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焦虑理论内涵及焦虑对犯罪心理和审讯的影响
1.焦虑理论的内涵
所谓焦虑就是对即将要来临的、可能出现的危险或威胁所产生的恐惧、不安、忧虑等不愉快的复杂情绪状态,是一种对恐惧的恐惧、对担忧的担忧。
焦虑理论也是经典精神分析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焦虑理论认为人的本能如果不能完全在社会中释放出来,就会有压抑感;对可能出现的不符合自己要求的结果或现实的结果有担忧,人就会处于一种焦虑状态。个体为克服焦虑会发展出很多心理防御机制。心理防御机制,也称为自我防御机制,是个体为免除冲突、内疚、内心焦虑等心理困扰的潜意识的适应性反应。如中国典型的避免尴尬、羞辱的“阿Q心态”。阿Q用“儿子打老子”来平复被打后的羞辱、愤怒却又无可奈何的心情,否则他会没有办法活在一个没有尊严、没有权利的生活状态中。很多人因为遭遇危险或威胁并且无法摆脱而长期处于紧张、抑郁、羞愤状态,常见的心理防御方式有压抑、投射、内向投射、反向作用、抵消、固着、退行、认同、合理化、升华等。
2.焦虑与犯罪心理形成
从焦虑理论视角看,犯罪就是一种心理防御。很多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心理处于高度冲突状态,这种冲突中包含如仇恨、愤怒、羞辱、虚空、匮乏感等情绪,这些情绪有的会非常强烈,让当事人片刻难安,必须有所行为才可以获得舒缓。可是这些情绪常常是非常负面的,需要用攻击的、非法的方式才可以充分释放,因此当事人通常会透过犯罪行为让内在冲突的紧张焦虑情绪获得释放,当然,这种心理防御机制的使用如同饮鸩止渴,从长远来看,给他们带来的是灾难,就是犯罪行为之后必然带来的被抓捕、审讯。这又使他们跌入新的心理困境,就是需要面对随后的处罚。由于对处罚的恐惧,被审讯人会表现出侥幸、畏罪、抗拒、戒备、悲观、抵触等心理状态。这些心理让当事人又会发展出很多防御方式,如:抵消、固着、退行、认同、合理化等。
抵消是用象征式的事情和行动来尝试抵消已经发生的不愉快事件,以减轻心理上的罪恶感。如用礼物抵消情感背叛。我们在审讯中曾经碰到过这样的情况,被审讯人声称“我一般不会去偷穷人,我偷的都是贪官污吏,他们的钱财本来就来路不正,我还会把偷来的钱分给流浪者用。”其实,他们只是自我安慰,是一种典型的抵消,盗窃的动机与盗窃的结果是两类完全不同的事物。
固着是指人的心理发展与生理发育的进展有时也会停止,人停留在原处,不能登上更高一层台阶,则称之为固着。也有的保持旧有思维或行为习惯不能改变。如总是停留在儿童状态的成年人,遇事总是大呼小叫或哭天抹泪。有些成瘾性犯罪行为很难消除也和这种固着心理有关。“我知道这些东西偷来也没有用,可是看到了就是想顺手拿走。”
退行是以明显幼稚的手段应对遇到的困难。如成年人一紧张就咬手指。精神病人如同儿童,是因为他们极端痛苦的人生让他们根本无法面对,不退到儿童状态没有活下去的能力和勇气。犯罪也是一种退行,明知要犯法,却眼睛一闭先做了再说。最典型的就是一些人遇到婚姻问题、家庭困扰问题、自尊问题解决不了时,会用偷窃等犯罪行为来弥补虚空的内在精神世界。犯罪以后却显出一股无奈相,总是说“我也不想偷,可是我控制不住自己”。面对这样的人需要提升他们的成人意识,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如“你偷的时候会给别人看到吗?你是知道不好的。是什么让你明知不好却坚持去做?那一瞬间你真正的感觉是什么?”引导他去面对真正的问题,用成人的方式思考问题。
认同指个体向比自己地位或成就高的人所具有的特性的趋同,以消除个体在现实生活中因无法获得成功或满足时而产生的挫折所带来的焦虑。以纹身为例:纹身在主流社会个体看来是一种亚文化,并且是一种被主流社会文化所排斥的文化,但在纹身者看来却是一种崇高的行为,其中隐含着某种信仰、崇拜或某种志向的铭刻。只有搞清楚纹身者内在的纹身动机,才可以真正在心理层面和他们有所接触,否则就容易引来逆反和抵抗。逆反和抵抗显然不利于建立良好的审讯关系,更会影响审讯的进行。
合理化是个体用似乎合理的解释来为难以接受的情感、行为、动机辩护,以使其可以接受。如有的被审讯人用“大家都这样做、社会现象就是这样”来掩盖腐败、受贿的实质,审讯中需要对其这种心理实质予以批驳。一般的语言模式可选择:你对你的行为真正的意义思考过吗?你曾经有过……经历,你感到你现在的行为与那段经历有关系吗?有没有一些情绪是类似的?这种情绪对你今天的行为有多大意义?
被审讯人一般不会把当前行为和自己过去的经历相联系,也不会思考自己行为的意义,只是跟着内在需要的感觉行事,在审讯时,一般都有很强的对立情绪。审讯人员用这样的语言模式问话,往往是他们过去没有听到过的,这会引起他们的注意,也会从另外一个方向将被审讯人的心理指向引到内部。
我们在审讯中还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被审讯人经常会对相关信息作过度解读,这是由焦虑心理所引发的。曾有一个被审讯人,有一天在审讯时突然对我们提出:“你们说过,只要我如实交待,你们不会抓我的家人,但你们言而无信。”并表现出强烈的抵触情绪。当时我们感到很不可理解,向他表明我们说话是算数的,现在没有抓你的家人。但他一再表示不相信。在我们追问下,他说他昨天夜里在监房里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好像是他老婆的声音。我们告诉他,你昨天晚上听到的女人的声音肯定不是你老婆,而是你过于焦虑,产生了幻觉。经过我们的解释,他才平静下来。还有一个案件,被审讯人知道自己的同伙已经逃往国外,因此在关键问题上一直拒不供述,并把主要作案过程全部推在他同伙身上,案件审讯一度陷入僵局。虽经多方努力,但该犯的同伙一直没有归案。一次审讯中,此人突然问我们:“我的同伙你们是不是已经抓到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说明该人不是认为他同伙已经被抓到了,就是在试探我们的底细。于是,我们不动声色地反问:“你是怎么知道的?”这句话,既没有明确告诉他同伙我们有没有抓到,同时又使该犯判断同伙已经被我们抓获。他于是说到,昨天晚上外面过道上有人在讲话,我一听就是我同伙的声音。虽然事实上他的同伙当时并没有被我们抓获,但同伙被抓的信息对他的抗拒心理是巨大的冲击,为我们突破全案打下了重要的基础。
对此现象,审讯理论一般认为是运用了造成错觉的审讯策略,使被审讯人产生了错误的推理判断。从审讯人员的角度来说,这种理论是正确的,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被审讯人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推理判断,我们可以运用临床心理学的理论加以解释。首先,被审讯人被羁押之后,由于切断了其与外界的信息沟通渠道,获得的信息必然是不完整,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他们判断事物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其次,与其朝夕相处的都是同监房的人,大家都必须遵守看守所的规则,必须在法律强制力下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这种环境给其带来了强大的心理压力。再次,在审讯人员的追问之下,其心理活动主要围绕审讯活动展开,审讯人员追问的问题是其考虑的主要问题,审讯人员传递的信息是其关注的焦点,其思维空间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这些因素,促使被审讯人产生了严重的焦虑心理。在这种心理影响下,压抑、合理化、抵消、投射等心理现象就会成为被审讯人的常态,这就为产生错觉提供了基础和条件。因此,充分运用焦虑心理对被审讯人的心理进行影响,及时引导他们向有利于供述的方向发展,是审讯人员应当给予重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