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力(义)命观
人的一生究竟是由客观的或某种先验的命运决定的,还是由人的后天努力决定的,在中国古代,这个问题被称作力命观。与力命观相联系的问题还有义命观问题,也就是人的道德修养与命运祸福的关系问题,即所谓的德福关系论。义者宜也,指人应该如此去做,指人的道德修为;“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孟子·万章上》),命是指人力所无法支配的,即命运遭际。“命”在唯心主义的人看来是某种先验于人的、先天就有的“天命”或“宿命”。有的思想家则把某种人力不能及的或人力不能改变的客观必然性视作命。与“命”相对的是“力”。“力”是我们主观改造客观的能力与行动,是我们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的修为。力命论就是对这个人生问题的探讨。
关于力命关系,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先哲们总的看法和态度是:承认有命,但不仅要知天命,而且要尽人事,即在知命认命的前提下还要积极奋斗。
天命论或宿命说主张人生应该听天由命,认为冥冥之中有一种神性、天命或运数决定着人的命运,因此,人只能无可奈何而安之若命,从而否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后天的努力。在传统社会中,面对自然与社会的挑战,人有时会觉得个人的主观能力是很有限的,特别是普通下层百姓,更感到一种无力和无助,因此往往就会信仰天命论、宿命论,从而保持心态的平衡。
即使像孔子这样的伟大人物,尽管其一生都在为其学说而奔走努力,但还是不得志,他在当时也是悲剧性的,他只能把这归结为命。所谓尽人事知天命,就是对什么事都要尽力,但还是摆脱不了命,因为人总是要受客观条件的影响和限制,因此人有时也得认命。“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论语·宪问》)在孔子看来,道之将行、将废都是命。孟子明确认为孔子是承认命的。他说:“孔子曰‘有命’。孔子进以礼,退以义,得之不得曰‘有命’。”(《孟子·万章上》)天命是一种不可知的宿命或一种客观的必然性,自有其不能为人力所改变的地方,因为人的一生总是有限的,但天地之大之久却是永恒的。如一个具有雄才伟略、过人武功的将军,若其恰逢盛世与和平时期,他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无法发挥出来。一个人虽才高八斗,但却可能为时势和风气所左右而怀才不遇甚至还被误解、埋没。所以,客观命运与主观努力总有一致或不一致之处。
那么面对这种客观的命运,人应该抱持一种什么态度呢?按照儒家的观点:其一,克尽人力,不懈地弘道行仁,如有不得,安之若命,淡然处之。其二,对仁、义、礼、智这些求之在我者,要求尽心修养,不稍懈怠;对于声色味臭、四肢安逸、权力地位等求之在外者,是得还是不得不是完全由我的人力所决定的,人们要抱持一种“求之有道,得之有命”的态度,要求人们不做妄求,安之若命。在宋儒看来,君子只应关心义而不应关心命,所谓命是为中人以下的人所设的。
虽然命运是一种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人生境遇,但人仍然要在命运面前保持独立的人格精神。三国时魏国的李康在其所撰的《运命论》一文中较好地阐发了这种思想。其文说:“夫治乱,运也;穷达,命也;贵贱,时也……吉凶成败,各以数至,咸皆不求而自合,不介而自亲矣……然则圣人所以为圣者,盖在乎乐天知命矣。故遇之而不怨,居之而不疑也。其身可抑,而道不可屈;其位可排,而名不可夺。”穷达、贵贱、吉凶、成败都是命,是受时、数等客观因素制约的,但人却要保持独立的人格精神,高扬身可抑而道不可屈的气节,培养淡泊于名利富贵的心态。这种人生态度是难能可贵的。
在传统中国,虽然天命论或宿命论有相当大的影响,但主张人应该积极有为的观点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如俗话所说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并不因为有某种客观的不能企及之处而放弃人的积极努力。要树立成事在人在力的观念和信心。人活在世界上,还得靠我们自己的努力,靠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相传姜太公有一本《太公家教》流传于世,其中有这样几句话:“罗网之鸟,悔不高飞;吞钩之鱼,恨不忍饥;人生误计,恨不三思;祸将及至,恨不忍之。”这就是说,人之招灾咎由自取,非天命使然。万事皆在人为,就是天命亦可抗争。在中国思想史上,荀子主张要制天命而用之,并且提出了“人定胜天”的响亮口号。人类与其消极地顺从天命,不如认识把握规律来利用它,为自己服务。在大众信仰层面,老百姓也是一方面相信宿命,另一方面又主张造命,即人的命运是可以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而改变的。梁启超先生说:“知命和努力,原来是不可分离,互相为用的……知命与努力,这便是儒家的一大特色,也是中国民族一大特色,向来伟大人物,无不如此。”强调知命,并不是让人无所事事、坐以待毙,而是让人更加明确自己什么事情可以做。
义命关系也就是道德操行与吉凶福祸的关系,这也是中国伦理思想史上的一个大问题。在这一问题上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命随义而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一个人的吉凶福祸之命是上帝对他的善恶行为的报应,所谓“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尚书·蔡仲之命》)。《左传·襄公二十三年》也说:“祸福无门,唯人所召。”《周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这种观点可以说是儒家的占主导地位的观点,也是儒学的基本价值基础,只有这样,才能鼓励人们修德见世,以德化人,成己成物。中国的伦理精神后来又通过佛学的生死轮回、因果报应的逻辑完善,再一次强化了这种伦理精神,成为民众的主流信仰。
还有一种相反的观点,就是王充的性命两异论。王充认为:性命两异,个人的吉凶福祸、贫富贵贱由命定,与他的善恶操行无关。在王充看来,人的性与命都是自然形成的。性是人的操行善恶,是人们的主观努力可以追求的;命是人的祸福吉凶,是人们的主观努力无法操纵的。“死生寿夭之命”是由禀气厚薄造成的,而“贵贱贫富之命”则是上天的决定与安排,这是一种宿命论观点。性命两异论的核心,就是否认人的道德行为与祸福吉凶的联系。王充认为,人生在世,性命俱禀,无分先后,两者各有其特点,如命不可变而性可变,是两个互不相关、各自独立的原则。善恶与祸福之间的联系只是偶合,并无必然性。现实中确有大量的性与命分离的状况,王充的观点正是对这种矛盾的揭示。
王充的这种思想在历史上也不乏支持者。南朝时的刘孝标,才识过人,五十岁以前一直积极用世,但一再遭受排斥打击,在对于腐败政治深感失望而又无力抗衡的情况下,只好隐于金华山,潜心著述。他在《辩命论》中列举了大量的历史事实,力图证明人的穷达和吉凶成败皆由乎天命,而与人的主观条件无直接联系,亦非人力所能改变。大道化生万物而不以主宰居之,人们对于万物的变化只能知其然而不能知其所以然,这就叫自然。可见,人无法明白自己何以富贵,何以贫贱,而只能认命。位极人臣的宰相与社会最下层的奴仆,长寿的彭祖与夭亡的殇子,“咸得之于自然,不假道于才智”。同样,人的成败穷达与人在道德上的善恶亦无直接关联:“邪正由于人,吉凶在乎命。”(《辩命论》)据此他批驳了传统的“积善余庆”的劝善论。他认为,同样是为善或作恶,其结局却未必相同。可见,上天并不会赏善罚恶,积善余庆之说只是出于“立教”的需要。
刘孝标虽然坚持这种“命运自天”的宿命论观点,但他也坚持君子仍要修道德、习仁义、立忠贞、知天乐命、宠辱不惊、富贵不动、安之若素。他认为君子的人生态度应该是:“居正体道,乐天知命,明其无可奈何,识其不由智力。逝而不召,来而不距(拒),生而不喜,死而不戚。瑶台夏屋,不能悦其神;土室编蓬,未足忧其虑。不充诎于富贵,不遑遑于所欲。”(《辩命论》)这种不为命运所动而安之若素的超然态度,对于个人是一种可资借鉴的精神营养。
性命两异是对现实的一种冷峻的反思与批判,在现实人生中的确存在着好人命不好、坏人却得好的经验事实,但究竟是德福一致的多,还是性命两异的多,很难有一个精确的数量统计,这无疑是一种价值信仰。一般来说,传统中国人还是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这是传统社会的主流价值信仰。但随着现代社会的日趋功利化,似乎人们越来越没有这种价值信仰了。有的人根本没有敬畏和积善意识,为了自己的利益根本不考虑其他,因此,福善祸淫的传统价值信仰似乎在今天越来越缺乏影响力了。
总之,传统中国文化对于力命或义命关系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要知命认命,这种观点体现了中国人天人合一的思想。承认自然的规律性和必然性,在命运面前保持豁达的心态,在命运不济、不公面前虽然少了些抗争的意识,却维护了人的心理平衡和心身和谐。另一种观点认为要积极有为,但这种后天努力和人为却不是一种外在的抗争,而是引向了一种内在的德性诉求,认为通过自己的德性修养是可以改变命运的,这就回到了福善祸淫的价值信仰上。即使自己的道德努力不能改变命运,也可以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精神,在命运面前保持一种超然的态度。可见,中国传统价值观的道德至上主义是多么坚定,它不仅不为利益、生死所动,就是在处理人的现实命运与道德的关系时,不论个人的命运好不好,都毫不动摇道德和人格的价值,这近乎一种道德宗教精神,体现出了传统中国人坚定的道德信仰。
在民间,坚持知命与造命的统一,成了老百姓的基本人生信念。明代人袁黄的《了凡四训》是我国近世以来影响很大的一部家训式的劝善书,至今仍然通过佛寺进行流传,在民间社会发生影响。这里我们仅以《了凡四训》为例来分析这种知命认命,又通过道德修为而造命的人生态度。袁黄将自己的人生经历作为诫子的逻辑起点,论述了福善祸淫的人生信念。他说,他自幼丧父,老母命他学医,之后他遇到一孔姓高人,说他是仕路之人,要他发奋读书,并对他什么时候能考取功名,能考第几名,什么时候当官,什么时候寿尽等都给予了预测,在以后的二十年的经历中,这些预测基本上应验了,因此,他最初坚信“进退有命,迟速有时”。后来又遇上了云谷禅师,禅师告诉他,凡人有定数,而极善与极恶之人,“定数拘他不定”,“命由我作,福自己求”。不仅德可自求,功名富贵皆可自求,内外双得。“若言天命有常,吉何可趋,凶何可避。开章第一义,便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另外,云谷禅师还拿出功过格给他看,要他今后照此去做,必有善报。自此他又一次实现了自己人生信念的转变,从信仰宿命论转而信仰福善祸淫、命由我造的人生观。“余初号学海,是日改号了凡,盖悟立命之说,而不欲落凡夫窠臼也。”从此发愿积德成善,做善事三千件,因而得任宝坻县知县,在任上又发愿做善事一万件。总之,因行善积德,而使自己由过去命中无子而有子,由无官而得官,由命定的五十三岁之寿而至六十九岁尚存。“吾于是而知凡称祸福自己求之者,乃圣贤之言,若谓祸福惟天所命,则世俗之论矣。”
袁黄的人生观或人生信念的形成与转变典型地体现了中国传统民众的人生观。一般民众起初可能都信仰宿命论,这是一种消极的人生观,容易使人“澹然无求矣”。在《了凡四训》看来,这种盛衰兴废皆有定数,人须听天由命的思想是凡人之迷,而相信福祸转移操之在人、积善断恶、灾消福来、命自我造、数不能拘的人生观才是觉悟之人的正确人生信念。应该说这两种人生信念在古代民众的生活中均有普遍表现,一般贫苦的、无文化的、软弱无助的、命运不济的人大都相信宿命论,虽然这麻痹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斗志,但却给予他们以心灵慰藉。福善祸淫这种德福统一的人生价值信念,在中国古代对于人们的道德实践发挥了相当积极的作用,它给民众的人生与道德实践以动力、信心和力量。虽然在实际的人生实践中可能出现德福不一致甚至德福对立的现实状况,但德福统一作为一种人生价值信念为大多数民众所深信,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在传统俗文化中,关于性命关系有一首“命自我作,福自我求”的歌谣,现引来作为这一问题的总结:
[1]夏晓虹.梁启超文选:下集.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50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