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民检察院抗诉再审案件
52.民事裁定书(抗诉案件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抗……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二审的诉讼地位):×××,……。
……
被申诉人(一、二审的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诉人×××因与被申诉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项规定的情形,以……号民事抗诉书向本院提出抗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本案指令××××人民法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零六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裁定提审或者指令再审用。
2.因人民检察院抗诉裁定再审的,首先写明抗诉机关,随后列明 “申诉人(一、二审的诉讼地位)”,再列明 “被申诉人(一、二审的诉讼地位)”,其他当事人按原审诉讼地位表述。
3.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再审的案件,在提起再审的裁定书中,简要写明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事由即可,不应对该抗诉事由成立与否等问题作出评判。
4.如果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裁定再审时不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则上述裁定的主文中不表述第二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
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53.民事裁定书(抗诉案件不予受理抗诉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抗……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二审的诉讼地位):×××,……。
……
被申诉人(一、二审的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诉人×××因与被申诉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作出……号民事抗诉书,向本院提出抗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阐明抗诉不应受理的法定理由)。
鉴于检察机关未撤回抗诉(或未对抗诉予以补正),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七条/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对××××人民检察院就××××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提出的抗诉,本院不予受理。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裁定书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四百一十五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的抗诉裁定不予受理用。
2.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裁定再审:(1)抗诉书和原审当事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已经提交;(2)抗诉对象为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可以进行再审的判决、裁定;(3)抗诉书列明该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情形;(4)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撤回;不予补正或者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有明显错误的再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 年1月30日)
第四百一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有明显错误的再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四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裁定再审:
(一)抗诉书和原审当事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已经提交;
(二)抗诉对象为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可以进行再审的判决、裁定;
(三)抗诉书列明该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情形;
(四)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撤回;不予补正或者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54.民事判决书(抗诉案件受指令法院按一审程序再审用)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再……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原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诉人(原审诉讼地位):×××,……。
……
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诉人×××因与被申诉人×××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作出……号民事抗诉书,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作出(××××)……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申诉人×××、被申诉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意见,……(概括写明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理由)。
×××称,……(写明再审过程中申诉人的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申诉人的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向本院起诉请求:……(写明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原审认定事实:……。本院原审认为,……(概述原审判决理由)。本院原审判决:……(写明原审判决主文)。
围绕当事人的再审请求,本院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认定如下:
……(写明再审法院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意见和理由,对原审法院认定相关的事实进行评判)。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争议焦点,根据再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再审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写明法律文件名称及其条款项序号)规定,判决如下:
一、……;
二、……。
(以上分项写明裁判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本判决书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制定,供因人民检察院抗诉,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受指令再审的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后,作出实体处理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55.民事判决书(抗诉案件受指令法院按二审程序再审用)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再……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审、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诉人(一审、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诉人×××因与被申诉人×××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作出……号民事抗诉书,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作出(××××)……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申诉人×××、被申诉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概括写明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理由)。
×××称,……(写明再审过程中申诉人的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申诉人的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写明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一审法院判决:……(写明一审判决主文)。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写明上诉请求)。二审法院认定事实:……(概述二审认定事实)。二审法院认为,……(概述二审判决理由)。二审法院判决:……(写明二审判决主文)。
围绕当事人的再审请求,本院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认定如下:
……(写明再审法院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意见和理由,对一审、二审法院认定相关的事实进行评判)。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争议焦点,根据再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再审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对当事人的再审请求是否成立进行总结评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写明法律文件名称及其条款项序号)规定,判决如下:
一、……;
二、……。
(以上分项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本判决书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制定,供因人民检察院抗诉,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受指令的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后作出实体处理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56.民事判决书(抗诉案件提审后用)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再……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审、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诉人(一审、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诉人×××因与被申诉人×××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作出……号民事抗诉书,向本院提出抗诉。本院作出(××××)……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不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申诉人×××、被申诉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概括写明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理由)。
×××称,……(写明再审过程中申诉人的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申诉人的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写明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一审法院判决:……(写明一审判决主文)。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写明上诉请求)。二审法院认定事实:……(概述二审认定事实)。二审法院认为,……(概述二审判决理由)。该院判决:……(写明二审判决主文)。
围绕当事人的再审请求,本院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认定如下:
……(写明再审法院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意见和理由,对一审、二审法院认定相关的事实进行评判)。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争议焦点,根据再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再审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对当事人的再审请求是否成立进行总结评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写明法律文件名称及其条款项序号)规定,判决如下:
一、……;
二、……。
(以上分项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本判决书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制定,供因人民检察院抗诉,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经审理后作出实体处理时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57.民事裁定书(抗诉案件中止或终结诉讼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审、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诉人(一审、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诉人×××因与被申诉人×××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向检察机关申诉。××××人民检察院作出……号民事抗诉书,向××××人民法院/本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本院作出(××××)……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提审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简要写明导致诉讼中止、终结的事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五十一条第×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终结诉讼。
……(写明诉讼费用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一条,供因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法院提审或受指令再审时中止或者终结诉讼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58.民事裁定书(抗诉案件准予撤回抗诉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审、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诉人(一审、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诉人×××因与被申诉人×××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向检察机关申诉。××××人民检察院作出……号民事抗诉书,向××××人民法院/本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本院作出(××××)……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提审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简要写明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本案终结再审程序。
……(本次再审发生诉讼费用的,写明其负担。没有发生诉讼费用的,不写此项)。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裁定书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制定,供因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法院提审或指令再审过程中,准予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并终结再审程序时用。
2.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终结再审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再审程序终结后,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原生效判决自动恢复执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裁定再审的案件,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亦应当裁定终结再审程序。此种情形下的文书样式参照本样式制作。
4.对一审终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准许撤回抗诉裁定参照本样式制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 年1月30日)
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 再审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一)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
(二)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的;
(三)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
(四)有本解释第四百零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59.民事裁定书(抗诉案件发回重审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审、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诉人(一审、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诉人×××因与被申诉人×××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向检察机关申诉。××××人民检察院作出……号民事抗诉书,向××××人民法院/本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本院作出(××××)……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提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提审的不写 “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未出庭的不写)。申诉人×××、被申诉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概括写明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理由)。
×××称,……(写明再审过程中申诉人的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申诉人的答辩意见)。
原审其他当事人述称,……(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发回重审的具体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人民法院(××××)……民终……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及××××人民法院(××××)……民初……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
二、本案发回××××人民法院重审。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裁定书样式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制定,供因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法院提审或指令再审,经本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后,撤销历次裁判,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时使用。
2.对一审终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准许撤回抗诉裁定参照本样式制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60.出庭通知书(抗诉案件通知检察院派员出庭用)
××××人民法院
出庭通知书
(××××)……民再……号
××××人民检察院:
×××与×××……(写明案由)一案,我院定于××××年××月××日上/下午××时××分在本院第××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派员出庭(开庭前,请将出庭人员姓名、职务告知我院)。
联系人:××××人民法院××庭×××
电话:……
××××年××月××日
(院印)
【说 明】
1.本通知书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制定,供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