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务筹划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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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范围

(一)经济合同

1.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贸易等合同。此外,还包括出版单位和发行单位 (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征订凭证,例如订购单、订数单。电厂和电网之间、电网和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和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电合同不征印花税。

对于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供应的调拨单或其他姓名的单、卡、书、表等,应当区分其性质和用途,即看其是作为部门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还是代替合同使用的,以确定是否贴花。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2.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7.仓储保管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栈单。

8.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 (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以及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因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融资租赁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财产保险合同分为企业财产保险、机车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农牧业保险五大类。“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在财产保险合同之列,应照章纳税。

10.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二)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权利转移合同。

所称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并包括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所签订的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当纳税人完税后,税务机关 (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 “个人无偿赠与”印章。

(三)营业账簿

印花税税目中的营业账簿归属于财务会计账簿,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的,反映生产经营活动的账册。按其反映内容的不同,可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

1.资金账簿。反映生产经营单位 “实收资本”和 “资本公积”金额增减变化的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是反映除资金资产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账簿,即除资金账簿以外的,归属于财务会计体系的生产经营用账册。包括日记账簿和明细分类账簿。

对采用一级核算形式的单位,只就财会部门设置的账簿贴花;采用分级核算方式的了,除财会部门的账簿贴花外,财会部门设置在其他部门和车间的明细分类账,也应该贴花。

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于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税。对会计核算采取单页表式记载资金活动情况,以表代账的,在未形成账簿 (账册)前,暂不贴花,待装订成册时,按册贴花。

但是,对金融系统营业账簿,要结合金融系统财务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凡银行用以反映资金存贷经营活动、记载经营资金增减变化、核算经营成果的账簿,如各种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都属于营业账簿,应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银行根据业务管理需要设置的各种登记簿,如空白重要凭证、有价单证登记簿、现金收付登记簿等,其记载的内容与资金活动无关,仅用于内部备查,属于非营业账簿,均不征收印花税。

(四)权利、许可证照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除了税法列举的以上五大类应税经济凭证之外,在确定经济凭证的征免税范围时,需要注意下列三点:

1.由于目前同一性质的凭证名称各异,不够统一,因此,各类凭证不论以何种形式或名称书立,只要其性质属于条例中列举征税范围内的凭证,均应照章纳税。

2.应税凭证均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3.适用于中国境内,并在中国境内具备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印花税的规定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