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 锅炉定期检验工作,对内部检验应如何进行?
答:内部检验具体如下:
1.使用单位准备工作
进行内部检验前,使用单位应当与检验机构协商有关检验的准备及配合工作等事项。
(1)资料准备 进行内部检验前,使用单位应当准备以下资料:
1)锅炉使用登记证。
2)锅炉出厂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及制造监督检验证书或者进口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3)锅炉安装竣工资料及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4)锅炉改造和重大修理技术资料及监督检验证书。
5)锅炉历次检验资料,包括检验报告中提出的缺陷、问题和处理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附件及仪表校验、检定资料等。
6)锅炉历次检查、修理资料。
7)有机热载体检验报告。
8)锅炉日常使用记录和锅炉及其系统日常节能检查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对于高压及以上电站锅炉,还应当包括金属技术监督、热工技术监督、水汽质量监督等资料。
9)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证书、年度检查记录和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10)锅炉产品定型能效测试报告和定期能效测试报告。
11)检验人员认为需要查阅的其他技术资料。
(2)检验现场准备工作 在进行内部检验前,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对锅炉的风、烟、水、汽、电和燃料系统进行可靠隔断,并且挂标识牌;对垃圾焚烧炉或者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锅炉,将有毒有害物质清理干净。
2)配备必要的安全照明和工作电源以满足检验工作需要。
3)停炉后排出锅炉内的水,打开锅炉上的人孔、手孔、灰门等检查门孔盖,对锅炉内部进行通风换气,充分冷却。
4)搭设检验需要的脚手架、检查平台、护栏等,吊篮和悬吊平台应当有安全锁。
5)拆除受检部位的保温材料和妨碍检验的部件。
6)清理受检部件,必要时进行打磨。
7)电站锅炉使用单位提供必要的检验设备存放地、现场办公场所等。
(3)现场配合及安全监护
1)内部检验开始前,对检验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2)内部检验过程中,做好现场配合及安全监护工作;检验人员进入炉膛、烟道、锅筒(壳)、水冷壁进口环形集箱、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热旋风分离器等受限空间进行检验时,进行可靠通风并且设专人监护。
2.检验方法
内部检验应当根据锅炉的具体情况,一般采用宏观检(抽)查、壁厚测量、几何尺寸测量、无损检测、理化检验、垢样分析和强度校核等方法进行。
3.资料查阅
检验人员应当对锅炉的资料进行查阅。对于首次检验的锅炉,应当对本规则规定的资料进行全面查阅;对于非首次检验的锅炉,重点查阅新增加和有变更的部分。
4.检验结论
现场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检验情况,结合使用单位对缺陷和问题处理或者整改情况的书面回复,做出以下检验结论:
1)符合要求,未发现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问题或者对问题进行整改合格。
2)基本符合要求,发现存在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问题,采取了降低参数运行、缩短检验周期或者对主要问题加强监控等有效措施。
3)不符合要求,发现存在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问题,未对问题整改合格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