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可以包括哪些内容
开展反家暴宣传教育,应坚持反对家庭暴力和倡导家庭美德并重。这主要是因为家庭关系十分复杂,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关系,对家庭关系的调整手段,一方面要依靠法律来调整规范,另一方面也要依靠道德来带领指引,两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仅靠法律或是道德来规范婚姻家庭关系都是不够的。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和最小单元,一个主要功能就是它的保障功能,即家庭成员之间能够互相给予帮助和关爱,而且这种基本要求并不能完全依靠外在的他律,由法律强制完成,还要依靠家庭成员的内在自律,即是自觉自愿的行为。在家庭领域中,只有在家庭成员合法权益遭受到其他家庭成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时,特别是在有的家庭成员不履行一些基本的责任义务时,法律才会采用强制性手段去规范人们的行为,而在涉及思想品行、生活习俗等问题上,更多的是依靠道德的感召力和劝导力,来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因此开展反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一方面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家庭暴力,另一方面也要从正面倡导家庭美德,引领家庭成员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
一是要大力开展家庭美德教育。通过宣传倡导,使社会公众能够认识到,家庭成员之间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对处于婚姻家庭中每个个体而言,这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伦理道德要求。具体来说,就是夫妻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尽扶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尽到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则要孝敬关爱,尽到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些家庭义务的履行,既有利于稳固家庭关系,消除家庭暴力存在的土壤,对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也是至关重要的。可以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大力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将反对家庭暴力的内容纳入其中,使每个家庭都能以德治家,弘扬好的家风,夫妻平等、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形成互帮、互敬、互爱的良好风尚。
二是要旗帜鲜明地宣传反对家庭暴力。一方面要面向广大家庭成员加强宣传,把反家庭暴力法纳入国家“七五”普法规划,以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形式,大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宣传家庭暴力的危害、反家庭暴力法的主要内容、重要制度,增强公众的维权意识和规范自身行为的自觉性,引导家庭成员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既保证自己不实施家庭暴力,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也勇于对家庭暴力说“不”,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面向有关责任主体加强培训,使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都能按照法律规定,明确并落实好各自在反家庭暴力中所承担的责任。特别是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结合职责分工,及时制定出台反家庭暴力法的配套规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既明确责任分工又注重协调配合,使法律规定真正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