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布尔迪厄之后的相关理论
一、文化资本理论的发展及研究视角的转变
“文化资本”这个概念是由布尔迪厄于1986年在其《资本的形式》中提出的,该理论虽然不断地被拓展深化,但并未形成独立完整的体系。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里分校社会研究中心的华康德教授致力于文化资本和文化经济的研究,该中心成为海外研究和传播文化资本理论的中心。(11)
最初,“文化资本”主要是作为一个教育社会学的范畴被提出的。因为布尔迪厄切身感受到,在战后西方的发达资本主义的社会中,通过学历文凭、教育背景、对资产阶级文化的熟悉程度等表现出来的“文化资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个人一生的际遇。为此,他探究了一系列处于文化、阶级和权力等交叉领域的广泛课题,提出了“文化资本”社会学概念。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他虽然认识到了文化可以作为一种资本,并且是可以积累的,对文化产业的开展、文化资本的运营起到了一定的启示作用,但却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对此前政治经济学中的资本理论继承和发展还不够深入,不利于对文化资本的深入研究,理论研究的视野还不够开阔,主要局限在社会学的研究范畴内,忽视了文化资本的经济意义。
因此,在“文化资本”概念提出的早期,该理论一直散见于社会学的各种研究当中,既未形成系统,也未得到拓展,更未得到社会学之外的其他学界的重视。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西方经济学界才发现了这一新的研究方向,文化资本理论才被引入经济学的研究领域,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1998年6月15日,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了第十次文化经济国际会议,其中有关于文化资本的重要发言;1999年6月,在圣地亚哥州立大学行为经济学促进协会(SABE)的赞助下,经济学与其他学科相互交流的研讨会召开,而就是在这次会议上,人们第一次提出了“文化资本与发展”的特殊议题。(12)
当文化资本与经济发展相结合时,一些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便着手测算并建立文化资本对经济增长作用的模型。例如:罗纳德•弗莱尔把文化资本的理念引入经济推理当中,把文化资本作为一个博弈论当中无限重复的变量,建立了一个经济增长模型。该模型把一个因素(如折旧)持续起作用的可能性看作是一个特定的文化投资函数,该投资由代理人在各因素开始相互作用之前做出。而著名的经济学家戴维•思罗斯比(David Throsby)也认为,“推测文化资本在经济学中对经济产出和增长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是非常有用的,为此,他建立了一个简单的模型。”(13)这将在后面进行详述。
应该说,“文化资本”从社会学领域进入经济学领域是一个曲折的过程。在经济学领域,尽管大部分学者早已认识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差距不仅仅在经济层面,文化与制度层面的差异才是根本性的。是否是文化差异导致了经济差距,在学术研究中,文化没有被作为经济分析可采用的一个变量。总之,文化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虽被认识到,却未曾真正进入当时的经济学家视野。“首先,文化异质的认识挑战了传统经济学模型都存在的假定,即理性、完全信息与效用最大化。其次,文化变量不易测量。再者,即使可以通过测量工具或是通过认识相似情境下不同行为模式的差异来发现文化的差异,人们仍然很难找出相关的起因和结果。经济学家们构建了具有定义清晰的内外因素的模型,却缺乏将文化变量整合进这类模型的工具。”(14)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兴起真正突破了上述局限。在这一新的研究方法中,“制度被视为社会交互作用的诸多博弈的结果,其中个人根据内心的世界模型、信息背景以及博弈中其他参与者的行为,理智地选择他们自己的行动。文化规范与信仰可被视为最深层的制度,因此同样的理论框架就能解释文化差异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的角色。”(15)至此,“文化资本”的相关理论才被纳入经济学的研究范畴。
二、国外文化资本理论研究动态
今天,国外对布尔迪厄首创的“文化资本”理论的横向延展和纵向探究几乎遍布各个研究领域,从政治到文化,从制度到教育,从社会学到经济学,从文化产品到文化产业……许多新的探索都是建立在“文化资本”的理论基础之上的。但尽管对“文化资本”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学术研究也越来越丰富,研究方法和理论视角也各不相同,却未能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文化资本”仍是作为布氏的一个社会学概念被引用和借鉴在各种论文之中。
按照《全球化与文化资本》一书中对国外研究动态的分类方法,我们可以将布氏之后的文化资本理论研究划分为六大类:第一,对布尔迪厄与文化资本的研究。对文化资本理论的形态构造做出理论上的分析,对其涉及的“习性”“场域”“资本”“符号权力”等概念范畴做进一步的探讨。主要采取文献研究的方法,对布尔迪厄的相关理论进行了评价,并提出了一些问题。第二,对文化资本与全球化的研究。即将布尔迪厄提出的三种形态的文化资本放在全球化的环境中研究,分析了文化资本对于社会空间、地理分布的再构造,文化资本在全球经济—文化一体化中的表现和作用,以及文化资本的政治表现等。第三,对文化资本与经济发展的研究。主要是将文化资本理论应用于经济学、管理学的研究领域内,关注文化资本与经济制度、企业管理、国家经济发展以及技术革新等的联系。第四,对文化资本与阶级分层的研究。主要考察了文化资本与社会等级的关系,沿用了布尔迪厄的思维逻辑,探究了符号暴力、符号支配、种族与性别差别、社会阶层不平等、教育差异、文化特权阶级等社会问题。第五,对文化资本与个体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教育学和社会学领域,与布尔迪厄的理论初衷十分契合,针对诸如身份与文化差异、教育不平等、文化资本与社会秩序、文化资本与公民权利、教育程度与婚姻选择等个人发展问题进行讨论。第六,将文化资本理论引申到后科学领域的研究。包括将布氏的理论纳入经济增长的范畴内研究;探究市场与文化资本的关系;把性别整合到文化资本中去考察;以及对群体动力学中文化资本与社会网络的研究等。(16)
三、对文化资本理论的经济学研究
澳大利亚麦考里大学经济学教授戴维•思罗斯比在布尔迪厄以及其他学者的研究基础之上,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文化资本理论。他将文化资本定义为“是以财富的形式具体表现出来的文化价值的积累”,明确地将文化资本中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相联,并指出“这种积累紧接着可能会引起物品和服务的不断活动。与此同时,形成了本身具有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商品。财富也许是以有形或无形的形式存在。”在他看来,有形的文化资本通常在我们所称为“文化遗产”的物品中得到积累和体现,这些物品被赋予了文化意义,包括建筑、遗址、艺术品和诸如油画、雕塑及其他以私人物品形式而存在的人工制品等。正是“这些财富导致了服务的流通,这些服务在进入最后消费阶段的时候立即被作为私人或公共物品被消费,并且/或者紧接着可能会产生新的商品和服务,其中包括新的文化资本。”另外,“无形的文化资本包括一系列与既定人群相符的思想、实践、信念、传统和价值。然而这个群体是事先确定的,并且与之结合在一起的也是以公共品的形式存在于公共领域中的一系列艺术品,例如文学和音乐,这些无形的文化财富同样会引起服务的流通,这种流通也许会形成部分的私人最终消费,并且/或许也会导致新的文化商品的出现。”(17)
沿着上述思路挖掘下去,思罗斯比教授在文化资本的概念与经济学分析中架起一座桥梁,并提出了文化资本的四种内涵:
第一,把文化资本看作是一种经济现象,这种现象表明了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若将有形的文化资本看作是前面所提到的某种实体的话,那么往往是其本身的文化价值赋予了它(往往比这个单纯的物质实体)更高的经济价值。也就是说,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往往是由于其文化价值而产生的。例如:油画之类的艺术品的经济价值大部分源于其文化内容(涵),或者说“纯文化价值”(Pure Cultural Value),因为它们的纯物理价值(Pure Physical Worth)很可能被忽略掉。另一方面,无形的文化资本在其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之间有着不同的关系。这些无形的文化资本若不能作为财富进行交易,那么它们只具有广泛的文化价值,却没有任何经济价值;只有当它们进入商品交换和服务流通领域时,才可能产生经济价值和更多的文化价值,并且这种经济价值是附着于其文化价值之上的。总之,“在文化资本载体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之间存在着联系,但是这种联系并非是完美的。”(18)思罗斯比认为,在文化上具有较高价值的东西也相应具有较高的经济上的价值。然而,“有些人对某种物品的文化价值的判断依据是它的价格,也就是说那些价格较高的物品也具有较大的艺术价值。”(19)
第二,推测文化资本在经济学中对经济产出和增长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是非常有用的。为此,他建立了一个简单明了的模型,在时间t内,某个经济过程中所拥有的内在文化资本积累为K,这种积累也许低于(或贬值折旧)d,它需要维持(保证)投资I,那么,如果加上新的投资I,资本积累就会进一步扩大。用公式表示为:
这种资本变量也许可以运用到文化和经济增长决定论这个更广泛的模式中来。“在这个模式中,文化资本可以和生产过程中其他形式的资本一起发挥作用,并且为了维持或增加文化资本积累而所需投入的资源和其他方面所使用的资源也是相互竞争的。”(20)
第三,文化资本有利于我们对可持续性的理解。思罗斯比认为文化资本与自然资本(资源)的功能有相似之处。文化生态系统支撑着经济的运转,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以及他们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但如果让文化遗产自行衰落,未能有效地维持文化遗产为人们所认可的文化价值,未能进行必要的投资以维持和增加这种无形的文化资本,这些忽视文化资本的行为,其结果必然导致“福利和经济产出的丧失”。(21)
第四,思罗斯比认为,如果确实存在文化资本的现象,并且文化资本具有许多传统形式资本的特征,那么可以将它运用到投资分析技术中来。
以上这些就是思罗斯比将文化资本运用到经济模式中进行研究的相关思想,他对文化资本全新的定义,以及对其经济价值的分析,都对今天的文化产业中文化资本的运营有直接的启示。同时,思罗斯比还认为,文化资本和文化政策的制定过程之间的联系也将为将来进一步的分析提供一个有用的领域。他指出:“政策制定者们经常使用文化价值这个概念,但是却又不具体考虑它是如何形成的(Conceived)或它是如何和经济价值联系起来的。一个界定得清晰的文化资本的概念,对它在文化上和经济上的价值有着清楚的描绘,它有利于突出政策解释的过程,特别是在遗产继承领域内。”(22)
综上所述,继布尔迪厄之后的文化资本理论研究虽然仍未形成独立完整的理论架构,但视角多样,对各个学术领域研究都有不同程度的启发;尤其在经济学中引入这一理念,为文化产业的研究开辟了新的理论路径,而其尚不完备的理论体系也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