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反诉状
文书简介
反诉状是民事案件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的与本诉相反的独立的诉讼请求的书面文件。在诉讼中,被告方认为原告方也存在侵害被告方合法权益的事实,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法院一并处理,这就是提起反诉。而相应的诉状就是反诉状。
反诉中所提出的反诉内容,一定要与本诉有牵连。如果是完全不相关的两件事情,仅仅是当事人相同,那么不应当以反诉的形式提起诉讼,而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民事反诉状
制作要点
1.标题:写 “民事反诉状”。
2.当事人基本情况:这一部分主要是反诉原告和反诉被告 (反诉人和被反诉人)的基本情况。反诉原告即为本诉被告,反诉被告即为本诉原告,应当用括号在后面标明该信息。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 (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当事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 (或代表人)的姓名、法定代表人 (或代表人)的职务和联系电话。
3.反诉请求:这部分必须明确、具体。有多个反讼请求的须分项列出。
4.事实与理由:该部分即针对本诉,提出原告方侵犯我方合法权益的事实以及相关理由和证据,提出反讼请求的依据和法律适用等内容。事实理由要写清楚、透彻,描述事实和说明理由时要把握住争议的焦点所在。
5.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6.尾部及附项:尾部包括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反诉人签名、反诉时间;附项主要应当列明材料的内容以及份数,并标号分项,附件1均为反诉状副本,份数根据被反诉人的人数提交,被反诉人的人数为几人,就提交几份反诉状副本。
实例示范
2014年12月7日12时许,王某驾驶冀B*****号微型普通客车沿唐津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路北区李家营路段时,与赵某无证驾驶的农用车相撞。赵某农用车上载有乘客吴某。事故造成王某、赵某、吴某受伤,王某及赵某驾驶的车辆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王某报警,交警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后,作出唐公交认字 (2014)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赵某承担次要责任。后赵某将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8万元,车辆损失2000元。王某收到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邮寄的传票后,认为自己也有很大损失,赵某也应该赔偿自己,遂决定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出反诉。
民事反诉状
反诉原告 (本诉被告):王某,女,1982年1月1日生,汉族,工人,住唐山市路北区××院×号楼×门×号。身份证号:13022119820101××××。
反诉被告 (本诉原告):赵某,男,1991年1月1日生,汉族,农民,住唐山市路北区××镇××村×号。身份证号:13022119910101××××。
反诉请求:要求反诉被告赔偿反诉原告交通事故损失5万元。
事实和理由:2014年12月7日12时许,反诉原告驾驶冀B*****号微型普通客车沿唐津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路北区小令公路段,越线超车时,与反诉被告无证驾驶的无牌照三轮农用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反诉原告、反诉被告及乘车人吴某受伤。经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A交警大队唐公交认字 (2014)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反诉原告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反诉被告承担次要责任。反诉原告受伤后救治于唐山市第一中医医院,两次住院共32天,开支医疗费39421.59元。故此,反诉原告诉至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请求贵院依法判令反诉被告赔偿反诉原告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5万元。
证据和证据来源:
(1)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用药明细、诊断证明、出院证、住院及门诊票据;
(2)反诉原告单位出具的工资表、误工证明、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护理人与反诉原告的亲属关系证明、护理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表、误工证明、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交通费用票据。
此致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反诉人:王某
2015年6月21日
附:1.本反诉状副本1份;
2.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1份。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