成模式。
图1-9 陶寺遗址的大型墓葬M22
随着社会大众的日益贫困化,社会各阶层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越发带上了暴力的色彩。田野考古经常发现这个时期建造的城墙里有人牲奠基的现象,多数在墙基下,有的在墙体里,说明建造城墙时,不止一次举行过这种残忍的仪式。被用来奠基的,既有儿童,也有成人。如果说建造城墙是一项重大工程,需要特别认真对待,因此采用了人牲,但在如河南汤阴白营之类的普通村落里,于一些很普通的建筑下,也发现有用人来奠基的情况[52]。另在河北邯郸涧沟遗址中,于两座估计是举行特殊仪式的房子里,各发现了三个人头骨做成的头盖杯,茬口处有多道利器劈砍的痕迹,有的头骨上还有剥头皮的痕迹,可见是用活人来进行这样的仪式[53]。此外,但凡这个时期的遗址中,都会发现一些乱葬坑,有时是一具人骨,有时是多具人骨,随便丢弃在坑内,很多人骨凌乱不齐,并有被肢解的痕迹。这些情况说明一部分人已经丧失了起码的生存权。不用说,社会的道德观念也已经发生了彻底的变化。
和这些血腥现象同时,有关战争的考古记录也格外多了起来。龙山时代人们的遗留物中,一个突出的变化是石箭头的数量激增,且尺寸变大,形状上也尽量制作得多棱角,总之是为了增大杀伤力。上述那些被用作人牲和被杀殉乱葬的死者,相信其中一部分就是战俘。在充满动荡的环境中,各地的人们也更普遍地建造城垣工程,用高耸的夯土城墙和环城壕沟构成严密的防御体系,以便拥城自保。这些城址,其本身也往往就是聚落群里的中心聚落。而战争就像一剂强力催化剂,把附近的普通聚落和这类中心聚落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前者越来越沦为后者的附庸——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军事上、经济上都是如此。
还有迹象表明,龙山时期,覆盖更大范围的社会动员和控制体系的运作变得越来越普遍和经常。山西襄汾陶寺、湖北天门石家河、山东日照两城镇和临淄桐林,都是面积二三百万平方米的超大型中心聚落。其中的陶寺城址仅城内范围就达200万平方米以上,整个遗址群落的面积更达400万平方米以上。这样的规模,暗示着它的影响力可能大大超过了它的实际领地的范围。龙山时代的战争和暴力冲突的规模之大和旷日持久是前所未见的。当尧之时,“流共工于幽陵……放兜于崇山……迁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54]。按多数人的说法,尧舜是分布在中原地区华夏集团的领袖,兜、三苗则不属华夏[55]。因此,当时的战争,不仅有邦国之间的争斗,更有民族之间的大规模武装冲突。稍晚一些时候的“夷代夏政”,也是一场民族之间相当长期的大规模战争。进行这些大规模战争时,或许正是这些大邦大国起着动员组织和领导整个民族的作用。这样,在一个文化范围之内,人们的关系就不仅仅停留在对某种习惯、风俗和精神信仰的心理认同方面,而是进一步结成了军事的联盟。这种军事联盟的目的不仅在于民族内部的政治统一,更指向民族之间的征服,从而开启了方国之争的序幕。如此,社会便完成了进入三代文明的各种准备。
第三节 走向文明的不同道路
燕辽地区红山文化的兴起和衰落 江浙地区良渚文化的兴起和衰落 长江中游屈家岭-石家河文化的兴起和衰落 黄河下游大汶口-龙山文化的发展 黄河中游仰韶文化-中原龙山文化的发展 多元一体格局的初步形成与中原地位的逐渐突出
中国的地域辽阔,生态环境复杂,生活在不同环境中的人们,经济活动内容、家居形式、生活习惯、风俗信仰乃至思想方式等等,都各有特点,又经过世代传承,形成了各自的文化传统,并遗留下面貌各异的物质文化遗存。据此,可以把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文化,划分出若干个相对独立演进发展的文化区,也即不同的地方社会(图1-10)。这其中,对中国文明的形成贡献最大的,是燕辽、江浙、长江中游、黄河中游和黄河下游文化区。这些区域文化各有鲜明特色,也就意味着在其背后创造它们的社会在文明化进程上各具特点,并对整个中国文明的形成作出过不同的历史贡献。事实的确如此。
图1-10 参与中国文明形成总进程的主要地方社会
燕辽地区指今天的辽西平原至燕山南麓一带。目前发现的这个地区最早的新石器文化是公元前6000年前后的兴隆洼文化,此后经赵宝沟文化过渡到公元前4000年左右,再演变为红山文化。这几个文化前承后续、一脉相承。这里的人们一直使用着一种深腹直壁、被称之为筒形罐的陶器。类似这种陶器,普遍发现于包括东西伯利亚、朝鲜半岛和日本岛弧在内的整个东北亚地区。因此,就文化传统而言,它又是所谓的东北亚筒形罐大文化群的一部分。但是,燕辽地区在这个大文化群中位置最南,直接和华北旱作农业文化区接壤,气候条件也和后者相差不多。当东北亚地区绝大多数的人类文化由于气候寒冷,很难开展农业而不得不长期停滞在渔猎采集经济中时,燕辽地区的人们在其南邻的影响下,很早就开始从事了农业。当地的文化也就越来越沾染上黄河流域文化的特色,而在筒形罐文化区中显得别具一格。
经过长时间的积累,红山文化时,当地社会发生了一次大跃进。考古记录发现,此时的人口突然地大幅度增加了,村落的密度数倍乃至十数倍地超过了此前任何一个时期。例如在今天赤峰市敖汉旗境内共发现了红山时期的遗址502处,是兴隆洼文化和赵宝沟文化遗址数量总和的数倍[56],又同在赤峰市的西部,于700多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发现红山文化的遗址125处[57],也数倍于此前。人口大幅度增加,社会组织也相应复杂起来。这些红山村落一般沿河分布,不同流域范围内的村落各自聚成群落。这样的群落,在赤峰西部地区有13个,在敖汉旗有11个。一个群落内部,其村落数,有的几个,有的二十余个,数量不等,其中,有的面积较大,似乎是群落的中心或核心。群落之间,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联系,例如赤峰西南部的6个群落,彼此距离较近,意味着它们之间的关系要比与其他群落密切得多[58],似乎结成了一个更大的社群集体。
红山文化的突出成就是在今天的辽宁建平、凌源、喀左三县交界处约五十平方公里的牛河梁遗址群内,那里留下了十几处大型公共建筑[59]。
在这些建筑中,牛河梁第一地点无疑是一个极为特别的所在。它位于一面山坡上,上方为一组总占地约四万平方米的大型平台。平台分三座,排列成品字形,台边皆有石块堆砌的护坡。台面上发现多座土坑,内埋有陶器之类,似与祭祀活动有关。平台下方是一座面积75平方米的神秘的半地穴式建筑。建筑墙壁画着朱彩图案,建筑内摆满了泥塑作品,其中人的塑像有的如真人大小,其眼睛由绿松石镶嵌而成,看上去应为女性;也有两三倍于真人的大型塑像,以及众多禽鸟走兽造型[60]。出于谨慎,这座建筑至今还没有全部发掘清理出来,其中的秘密也远未完整昭示。但仅就已有的发现,考古学家们相信这是一座庙宇,供奉的女性或者就是红山人的先祖。牛河梁遗址群内大多数地点是被称为积石冢和祭坛的石质建筑遗存,以第二地点最有代表性。该地点坐落在一低岗顶上,一字排列开六座积石坛冢,或圆形、或方形,边长或直径均在20米上下,石冢分层建造,保存好的尚余三层台阶,每层以人工加工修整过的石块围砌边缘。有的冢上,正中埋设大墓,边角部位安葬小一些的墓葬。这些墓葬以大块石板围砌成圹室和墓盖。有的冢上没有埋设墓葬,估计是和冢墓相关的祭坛。整个冢群东西150米,南北60米,从山坡上向下望去,蔚为壮观[61]。此外,在整个遗址群的西南端,还矗立着一座直径约百米、状似金字塔的巨型土石建筑,似乎用以标识遗址群的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这块位于整个红山文化中心,面积达5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至今还没有发现日常居住生活的遗址,像是一个充满丧葬和宗教祭祀活动的特殊场所,换言之,是整个红山文化的精神中心。
在远离日常住地的地方,建设如此大规模的工程,意味着红山社会里已经有了大规模发动社会的能力和机制。从墓葬等资料看,红山已经进入了一个等级社会。安置在牛河梁这块“圣域”里的墓葬有两种,一种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红山文化里级别最高、最为豪华的墓葬。这些墓葬在一座积石冢上往往只有一座,埋设在积石冢正中,墓室宽大,随葬玉器,且多为箍形器、钩云纹器、凤鸟形器以及玉猪龙,这些器物绝不见于普通墓葬,这表明,墓主人生前具有显赫的地位。另一类墓葬规模小,随葬品也少,只能被安排在积石冢旁边,两者的等级明显不同(彩图1)。然而,肯定还有更多的人死后是不能进入这块“圣域”的,他们应当是社会最基层的一般民众。相信正是圣域中的死者,尤其是享用那些大型墓葬的贵族阶层死者,是驱动社会劳动力量的主角。
然而,从考古记录看,这样一个复杂的社会,却约在公元前3000年前后突然中断了发展。当地后续的文化中,再也找不到像牛河梁那样辉煌震撼的文化遗迹了。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个地方文明的消失?由于这是一个根本没有文字记录的时代,回答这个问题很不容易。
红山社会所在的燕辽地区,是一个环境比较脆弱、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这一带今天属半沙漠化环境,也是农牧交错区。历史上,环境好的时期,当地的文化和社会就相对发达,环境一旦转坏,就会对当地的文化和社会造成显著影响。红山文化的发达,正是当地气候环境较好的时期。但是,快速增殖的人口和过度开发,必然给脆弱的环境造成巨大压力。而约从公元前3000年起当地气候向干旱化方向的变化[62],加速恶化了红山文化赖以存在的环境。这也许是导致红山社会崩溃的重要原因。
但导致红山社会如此快速消失的,还有更深刻的社会内部原因。牛河梁遗址群,绝大部分是那些形式和内容均雷同的积石冢,它们的年代相近,应当是由不同的集团分别修建起来的。进而可以推测,整个红山社会就是若干个这样的集团的联合体。既然它们分别建造了形式和内容都基本相同的建筑物,则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大致也是平等。那么,问题就在于是什么力量将它们联系起来,构成一个联盟式的社会呢?从考古记录中,看不出当时已经有了诸如军队之类的强制性机制,也看不出各集团之间必须联系在一起的经济方面的内容,这表明社会还正处在文明化进程的途中。在这样的社会基础上,能够集各集团力量建造起规模庞大的牛河梁建筑群的原因,只能是出于红山社会共同而强烈的宗教信仰了。宗教在维系红山社会的整体性方面扮演了重要,同时也是唯一的角色,因而社会整体的基础就远不那么坚实。一旦外部原因有些微的变化,靠信仰构筑起来的红山社会便轰然倒塌了。
从历史的结果看,主要分布在环太湖流域的良渚文化和红山文化的命运颇有几分相似。进入公元前3000年以来,这里就出现了一个发达程度更高于红山社会的地方文明——良渚社会,为今天留下了大量精美灿烂的遗迹遗物。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高度发达的地方文明,在公元前2500年前后也迅速崩溃了下来。
从新石器时代中期开始,长江下游地区就形成了一个颇具地方特色的文化区。新石器时代中晚期之交,分别位于钱塘江南北两侧的河姆渡文化和马家浜文化,就以颇为发达的稻作农业和木工建筑技术等闻名于世。稍晚,自九江以下长江下游广大区域内,出现了若干面貌接近的地方文化,分别是皖西地区的薛家岗文化、巢湖地区的凌家滩文化、环太湖地区的崧泽文化和江苏中部的青莲岗文化。这些文化之间,有着广泛的交流和互动。社会也启动了文明化进程。
这个时期,许多地方的墓葬反映出社会成员的贫富分化已经开始。安徽含山凌家滩是一座面积达百万平方米的中心聚落。聚落中央的高阜部有大面积土砖砌建的大型建筑台基;遗址边缘低平处则散布着小型普通居室。在公共墓地里,那些小墓和贵族大墓是分开埋葬的,以表示身份等级不能混淆。在贵族大墓中,出土了十分丰富的玉、水晶、玛瑙制品[63],其制作之精美,颇令人吃惊。表明这些贵族不仅富有,还掌控着玉器这种高端手工业的生产。
到了公元前3300年左右,当地进入了良渚文化的阶段。首先,这是一个生产技术迅速进步的时代。此时出现了全套的石质农具,表明一种精细的稻作农业技术体系趋于成熟,尤其是大型石犁的出现,意味着人们已经掌握了服驭畜力的技术。由于这个时期保留下来了大量形状复杂和表面装饰着微雕花纹的大型玉器、镶嵌玉珠粒华美的漆器、精致陶器等遗物,手工业技术的进步似乎更令人瞩目。
生产力的发展,将良渚社会带入空前富裕和繁荣,也为社会的进一步分化提供了物质条件。和崧泽文化的时代相比,良渚社会的阶层划分更为明确,并且扩展到各个角落,而不仅仅限于中心聚落。有证据表明,社会最上层贵族的身份地位是血缘世袭的。他们掌握了社会最高的宗教神权和军权,拥有当时手工业制造的最高端产品,如玉器、象牙器、漆器、精制陶器以及大量丝绸;他们可以驱动大量社会劳动力,修建宫殿、城防之类的大型工程,其主要目的当然是保护自己的利益;他们死后,则埋葬在专门的墓地里(图1-11)。中小贵族虽然没有专用墓地,但在村落墓葬中,往往有他们自己的茔域,他们的墓葬中也有棺椁和精美的随葬品,只是数量较少而已。至于一般社会大众的墓葬里,往往只有若干日常生活用具。大量的统计表明,良渚社会中已经出现了一套专门的制度,用来规定不同社会成员享用棺椁葬具和随葬品的数量以及规格。如果放在商周时期,这就是所谓的礼制。
图1-11 浙江余杭瑶山良渚文化贵族墓地
伴随良渚时代的开始,还发生了一个重要的事件,即长江下游地区社会文明化的重心从巢湖地区转移到了环太湖附近。有研究者认为,这是良渚上层贵族追逐玉矿资源的举措所致[64]。无论是否真的如此,现实情况是在今天的杭州郊区余杭良渚镇,良渚人营建了一处面积达数十平方公里、规模巨大的聚落群。这个聚落群由一系列功能各异的区域组成。既有麇集在今天的荀山附近的普通村落,也有如位于莫角山、芦村等地的大型宫殿式建筑区,还有数处似乎是专门加工制作玉器的作坊;有埋葬一般人和中小贵族的墓地,也有如反山、瑶山、汇观山那种堪称王坟的最高贵族的专用墓地。整个聚落群是按照功能用途的不同规划建造起来的,这个做法和过去按照血缘氏族的组织原则规划聚落的情况截然不同,而与现代社区的建设思想十分一致。
在整个良渚文化中,良渚遗址群无疑是最高等级的聚落。在其他地方,还有一些规模较小、等级稍低的地区中心,如上海青浦福泉山[65]、江苏江阴高城墩、武进寺墩[66]、吴县张陵山等遗址,就是这类区域中心遗址。这些区域中心上,也发现过在良渚遗址群制作的玉器,尤其是玉琮之类的重器。琮、璧和钺之类的玉器,不仅是贵重的工艺品,还是军事世俗权力或宗教神权的象征物。看来,派发玉器正是良渚遗址群和这些地方中心保持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凭借诸如此类的方式,良渚遗址群以自己为中心,编织成一张巨大的网络,把整个文化的人们维系成一个整体。而这个集体所在的长江下游地区,正是后来被称之为越的古代民族的主要分布区。
这样一个等级分明、分工精细、组织严密的社会,能量是空前强大的。正是在这个基础上,良渚社会开始向外扩张。在今天靠近山东的苏北地区,突然出现了一批良渚文化的聚落[67]。有研究者认为,这批聚落是良渚集团的一支远征军的遗留[68]。这支远征部队,给北方带来了威胁是不言而喻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力量强大、在文明化进程上前进颇快的良渚文化,却在公元前2500年前后突然崩溃了,此后的长江下游地区,几乎成了一片空白。对这个令人困惑不解的现象,有研究者认为是由于气候环境变迁,连年淫雨湿涝和洪水,摧垮了这个地方社会[69]。也有人受春秋时期吴越北上争霸事件的启发,提出良渚集团大规模的北上远征,耗空了实力,或者干脆就是由于军事上的失利导致了元气大伤、一蹶不振的。但是,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良渚社会的快速衰落还有更为复杂深刻的原因。
从长江下游地区史前社会的演进过程来看,从崧泽文化到良渚文化,社会经过了一个跳跃式的发展。研究证明,规模宏大的良渚遗址群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建设起来的,而不是从崧泽文化中长期积累、逐渐扩大的结果。各地发现的良渚玉器上,雕刻着一种千篇一律的神人兽面纹神徽(图1-12)。研究认为,这是一种被神格化的祖先崇拜。顺便说到,良渚的宗教和红山文化有所不同。这是对高度神格化了的一位先祖的崇拜,而红山文化那座女神庙里多个人像个体以及大量动物泥塑,则更像是多神的自然崇拜。但良渚的这种神人兽面图案却不见于此前的文化。只有良渚贵族才能拥有的象征神权的玉琮,在崧泽文化中也不曾制作过。这些现象意味着,良渚社会里的权力的加强和集中、统一的宗教思想的形成,乃至社会重心的转移迁徙,都出自人为的精心设计和干预。但是,导致良渚悲剧的原因也就出在这里。
图1-12 良渚玉器上的神人兽面纹
良渚是一个高度分工、等级分明、结构严谨的社会。就像一架精密的机器,它能否运转得顺畅,取决于社会调控机制是否有效。否则,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整个系统崩溃。良渚同时又是一个宗教氛围非常浓重的社会,这一点可以从各地发现的大量宗教性玉器、祭坛和豪华的丧葬行为反映出来。而良渚贵族在运作这个精确的社会机器时,相当大程度上靠的就是这一高度统一的宗教意识,也即依赖宗教神权的力量。所以,良渚贵族们不惜耗费大量社会劳动去开采玉料,制作玉器,将其作为展示信仰的介质,并把它分派至各地,来巩固提高自己的威信。但是,凭借信仰建立起来的社会调控体系,由于缺少譬如经济联系等更基础、更实在的内容,其实是很脆弱的。良渚又是文明化进程上进步最快的先行者,没有现成的经验教训供借鉴。即便有,也因为地理上偏居一隅而很难得到。为此,只有不断提高宗教权威一途了。这就进一步提高了社会的风险程度。终有一天,宗教色彩日益浓重而变得极端和僵化的社会调控机制,再也无法应对任何来自外部环境或内部形势的变化时,整个社会系统便一泻千里般地崩溃了[70]。这大概就是公元前2500年前后江浙地区发生的事件。
以两湖地区为主的长江中游,其地古称荆楚;其居民或曰苗,或曰蛮;其文化,自新石器时代起,一直有自己的特色,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古文化区。
长江中游是稻作农业最早的起源地之一,先行一步发展起来的农业为社会进步奠定了基础。这一带史前社会的文明化起步最早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大溪文化。当时,它的北方正值仰韶文化最为繁荣的庙底沟期的阶段。
至少在大溪文化的晚期,作为聚落生活中最基层的单位——血缘家族的规模开始有所变小,意味着小规模经济单位生产能力的提高以及伴随而来的私有制观念的产生[71]。这个时期,至少一些血缘氏族或大家族的领袖之类的人物,已经开始脱离社会大众,变得显然富有和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与此同时,村落之间也开始出现分化,出现了一些有环壕和土墙围护起来的面积数倍于普通村落的大型聚落,例如湖南澧县城头山就是一座面积约十万平方米的大型聚落。城内中部设有祭坛,周围有家居建筑、公共仓储、制陶作业区和墓地。祭坛附近的墓葬拥有较一般墓葬丰富的随葬品[72]。这些现象,皆意味着这类大型聚落中的社会生活复杂丰富,同时也出现了种种不平均的现象。不过,总的来说,一切还只是刚刚开始。
从继承大溪文化而来的屈家岭文化开始,直到后续的石家河文化的早中期,长江中游地区的文化步入最为繁荣的时期。此时恰值原本强大的北方邻居仰韶文化结束了庙底沟期的辉煌,转入了长时间的内部调整,因而显得消沉。于是,屈家岭文化得以大幅度扩展[73],不但占据了河南南阳一带原来属仰韶文化的属地,在后者的腹心地区的豫西晋南一带,也出现了大量屈家岭文化风格的遗存。
长江中游文化大幅度扩张,缘自自身社会的发展。屈家岭文化在继承大溪文化社会文明化的趋势基础上,出现了许多新气象。这个时期,人们开始建造更多更大的环壕土城聚落。目前发现的这类城址达十数座之多,实际数量当更多。其中规模最大的当属湖北天门石家河城[74]。该城建于屈家岭文化,沿用至石家河文化的中期。城址平面形状为不很规则的四边形,每边长1100—1200米,整座城址面积一百多万平方米(图1-13)。宽大的城墙全部由人工堆土夯筑而成,最宽厚的墙段底宽50多米,墙高尚存5—6米,墙外开挖了宽阔的护城河,最宽处约达百米,并与流经附近的自然河流沟通。由城墙和护城河构成了一周坚固宏伟的防御体系。如此大的工程,以至让发现它的考古学家们很长时间里不敢相信它竟然是5000多年前人们的杰作。和长江下游的良渚遗址群相似,石家河城内的建筑设施也是按照功能不同来规划安排的,但更紧凑。城内大部分地段是排列密集的房屋建筑。位置居中的地段所发现的建筑,墙厚约1米,墙内间隔不到1米便埋设一根木柱,柱子直径将近40厘米粗,这样的形式,应当就是宫殿了。城址上的普通建筑是几间连在一起的排房,有的排房比较阔大,正屋和两侧厢房围成院落,当是有一定身份的中小贵族用房。城的西北角是一片墓地,墓葬的规模不大,随葬品也不丰富,应当是城内普通居民的墓葬。城外东南的肖家屋脊地点发现了一些规模较大的墓葬,其中随葬陶器上百件。但这还不应当是石家河最高贵族的墓葬。由此可见当时的社会分化已经发展得比较严重了。城址的西南角是一片颇为神秘的所在,这里发现了一种显系非日常实用器皿的杯子状小陶器,数量之巨,以百万计。推测是一个经常性的宗教活动场所。总之,整个石家河城里处处体现着巨大的劳动消耗和繁荣。
图1-13 湖北天门石家河史前城址
石家河城的外围,还麇集着一批普通村落,靠近城的分布密集,距离越远越稀疏。在有的村落上,发现大量绘有图案的捻线用器具——彩陶纺轮,说明这里要么是一处纺织作坊,要么是专门制作这类工具的地点。还有的村落发现了很多一种制作颇粗糙的浅腹小陶钵,似乎也和专业化生产有关。而大部分外围村落上采集到的主要是一些普通日用陶器,缺少城内出土的精致器物。这些村落作为石家河城的附庸其地位一目了然。这是一种基于利益而非血缘关系结成的大型社会集体,其结构和内容,很像古代文献中描述的“邦”或“国”。
在长江中游地区已经发现的城址有十数座,可知当时的邦国数亦至少有此数。其大者,如石家河城址的属地大约相当于今天一个县的范围,小者在一县之内可容二至三座。它们彼此间隔有序,形成一个社会网络体系[75]。这其中,规模最大的石家河城,是中心的中心。如此,屈家岭至石家河文化中期的长江中游地区,其宏观社会结构同下游的良渚社会很有一些相似之处。
但是,在文明化进程上,石家河文化也是一个未能持续发展下来的社会。考古发现,石家河文化中期以后,长江中游地区发生了沧海桑田式的变化,包括规模巨大的石家河在内的那些城址,几乎无一例外地荒废掉了。存续下来的文化,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融进了大量来自北方的影响。再以后,当地竟连人的踪迹也难觅到了。这种萧条一直持续到商周时期,当地的社会才再度复兴。这个过程,也和下游地区颇为相似。所不同的是,石家河文明的衰落,要比良渚晚二三百年的光景。
从目前的考古发现看,屈家岭社会的进步,主要是在大溪文化开创的方向上的延伸,直到石家河文化时期,社会的复杂化是比较扎实地循序渐进地发展的,而与良渚社会的跃进式发展有所不同。长江中游地区的社会,也有一定数量的宗教性遗存,但不及良渚文化的多。这里的人们也制作玉器,以小件的饰物为主,数量也比良渚文化少得多。总体上看,社会上的宗教气氛不甚浓重,社会的发展显得比较朴实和顺其自然。所以,这个文明的衰落应当另有原因。
一种看法是,长江中游史前社会的衰落也和水患有关。直到今天,洪水内渍一直是长江中游最为凶险的自然灾害。屈家岭文化的人们大量修筑城墙,就与防水有关[76]。但这种说法解释不了石家河文化以前长达数千年的连续发展过程为何没有因为水灾而被中断过。对此,文献传说提供了另一种解释。
据文献记载,帝尧时期,尧曾借口苗人不遵守华夏的礼法宗教,指责“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尚书·吕刑》),对三苗发动了大规模战争。这场战争尧取得胜利。于是,尧“迁三苗于三危”(《史记·五帝本纪》)。一说三危是西方的大山,尧把一些苗民——估计是一些领袖人物迁徙到远方,以削弱其势力。帝舜时期,苗复强盛起来。《淮南子·齐俗》:“当舜之时,有苗不服,于是舜修政偃兵,持干戚而舞之。”干戚,武器也。舞之,张牙舞爪,极尽威胁恫吓之能事。但舜的办法似乎不大成功,舜本人也因“南征三苗,道死苍梧”[77],殒命苗地。直到大禹之时,又发生了一场大战。“禹既已克有三苗,焉历为山川,别务上下,乡制四极,而神民不违,天下乃静。”(《墨子·非攻下》)这场旷日持久的民族冲突,最后以华夏族的胜利而告结束。
目前还没有办法把发生在史前时代的这些战争的战场、人物都一一落实。但从考古发现看,屈家岭文化的时候,是长江中游文化向外,尤其是向北大幅扩张的时期,今天河南西南部一些原本为仰韶文化占据的地区,这时被屈家岭文化所取代。而后者的影响,竟更深入到仰韶文化的腹地。这个势头,一直持续到石家河文化中期。但是,从此以后,一度被屈家岭文化扩张得来的地盘,又重新被中原文化覆盖。与此同时,长江中游广大地区包括石家河城在内的大批城址被废弃不用,文化面貌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大量来自中原文化的因素[78]。这个两大文化区之间的折冲趋势,竟和文献传说记载的很合拍。看来,长江中游社会文明化进程的中断,和其在军事上的不走运有直接关系。
黄河下游,以泰山为中心,东濒大海,西抵今天河南东部和安徽北部的广大地区,古为青、兖和徐州的一部分。夏商时期的中原人把这里视为东方,呼其民为“夷”或“东夷”。从考古学的角度看,在整个中国新石器文化格局中,这里也是一个相对独立和稳定的文化区。在新石器较早阶段,泰山北麓有后李文化,其后续者北辛文化的范围扩大了很多,包括了今天山东的大部分地区,唯胶东半岛有些特殊,那里的同时期为白石村文化。再以后,山东腹地的文化过渡为大汶口文化后不久,胶东半岛的文化逐渐与腹地文化融为一体。至公元前2500年或稍晚,大汶口文化再演变发展为山东龙山文化。考古学上,取古文献中的“惟海岱为青州”[79]句意,将这个文化区称为海岱古文化区。
和其他文化相比,海岱地区的文化有许多特点。这里的居民拥有一套复杂的陶器群。它的陶器不喜欢表面绘彩或押印、刻划施纹饰装饰,而以丰富多变的造型取胜,炊爨用鼎、甗一类的三足器物,鼎之大小形态各异,或许是分别用作不同的炊事内容;饮食器具除了碗钵之外,还有各色陶豆、三环足盆和饮酒的高柄杯等;盛储有瓮、罐、尊、盆、钵,其他器物如汲水的背壶、专门烧开水的鬶等,皆有特色。它的陶器群是新石器时代诸文化中最为复杂的一群。海岱居民还有几项特别的风俗习惯。如拔牙,即拔掉侧门齿。这在民族学上有些例子,有说是成丁礼仪,有说是为了纪念至亲死者,以示哀恸[80],还有的说宋代南方有些民族将这一习俗叫“凿齿”,而之所以要将侧门齿拔掉,是因为当地多瘴气,事先拔去门齿,一旦染病,方便灌药[81],等等。至于海岱居民究竟为了哪般,一时还把握不准。
海岱地区的制造业也可能是当时最为发达的。它的制陶业最早发明了慢轮,又是快轮制陶程度最高的地区,在其技术发展顶峰的龙山文化阶段,即便是鬶、甗一类形态十分复杂的三足器,也用快轮分别制出各部件,再拼接成整器,大量颜色漆黑发亮、胎壁轻薄的盒、簋、杯等器物是这一技术的精品,其中,薄如蛋壳的高柄杯,更集中代表了龙山制陶技术的最高水平。而在各遗址出土的陶器数量也是同期各文化之最,足见其生产规模之大。这里的玉石器制造业也非常发达,最早采用了切割石料和管钻孔技术。其玉器数量虽然不及良渚文化多,但玉器表面的花纹,已经淘汰了阴刻线条,而采用将两侧减磨以使线条鼓起的阳文装饰,技术上又比良渚文化更胜一筹。龙山文化中也发现了一些小件铜器。虽然考古尚未发现当时有大的铜容器,但有人根据其陶器的造型以及器物上流口、器把等部件的结合部位常加装泥钉的做法推断,认为这是模仿铜器的做法[82]。
海岱地区社会的文明化进程起步较晚,约在大汶口文化中期开始,以后持续发展至龙山时代达到高峰。
龙山时期,海岱大地上分布着许多城址。这其中,不少是从大汶口文化晚期一直延续下来的。在一些地方,大约每隔50公里就有一座[83],宛然一幅列国林立的人文景观。这些城址以宽厚的夯土城墙围护起来,墙外再开挖出陡深的围沟,而且大多多达两三重,这显然是由于聚落不断发展壮大而逐步扩建的结果。在一些城址内部,如临淄桐林遗址上,发现有普通的平民住地,也有以高墙围起来的大片夯土台基的特殊区域,估计和社会上层人物有关。城址内也发现有陶窑、石器制作场所等。这些城址内出土的器物要较从一般村落遗址出土的精美,不仅有大量磨光黑陶的精品,即便普通陶器也大而气派[84]。仅桐林遗址的一座灰坑里,就出土陶器几十件,其中七件带盖陶鼎最为重要,皆磨光黑陶,形制完全一样,唯大小不同,排列开来,竟成一列,不禁令人想起青铜礼器中的列鼎。还有三件陶甗,亦大小等差,最大一件体高近一米,大气磅礴。此外,还有磨光黑陶盆、白陶鬶等,皆数件并存。龙山文化还有少量装饰有类似后世青铜器上的云雷纹的磨光黑陶器物。这类特别的器物,无一例外都出土于桐林、日照两城镇和章丘城子崖这些最大级别的龙山城址上。目前为止发现的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的玉器不多,也均集中出土在作为一个地方中心的大型聚落中。值得特别提到的是,在邹平丁公发现一块陶器残片,上面用尖锐的工具刻了11个文字[85](图1-14)。这些文字至今不能辨认,是一种与后来商人的甲骨文不同的文字书写系统。但已然表明这些城址上有高度的文化活动,它们既是区域经济和政治的中心,也是文化中心。
图1-14 山东邹平丁公出土龙山文化陶文
海岱地区明确的社会分化从大汶口文化中期开始。晚期,从各地所见墓葬材料看,社会成员按财富可以划分出三到四个等级。最大型的墓葬在墓地中一般居于特殊的位置,有棺椁葬具和丰富的随葬物品,如泰安大汶口遗址的第10号墓,墓坑长4.2米、宽3.2米,随葬器物52件,除精制陶器之外,还有绿松石和石质装饰品、象牙雕花和象牙梳等贵重器物。有的墓葬中随葬猪下颚骨,其数量多寡,也是身份等级的象征[86]。更有甚者,在新沂花厅墓地的数座大型墓葬中,竟发现有殉人,殉葬者有成人,但多为儿童,每墓葬一至两人[87],充分暴露出社会成员身份地位的极端不平等。
龙山文化时期,社会成员的分化进一步加剧。大型墓葬更加豪华。如临朐西朱封遗址发现三座单独埋设的大型墓葬。其葬具在棺外有椁,椁室再分成边箱和头箱。随葬品除了多件蛋壳陶高柄杯外,还有精美玉器,其中一件碧玉发簪,长23厘米,簪子头端为一块镶嵌绿松石的扇形透雕玉牌饰,是绝无仅有的玉器精品[88]。与社会上层的奢华成鲜明对比,大量的小型墓葬大小仅能容下死者,几乎没有任何随葬器物。说明社会基层的经济状况较大汶口时期进一步恶化。
大体说来,海岱地区社会文明化进程虽然起步略晚,但从此便不间断地发展下来了,直到商代早期,一直是一个颇有竞争力的地方文明。这一点,和前述几个地方社会的命运很有些不同。海岱地区的文明成就是经过长期稳定发展取得的。这可以从大部分城址都经过多次扩建,沿用时间很长的情形得到说明。社会稳定,意味着各种社会关系变化和重组,即社会调控机制是在比较自然的状态下磨合形成的。这个过程,没有过多的人为干预。所以,我们在海岱各地所见,包括贵族在内的整个社会很重视财富的积累,显得颇为世俗,而没有如良渚或红山社会那样的由数量众多的宗教性遗迹遗物烘托起来的浓重而诡秘的宗教气氛。换言之,这是一个比较务实的社会。另外,海岱地区西接中原,绕渤海湾可与燕辽地区交通,其南与良渚文化接壤,沿淮河上溯,又可以同长江中游地区往来。这使得海岱社会可以与外界经常保持密切的联系,吸取其他社会的经验教训,从而在不断自我调整中持续发展下去。
黄河中游地区,古称华夏。新石器时代中期,这里有三支不同的考古学文化:以渭河谷地为轴线分布的老官台文化;占据今天河南省西半部分的裴李岗文化;以及分布在冀中南一带的磁山文化。约在公元前5000年,这三支文化融合成仰韶文化。此后的演变发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而其社会的文明化进程,也如同文化发展的复杂多变一样,一波三折。
仰韶文化早期,各地文化的面貌还保持一定的独立性,社会以姜寨村落为代表,尚处在大致平等和平均的氏族公社阶段。但内部的多级所有制,孕育了导致日后社会分化的种种因素。约从公元前4000年开始,仰韶文化进入了中期,又叫作庙底沟期,进入了最为繁荣的阶段,整个文化的统一性得到空前加强,地域也大幅度扩张[89]。虽然受到目前考古资料的限制,我们对这个时段的社会状况了解得还不够仔细。但已经知道在这个时期,社会人口急遽增长,聚落之间的分化十分严重。如陕西华县泉护村[90]、华阴西关堡等都是面积超过百万平方米的大型中心聚落。这类中心聚落,经常有大型建筑遗址发现,如仅在河南灵宝西坡遗址上,就已经清理出数座面积在100平方米上下的大型半地穴式房屋基址,建筑的居住地面、墙壁的处理十分讲究[91]。这个时期最出色的手工制品,也发现在这类遗址之上。泉护村出土过一件青褐色鹰形陶器,全器打磨得光鉴照人,鹰首双目圆睁,怒视前方,系一欲蓄势待发、振翅高飞的造型,双爪及尾巧妙处理成器物的三足,是目前仰韶文化中仅见的精品。庙底沟期给人最深刻的印象莫过于文化的辉煌。仰韶文化以彩陶的发达在诸新石器文化中独具特色,而庙底沟期是彩陶最为发达的阶段。其纹饰以勾连纠结而又流畅飘逸的黑色花纹最有特色,另外常见的还有花朵纹、豆荚纹、几何图案化变形的鱼纹、垂弧纹等等,纹饰之多达十几种。这类彩陶器皿,在整个仰韶文化中随处可见,但很难给予区别,整个文化的面貌高度统一。随着文化的凝聚力空前增强,仰韶文化开始向外大幅度扩张,如原本很少有人活动的陕北及河套地区,这个时期也出现了密集的仰韶聚落。不仅如此,仰韶风格的彩陶在其他文化中也有发现,其文化的影响力达大半个中国。
但是,约从公元前3500年仰韶文化的晚期开始,高度统一的局面却不复存在,各地文化的独立性和不平衡性凸现出来。仰韶文化核心地区的渭河中下游谷地和豫西地区,聚落数量增长速度减慢乃至减少,尤其表现在大型聚落的数量和面积都明显减少,社会发展趋于沉寂;河套地区的人们似乎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资源紧缺的困难,聚落之间的矛盾冲突越发严重。于是,人们在险峻的地段开始修筑城墙,以求自保。渭水上游至陇东一带,社会却得到发展,出现了如秦安大地湾那样的大型中心聚落。聚落坐落在一台地端部,占据了一面山坡,中心部位即前面第一节说到过的大型宫殿,其周围五十多公里都是它的辖制范围;更西的湟水流域,早前扩展到这里的仰韶文化异化为马家窑文化,干脆从仰韶文化中分离出去了。
导致这一大空间尺度上沧海桑田式的变化的社会原因我们还不很清楚。由于庙底沟期是启动社会文明化进程最早的史前文化之一,并在短时间内迅猛发展而没有经验借鉴,所以,我们尽可以就其社会在文明化探索中做出过不成功的尝试为理由来推测它的衰落。但恰巧从公元前3500年起,中国北方的气候向干冷方向变化。庙底沟期之后社会进程的改变,也许在相当程度上是气候变迁效应在以粗放为特征的旱作农业社会上的表现。
整个仰韶文化松散离析的态势持续到公元前3000年左右,开始了一场大规模的重组。这其中,晋南豫西地区的文化扮演了重要角色。这里的仰韶文化最早发生变化,过渡为庙底沟二期文化,并在不太长的时间内迅速扩散开来,几乎覆盖了原来整个仰韶文化的范围。再到公元前2500年前后,形成了几支既有联系,又各具特色的地方文化,分别为关中地区的客省庄二期文化、豫西地区的王湾三期文化、豫北冀南的后冈二期文化、豫东地区的造律台文化以及局限在晋南襄汾盆地里的陶寺文化。它们统称中原龙山文化。
伴随着文化的重组,人群流动,以及周边文化大量涌入,中原地区显得混乱不堪,社会越发动荡不安起来,各种矛盾空前加剧。剧烈的冲突似乎首先发生在村落之间。聚落群内部一些有实力的村落开始建筑城垣工事,在对付那些更强大的近邻的同时,逐渐谋取了聚落群的领导地位。随着这些城池如河南的郑州西山古城[92]、登封王城岗[93]、安阳后冈、淮阳平粮台[94]、辉县孟庄[95]、密县古城寨[96]、郾城郝家台[97]以及山西襄汾陶寺等矗立起来,中原大地上遂进入了小国林立的时代。这时,冲突也进而扩大到邦国之间。大量乱葬、殉人和武器数量激增的考古记录都发生在这个时期。考古还发现,中原地区这个时期的城址多数使用时间不长,意味着邦国之间斗争激烈,势力中心不断转移,这与在黄河下游大汶口——龙山文化所见的城址多次扩建而反映出的社会稳定有很大不同。
在这种反复的折冲中,有两个地区格外值得注意。一个是位于晋中南的襄汾盆地,传说是陶唐氏即帝尧所居。这是一个面积不大、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其中的庙底沟二期文化至龙山时期的遗址分布十分密集[98],按规模大小可分四个等级。最大的陶寺遗址,仅中部古城城垣内的面积就达200万平方米以上。历年的考古工作除在遗址上发现城垣之外,还有随葬品极为丰富突出的大型墓葬和数量庞大却几乎一无所有的平民小墓,以及大型夯土建筑基址,同时还出土过铜铃、铜齿形器、鼍鼓、特磬等重要遗物[99],俨然是整个晋南盆地这个大型邦国的中心。另一个是豫西晋南地区。这里被后人认为是虞舜、夏禹以及稍后夏王朝的所在。在考古学文化上,这一带是庙底沟二期文化的核心区,直至龙山文化阶段,遗址群的分布十分密集。大型聚落或城址如洛阳王湾、禹县瓦店、登封王城岗、密县古城寨、洛宁西王村、武陟大司马、济源庙街等各据一方,群雄并举[100](彩图2)。在彼此之间格外复杂激烈的冲突中,逐渐酝酿成熟了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其标志是公元前2000年前后在这一地区,产生了被认为是夏文化的二里头文化和被认为是夏王朝中心都邑的偃师二里头文化。
禹将王位传给了儿子夏启,以继承制替代了部落社会的禅让制度,标志着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家天下”王朝的开始。此后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就以中原地区为舞台核心展开了。这个基础,最晚也在中原龙山文化时就已奠定好了的。然而,何以在参与了中国史前文明总进程的几个主要地方社会中,大多在直线发展后难逃陨落之命运,而唯独中原社会经过大起大落却存续发展了下来呢?看似一系列的偶然因素,促成了这一连串的历史悲喜剧。
中原地区大体与黄河中游的地域范围相当。这里的气候条件决定了它的环境资源不及长江流域丰饶富庶,甚至也比不上黄河下游的山东地区,但远比燕辽地区好。这也许就是红山社会经不起气候环境变迁的打击迅速衰落,而中原社会在仰韶文化后期同样受到环境变迁之苦,却能经受考验,再度崛起的原因。
由于在一个资源物产相对贫乏的环境基础上,中原社会文明化进程的原因机制也与其他社会,尤其是东南部地区的社会不同。黄河下游的大汶口—龙山、江浙一带的崧泽—良渚、长江中游的屈家岭—石家河文化的文明化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点,即这些社会的贫富分化开始得比较早。这是以环境资源比较丰富和稻作农业生产率较旱作农业更高为基础的。因此,在这些地方社会中,社会成员等级分明,看似秩序井然。因为社会的运作主要是围绕如何处理阶层之间的关系而展开。无论利用宗教,还是掌控稀有贵重的手工业制品,或者消耗大量社会劳动建设大型工程,首要目的都是为了刻意强化社会成员之间的等级界限和贵族至高无上的权威。同时可以想象,为了控制手工业原料如玉的开采到加工制作这类复杂生产系统,为了监控宗教系统的有效运行,这类社会的上层领袖具有更多的管理色彩。
但是,在自然环境资源较为匮乏和以生产率较低的旱作农业为基础的中原地区,社会分化不大容易充分展开[101]。相反,社会的主要矛盾体现在集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上。在日益频繁的军事活动和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中产生的领袖权威,带有更多的务实和军事的色彩。当整个社会越来越围绕这些军事领袖运转,并且越发感到有不断巩固他们的地位的需要时,社会分化方才快速展开。但这已是后话了。
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中原社会的军事贵族们开始设法建立一套新的社会秩序。经验来自周围的地方文明。于是,从庙底沟二期文化开始,中原地区出现了主要是来自长江流域和黄河下游地方的众多文化因素,如通过棺椁和随葬品规格数量体现的等级制度,通过玉琮、玉璧等体现的宗教思想等等——这些均是在维系社会成员之间关系的稳定方面的重要手段。
这里,中原的特殊地理位置再次帮了大忙。所谓中原,名副其实,是一个居天下之中,八方辐辏之地,是物流和情报信息的中心枢纽。从各种考古记录看,庙底沟二期文化以来的中原地区,实际成了来自四面八方各种文化、思想以及政治经验交汇融合的大熔炉。这一地理优势,是包括黄河下游海岱地区在内的各地方社会远不能比拟的。中国文明的形成,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各个地方社会都为此作出过自己的努力。但是,它们的功过成败、经验教训,最终都融入到了中原这座大熔炉。这座大熔炉,既熔铸出了中原社会的文明化方向,也练就了中原人包容万象的开放心理和胸襟,它对周边社会的凝聚力不断增强,从而为三代文明以及一个更为持久的以中原为中心的历史发展趋势奠定了基础[102]。
第四节 中华文明特质的初现
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与民族关系 从墓地和宗庙遗迹所见氏族-宗族观念的牢固和祖先崇拜的强调 从埋葬方式所见等级制度与礼制的萌芽 具有中华特色的几种物质文化:丝绸和玉器等 卜骨的习俗
中国史前社会的文明化进程,不仅为夏商周三代文明做了准备,更重要的是还为日后中华文明的特征、性质、发展方向等方面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换言之,中华文明实为史前社会文明化的继续和发展。
中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农业文明的起源地之一。在对农业有迫切需要,以及具有发展农业之各种必要条件的黄河和长江两流域的中下游地区,农业的发明可以追溯到一万多年以前。农业的发明和发展为上述地区的社会复杂化和分层化发展提供了最为坚实的经济基础,并且在数千年农业文化的积累中,确定了史前中国文明化进程的某些基本方向。
安土重迁,或许是农业经济生活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农业经济所提供的比较可靠的食物来源,使得他们有可能比较长时间在一个地方定居。由于人们在开垦农田上不得不花费大量劳动,使得他们除非因为地力耗尽等万不得已的原因,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田园。如果搬迁,他们也会尽量选择与原来村落环境条件相似的地方。一个村落尚且如此,在一个大得多的自然环境、其他条件大致相同的地区里的人们的生活,应当是十分稳定的了。
生活安定,村落间关系融洽,久而久之,便有了共同的习俗、信仰、文化和语言。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这些还将通过世代传承而形成传统。这种文化传统应当是非常有特色的。因为我们今天见到的石器、陶器以及房屋建筑等当时人们的物质遗存,只体现了这些文化传统中十分有限的部分,而最为要紧的如语言等,是无法保留在物质遗存中的。然而即便如此,考古学家还是可以凭借这有限的部分,把不同的文化传统识别出来,划分出若干个文化区。反过来看,一个这样的文化区,实际上就大致代表了一群有共同的经济活动、相同的风俗习惯、审美情趣、精神信仰和心理认同乃至共同语言的人群,以及由他们组成的社会。
这样的人群,也就是大体上相当于现代概念上的民族的共同体。尽管当时的人不这样叫,但它们各自是有名称的,例如在文献传说中就有“华”“夏”“夷”“蛮”“越”“苗”“戎”“羌”“狄”等等称谓,说明当时的人群彼此之间区别清楚。有史学家整理这些文献中上古民族的情况,将其划分为不同的集团,如傅斯年认为居于西方以炎、黄二族为主体的诸夏民族为一方,居于东方与诸夏民族长期对峙竞争的是东夷集团[103]。徐旭生基本赞成夷夏东西的说法,又将居于南方的诸族划并为苗蛮集团[104]。蒙文通的观点与徐旭生小异大同,分为江汉民族、河洛民族和海岱民族三群[105]。不过,只把古代民族划分出这样几个大型的集团,是很不得已的,这是因为文献传说毕竟年代过于久远,后人很难把当时的情况说得确切和仔细。反而是根据考古学文化面貌识别出来的群体,更为细致和确凿。根据苏秉琦的看法,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可以分为六个大文化区[106],严文明则划分出大约十二个文化区[107]。此外,还有其他种种划分方法。总之,无论文献记载,还是考古记录都反映了一个基本事实,即新石器时代文化的演变、社会的文明化进程以及民族的发展都是多元的。
考察这些文化或其指代的古代民族的分布,可以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多重空间结构。例如从公元前4000年起,几个在中国文明进程中发挥过重大作用的史前文化,主要集中在黄河和长江的两大河流域,即黄河下游的大汶口—龙山文化、长江下游的崧泽—良渚文化、长江中游的屈家岭—石家河文化、燕辽地区的红山文化、中原地区仰韶文化及其后续龙山时代诸考古学文化。此外,没有列入这个名单,但最新的考古学发现表明其很可能也在文明总进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的,还有晋中至陕北地区以及分布在四川盆地内的诸考古学文化。这一巨大的文化丛体,构成了多重分布的内重。事实上,这个内重结构的出现要早得多,至少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的中期。在它的外围,是那些因各种原因,尚停滞在采集狩猎阶段而迟迟没有开展农业经济的地方文化,也即文化分布上的外重。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归根到底是东亚地区的特殊地理和气候环境。东亚地区,东临太平洋;北面为蒙古高原,更北则是西伯利亚的高寒地带;向西有号称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以及河西戈壁、新疆大漠;以南则热带雨林密布,是一个对外交通颇不便利的形势。历史上,真正打通地理障碍,大规模与西方交流的是汉代张骞凿空西域之路以后的事情了。史前的人们还没有这个能力。这一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其内部文化之间的交流相对方便,久而久之,趋于同一并形成传统;对外交往困难,形成于内部的传统也就意味着东亚社会的独特性。东西方文化的种种差异,盖缘于此。
横贯东亚地区中部的黄河和长江两大流域,气候既不十分严酷,也远不是最佳。四季分明的气候特点,尤其是缺乏食物的冬季,成为促使这里的人们很早就着手开发农业的动因。此外,在广阔的流域面积里生活着较多的人口,可以不断产生出新的发明创造。由于这里的人们在大致相同的环境里所面临的生存问题相似,所以,这些经验就具有普遍意义。而凭借各地之间比较方便的交通和交流,这些经验可以以一种横向传播的方式迅速普及开来,不必靠几代乃至数十代人的纵向积累才能看出效果。这一切,使得黄河和长江这两大河流域成为了东亚内部经济和文化发展程度最高的地区。
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内部交通的便当和文化的多重结构,导致了史前中国历史的另一个重要动向,即在文化和社会多元发展的同时具有一体化趋势。
史前中国既是多元的,又是一体的。说它是一体的,有两层意思。从宏观角度看,东亚的文化和社会自成一体。从其内部看,在整个新石器时代,各地文化、社会、民族之间的交流、融合有越来越强的动态[108]。
人群之间的交流早已有之,否则不会在新石器时代中期就形成南方稻作和北方旱作两个地域颇为辽阔的农业经济文化区。与此同时,各地的考古学文化开始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地方色彩,因此有理由推测,古代民族这种共同体的出现,也大致在新石器时代中期。但由考古学文化反映的古代民族之间的大规模和高频度的交流,是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尤其是从公元前4000年前后开始的。这个时期,黄河中游仰韶文化庙底沟期的彩陶风格影响所及,东到辽西和山东、南到江汉平原,达大半个中国。而具有江浙地区崧泽文化特点的陶器群,也广泛出现在北至山东、西抵洞庭湖东岸的广大地带。与此同时,居于内重的文化也开始向外围地区辐射它们的影响。例如具有长江中游大溪文化风格的彩陶和刻纹白陶,此时出现在岭南直至珠江三角洲地带。仰韶文化也不断向甘肃、青海以及河套地区扩大其影响,甚至向这些地区移民。
进入公元前3000年以来,随着中原地区在调整重组后再度崛起以及社会文明化进程步伐的加快,文化分布的格局也发生变化,在内重结构的中央形成了一个核心。这个核心的出现,导致文化的交流活动除了继续在各地之间进行之外,更开始出现了一个围绕着中原这个中心展开的趋势[109]。从这个时期开始,中原地区的考古记录中出现了大量来自周边的文化因素。而由于中原地区逐渐强大,邻近的文化越来越感受到来自中原的压力转而向外重空间扩张。例如出现在福建沿海的昙石山文化和粤北地区的石峡文化,皆以明显的农业文化的特征,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当地采集经济文化的发展方向。
更为要紧的变化是,这个时期各地之间的交流,尤其是与中原地区的交流不再仅仅是文化风格的传播,而是在制度、思想等更高深的层次上开展了全面交流。例如中原地区发现的与良渚文化颇为相似的玉璧、玉琮之类,意味着后者宗教思想的传播;从瓮棺葬俗向竖穴土坑墓葬俗的转变和通过拥有随葬高端手工业制品等来显示墓主人身份地位的做法,既是对东南地区社会风俗的接受,更意味着在社会政治层面对后者的等级制度的借鉴和吸收。传说禹铸九鼎,“铸鼎象物”(《左传·宣公三年》),一种解释是将各地方社会的标志性事物铸造在鼎上;又说是禹将天下划分为九州(《尚书·禹贡》),并对每个州的地域范围、人民、风物、特产等都有记载。这些情况皆说明,中原人已经对其他民族有了颇为全面和比较深入的了解。反之,中原社会也以各种方式对外施加其影响力,乃至包括战争。传说中黄帝与东方首领蚩尤的战争、尧与南方三苗的战争,前者以对方为为暴不仁、后者则以其拒不采用中原礼仪为借口。但从某种意义上,都可看作是中原制度或社会理念的直接输出。或许这种输出更具效果。
以中原为中心全方位的交流,形成一股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促进着民族间的理解和认同,推进着多元文化和社会一体化趋势的发展。夏商周三代历史继承了这个强有力的趋势。这一点,可以从三代中央王朝疆域不断扩大反映出来,也可以从众多史前民族不断融合,最终形成以汉民族为主体的、有着广泛文化、心理认同的中华民族大家庭体现出来。
如果说,史前文化的多元格局和一体化运动趋势导致了中国文明的根本方向——多民族国家的形成,那么,史前中国社会的文明化演进方式,则导致了中国社会生活的若干基本特征,那就是牢固的氏族-宗族观念和严格的礼制。
早期农业的发展应当主要是以简单再生产的方式进行的,需要尽可能多地投入劳动力和社会成员的合作。而农业提供了比较稳定的食物来源,反过来也为人口增殖提供了可能。于是,原本适应流动性很强的采集狩猎经济的较小规模血缘集体逐步扩大。反映在考古记录中,新石器时代早期的聚落很难发现,其规模也十分有限,譬如江西万年仙人洞那样的洞穴遗址,估计也就是一两个血缘家庭的规模。然而进入新石器时代中期,农业聚落已经遍布各地,聚落的规模也扩大了很多,在数千至几万平方米之间,其中的人口自然有大幅度增加。这些村落居民应当是以血缘关系的纽带联系在一起的,是出自一位共同的祖先的血缘集体。这种血缘集体的规模有大有小。小的集体里,各个家庭的人们对自己的共同祖先尚有清晰的记忆。这种集体叫作家族。大型集体里支脉纵横、世代累积,以致人们虽然认可大家都出自遥远的过去的一位祖先,但对这位共同的先祖的记忆却模糊不清了。错以为是一头鹿、或一条鱼、一只鸟乃至一棵树的情况经常有之。于是,他们就以此为图腾崇拜。
一些考古学家们相信,绘制在仰韶文化陶盆上的人面鱼纹图案、大汶口文化大陶缸上刻画的特殊符号以及良渚文化玉器上的神人兽面纹雕刻、红山文化的玉猪龙等,都是这类图腾(图1-15)。不过,这些都是在新石器时代中属于年代较为晚新的文化,而原本起源于某个氏族的这类图腾以及有关的记忆传说,至此业已逐步发展成为整个民族的信仰了。这个过程中,肯定还有大量的有关祖先的传说和图腾信仰伴随着众多氏族、民族之间错综复杂的融合关系的发展而被遗忘了。事实上,这种历史的选择始终没有间断过。譬如有关商人起源的“玄鸟生商”的传说,有关周人起源的“姜嫄践巨人迹”的传说等等,都逐渐为人所淡忘,而今天的中华民族尊炎、黄为人文始祖,以龙为图腾崇拜,也是历史的选择。至于历史为何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是一个颇为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不过,这已是题外话了。
图1-15 内蒙古三星塔拉出土红山文化玉龙
总之,这样的集体,在人类学上叫作氏族。新石器时代中期以来的大大小小的农业村落,就是这样一些规模不等的血缘集体。其中最大的村落,可能包括了几个氏族。氏族内部实行婚姻禁忌,不同的氏族之间才可以通婚。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氏族是最稳定的社会单位。主要的社会财富归氏族公有,分配和继承在氏族内部解决,生产活动由氏族组织,对外通过通婚或其他利益关系与别的氏族结成部落。
不过,这种组织形式是与较低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公元前4000年以来,随着技术发展,生产有了一定剩余,私有观念出现并逐渐严重,家族的独立性越来越强,氏族制度遂开始出现被瓦解的迹象。公元前3500年以来的聚落或墓地的考古记录中所反映出来的氏族内部分化的情况已经很明显,表明家族经济越来越有独立性。与此同时或稍晚,男子由于往往在生产和对外的暴力活动中发挥关键作用,从而也在家庭和家族中取得实质性的权利地位,即世系的计算变得以男子为中心,背后的意图则是男子将财产传给自己的子嗣。大汶口文化晚期的墓葬中,前所未有地出现了一对成年男女的合葬墓,有的还携带一名儿童。联系到这个时期社会分化已经颇为醒目的各种迹象综合来看,这应当是继嗣向以男性为本位过渡的反映。
这样看来,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原始的氏族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氏族这种社会组织形式还被保留着,但已经变为由若干在经济上有很大独立性的父系家族组成的联合体。由于各家族实行的是财产私有制,这就意味了氏族组织内部的各家族之间首先在经济上出现了不平等,这在当时的考古记录中是有大量证据可寻的。于是,原本建立在平等和民主原则上的氏族生活逐渐失去了基础,通过选举、禅让来行使的氏族公共权力将注定迟早落入最有实力的家族手中,并尽可能长久把持和因之牟取私利。
当社会组织随着生产力发展而发生分化的同时,更明显的分化发生在社会成员的经济地位以及从本质上说是以此为基础的社会地位方面。
公元前4000年,这种情况首先发生在局部地区。但以此为起点,逐渐引发了社会行为规范、社会观念等全方位的变化。
当社会分层化刚开始的时候,人们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在墓葬中随葬相应数量或质量的随葬品,以纪念死者并祈福他在另一个世界的生活,这是很自然的事情。在大汶口文化早期,有的墓葬中随葬了一二十件随葬品,也有的墓葬中一无所有,多数墓葬则随葬四五件日用器具。类似现象,也见于崧泽文化以及大溪文化的墓葬中。这种情况,当是当时社会成员经济状况的如实和自然的反映。
公元前3500年或稍晚,随着贫富分化的发展,社会成员经济状况的差距逐渐加大,他们的社会地位也发生变化,社会上层不仅经济上富有,还越来越多地把持了公共权力,形成了一个贵族阶层。从各地的考古记录中可以看到,聚落中原本用于公众议事的大型建筑,此时为宏伟的宫殿建筑群所替代,崧泽文化中墓地里的公共祭坛在良渚文化中成为贵族墓地的专属设施,贵族墓葬中消耗的社会财富更是惊人。良渚瑶山贵族墓地中,随葬器物最为丰富的7号墓中,共出土679件随葬品,其中玉器多达667件,一些串珠、玉牌是装配成套使用的,可折合成158套。不少玉器上有精美雕饰[110]。另有证据显示,这些墓葬中还随葬大量丝绸和漆器。只是腐朽已甚,不能窥其全貌了。根据大汶口—龙山文化、良渚文化、屈家岭—石家河文化以及中原地区的庙底沟二期文化中的大量墓葬的资料统计,在最高等级的贵族和社会底层之间,还可以再划分出一到两个中间等级。他们的墓葬其规模和随葬品的丰度与最高级墓葬相比,呈现出等差递减的趋势,至于社会的最底层的墓葬,则大小仅可容身、随葬品极端匮乏乃至一无所有。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期不同等级的墓葬中,不仅随葬品的质量和数量反映了墓主人生前的经济状况,还新出现了表达其生前社会地位的内容。仍以良渚文化为例,玉琮、玉璧、玉钺这类良渚玉器,并非只是一种单纯的贵重物品,而是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前两种与宗教有关,集中发现在大中型墓葬里,尤以大型墓葬出土的多和精致。有人认为,它们在良渚文化各地的流布,实际上代表了位于良渚这一最大聚落的中央神权向地方的辐射或分配。而在良渚文化中,宗教神权是与世俗权力结合,共同参与社会运作的。至于后者的象征意义就更为直白,是军事权威的代表。在良渚文化的墓葬中,出土钺的墓葬很多,但玉钺仅见于高中等级的墓葬,又以最高等级的墓葬中出土的质量最为精良,而大多数墓葬仅出土一把石钺,据此或者可以推测他们生前分别是最高军事首领、中级首领和普通战士。
这个时期,似乎开始有了对不同等级身份的人物所享受物质财富内容和数量、质量方面的规定。据统计,大汶口—龙山以及良渚等文化的墓葬规模大小,与有无棺和棺椁具备以及与其随葬器物的丰度和质量之间,是有比较固定的相关性的。一些特殊的随葬器物,如山西襄汾陶寺墓地里出土的特磬、鼍鼓等礼乐仪仗之器和以整猪随葬等现象仅见于大型墓葬,其他人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格享用。案、俎、盘、豆等彩绘木器和彩绘陶器等虽然也见于中型墓葬,但数量和质量皆不能与大墓出土者相提并论。这些现象说明,当时在丧葬行为中,已经出现了某种制度(图1-16)。尽管有关其他方面的考古资料不多,但依然可以据此推测当时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也有某种程度的规范化倾向。这应当就是所谓礼制的萌芽。
图1-16 山东临朐西朱封1号墓
礼制是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表面上,礼制是对不同身份等级的人从穿着佩戴、出行车马仪仗、宅室尺度、宴饮声乐器具、祭祀规格直到丧葬仪式的一系列严格规定,不得违反,更不得僭越,实质内容则是通过这一严格的行为规范,强调每个人要时刻注意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不可超越雷池,以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目的。而这个社会秩序,就是自社会分层化产生以来各阶层等级的人们之间的新型社会关系。显然,社会的稳定对于任何统治阶层都至关重要,对于普通民众,安定的环境也未尝不是好事。因此,在新石器时代以来的考古记录以及大量先秦文献中都可以看到,最初出现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一种炫耀个人财富的心理和行为是如何被一步步加工成为一种政治制度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三代礼制的具体内容各有特点,但实质相同,正所谓“三代之礼一也”(《礼记·礼器》)。另一方面,中国社会又是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开始是氏族、以后是宗族的血缘关系网络构成的社会。因此,它的社会等级制度或礼制之中又调和进了这一层内容,即尤其强调对祖先的祭祀、崇拜和“孝”,从而带有了强烈的道德色彩。
在早期宗教体系中,祖先崇拜只是其中并不重要的一部分,祖先神灵是众多被设想出来的自然神灵中的一个。从牛河梁第二地点的“女神庙”出土的大量人形和动物禽鸟泥塑,以及众多动物造型的玉器看,红山文化的宗教系统中似乎仍相当程度地保留着多神的自然崇拜的特点。建筑物中的女性塑像被认为是主神,是红山人的祖先,但对女性的崇拜也兼有祈福生育、丰产的内容,并且是很重要的内容。与红山文化年代大体相当的仰韶文化中,反映宗教情况的考古资料不多。根据张光直的研究,是一种类似萨满教的多神崇拜[111]。这与上述对红山宗教的分析结果一致。这些神灵代表的是当时人们所处的环境,如日、月、山、水、动植物等等,人们崇拜祭祀它们,是为了祈求这些神祇保佑平安和丰收多产、人丁兴旺,张光直将其概括为一种宽泛的“社祭”。
在较晚的良渚社会中,宗教内容有明显的变化。雕刻在良渚玉器上的兽面神人徽像,应当是从崧泽文化时期一种比较写实具象的玉人形象演变而来的。在良渚玉器上装饰的为数不多的几种纹饰中,这种神徽无一例外地被刻画在玉器最为醒目的位置。因此使人有理由相信,良渚宗教基本上属一神教的范畴。而这位逐渐被神格化了的自然人,也许就是良渚人供奉的祖先神。
但是,由于两个方面的原因,这种一神教并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其中的一个原因是普泛性的,缘自史前中国社会基础经济和社会组织结构的变化,即随着从公元前3500年以来社会生产的进步和私有观念的发展,原始氏族组织开始向父系氏族公社转变,进而演变为宗族。由于财产及相关权益的世代传承是在家族或宗族内部完成的,因此,对各家族或宗族对自己祖先的祭祀就越发显得重要起来。各地龙山文化墓葬中的隆重葬仪,就是这种祖先崇拜的一部分。
另一个原因缘自中原社会文明化进程的特殊性,但由于三代社会主要是在继承了中原社会的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一个最初看来是局部的历史事件,却演变成了中国历史的普遍结果。据传说,史前中原社会内部曾经发生过一次宗教改革,即帝颛顼的“绝地天通”(《国语·楚语下》)。颛顼历来被列为上古五帝之一,排在尧舜之前、黄帝之后。一般认为,尧舜是龙山文化阶段的人物,则颛顼所处的年代就大致相当于仰韶文化晚期或庙底沟二期文化的阶段。这正是中原地区步入文化重组、社会环境动荡、军事冲突频仍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内部结构的剧烈变革的时期。这种形势迫使中原社会中那些军事领袖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巩固自己的权力地位。为此,宗教也许是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选项。中原地区也开始出现了类似良渚玉器的宗教性器物,表明他们确实利用了宗教的能力和手段。但是,达到巩固自己地位的目的还有其他方法,如引进等级制度等等,宗教只是手段之一而已。尤其是这些军事领袖却不能容忍存在着一个与自己并立的神权。于是,颛顼推行了“绝地天通”的宗教改革措施。其内容是禁止了一般巫觋沟通天地的职能而专为己有[112]。从当时的社会环境看,这一改革的政治目的十分明显。
如此,“社祭”虽然被保留了,但变得由最高统治者专擅。宗教如果不是完完全全,也是在相当大程度上沦为了统治者的政治工具。例如周王自命为天子,汉儒鼓吹天人合一,其本源皆出于此。与此同时,本能的血缘亲情的祖先崇拜,也出于对财产继承的经济利益和稳定社会秩序为目的的双重考量而被进一步强调,其宗教的神秘色彩亦反而日渐淡薄,在以后的历史进程中,变得越来越像是一种道德观念了。这些导致了古代中国社会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一个显著特点,即宗教的不发达,但却开启了从儒家学派直至程朱理学,由关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理念所形成的牢固传统,并将之推进为中国人至高无上的道德观念。
同样地,这一缘自社会深层的原因,也导致了中国文化艺术发展史上的非宗教性特点。当“社祭”为帝王专擅之后,从商人崇拜的“帝”,到周人祭祀的“天”,越来越失去人格,变成虚无缥缈、很难琢磨描绘的抽象概念;而祖先崇拜又是各出己门,没有为整个社会认同的基础。这使得历代艺术家们对这个主题越来越失去了探讨的兴趣。
但是,史前文化的积淀却为历史留下了另外几项颇具东方特色的物质文化,它们是漆器、丝绸和玉器以及卜骨的习俗。这些缘自生活基本需要的发明,却在日后的历史进程中越来越成为东方民族的审美情趣、社会心理和思维方式的集中体现。
丝绸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发明之一。汉代以来,丝绸以其轻薄柔软的质地和华美艳丽的色泽和图案,与瓷器一道征服了世界。所以,“China”一词,有人解释为瓷器的译音,有人认为是丝的译音,竟不能纠缠清楚。传说是黄帝的妃子嫘祖发明了养蚕缫丝织做丝绸,并教会了大众[113]。最早的考古实物是浙江吴兴钱山漾良渚文化遗址出土的丝织物,有丝带、丝线和残绢片几种[114]。丝带宽0.5厘米,分10股,每股由3根单纱捻成线,编织成两排平行的人字纹。卷片系平纹织法,每平方厘米的经纬各47根,是很细薄的丝织品。从技术上看,应当不是最早的丝绸。此外,在良渚文化的许多高级贵族墓葬中,都发现随葬有丝绸的迹象,虽因腐朽不能得知全貌,但也可推测当时的丝绸制品的产量已经不小了。
目前最早的漆器出自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系一口径约十厘米的矮圈足木胎碗,外髹朱漆[115]。以后的良渚文化中,漆器的制作更为精美,反山贵族墓葬中,除了随葬丝绸、玉器之外,还随葬很多漆器,只是腐朽过甚,难窥究竟。根据千方百计复原起来的几件,得知有盘、杯和觯(小瓶)等器物,为黑色漆地,朱漆绘纹,有的还埋嵌米粒大玉粒组成图案,一如后代的螺钿。漆树在中国古代有比较广泛的分布,制作漆器的也肯定不只江浙一带的先民。目前,早期漆器的资料发现得少,原因和丝绸一样,纯为很难保存下来的缘故。
与漆器和丝绸不同,史前时代保留下大量的玉器资料。玉,按现代的矿物学分类,指具有交织纤维显微结构的透闪石、阳起石一类。最初的古人未必如此严格,凡是“石之美者”,大约都被看作了玉石。
最早的玉器出现于公元前六七千年的新石器时代中期。当时人们开始寻找玉或一些色泽漂亮的美石制作一些小件的装饰品。大约从新石器时代晚期起,出现了两个制玉技术发达、制品数量众多且十分精美的玉文化系统。一个是以红山文化为代表的东北玉文化系统,典型的器物有玉猪龙、当是从模仿枭鸟正面形状演变而来的勾云形器、鹰鸟,以及箍形器、联璧等等。江浙一带的崧泽—良渚文化是另一个玉器文化系统的代表,其典型制品有琮、璧、钺、三叉形器、柱形器、冠形器,以及各色环、镯、管、珠、璜、牌、锥形器等等。在这些玉器制品中的相当部分,也不再仅仅是饰物了,随着社会分层化发展和贵族阶层的出现,具有了表示其所有者身份、地位的社会属性。例如红山文化的勾云形器、良渚文化的琮、璧、钺、柱形器之属,绝非一般人甚至哪怕是中小贵族可以拥有,从而演变成最早的礼器。至于那些精雕细刻在玉琮、玉钺之上的神徽,更表现出拥有者是社会生活中至高无上的精神信仰的化身。然而,在与此同时的其他地区,如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长江中游的大溪至屈家岭文化,以及中原地区的仰韶文化中,虽然都有自己的玉器制造,但显然不及以上两个地区发达。
不过,进入史前社会文明进程最后阶段的龙山时代,伴随黄河流域,尤其是中原社会的崛起和形成明显对照的辽西地区以及长江中下游地区文化的衰退,中原地区的贵族阶层出于迅速提升和巩固自己地位的需要,开始借鉴其他社会中的既有政治经验和做法,也开始把玉器作为正在形成之中的社会等级制度的重要表征物品。于是,玉器的制作中心发生了转移,中原地区成为新的中心。在这个过程中,红山、良渚等文化的一些玉器制作技术、由器物形制所表现出来的艺术构思和宗教观念,乃至干脆是一些成品,也辗转传入了中原。例如这个时期中原地区的遗址中发现的玉璧、双联璧、牙璧和玉琮、玉虎等器物,显然和周边地区有很多渊源。不过,中原地区自己制作的还主要是一些尺寸颇大的铲、钺、璋、多孔玉刀之类,此外,这里的人们喜用绿松石,也是一个鲜明的地方特色。如此,既有自己特色又广泛吸纳融会了其他玉文化而形成的中原玉器制造业,成为夏代中原地区的二里头文化乃至商周时期的玉文化继续发展的基础。
最后还要谈到的一项极具特色的文化行为,即以卜骨进行的占卜。占卜是一种起源非常古老的宗教仪式,根据商代以降的甲骨实物和文献,其做法是把大型动物的肩胛骨或龟甲按照一定程式加工、烧灼后,观察龟裂的“兆”纹的形状以判断吉凶,决定行事与否。
目前发现最早的卜骨见于分布在辽河上游北岸的富河文化[116],系鹿的肩胛骨,其年代大致与红山文化相当或者稍早。此后的龙山时代,在整个黄河流域的文化中普遍发现了卜骨。由此可知占卜是广泛流行在中国北方文化中的一种宗教习俗。这个时期的卜骨都是一些鹿、牛、羊、猪等动物的肩胛骨,不经修制,直接用火烧灼其背面,留下直径约半厘米的焦斑,有的焦斑向外辐射出裂痕,即卜兆。夏代二里头文化沿用龙山习俗,以动物肩胛骨进行占卜。商代卜骨集中选用牛胛,尤其值得注意的变化是,商人特别喜用龟甲。
新石器时代中晚期以来,遗址出土的龟甲遗骸以及乌龟造型的陶、石制品资料,多集中在偏南的淮河流域。例如河南舞阳贾湖遗址的墓地中,有二十多座墓随葬龟甲,这些龟甲内放置数枚至一百六十多枚小石子[117]。泰山以南的大汶口文化墓葬中,有的死者的腰部也配挂龟甲[118]。这些龟甲,全无灼痕,显然与占卜无关。推测是一种数卜的道具。学术界普遍认为,南方与北方不同,流行的是筮法而非占卜[119]。所谓筮法,是以蓍草为道具,用计算的方式卜算吉凶。仅从分布地域看,在史前时代,龟甲这种道具似乎主要和南方的这种筮法有关。甚至有观点认为,龟壳和石子,就是筮算的工具。这两个不同的系统,从商代开始却巧妙地融合起来了。商代的甲骨占卜,使用了原本筮法系统的道具——龟甲。晚商至西周,卜甲之上进而出现了缘自筮法的易卦。两个系统进一步整合起来了。这个过程,正好反映了从史前时代就已经开始的民族融合的历史趋势,也为古老的占卜之术的最后消失做了最后的铺垫。
注释
[1]袁家荣:《湖南道县玉蟾岩1万年以前的稻谷和陶器》,《稻作、陶器和都市的起源》,文物出版社,2000年,第36—37页。张弛:《江西万年早期陶器和稻属植硅石遗存》,《稻作、陶器和都市的起源》,文物出版社,2000年,第48—49页。
[2]植硅石。植物吸收土壤中的硅质后在植物体中形成的微小结晶,富集在植物的茎、叶部位,尤以禾本科植物多见。不同种属的植物,乃至植物的不同部位的植硅石形态各有其特征。植硅石十分稳定,植物体腐烂之后,仍能长期保存在土壤中。故植硅石检测是古植物、古环境以及考古学研究中重要的分析手段。
[3]严文明:《稻作起源研究的新进展》,《农业发生与文明起源》,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3—4页。
[4]严文明:《中国农业和养畜业的起源》,《史前考古论集》,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354—356页。
[5]苏秉琦主编:《中国通史》第二卷《远古时代》,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5—10页。
[6]裴安平:《长江流域的稻作文化》,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72—75页。
[7]苏秉琦主编:《中国通史》第二卷《远古时代》,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83—85页。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03年,第371—373页、第424—444页。
[8]河北省文物管理处、邯郸市文物管理所:《河北武安磁山遗址》,《考古学报》1981年3期,第303—338页。
[9]佟伟华:《磁山遗址的农业遗存及相关问题》,《农业考古》1984年1期,第194—207页。
[10]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03年,第84—90页、第129—132页、第267—268页、第288—289页。
[11]苏秉琦主编:《中国通史》第二卷《远古时代》,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64—75页。
[12]严文明:《中国农业和养畜业的起源》,《史前考古论集》,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359—360页。
[13]严文明:《中国史前文化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史前考古论集》,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17页。
[14]关于制陶技术的进步,参见李文杰:《中国古代制陶工艺研究》,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350—358页。
[15]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03年。
[16]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吴兴钱山漾遗址第一、二次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60年2期,第73—91页。
[17]严文明:《论中国的铜石并用时代》,《史前考古论集》,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35—47页。
[18]张弛:《大溪、北阴阳营和薛家岗的石、玉器工业》,北京大学考古系:《考古学研究》(四),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55—76页。
[19]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南京博物院:《良渚文化玉器》,文物出版社,1990年。
[20]《周礼·大宗伯》。
[21]《尚书·牧誓》。
[22]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临汾地区文化局:《1978—1980年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墓地发掘简报》,《考古》1983年1期,第30—42页;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汾市文化局:《陶寺城址陶寺文化中期墓葬》,《考古》2003年9期,第3—6页。
[23]王明达:《浙江余杭反山良渚墓地发掘简报》,《文物》1988年1期,第1—31页。
[24]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瑶山——良渚遗址群考古报告之一》,文物出版社,2003年。
[25]南京博物院:《江苏武进寺墩遗址的试掘》,《考古》1981年3期,第193—200页。
[26]《礼记·礼运》:“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橧巢。”《正义》解释为“营累其土而为窟,地高则穴于地,地下则窟于地上,谓于地上累土而为窟”。
[27]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03年,第14—27页。
[28]甘肃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甘肃秦安大地湾901号房址发掘简报》,《文物》1986年2期,第1—12页。
[29]赵辉、魏峻:《中国新石器时代城址的发现与研究》,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编:《古代文明》(第1卷),文物出版社,2002年,第1—34页。
[30]杨楠、赵晔:《余杭莫角山清理大型建筑基址》,《中国文物报》1993年10月10日;费国平:《浙江余杭良渚文化遗址群考察报告》,《东南文化》1995年2期,第1—14页;费国平:《浙江余杭大观山果园及反山周围良渚文化遗址调查》,《南方文物》1995年2期,第50—58页。
[31]参见《史记·五帝本纪》。
[32]半坡博物馆、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潼县博物馆:《姜寨——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88年。
[33]严文明:《中国新石器时代聚落形态的考察》,《史前考古论集》,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48—62页。
[34]严文明:《姜寨早期的村落布局》,《仰韶文化研究》,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166—179页。
[35]严文明:《略论仰韶文化的起源和发展阶段》,《仰韶文化研究》,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152—165页。
[36]湖南省博物馆:《安乡划城岗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报》1983年4期。赵辉:《长江中游新石器时代墓地研究》,北京大学考古系《考古学研究》(四),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3—54页。
[37]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大汶口续集——大汶口遗址第二、三次发掘》,科学出版社,1997年。
[38]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含山凌家滩新石器时代墓地发掘简报》,《文物》1989年4期,第1—9页、第30页;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含山县文物管理所:《安徽含山凌家滩遗址第三次发掘简报》,《考古》1999年11期,第1—12页。
[39]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蒙城尉迟寺——皖北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存的发掘与研究》,科学出版社,2001年。
[40]郑州大河村遗址的年代和尉迟寺基本同时,遗址上的房子绝大多数也是分成两三间的小栋建筑,意味着其家族规模不大,和尉迟寺的情况相同。但在年代早一些的河南邓州八里岗遗址上,每栋房子的分间多为五至七间,有的更多。说明随时代发展,家族的规模变小了。大河村和八里岗的资料来自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大河村》,科学出版社,2001年。北京大学考古系、南阳地区文物研究所:《河南邓州八里岗遗址1992年的发掘与收获》,《考古》1997年12期,第1—7页;北京大学考古系、南阳地区文物研究所:《河南邓州八里岗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98年9期,第31—45页。
[41]绝大多数考古学家相信,在与大汶口文化早期相当的社会发展阶段,实行的是不稳定的对偶婚,无论对偶婚家庭设在男方还是女方,在对方生活的人死后要葬回到他原来的氏族墓地去。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出现的一对成年男女的合葬墓,很可能意味着夫妻间关系变得越来越稳定巩固了,这个动力,说到底是来自家庭财产私有化的发展。
[42]严文明:《中国新石器时代聚落形态的考察》,《史前考古论集》,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48—62页。
[43]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海盐市博物馆:《浙江海盐龙潭港良渚文化墓地》,《考古》2001年10期,第26—45页。
[44]如江苏新沂花厅遗址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墓地中,大型墓葬里的殉人现象多有发现。参见南京博物院:《花厅——新石器时代墓地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03年。
[45]张学海:《山东史前聚落时空关系宏观研究》,《张学海考古论集》,学苑出版社,1999年,第95—129页。
[46]张弛:《长江中下游地区史前聚落研究》,文物出版社,2003年,第136—172页。
[47]中村慎一:《良渚文化的遗址群》,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编:《古代文明》(第2卷),文物出版社,2003年,第53—64页。
[48]朝阳市文化局、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牛河梁遗址》,学苑出版社,2004年。
[49]赵辉:《以中原为中心的历史趋势的形成》,《文物》2000年1期,第41—47页。
[50]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临汾地区文化局:《1978—1980年山西襄汾陶寺墓地发掘简报》,《考古》1983年1期,第30—42页。
[51]山西省临汾行署文化局、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山西工作队:《山西临汾下靳陶寺文化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99年4期,第459—486页。
[52]河南省安阳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汤阴白营河南龙山文化村落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第3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1—47页。
[53]北京大学、河北省文化局、邯郸考古发掘队:《1957年邯郸发掘简报》,《考古》1959年10期,第531—536页。
[54]《史记·五帝本纪》。
[55]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65—68页。
[56]邵国田:《概述敖汉旗的红山文化遗址分布》,《中国北方古代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文史出版社,1995年,第97—104页。
[57]赤峰中美联合考古研究项目:《内蒙古东部(赤峰)区域考古调查阶段性报告》,科学出版社,2003年。
[58]周南、柯睿思:《对内蒙古东部、安第斯山北部和美洲中部早期酋长制社团的村落布局之比较研究》,居延考古学术研讨会论文,2003年。
[59]朝阳市文化局、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牛河梁遗址》,学苑出版社,2004年。
[60]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辽宁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庙”与积石冢群发掘简报》,《文物》1986年8期,第1—17页。
[61]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辽宁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庙”与积石冢群发掘简报》,《文物》1986年8期,第1—17页;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辽宁牛河梁第二地点一号冢21号墓发掘简报》,《文物》1997年8期,第9—14页。
[62]宋豫秦等:《中国文明起源的人地关系简论》,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42、51页。孔昭宸:《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距今8000—2400年环境考古学的初步研究》,《环境考古研究》(第一辑),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112—119页。李水城:《西拉木伦河流域古文化变迁及人地关系》,《边疆考古研究》(第1辑),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269—288页。
[63]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含山凌家滩新石器时代墓地发掘简报》,《文物》1989年4期,第1—9、30页;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含山县文物管理所:《安徽含山凌家滩遗址第三次发掘简报》,《考古》1999年11期,第1—12页。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凌家滩玉器》,文物出版社,2000年。
[64]将追逐玉石资源视为崧泽文化以后长江下游社会文化重心转移和良渚遗址群的兴起,是许多研究者的共同感觉,但由于迄今为止在良渚附近寻找玉矿资源的努力都没有结果,是说也就很少见诸文字。
[65]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福泉山——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00年。
[66]南京博物院:《江苏武进寺墩遗址的试掘》,《考古》1981年3期,第193—200页。
[67]南京博物院:《花厅——新石器时代墓地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03年;南京博物院考古研究所、盐城市文管会、盐城市博物馆:《江苏阜宁陆庄遗址》,《中华文明之光——良渚文化发现60周年纪念文集》,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第130—146页。
[68]严文明:《碰撞与征服》,《文物天地》1990年6期,第18—20页。
[69]最先提出这个观点的是俞伟超:《龙山文化与良渚文化衰败的奥秘》,《纪念城子崖遗址发掘60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齐鲁书社,1993年,第9—11页。以后,附议者众多。
[70]赵辉:《良渚文化的若干特殊性——论一处中国史前文明的衰落原因》,《良渚文化研究——纪念良渚文化发现六十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104—119页;许倬云:《良渚文化到哪里去了》,《良渚文化研究——纪念良渚文化发现六十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120—132页。
[71]吴汝祚:《划城岗遗址中一期墓地剖析》,《江汉考古》1987年1期,第22—32页;宫本一夫:《长江中流地区新石器时代集团构造》,《比较社会文化》第二卷,1996年。赵辉:《长江中游地区新石器时代墓地研究》,北京大学考古学丛书,《考古学研究》(四),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3—54页。
[72]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澧县城头山屈家岭文化城址调查与试掘》,《文物》1993年11期,第19—30页;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澧县城头山古城址1997—1998年发掘简报》,《文物》1999年6期,第4—17页。
[73]张绪球:《长江中游新石器时代文化概论》,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
[74]石家河考古队:《石家河遗址调查报告》,《南方民族考古》第五辑,1992年。
[75]张弛:《长江中下游地区史前聚落研究》,文物出版社,2003年,第170—173页。
[76]何努:《长江中游文明的进程》,北京大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古代文明研究通讯》总第九期,2001年,第38—44页;王红星:《从门板湾城壕聚落看长江重要地区城壕聚落的起源与功用》,《考古》2003年9期,第61—75页。
[77]《淮南子·修务》。
[78]韩建业、杨新改:《王湾三期文化研究》,《考古学报》1997年1期,第1—22页。
[79]《尚书·禹贡》。
[80]严文明:《大汶口居民的拔牙习俗和族属问题》,《大汶口文化讨论集》,齐鲁书社,1981年,第245—264页。
[81]宋人范成大在《桂海虞衡志》中记载,于今天广西右江一带居住的少数民族曰獠,“旧传其类有飞头、凿齿……之属二十一种”。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二八引《唐志》云:“又有乌武獠,地多瘴毒,中者不能饮药,故自凿齿。”
[82]安志敏:《中国早期铜器的几个问题》,《中国新石器时代论集》,文物出版社,1982年,第233—248页。
[83]张学海:《论山东地区的龙山文化城》,《张学海考古论集》,学苑出版社,1999年,第155—180页;赵辉、魏峻:《中国新石器时代城址的发现与研究》,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古代文明》(第1卷),文物出版社,2002年,第1—34页。
[84]北京大学山东临淄桐林遗址田野考古资料。
[85]山东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山东邹平丁公遗址第四、五次发掘简报》,《考古》1993年4期。
[86]山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济南市博物馆:《大汶口——新石器时代墓葬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74年;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大汶口续集——大汶口遗址第二、三次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1997年。
[87]南京博物院:《花厅——新石器时代墓地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03年。
[88]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临朐县文物保管所:《临朐县西朱封龙山文化重椁墓的清理》,《海岱考古》第一辑,1989年,第219—224页;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东工作队:《山东临朐朱封龙山文化墓葬》,《考古》1990年7期,第587—594页。
[89]严文明:《略论仰韶文化的起源和发展阶段》,《仰韶文化研究》,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152—165页。
[90]北京大学考古学系:《华县泉护村》,科学出版社,2003年。
[91]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一队、三门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灵宝市文物保护管理所、荆山黄帝陵管理所:《河南灵宝市西坡遗址2001年春发掘简报》,《华夏考古》2002年2期,第31—52页。
[92]国家文物局考古领队培训班:《郑州西山仰韶城址的发掘》,《文物》1999年7期,第4—15页。
[93]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登封王城岗与阳城》,文物出版社,1992年。
[94]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淮阳平粮台龙山文化城址试掘简报》,《文物》1983年3期,第21—36页。
[95]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辉县孟庄》,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
[96]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密市炎黄文化研究会:《河南新密市古城寨龙山文化城址发掘简报》,《华夏考古》2002年2期,第53—82页。
[97]河南省文物研究所、郾城县许慎纪念馆:《郾城郝家台遗址的发掘》,《华夏考古》1992年3期,第62—91页。
[9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晋西考古调查报告》,《考古学集刊》第6集,1989年,第1—51页。
[99]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临汾地区文化局:《1978—1980年山西襄汾陶寺墓地发掘简报》,《考古》1983年1期,第30—42页;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汾市文物局:《陶寺城址发现陶寺文化中期墓葬》,《考古》2003年9期,第3—6页;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汾市文物局:《山西襄汾县陶寺城址祭祀区大型建筑基址2003年发掘简报》,《考古》2004年7期,第9—24页。
[100]赵春青:《郑洛地区新石器时代聚落的演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43—144页。
[101]韩建业:《中国北方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研究》,文物出版社,2003年,第258—265页。
[102]赵辉:《以中原为中心的历史趋势的形成》,《文物》2000年1期,第41—47页。
[103]傅斯年:《夷夏东西说》,《庆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周岁论文集》,1935年。
[104]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
[105]蒙文通:《古史甄微》,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
[106]苏秉琦、殷玮璋:《关于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问题》,《文物》1981年5期。
[107]严文明:《中国史前文化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史前考古论集》,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17页。
[108]严文明:《中国史前文化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史前考古论集》,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17页。
[109]赵辉:《以中原为中心的历史趋势的形成》,《文物》2000年1期,第41—47页。
[110]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瑶山——良渚遗址群考古报告之一》,文物出版社,2003年。
[111]张光直:《中国远古时代仪式生活的若干资料》;《仰韶文化的巫觋资料》,《中国考古学论文集》,三联书店,1999年,第115—150页。
[112]关于“绝地天通”的实质是禁止一般巫觋沟通天地的职能而专为己有,学术界看法似乎相当一致。参见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87—97页。
[113]《路史后记五》:“元妃西陵氏曰嫘祖,以其始蚕,故有祀先蚕。”
[114]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吴兴钱山漾遗址第一、二次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60年2期,第73—91页。
[115]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03年。
[116]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内蒙古巴林左旗富河沟门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64年1期。
[117]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舞阳贾湖》,科学出版社,1999年。
[118]山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济南市博物馆:《大汶口——新石器时代墓葬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74年。
[119]陈来:《古代宗教与伦理——儒家思想的根源》,三联书店,1996年,第74—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