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律评论(第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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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背景下我国票据中介机构的法制建设——以非银行票据中介机构为视角

张黛林[1]

在我国日益发展的金融市场体系中,票据市场是货币市场与实体经济之间的紧密联系点,在30余年的快速发展中票据融资功能得到了良好体现,也日益显现出票据行为的复杂化和票据中介机构的多元化特征。票据中介机构作为连接各交易主体的中介机构,提升了票据市场的活跃度,也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市场交易主体的票据需求。但是,我国现有的票据中介机构以银行内部的票据经营部门为主,呈现市场效率低下的困境,而非银行票据中介机构又由于法律制度的模糊和市场风险控制制度的不完善而一直处于灰色地带,难以发挥金融中介机构应有的作用。鉴于此,需以非银行票据中介机构为抓手,剖析其发展瓶颈,从法律角度寻求解决方案,防范风险,促进票据中介市场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