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是一名公交司机,出租车进站抢客源,造成交通事故,该怎么办?
◎热线陈述
陈某是一位开公交车的老司机,初中毕业就一直在一家老牌公交公司上班,这一干就是二十几年。全市大部分线路陈某都跑过,简直可以称为公交行业的活地图。陈某有个徒弟叫叶某,是公交公司新分配过来跟陈某熟悉线路的,叶某的手脚很勤快,陈某也很乐意带这个徒弟。某天像往常一样,由徒弟叶某开车,陈某在旁边指导,当公交车快进入某站的时候,突然一辆出租车驶入该公交站进行揽客,导致叶某不得不将公交车停靠在站外,但就在叶某减速准备停车的过程中,由于此时是上班早高峰,站台内的乘客看见叶某的公交车有停在站外的意思,就纷纷跑到站外,但前面的出租车又慢慢悠悠驶向站外,叶某看见出租车驶向站外了,叶某又将公交车开进了站内,这来来去去的几次停车,牵引着很多候车的乘客纷纷又从站外跑进站内,不幸的是,有一名乘客孙某在站内跟拥挤的人群追车的时候,被汹涌的人流挤到叶某公交车的车头附近,一个躲闪不及,就被叶某撞倒,导致发生了交通事故。叶某的师傅陈某在旁边对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从头到尾看得一清二楚,他认为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由那辆“乱入”公交站的出租车引起的,应当由他负全责,为此他拨通了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了相关事宜。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按法律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据此可知,本案中,出租车“乱入”公交车车站揽客是造成本起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其本身具有过错,但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交通事故是由公交车造成的,公交车在进站的时候,负有安保义务,因其未尽到安保义务发生了交通事故,是本案的直接原因。由此可知,出租车和公交车负有同等责任,而候车乘客孙某在站内候车之时,未注意自身安全,跟随部分乘客跑动和拥挤着候车,其自身也具有一定的过错,在这个意义上,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