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锅炉定期检验工作,对外部检验应如何进行?
答:外部检验具体如下:
1.使用单位准备工作
(1)资料准备 进行外部检验前,使用单位应当准备以下资料:
1)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2)本规则要求的资料。
3)锅炉作业人员(包括锅炉司炉、锅炉水质处理人员)和锅炉相关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件。
(2)现场配合以及安全监护 进行外部检验前,做好锅炉外部必要的清理工作,在外部检验过程中,派专人做好现场配合及安全监护工作。
2.检验方法
外部检验一般采用资料审查、宏观检(抽)查、见证功能试验等方法进行。
3.资料审查
1)对于首次检验的锅炉,审查《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中2.1.1规定的资料;对于非首次检验的锅炉,重点审查新增加和有变更的部分。
2)审查锅炉使用管理制度,电站锅炉还应当审查运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或者检修作业指导文件,高压及以上电站锅炉,还应当审查金属技术监督制度、热工技术监督制度、水汽质量监督制度,是否齐全并且符合相关要求。
3)审查锅炉作业人员(包括锅炉司炉、锅炉水质处理人员)和锅炉相关管理人员(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证上岗,持证人数是否满足设备运行和管理的需要。
4.锅炉外部检验内容以及要求
(1)锅炉安置环境和承重装置
1)检查锅炉铭牌,内容是否齐全,挂放位置是否醒目。
2)检查锅炉周围的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3)检查各种照明,是否完好、满足操作要求。
4)检查防火、防雷、防风、防雨、防冻、防腐等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5)检查承重结构及支吊架等,是否有裂纹、脱落、变形、腐蚀、卡死;吊架是否有失载、过载现象,吊架螺母是否有松动。
(2)锅炉本体和锅炉范围内管道
1)从窥视孔、门孔等部位检查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是否有明显变形、结焦、泄漏,耐火砌筑是否有破损、脱落。
2)检查除渣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3)检查管接头可见部位、法兰、人孔、头孔、手孔、清洗孔、检查孔、观察孔、水汽取样孔周围,是否有明显腐蚀、渗漏。
4)抽查管道与阀门,是否有泄漏,阀门与管道参数是否相匹配,管道阀门标志是否符合要求,阀门是否有开关方向标志和设备命名统一编号,重要阀门是否有开度指示和限位装置。
5)检查分汽(水、油)缸,是否有明显变形、泄漏,保温是否脱落。
6)检查膨胀指示器,是否完好,指示值是否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7)检查锅炉燃烧状况,是否稳定。
8)检查炉墙、炉顶,是否有开裂、破损、脱落、漏烟、漏灰和明显变形,炉墙是否有异常振动。
9)检查炉墙和管道的保温,是否有明显变形、破损、脱落。
5.安全附件、仪表和安全保护装置
(1)安全阀
1)检查安全阀的安装、数量、型式、规格,是否符合《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要求。
2)审查控制式安全阀控制系统定期试验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3)审查安全阀定期校验记录或者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且在有效期内,整定压力等校验结果是否记入锅炉技术档案。
4)检查弹簧式安全阀防止随意拧动调整螺钉的装置、杠杆式安全阀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出的导架,是否完好;检查控制式安全阀的动力源和电源是否可靠。
5)检查安全阀,运行时是否有泄漏,排汽、疏水是否畅通,排汽管、放水管是否引到安全地点;如果装有消声器,消声器排汽小孔是否有堵塞、积水、结冰。
6)在不低于75%的工作压力下,由锅炉操作人员进行手动排放试验,验证安全阀密封性及阀芯是否锈死。
(2)压力测量装置
1)检查压力表的装设及其部位、精确度、量程、表盘直径,是否符合《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要求。
2)审查压力表检定或者校准记录、报告或者证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且在有效期内。
3)抽查压力表刻度盘,是否在刻度盘上有高限压力指示标志。
4)抽查压力表,表盘是否清晰,是否有泄漏,玻璃是否有损坏,压力取样管及阀门是否有泄漏。
5)抽查同一系统内相同位置的各压力表示值,是否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6)由锅炉操作人员进行压力表连接管吹洗,检查压力表连接管是否畅通。
(3)水位测量与示控装置
1)检查直读式水位表的数量、装设、结构和远程水位测量装置的装设,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水位表,是否设有最低、最高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水位是否清晰可见,远程监控水位图像是否清晰。
3)检查分段水位表,是否有水位盲区;双色水位表汽水分界面是否清晰,无盲区。
4)检查就地水位表,是否连接正确、支撑牢固,保温是否完好,疏水管是否引到安全地点。
5)抽查电接点水位表,接点是否有泄漏。
6)审查远程水位测量装置与就地水位表校对记录,其示值是否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7)由锅炉操作人员进行水位表冲洗,检查连接管是否畅通。
(4)温度测量装置
1)检查温度测量装置的装设位置、量程,是否符合《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要求。
2)审查温度测量装置校验或者校准记录、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且在有效期内。
3)抽查温度测量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指示正确,测量同一温度的示值是否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4)抽查螺纹固定的测温元件,是否有泄漏。
(5)安全保护装置
1)检查高、低水位报警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的装设,是否符合《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要求;见证锅炉操作人员进行功能模拟试验,验证其是否灵敏、可靠。
2)检查蒸汽超压报警装置和联锁保护装置的装设,是否符合《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要求;审查有关超压报警记录和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动作整定值,是否低于安全阀较低整定压力值;见证锅炉操作人员进行功能试验,验证报警和联锁压力值是否正确。
3)检查超温报警装置和联锁保护装置的装设,是否符合《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要求;见证锅炉操作人员进行超温报警和联锁保护功能试验,或者审查有关超温报警记录,验证报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4)检查燃油、燃气、燃煤粉锅炉点火程序控制及熄火保护装置的装设,是否符合《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要求;见证锅炉操作人员进行熄火保护功能试验,验证其是否灵敏、可靠。
(6)防爆门 抽查防爆门,是否完好,排放方向是否朝向人行通道。
(7)排污和放水装置
1)检查排污阀与排污管,是否有异常振动或者渗漏。
2)见证锅炉操作人员进行排污试验,验证排污管畅通情况及排污时管道是否异常振动。
6.辅助设备及系统
1)抽查燃烧设备及系统,是否运转正常。
2)抽查鼓风机、引风机,是否运转正常。
3)检查水汽取样器配置,是否符合《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要求。
4)审查汽水化验记录和化验项目,是否齐全、有效,水汽品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7.按规定做好水压试验工作(详见第9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