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常用企业管理制度全书: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力管理、营销管理、企划管理、品质管理:权威实用版(增订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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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招聘管理制度

招聘管理指用人单位通过制订招聘计划,并且通过一定方式录取新员工的活动。其一般由企业的人事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员招聘涉及规划、途径、组织和实施等许多方面。它是组织获取人力资源的第一环节,也是人员选拔的基础。建立完善的招聘管理制度,不仅可以规范招聘工作的进行,也能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企业招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一)明确各部门在招聘活动中的职责与分工;

(二)明确招聘工作规范;

(三)优化招聘流程,加快招聘进度,提高招聘效果;

(四)及时补充企业人力资源,弥补岗位空缺,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实现。

第二条 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员工招聘工作。

第三条 原则

(一)人员招聘必须坚持计划性原则,必须制订人员招聘计划来指导员工的招聘工作;

(二)人员招聘必须坚持贯彻任人唯贤、能位对应的原则,充分配合公司各机构、部门的工作需要,为公司提供可靠、及时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招聘员工的程序要坚持科学化原则,制订一套科学而实用的操作程序,使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为公司挑选出高质量的合格人选;

(四)公司招聘录用员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对公司内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及表现卓越的合适员工,将优先给予选拔、晋升;其次再考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二章 招聘职责

第四条 人事行政部职责

(一)制订公司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

(二)制定、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流程;

(三)核定公司年度人力需求,确定人员编制,制定年度招聘计划;

(四)分析公司人员职位职责及任职资格,制订并完善职位说明书;

(五)决定获取候选人的形式和渠道;

(六)设计人员选拔测评方法,并指导用人部门使用这些方法;

(七)主持实施人员选拔测评,并为用人部门提供录用建议;

(八)定期进行市场薪酬水平调研,核定招聘职位薪酬待遇标准;

(九)提供各类招聘数据统计及分析。

第五条 用人部门职责

本职能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人事部招聘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招聘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为面试初试考官,面试人员本身需要给人一种好感,能够很快地与应职者交流意见,因此面试人员在态度上、表情上必须表现得十分开朗,使应征者愿意将自己想说的话充分表达出来;

(二)面试人员自己本身必须培养极为客观的个性,理智地去判断一些事务,绝不能因某些非评价因素而影响了对应聘者的客观评价;

(三)不论应聘者的出身、背景之高低,面试人员都必须尊重应聘者所表现出来的人格、才能和品质;

(四)面试人员必须对整个公司组织情况、各部门职能、部门与部门间的协调情形、人事政策、薪资制度、员工福利政策,有深入的了解,能应对应聘者随时提出的问题;

(五)面试人员必须彻底了解该应聘职位的工作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学历、经历、人格条件与才能。

第三章 招聘流程管理

第六条 确定招聘需求

(一)人力资源部于每年末制订企业下一年度的整体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

(二)企业各用人部门于每季度末的第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下一季度的招聘计划;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计划。

第七条 确定招聘形式

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现有人力资源状况,确定内部招聘或外部招聘,合理、有效地配置人力资源。

第八条 选择招聘渠道

本公司招聘活动可依据招聘对象不同通过以下渠道开展:

(一)报纸、杂志招聘;

(二)网络传媒招聘;

(三)校园现场、专场招聘;

(四)人才市场现场、专场招聘

(五)公司内部招聘、竞岗;

(六)中介、猎头介绍;

(七)公司内部员工推荐;

(八)广播、电视媒体招聘。

第九条 确定候选人

人事行政部在收到应聘资料后,应于两个工作日内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确认初试人选和时间后,通知用人部门作好面试准备,未及时提交,则推迟几天预招聘到岗时间相应推迟。

第十条 面试(初试和复试)

管理中心与用人部门协商面试事宜,包括面试时间、面试官、面试形式(素质测评、笔试、面谈)。

面试通知:管理中心电话通知初试人选参加面试,内容包括面试时间、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原则上是30分钟安排一位面试者。

面试实施:管理中心预定面试地点,按确定的面试形式展开。

(一)前台核对面试者信息,安排应聘人员座位、倒水,发《应聘人员登记表》,确认信息完整后通知人事;

(二)人事对其证件进行初步审核,进行面试后在《招聘价表上》写面试评价;

(三)人事初试合格人选推荐给用人部门,由用人部门安排复试,并于简历接收五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管理中心;

(四)用人部门确定录用人选,应同时将有相应负责人签字和意见的《新员工工资核定单》、《招聘评价表》提交管理中心。

面试形式:一般包括素质测评、笔试、面谈三种方式。

第十一条 录用

(一)复试结束后,测评小组成员就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讨论及评定,确定候选人最终排名,提出初步录用意见。

(二)对拟录用人员作背景调查。

(三)应聘人员的《录用决定》按权限由领导签署后,人事行政部负责通知员工报到。

(四)对于有意向录用的人选,由人事行政部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发出《员工录用通知》。

(五)人事行政部确定意向录用人员报到时间后,填制《拟录用员工信息汇总表》,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新员工入职前准备工作。

第四章 人员录用程序

第十二条 新员工入职

经批准录用人员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统一到人事行政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

报到需提供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检报告;

(四)彩色一寸照片3张;

(五)指定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六)与原单位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将其辞退。

人事行政部引导新进人员根据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办理入职。

第十三条 试用期规定

(一)企业新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企业的相关规定和各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

(二)试用期间,用人部门应做好新员工的业务指导工作,并负责记录员工在试用期间的绩效及工作表现。

(三)员工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填写《试用期考核表》,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及总裁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人事部负责制订并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报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六条 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实施之日起实行。

制作提示

1.明确制度的制定目的和适用对象。如规定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员工招聘工作。参见上文第一、二条。

2.明确招聘原则。如规定员招聘必须坚持贯彻任人唯贤、能位对应的原则,充分配合公司各机构、部门的工作需要,为公司提供可靠、及时的人力资源保障。参见上文第三条。

3.明确各部门及其人员的招聘职责。如规定本职能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人事部招聘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参见上文第四、五条。

4.明确招聘流程管理制度。如规定人事行政部在收到应聘资料后,应于两个工作日内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确认初试人选和时间后,通知用人部门作好面试准备,未及时提交,则推迟几天预招聘到岗时间相应推迟。参见上文第六、七、八、九、十、十一条。

5.明确人员录用程序。如规定经批准录用人员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统一到人事行政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参见上文第十二、十三条。

6.明确其他事项以及制度的解释主体和施行时间等。参见上文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