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律师办理合同纠纷案件的思路和方法
律师在办理合同纠纷案件时,应从意思自治和诚实信用的高度上把握合同纠纷的基本裁判原则,从鼓励、维护交易秩序的角度审视合同的价值,从合同约定、法律规定、审判精神等多个角度审视合同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规则,从合同效力、权利义务等细节方面梳理合同纠纷的办案方法和思路。一般而言,可遵循以下思路和步骤:
1.分析判断当事人之间所签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这是办理合同纠纷的第一步,如果合同未成立、未生效或无效,则应主要通过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分析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如缔约过失责任。若合同合法有效,则主要依据合同的条款来分析。
2.搜集、分析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情况,是判断当事人履约是否符合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事实依据。
3.结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来分析当事人的责任。合同约定是首要标准,首先应看合同中对于争议事项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如有则首先依照合同条款来分析,若没有相应规定,则结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分析。同时,还要充分收集运用案例,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来辅助分析。
4.综合前述分析,结合当事人的诉讼目的制定诉讼方案。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会采纳律师的分析意见和建议,但如果当事人有特殊的诉讼目的或要求,或者当事人对于律师的某些分析意见并非完全同意,或者是对于一些本身就难以准确判断的事项,则应对当事人如实告知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做好风险提示。
一、充分尊重并适用合同约定
当事人之间所签署的合同,是合同纠纷案件的核心证据,是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础,是分析判断当事人合同责任的首要标准,也是律师办理合同纠纷案件首先要详细审阅的材料。对于办理合同纠纷而言,只要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则首先应根据合同条款来分析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应充分尊重合同的约定。
二、准确把握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支持和限制
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但同时应当注意的是任何自由都是有限度的,绝对的自由并不存在。若允许合同绝对自由,则难以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良性有序。也正是基于此,法律对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进行了必要的限制,如《合同法》第52条对于合同效力的规定,第114条对于违约金过高的调整等。只要是在法律限度之内的意思表示,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之间可以自由设定自身的权利义务。反之,则会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甚至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这一点是律师在办理合同纠纷案件中必须时刻谨记的理念之一。
三、全面收集、分析司法裁判精神并灵活运用
法律的制度总是滞后于经济的发展,这是成文法国家的特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如前所述,合同支撑着我们的日常经济生活和社会有序运转,市场经济实际上也可以称之为合同经济。我国的现行《合同法》制定于1999年,迄今已逾16年,经济行为的丰富程度早已超越了合同法规定的内容,而立法的修改不可能匹配经济发展的速度。如何统一裁判尺度及解决现实中出现的新型合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了大量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性文件。司法解释包括对合同法的系统解释[包括合同法司法解释(一)(二)(三)]和对某类专门问题的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司法政策文件主要体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在不同时期颁布的“意见”“答复”“通知”“复函”“批复”“会议纪要”“若干规定”等,如《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等。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制定《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确立了案例指导制度,截至2016年6月,已发布十三批共64个指导案例,在同类案件的裁判尺度上,指导案例对于全国法院具有指导作用。
从上述分析来看,律师在办理合同案件中,资料检索能力是必备的技能之一。在对案件基本情况、法律关系、争议焦点等有初步掌握后,必须穷尽办法搜索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及指导案例,以达到准确分析判断争议焦点、科学制定诉讼方案的目的。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指导案例,还可以检索最高人民法院曾经作出的类似判决,虽然该判决仅针对个案,但其中的裁判精神和对具体法律规定适用问题的论述无疑具有较高的指导作用,可以作为与律师自己所承办案件的审判法官沟通的重要依据。
[1]韩世远:《合同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1年第3版,第2页。
[2]韩世远:《合同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1年第3版,第2页。
[3]黄彩相:“2014年全国法院案件情况分析”,载《人民法院报》2015年4月30日第5版。
[4]吴庆宝主编:《合同纠纷裁判标准规范》,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第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