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律师选择牙医看客户选择律师
2015-09-07 彭贤静
2015年年初到年中,因智齿发炎的原因,我先后两次到医院看牙,并且接受医生的意见对牙齿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治疗。通常,人们习惯把医生和律师做比较,医生的专业有牙科、内科、外科、妇科、产科等,医生对于专业方向的划分一直被律师拿来作为学习的榜样。就律师的专业而言,也有一个关于专业划分的美好追求,比如律师的专业可能分为民事领域、商事领域、刑事领域,民事领域又细分为婚姻家事、遗产继承,商事领域分为银行与金融、资本市场/证券、收购兼并,刑事领域可能有专做贪污罪、受贿罪的律师,专做毒品犯罪的、专做强奸犯罪的律师等等。专业的划分可能没有最细,只有更细。
上述是关于律师想要和医生一样进行专业划分的追求,而如何选择一个专业人士给自己利益相关的事项提供专业意见又是选择律师与选择医生在另一个层面的相似之处。在选择牙医的过程,我刚好做了一个角色的转换,得以对律师在对牙医不了解的情况下选择医院与在当事人不了解律师的情况下选择律所进行对比,就其中的相似之处做一些简单的思考。
一、货比三家,缩小信息不对称的距离
作为律师,我们时常听说当事人为了选择一家律所的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或是参与自己的项目咨询了三四家不同的律所,最终才从中选了一家对得上眼的来进行委托。当然我们此处探讨的前提是当事人具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如果选择什么样的律所纯看天气和心情的情形,则不在本文探讨的范围。
在看牙的过程中,我因为没有认识的学医人士,就先到最近的牙科专科医院进行了检查,得到医生说建议拔掉的结论。我虽然觉得该专科医院很专业,尤其是在我内心并不太想拔牙的情形下,心里还是会怀着医生也许会有所差别且医院的规模不同,可能会得出不一样结论的期待到了省内知名综合医院去看牙科。想要听不同医生的意见,尤其是可以不拔牙的期待,以期获得内心的踏实。当然,最终知名综合医院的医生给的结论与专科医院医生的结论八九不离十,均建议拔掉,我对牙疼及牙齿的处理事项基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心里对于不想拔牙的排斥明显减弱很多。
同样,当事人遇到一件对其而言很棘手的事情时,并且就像我找牙医没有熟悉的医生一样,没有熟识的律师,通常希望咨询一个有名气的律所,从知名律所那里得到对自己案件的专业意见。在咨询过名气大的律所后,得到的结论与自己的期待或者自己想要的美好结果有所差别后,可能会想再找一个其他名气差不多的律所咨询,印证之前得到的结论是否可信。若在咨询了两个甚至更多的律所后得到的答案都较为一致,则当事人对自己的案件会有一个基本的判断,至少不会觉得被坑了,甚至还可能从心理上产生了对律师的信任,开始考虑委托律师代理。
所以,当事人选择律所货比三家,解决的是一个关于专业问题的基本认知,缩小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内心疑惑和恐惧。
二、选择律所,又是一个只选对的不选贵的过程
当事人在咨询过大所、专业律所,对自己的案件有了一定的认知后,最终会决定选择什么样的律所呢?从我看牙医的经历说起,当事人不一定会选择大所或专业所,肯定会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所谓的不选贵的,只选对的。
在牙齿发炎严重必须要治疗时,我直奔知名综合医院。因为发炎已经非常严重,医生要求必须要输液消肿,再考虑拔牙的事。输液在这个时候是一种治疗但还没到拔牙的程度,可以选择在知名综合医院输或是到其他相对人没有那么多的医院去输。在综合医院输液理所应当,本来就在这儿看的病,有什么新的情况方便及时与医生沟通,但是医院大、科室多、病人多对应的也是人手不足、病房有限、服务不一定及时。况且综合医院离我所在单位、住所均较远,输液也不是一个什么疑难杂症非要大医院不可的治疗,于是我综合考量下来选择综合医院的医生开具处方然后社区医院输液。
我之所以选择社区医院,因为按通常理解,按医生开具的处方抓药输液应该是每一个从医者最基本的要求,技术含量并不高,无论是大医院还是诊所应该都没有太大的差别。在当时的情景下,我唯一考虑的是找一个卫生环境好、离家近、人还不多,还可以不受下班时间限制的医院完成最基础的输液事项即可。这个时候所谓的医院的综合实力反而变成了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当事人选择律所呢?大所知名所的律师专业能力可能相对较强,但是大所知名所的客户也会有很多。如果当事人面临的案件并非疑难、重大疑难案件的话,如果一定要选择一个各方面实力都很强的所,反而可能面临该所律师没有时间和精力给予其案件更多的关心和照顾的情形。而关于这个案件目前最核心的情况,又已经得到大所专业所的意见,选择小所就像我选择社区医院一样,可能治疗疑难杂症的实力确实不够,但是处理基础的通用的问题却是毫无问题的。而且,小所的律师可能面临疑难杂症的机会有限,反而对于当事人基础性的案件给予更多的关注。这样,当事人只选对的不选贵的一方面省去了自己的时间成本、精力成本,从大所、大医院的角度来说,还通过这样的一种安排和选择,为自己的疑难杂症病人节省出了相应的资源,实现真正的双赢。
三、价格是心理预期与价格考量的综合
我在社区医院输液消炎的过程中,一直考虑自己的牙齿是不是真如医生建议的一样必须拔掉,如果真要拔掉,不禁想选哪所医院拔会比较好。在这个过程中刚好看到社区医院门口的招牌上写了“洗牙50,拔牙免费”,而根据之前咨询的专科医院及知名综合医院的拔牙价格大致在500元左右一颗。虽然两者之间的价格相差了很多倍,但我知道,如果最终真要拔牙,我第一个排除的应该就是社区医院的免费拔牙,在这里虽然免费,但这个时候免费带给我的不是占便宜,而是怀疑和不安。
第一,就通常认知而言,我们倾向于相信任何事情都是需要成本的,正常情况下想要得到一定的服务都是需要支付对价的。中国有一句古话不是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吗,话是糙了一些,但是理却不糙。通常情形下,自己收了别人钱总会要多付出一分努力;随便给朋友免费帮个忙可能只要做到常事、常情、常理就算是尽心尽力了,但是收了钱的,可能有的时候就需要竭尽所能。而当别人收取了对价后,才有更多的资本去提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改良机器设备,甚至是卫生条件。这个时候,关系到我的切身利益,哪怕有免费的服务,我依然愿意选择对价背后带来的踏实。
第二,在免费与500元之间,虽然相差500倍,但我仍愿意选择花费500元的代价,不是因为500元贵或不贵,我看中的是这个价格背后知名综合医院提供服务的能力,而500元的价格又完全在我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这个时候自然不会为了省500元去免费拔牙,虽然500元的就不一定就比免费拔牙的要拔得好。500元与免费,它不仅仅是金钱数量的差别,更多的是价格背后所体现的专业与价值。
第三,上面说的是500元的价格是我可以承受的价格,所以我愿意支付这份价格获取它背后的服务。但是设想一下,如果我的牙齿到了非拔不可,而知名综合医院拔牙的价格是2万元一颗、10万元一颗,这些价格已经远远超出我所能承受的价格范围,我很有可能会选择去免费拔牙。这个时候,我考虑的不是要什么样的服务的问题,而是为我的牙疼找一个我有能力承受的解决措施。
通过对上述对看牙找医院与当事人找律所的分析,我觉得当事人最终选择一个律所进行委托并非简单的贪图便宜或是总想要货比三家甚至享受律师免费提供的咨询最终又不建立委托关系,占律师便宜。从我们自己选择专业人士的角度来说,如果因为听了别人的几句咨询就能够自己搞定的事再委托专业人士的必要性确实值得商榷。在这种情况下,哪怕冒着事情最终失败的危险,但那也是当事人经过评估后其能够承受的范围。而当事人最终委托哪一个律所办理哪一桩案件也是一个综合考虑的事项,并不应单纯看律所是否知名或者是否收费足够便宜,应该是跟律所的实力、当事人自己的案件情况以及自身的支付能力综合考量后得出的最终决定。律师面对当事人最终是否选择律所或者选择接受什么样的价格时,也不妨暂时忘掉自己提供服务能够带来的价值,置身当事人的位置,结合案情、心理预期、付费能力,看看自己会作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