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知识产权作为舶来的制度,在我国的发生发展有着深刻的时代印记。对知识产权本身的定义,对各项知识产权内涵的确定,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机制的调试,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的三十多年来,不仅在学界广受争议,而且备受公众关注,甚至往往成为经济领域国际舆论的焦点。无论是制度创新倒逼改革发展,还是改革发展推进制度创新,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伟大的成就,立法技术不断推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司法审判成为我国法制建设和体制改革的标杆,各年政府工作报告多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当期重点工作之一。良好的知识产权制度环境催生了(或顺应了)社会经济发展对知识进行权属界定以推动信息传播并促进创新的需求。目前,从知识产权保有量的角度,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瞩目的知识产权大国,知识产权研究和探讨方兴未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国家品牌计划等知识产权政策框架正稳步推进,知识产权热潮催生知识产权经济,成为我国国家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
作为知识产权制度的研究者与参与者,笔者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伟大成就倍感欣慰。伴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三十年,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经历了发展的黄金时期。一方面是世界关注产生的持续的改革动力。作为中国入世的核心承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构建与完善从未脱离国际舆论,其根本原因在于这是一个高度国际化的制度领域,是国际经济贸易规则的核心组成。国际同行的意见和建议构成了发展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依据,中国知识产权的制度实践在提高我国制度话语权的同时,也为其他国家实施和发展知识产权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另一方面是我国发展知识经济的内生需求。作为内生增长的核心驱动力,持续有效的知识产品供给不仅被我国经济和科技部门高度重视,也成为行业与企业自发关注的焦点——虽然这些焦点多以“抄袭”或“知识产权侵权”为主题。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改革逐渐发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求增加,知识产权在其中的角色愈发重要。在此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的关注点逐渐从权利的确认和保护,转化为权利的管理和利用。通过有效管理,优化知识产权配置,提高知识产权价值,同时鼓励知识产权利用,将知识产权存量转化为增量,通过市场交易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从而有效发挥知识产权促进信息传播,增加市场竞争,提高科技水平的社会经济效能。
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一直饱受争议,目前对于如何管理、运用知识产权以提高社会福利这一问题存在不一致的意见。长期以来,我国依赖存于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至上而下推进的模式,即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并不是基于企业的自发性需求,而必须通过国家政策或行政措施提供非市场化的激励。如专利申请财政补贴产生大量不必要的专利申请和授权,又如自主创新限制了对已有知识产权的合理利用。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其核心在于对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理解存在误区。知识产权是一项基于市场的产权制度,即通过授予知识创造者有限的法定垄断权,促进信息创造和流通,推动产品和服务细分,产生多样化的知识产品。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需要通过在知识市场上流通得以实现,知识市场可以更有效率地利用知识产权(或一项知识产权的部分权利),以增加竞争的方式促进创新,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并通过调整知识经济参与者的关系,对经济价值进行合理分配。因此,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就是创造价值的,其价值实现的基础在于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取得、权利管理、权利保护方面的成效判断及理性决策,并利用市场机制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利用,以实现最大化的经济价值。以国家为主导的知识产权制度旨在构建合理的交易体系,维护知识产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完善产权分配和保护机制,不应过度干涉知识产品市场的运行机制,否则将扭曲市场信号,造成激励错配,降低市场效率,同时也影响价值的分配。
基于以上背景,立足于现有的制度成果和研究积累,本书重点着眼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中的法律问题,并以价值实现为导向,提出意见和建议。本书并没有采用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一般依循的各项权利单独分析的体例,而是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作为整体的对象,站在知识产权管理者和运营者的角度,横向分析其中存在的综合性问题(第一部分)和行业性问题(第二部分)。这样的研究思路可以避免单独研究各项知识产权造成的重复和空白,也为读者提供一系列相对全面,易于操作的研究结论。本书是笔者数年来为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开设“知识产权管理”课程的阶段性成果总结,各章节题目的提出,分析框架的确立以及研究的推进都获得了参与课程的同学的大力支持,在此向为本书贡献过才华和努力的同学表示感谢。由于时间和篇幅有限,本书无法涵盖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中的全部法律问题,而价值实现的导向也决定对特定问题的分析尚存不周严之处,恳请读者指正,期待在下一版中做得更好。
傅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