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如何获取可持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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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SFCIs可持续性的资金供应链分析框架

在稳定而合法的政策环境中,RSFCIs可以有效处理贷款利率、储蓄动员、资本市场甚至海外资金动员等事务。但最终都要受到减贫效应可持续性的约束,因为普惠金融是作为帮助边缘群体或弱势群体减缓贫困的有效方法出现并被社会所认可的,无论是由哪一类型的机构提供,都应当产生积极的减贫效应,并且在得到长期维持,最终真正摆脱贫困。为此,RSFCIs必须思考与普惠金融需求有关的问题,以最友好的方式为目标客户提供适配性金融服务,促使客户产生需求可持续性。但是,满足可持续性普惠金融需求的前提是可贷资金供给的可持续性,而可贷资金可持续性则要求RSFCIs首先在财务上实现自给自足,以可观的商业回报吸引来自客户和外部途径提供的资源。

1.3.1 适配性资金供给链是RSFCIs可持续性发展的充分条件

无论是哪一种可持续性,都表现为农户、小微企业等目标客户能够以一种常规方式从RSFCIs提供的金融服务中获得可持续性帮助。这种可持续性要求对RSFCIs筹集物美价廉且源源不断的可贷资金提出了严峻挑战,以NGO形态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MFIs向利润导向的商业化转型就是这一挑战的回应性举措,但随后而来的严重“使命漂移”现象却引发了许多争论。

RSFCIs和其他MFIs一样,与纯粹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存在一个重大区别,即它们兼具营利(Profitability)等商业目标和扶贫(Pover Alleviation)等社会责任(Social Responsibility)。经历了创建之初社会责任激励的热情或实际营利情况未能达到预期之后,“可持续性(Sustainability)”的现实问题逐渐浮现,许多最初以NGO或NPO面貌开始小额信贷业务的MFIs向营利性MFIs转型浪潮更是表明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由此,小额金融信贷机构经常处在一种“两难困境(Dilemma)”之中:若是过于关注财务指标代表的营利水平与财务可持续性,则可能背离其创建初衷或政策目标,若是在缺乏相匹配管理水平情况下过于注重扶贫等社会责任或政策使命,却可能导致财务指标不理想所致的不可持续问题。

进一步地,如果将“资金供应渠道(Funding Sources)”特性纳入考虑,机构管理层还将面临股东或权益资本者施加的压力。如果不能有效地权衡财务可持续性、社会责任性与股东权益要求,机构持续性问题或将成为一个摆在SFCIs从业者、政策制定者与金融监管机构面前的严峻现实。为“三农”发展、消减极端贫困提供信贷和其他金融服务的同时,RSFCIs只有得到正常的利润回报才能形成正向激励效应,鼓励其他金融机构、更多资本加入到这一市场,形成良性循环,即RSFCIs财务可持续性与扶贫等社会责任之间应当形成“互利性(Mutual Benefit)”而非“替代性(Substitutability)”。

从财务指标角度看,RSFCIs的资金供应充足程度和资金价格决定了它们开展信贷业务的可用资金规模与成本,资金应用能力与风险管理水平既决定了其贷款按时偿还比率、资金循环使用效率和盈利水平,也决定了它们能否扩大经营、投入资金研发新产品的能力。因此,“资金”是RSFCIs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命题,它涉及“资金供应(Fund-supply)”和“资金应用(Fundutilization)”,以往业界将财务可持续性的重心放置于“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忽略了“资金供应(渠道)”或“资金来源(结构)”对MFIs财务可持续性和对社会责任追求方面的影响。

事实上,确保可获得资金的持续性与成长性对MFIs更好地创新“可负担得起”的信贷产品和其他金融服务意义重大,对资金枯竭的农村地区尤其如此。从财务指标看,资金供应充沛性和资金价格水平都决定了RSFCIs开展贷款业务的可用资金规模,而资金使用、成本核算、投资组合和风险管理水平则决定了RSFCIs的贷款偿还比例、资金循环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也很大程度上关系着RSFCIs扩大规模、增进覆盖率以及研发新产品的能力。

试想,在农村或偏远地区运营的RSFCIs如果经常面临“无钱可贷”的局面,它们又怎么能够促进当地就业、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呢?如果RSFCIs可贷资金的成长速度赶不上农村金融需求的增长速度,那么它们此前所取得的社会效应又如何能够可持续呢?由此,“如何获得可持续可贷资金”成为RSFCIs兼顾财务结果和社会影响的核心命题,具体表现为“融资工具(Funding Tool)”与“资金供应渠道(Funding Channel)”构成的“资金供应链”(Funding-chain Structure)及其适配性。

RSFCIs的资金供应渠道涉及许多问题,包括资金来自内部还是外部?内部资金和外部资金所占比重各是多少?占主导地位的是债务、储蓄、所有者权益资本、捐赠还是政府补助?捐赠者对资金投放方向有没有明确要求?政府补助等公共资金的附加条件是什么?通过不同融资工具从不同渠道融入的资金成本差异程度何如?等等。

不同类型RSFCIs面对这些问题的答案应该存在很大不同,这些差异既决定了也反映出每一个RSFCI对“财务可持续性”和“社会可持续性”的取舍,具体体现在市场定位、目标客户、业务类型、成本结构、收入结构、经营范围等方面。但是,Hulme和Arun认为,RSFCIs对资金供应不同渠道的依赖性及其影响非常复杂。(65)。例如,有资格吸纳公众储蓄的RSFCIs和“只贷不存”RSFCIs的目标客户和资金渠道就存在很大差异,前者是普通农户在内的个体客户居多,“存款”是其主要的融资工具,公众或企业资金是其重要的资金渠道;后者则以小微个体居多,“股本金”和“债务”是其融入资金开展贷款业务的主要融资工具,对应资金渠道分别是投资者、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金融机构。

在不同渠道组合方面,不同机构偏好存在差异。存款储蓄于RSFCIs而言是一种低成本甚至零成本资金,因此有的机构非常强调最大限度动员公众储蓄的积极意义;有的机构因初创和早期阶段得到了捐赠资金或补贴的大力支持,对慈善资金和公共资金形成了严重依赖;有的机构一开始就因为权益资本金的商业化特质,并不排斥商业性利润导向的资金渠道。不过,过于依赖捐赠资金的机构在运营中更容易受外部经济环境下行的冲击,捐赠者可能因经济金融危机冲击而减少捐赠;而过于依赖公共财政资金的机构难以保障经营自主性,管理层会受到政府行政干预、承担过多政策负担;若是商业性资金居于主导地位,管理层很容易屈从股东压力过度追逐投资回报率,背离其社会使命。Annim对外部资金渠道给MFIs带来挑战的实证研究表明,不同资金渠道对MFIs的市场定位与追求目标有直接影响。(66)

中国RSFCIs一般被放在“三农”背景下讨论,对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调查表明,自有资金规模较小、资金渠道相对狭窄、可贷资金供给不足无法形成规模等问题制约着其进一步实现农村增收、减少贫困等社会目标。以往,农村金融过度强调“利润率”指标,导致农村资金被各种金融渠道通过吸储方式输送到商业回报率较高的城市。但是,从可持续性发展角度看,RSFCIs是时候关注“现金流”了。这一点也受到政策层的关注。面对长期“失血”的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市场,为了拓宽RSFCIs的资金渠道,国务院和财政部先后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财政部关于试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的通知》等文件,不仅允许RSFCIs从其他金融机构融入资金,还给RSFCIs提供“定向费用补贴”。但从长远看,这些资金供应渠道的可持续性与成长性存在隐忧,与动员储蓄、股权融资等渠道很大不同。只有当RSFCIs成为一个“价值放大者”,才能形成正向激励响应,鼓励其他金融机构、商业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到农村金融市场当中。

客观地说,不同融资工具和资金渠道对RSFCIs运营管理、内部治理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67)但它确实能够启发人们关注“融资工具”“资金渠道”和“资本结构”对RSFCIs可持续性的价值。这是因为RSFCIs更经常被视为改善农村金融排斥、促进农户增收、减少农村贫困的政策工具而不是单纯的金融机构,为了避免政府补贴“公共地悲剧”的再次上演,为了防止因过度追逐利润而发生“使命漂移”,讨论RSFCIs“资金供应链及其结构适配性”就成为一种必须。因此,相对于呈现在财务报表上的“利润”而言,资金供应链及其结构所决定的“现金流”才是决定RSFCIs生存与发展能力的关键。理由很简单,即使RSFCIs有盈利能力,但若出现资金周转不畅、调度不灵,就会严重影响机构放贷业务的正常进行,弱化其偿债能力,直接影响机构信誉甚至引发挤兑危机。换言之,RSFCIs在正常经营、规模不变的情况下,现金净增加额越多,机构活力越强;在经济不景气的环境下,利润率下跌很正常,但现金流出现问题,RSFCIs就会陷入无钱可贷的困境,甚至倒闭。

虽然储蓄资金物美价廉,但动员储蓄并非一件容易之事,特别在存款利率低迷而通货膨胀持续高涨的情况下,人们更倾向于将资金拿出来投资,P2P等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更是为人们提供了便利的投资渠道,民间借贷市场更是以高额年化收益率大量吸引民间资金。为了促进经济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中国人民银行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和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均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表1-3);对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同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特别地,为了激励金融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同日起对符合标准的金融机构额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表1-3 2016年11月最新银行类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  %

各个银行类金融机构为了吸收居民储蓄,多数都会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1倍、1.2倍乃至1.3倍,华夏银行等机构维持存款利率不变,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等机构存款利率则进一步提高(表1-4),避免“存款搬家”现象发生。

表1-4 代表性银行机构降息前后的活期存款和一年期存款利率  %

数据来源:各家银行官网。

但是如果把银行机构存款利率与P2P平台理财产品年华收益率进行对比,就会发现银行机构在吸收储蓄的能力已经远远落后,它们发行的理财产品收益率也同样比不上P2P平台理财产品。P2P网贷理财产品起投金额1~10000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8%~15%,如“合拍在线E贷”起投金额100元、1~3个月、年化收益率14%~15%;“微金所微周转抵押项目”期限1~12个月,6个月居多,预期年化收益率10%~12%;“青蚨在线七天乐”期限7天,预期年化收益率8%。银行理财产品的起头金额多在5万元或10万元,1~3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3.5%,6~12个月的预期年化收益率4%~5%,年底会出现一些高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例如,平安银行一款理财产品,分3个月或6个月,5万元起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55%,20万元起的预期年华收益率为4.65%,100万元起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7%;浦发银行“浦爱1号公益理财”起购点是30万元,85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65%;中国银行VIP客户专属高收益理财产品期33~109天,预期年华收益率不超过4.5%,等等。

总体来看,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远低于P2P平台理财产品,资金供给不足对RSFCIs的业务开展始终是一个桎梏。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需求越来越旺盛,但金融资本的逐利性总是将农村资金从农村市场拉开,总是引诱农村金融机构将资金投向城市、房地产、P2P网贷领域。在此情况下,RSFCIs和小额信贷业务如何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一项严峻挑战,“信贷员”作用不容忽略。相对于以13.5%的贷款利率把资金贷出去并确保贷款按时清偿,动员居民储蓄才是对RFSCIs等普惠金融机构更艰难的考验。

1.3.2 RSFCIs资金供给链分析框架

由于大多数RSFCIs初创资金和运营资金来自慈善捐赠或者国家补贴,基于这一类可贷资金渠道的公共属性,人们普遍将“减贫”视为其主要目标和功能,并不关注机构的盈利能力和财务可持续性。在具体运营过程中,监管机构不仅严格实施贷款低利率政策,还对信贷资金投向实施行政干预。这种做法严重违背了经济学基本原理,抑制了RSFCIs管理层追求稀缺资金有效配置的积极性。

按照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任何经济活动都会产生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直接构成了经济活动成本。任何经济主体的经济决策过程不仅要考虑各项生产要素成本,还要考虑交易费用,特别是要将信息条件不完全或不对称带来的风险成本计入其中。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中介通常采用抵押、担保来降低贷款申请人相关信息不完全潜藏的坏账风险,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同理,在落后偏远地区开拓市场的RSFCIs也有类似机制,如小组贷款,规定只要有一个成员违约,那么其他所有成员都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承受贷款利率提高、贷款额度下降等惩罚,目的是激励小组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按时还款。

但早期RSFCIs管理层的经营思路基本是按照政策指引将信贷资金发放出去就行,既不用考虑资金成本和交易成本,也无须考虑信贷资金能否有效和及时回收;相应地,农户将信用社“小额信贷”“扶贫专项贷款”当作政府“扶贫救济款”进行盲目申请,将生产性贷款用于改善生活条件的消费型贷款,贷款人也并不认为自己对信用社形成负债,也就没有动力按时偿还贷款。这是国际微型金融实践无数案例证明的教训,即低利率常常导致高违约率;低利率也无法覆盖RSFCIs贷款业务成本和管理成本。

某种程度上,忽略RSFCIs财务可持续性是资金渠道的公共属性所致,为了避免重蹈覆辙,RSFCIs可持续发展必须考虑各类融资工具的定价机制和资金渠道的财务属性,“融资工具”和“资金渠道”多元化及其结构适配性应当成为RSFCIs平衡其财务可持续性和社会可持续性的充分必要条件。

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RSFCIs与农村信用社相比有了显著变化,已经认识到财务可持续性的积极意义,基本实行“盈亏平衡”的贷款利率设定基准,即贷款利率能够补偿资金成本、管理费用、通胀所致的资金损失以及贷款违约损失,还要考虑经营成本、机会成本、风险溢价、贷款违约率、贷款规模、单笔贷款成本、财政补贴等因素的影响。RSFCIs受规模限制,单笔存贷款规模都比较小,特别是贷款,为了增加资金利用效率,贷款期限比较短,多在一年期以下;RSFCIs目标客户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承受风险能力较弱、风险溢价偏低。这些特征使得RSFCIs的管理费用相对较高,但又不能简单地通过高利率覆盖成本,否则会重复以往“投资回报率”和“社会社会责任”之间的“替代(Substitutability)”困境,即如果追求盈利水平,就会对穷人征收过高利率,以致贫困程度恶化;若注重为低收入者提供负担得起的资金,自身就可能陷入财务亏损,难以持续。

如何才能平衡财务追求和社会目标呢?或者说,财务目标追求和社会使命之间如何实现“互利(Mutual Benefit)”的可能?适合目标市场的金融产品设计是一条思路,“负责任的定价策略”是产品设计思路的配合策略。但这一思路能否落实取决于管理层受到怎样的激励,也取决于机构的内部治理。RSFCIs管理层激励机制和内部治理结构归根到底是由金融机构资本结构所决定的,也是由资金供应链及其成本所决定的。

如果说RSFCIs初创时的资本结构确定了其组织使命,那么存续经营时期的可贷资金融入工具与渠道类型、所占比重及其成本结构就决定了相关机构的定价水准。只有具备充分而不间断的资金供给,RSFCIs才能够兼顾“创新”“覆盖目标客户”和“财务可持续性”三个目标;而了解不同资金渠道及其财务特征,是优化RSFCIs资金供应链管理的先决条件。

依据Zeller和Meyer“微型金融三角平衡框架”模型(图1-1),(68)在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减贫或农村政策、人力与社会资本和基本设施等框架条件约束下,RSFCIs和其他MFIs一样,必须平衡“覆盖度(Outreach)”“财务可持续性(Financial Sustainability)和“扶贫等社会效应(Impact)”,这一平衡的实现需要依托“创新(Innovation)”。

图1-1 Zeller和Meyer的MFIs三角平衡框架模型

无论是业务创新还是管理创新,将“创新”作为驱动力平衡机构财务可持续性和帮助低收入者的社会使命,其重心是在“资金使用环节”。玻利维亚等国家和地区MFIs与赤贫客户之间的相关性研究表明,覆盖面中赤贫者比例越多,机构越不可能实现财务可持续性,(69)除非机构增收更高贷款利率和手续费用。因此,注重“资金使用”的创新很容易发生“使命漂移”现象,从“帮助穷人减贫”变成“从穷人身上牟利”,从增加金融供给缓解供求矛盾变成“农村资金抽水机”。前者导致印度安得拉邦小额信贷危机(Andhra Pradesh Microfinance Crisis),(70)后者导致“虹吸效应”和农村资金日益枯竭,RSFCIs也难以为继。

“私人资本”和“热钱”的涌入与撤离是MFIs使命漂移和安得拉邦危机爆发的直接原因,安得拉邦小额信贷危机第一次让人们认识到,在资金资源极度稀缺的农村市场,“资本结构”或“资金供应”对RSFCIs可持续发展极富意义。因为资本属性差异,被称为“农民银行”或“穷人银行”的RSFCIs未必一定要承担扶贫、辅助“三农”等社会责任。

曾占主流地位的“农村信贷补贴论”的失败早已证明了一个事实,即任何“政策或慈善资金的‘廉价性’产生的‘负向激励’足以击溃任何公共财政资源,商业性信贷机构也不会再有动力去关注资金配置效率”。(71)Zeller和Meyer的进一步论证表明,在财政补贴和捐赠资金支持下,MFIs小额信贷模式产生的社会效益如果不能高于投入资金的价值,那么这些资金还不如投放到可以创造更高社会价值的基础教育等领域。(72)这些研究都表明,MFIs商业化转型追逐利润是出于财务可持续性考虑,并非一定偏离其社会使命。MFIs财务可持续性与社会使命之间可以实现有效融合,关键在于MFIs的资本结构、融资工具和资金渠道。

已知RSFCIs融资工具包括股本金(资本盈余)、存款、收入(含公积盈余、未分配利润)、债务、捐赠、补贴(含税收优惠、贷款贴息)和股权融资,分别对应由“投资者”“公众”“企业”“RSFCIs机构自身”“规模性金融机构”或“开发性金融机构(Developmetn Financial Institutions,DFI)”“NPOs”“政府机构”“股市”等构成的资金渠道。其中,股本金、存款和收入属于“内部资金”,债务、捐赠、补贴和股市融资属于“外部资金”。就RSFCIs而言,需要通过各种创新降低贷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逐渐摆脱对外部资金依赖、实现财务可持续性,吸引各类资金对RSFCIs的兴趣和关注,并为之提供源源不断的可贷资金(图1-2)。

图1-2 RSFCIs资金供应链:资金供应与资金使用

综上所述,基于成本收益分析的“资金有效使用(Efficient Fund Utilization)”固然能够增进RSFCIs的盈利能力与财务可持续性,但容易偏离“三农”等社会责任。假设所有RSFCIs都具有趋利动机,且注重资金使用效率,那么,充沛而结构合理的资金供应链是实现“MFIs三角平衡框架”模型的充分条件,即RSFCIs要兼顾覆盖范围、社会效应和财务可持续性,就必须有一条结构合理的资金供应链。只有理解了这一点,才能够真正促进RSFCIs健康可持续发展、增进其发挥增收减贫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