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欧洲货币一体化的早期历史
一、历史渊源与最初尝试
在欧元诞生之前,统一的货币就曾出现在欧洲的历史上。自公元800年起,在罗马帝国长达400年的历史中,统一的“罗马货币”是这个帝国的象征,帝国的建立者查理曼大帝也被奉为欧洲之父。在此之后,欧洲就陷入频繁的战乱之中,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几乎使得查理曼大帝的后裔们成为世仇宿敌。但是,正是罗马帝国所覆盖的这些地区(今天的法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和意大利北部)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一体化过程中的核心力量,其中,法国和德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发挥了引擎的作用。因此,可以说,欧洲统一的理念源远流长,它植根于罗马帝国,又被深深地注入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为各国公民对于统一货币乃至统一欧洲的心理认同提供了一个历史依托。
在罗马帝国之后,民族主权国家的建立成为欧洲政治领域的新气象,随之而来的是国家货币联盟的建立。原来分别在各个地区内部流通的各种金属货币日益成为开展国内贸易的障碍,它们逐渐被国家统一货币所取代。意大利于1862年统一了货币,德国于1876年建立了基于马克的单一货币体系以及德国国家银行(德意志帝国银行)。在国家货币联盟建立的同时,一些跨国的货币联盟也逐渐建立起来,如1865年建立的拉丁货币联盟和1873年建立的斯堪的纳维亚货币联盟。前者由法国、意大利、瑞士、比利时和希腊(1868年加入)组成,而后者则包括丹麦、瑞典和挪威。这两个货币联盟的内容主要是成员国互相接受对方的货币。从表面上看,它们与今天的欧洲经济和货币联盟十分接近。但是这两个货币联盟自身的制度安排决定了它们与今天的欧洲经济和货币联盟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这表现在:在拉丁货币联盟和斯堪的纳维亚货币联盟中,并不存在一个超国家的中央银行来管理货币发行和货币流通等事务,也不存在一种统一的货币;财政预算约束的缺乏使得这两个货币联盟变得非常脆弱;这两个货币联盟是与金本位制度紧密相联的,最终必然随着金本位制度的瓦解而告终。我们从上面的分析可知,19世纪80年代建立的欧洲国家之间的货币联盟无论是覆盖地区的广度还是制度内涵的深度,都远不能同现在的欧洲经济和货币联盟相提并论。但是,作为欧洲国家之间自愿建立货币联盟的第一次有益尝试,其历史意义无疑值得我们重视。
二、战后欧洲:统合的三股政治思潮
欧洲一体化的当代历史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废墟上开始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使得大部分欧洲国家的经济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因此,集中精力进行政治经济的重建成为这一时期欧洲国家的主要任务,与此同时,西欧各国的政治经济关系也开始恢复。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产物的国际政治秩序成为战胜国剥削战败国的工具,分裂成为欧洲政治经济现实的主流,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欧洲经济出现了大幅度的下滑,再加上战败国对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政治秩序的不满使得法西斯主义在德国、意大利等国家蔓延;民族主义的政治思潮在许多欧洲国家盛行,一些欧洲国家实行以邻为壑的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德国的军事扩张。尽管这一时期法国外长布里安曾建议筹组“泛欧联盟”(Pan European Union),并提出类似欧洲联邦的理念,但是当时各方反应冷淡,响应者寥寥,更未能阻止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两次大战的毁灭性结果迫使人们重新思考欧洲的未来之路,统合思想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跃成为主流。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政治经济现实也为欧洲启动一体化的进程提供了直接动力。在政治上,欧洲面临着来自国内外的威胁:在国内方面,中间偏左的政治力量获得了大量的支持,阻止左翼力量特别是共产党在选举中获胜成为欧洲右翼和一些中间政治力量的主要政治任务;此外,防止德国重新崛起和军事扩张成为那些受到德国侵略的国家最为关心的事情,特别是法国将其作为首要的政治目标。在对外方面,社会主义苏联的崛起、强大和向外扩张成为欧洲的潜在威胁,欧洲国家必须建立一套新的政治、军事体系以确保欧洲的安全。在经济上,欧洲重建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尤其是一些国家面临着关键资源(如煤炭、钢铁)的短缺。在这种形势下,西欧各国尤其是法国和德国都有强烈的合作意愿。
但是,对于如何推动欧洲的联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欧洲存在三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种是主张建立一个联邦式的统一的欧洲,召开国际会议,制定欧洲宪法,成立欧罗巴共和国,在外交等事务方面以一个单一的整体出现,这种主张被称为“联邦主义”。联邦主义的整合是自上而下的整合。持这种主张的人认为,没有宪政体制,仅靠政府间的功能合作,不能达到整合的目的。另一种主张是英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所倡导的“政府间合作主义”。持这种主张的人仅仅希望通过政府间合作的有限制度安排来推进欧洲合作,而把不让渡民族国家主权作为底线。这种想法反映了这些国家的历史和现实状况,特别是英国孤悬海外,与欧洲大陆国家的关系从来就是若即若离。第三种思潮是逐渐兴起的“新功能主义观”[1],它主张先在某个部门进行一体化,然后再扩展到其他部门。后来这种思想被转化为如下的逻辑:一体化过程在经济领域的一个部门发动后,就会引发在另一个部门的一体化,因为前者需要后者的配合,而单一部门的一体化会使得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发生变化,趋于支持区域一体化,最后,当经济领域里的一体化在一个部门接着一个部门发生和完成后,政治一体化就会发生。新功能主义观在战后初期的欧洲整合中成为主导思想,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三、经济和政治的初步合作:欧洲经济合作组织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联邦主义者率先开始了欧洲合作和联合的尝试。1948年,其在海牙召开了欧洲议会。但是在这个会议上联邦主义者遭遇了挫折,欧洲议会并没有如他们所希望的那样成为一个跨国家的政治权力机构,而仅仅是一个各国政府交流观点的场所。后来联邦主义者试图扩大欧洲议会的权力,但是遭到了英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激烈反对。这使得联邦主义者认识到,通过建立一个超国家的政治权力机构来实现欧洲一体化在当时来说是行不通的,必须另辟蹊径,于是,从经济入手成为一个重要的备选项。
恰好在这时,美国抛出了马歇尔计划,这为欧洲实现经济合作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契机。战后初期,由于欧洲主要国家工业基础在战争中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经济恢复缓慢。与战前水平相比,法国、联邦德国和荷兰工业产出下降了75%,失业率不断攀升,再加上连年的恶劣天气所导致的农业部门的严重减产,当时的经济形势十分严峻,重建经济所需的大量资金是欧洲自身无法提供的,只有美国才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承担这个任务。美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抛出了马歇尔计划,旨在帮助欧洲进行战后重建。在美国看来,欧洲的复兴可以为美国提供出口市场,而美国的援助对于欧洲的复兴来说又是一个必要条件;并且更为重要的是,美国希望能把欧洲当作制衡苏联和阻止共产主义西进的重要力量,将欧洲纳入美国的战略轨道,一个稳定繁荣的欧洲是符合美国利益的。鉴于这一点,马歇尔计划在提供给欧洲国家经济援助的同时限定了它们取得援助的条件:各参与国在重建过程中必须相互合作,欧洲内部贸易和支付必须逐步实现自由化。为了达到这些条件,除了西班牙以外的西欧国家于1947年建立了欧洲经济合作委员会(Committee of European Economic Cooperation,CEEC),负责实施马歇尔计划。这就使得战后欧洲的经济合作迈出了第一步,其中英国占据了主导地位。
为了防范德国,英国和法国在1947年签订了《敦刻尔克协议》,迈出了战后共同防卫的第一步。这个协议规定,在一方受到德国的侵略时,另一方要提供相应的支持。1948年,比利时、卢森堡和荷兰三国也加入了这个协议,它们和英国、法国一道建立了旨在实行地区性防卫的布鲁塞尔公约组织。这个组织后来又吸收了美国、加拿大、丹麦、冰岛、意大利和葡萄牙,成为大西洋联盟。1950年,这个联盟正式更名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四、欧洲煤钢共同体
如前所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经历使得战后初期欧洲国家对德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特别是法国对德国怀有深深的不信任感,普法战争的旧仇宿怨没有了断,第二次世界大战又平添新仇,历史留下的难题难以在短时间内释解,德国的重新工业化和军事化在法国看来是一个严重的威胁。因此,法国坚持对德国使用带有压制性质的政策来谋求自身的发展。但是,出于遏制苏联的战略需要,美国认为德国的重建应该在欧洲的复兴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出于同样的原因以及与美国的密切关系,再加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不曾被德国占领的经历,英国也主张对德国实行相对宽松的政策。[2]这样,法美双方在如何对待德国的问题上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法德的和解无疑成为欧洲整合的关键。让人意外的是,为事件赢得转机的却是引发法德百年冲突的两国边境鲁尔—萨尔地区的煤钢资源。法国最终调整了自己的对德政策,政治经济形势朝着有利于欧洲一体化的方向继续发展。
法国政策的调整与美国和英国的压力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必须看到,这更是法国自身利益的必然要求。战后德国西部被法国和美英分区占领,法国控制着煤炭资源丰富的萨尔地区,而鲁尔重工业区则在英国和美国的管辖之下。法国希望能够在取得萨尔地区主权的同时控制鲁尔地区,进而获得经济赖以发展的煤钢资源并有效地阻止德国的再度工业化和军事化。于是在1949年,法国同意将自己的占领区与美英的占领区合并组成联邦德国,以期对鲁尔地区的工业生产决策施加影响。最终的结果却令法国失望。法国虽然在合并后建立的国际鲁尔权力机构中拥有一席之地,但是实际上它依然没有任何发言权。针对这种状况,法国政治家让·莫内[3](Jean Monnet)适时地提出了一个建议:同时将法德两国的煤钢生产置于一个共同的超国家机构的领导之下,并且该机构向欧洲其他国家开放。这个建议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法国的愿望,使其将联邦德国的工业置于自己和其他欧洲国家的监管之下,限制联邦德国重工业的扩张,虽然这要付出不能继续完全控制本国工业的代价。1950年5月9日,时任法国外交部长舒曼(Robert Schuman)接受了莫内的创举,代表法国政府发表了一项声明,提议“把法国、联邦德国的全部煤钢生产置于一个其他欧洲国家都可参加的高级联营机构的管制之下”,“各成员国之间的煤钢流通将立即免除一切关税”。这就是著名的“舒曼计划”,它为《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奠定了基础。“舒曼计划”的出台是以联邦德国同意为前提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使得德国的实力和信誉大减,其实现工业化的途径十分有限,除了接受“舒曼计划”外别无他选。面对法国和联邦德国煤炭工业潜在的巨大市场,成为煤钢共同体的一员对于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来说无疑是有利的,意大利为了实现其对西欧政治和经济的合作承诺也接受了这个计划。而英国却对“舒曼计划”持坚决的反对意见。一方面,英国反对“煤钢共同体”的超国家权威的性质。英国在战后实现了钢铁和煤炭工业的国有化,煤钢共同体无疑会对英国的工业发展进行干预,英国担心这会削弱其竞争力,使得英国与欧洲大陆相比处于一个不利的位置。另一方面,英国怕失去美国在欧洲的影响,与美国保持密切的政治经济关系在英国对外战略中一直是优先考虑的因素。然而,由于地缘上的原因,英国在与欧洲大陆国家交往时一直持相对超然的态度,英国自身的优越感也使得它难以接受这个计划。因此,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6国于1951年4月18日在巴黎签订了《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也称《巴黎协议》),这个协议于第二年正式生效。莫内当选为欧洲煤钢共同体高级机构的首任主席。这个条约建立了四个主要的机构来实现其所制定的目标:部长理事会、最高总署、欧洲议员大会和欧洲共同体法庭。其中最高总署作为主要的执行机构,由来自各个成员国的9名代表组成,这些代表必须独立于所在国的利益行事,共同体的利益对他们而言是唯一的标准。
欧洲煤钢共同体创造了西欧煤钢产品自由贸易的市场,它是战后西欧建立起来的第一个超国家权力机构,开启了欧洲国家统一行动和联合决策的先河。此外,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建立既从战略资源角度把联邦德国纳入一个共同体的制度框架中,纠正了长期以来不正常的法德关系,消除了两国冲突的根源,也加快了联邦德国经济重建的步伐,法德合作成为欧洲一体化的轴心。另外,“舒曼计划”明确了欧洲一体化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一个欧洲联邦,尽管当时对这种联邦的界定还比较模糊。所有这些都为欧洲经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这一时期,布雷顿森林会议建立起来的国际金融体系还比较稳固、有效;欧洲主要国家宏观经济状况也比较相似,这就决定了欧洲煤钢共同体没有也不可能明确地提出经济一体化的本质形态——货币统一的目标,但是欧洲煤钢共同体本身所固有的超国家性质无疑为欧元的诞生埋下了火种。
五、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经济共同体——《罗马条约》
朝鲜战争的爆发使得美国与苏联的政治军事对峙表面化。为了抗衡苏联日益强大的军事实力,美国希望西欧国家能够强化军事力量。但是,经济重建是后者要优先考虑的事情,军事开支的增加无疑会对经济重建产生负面影响。于是美国转而寻求将联邦德国纳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框架中来。这个主张显然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建立的初衷相冲突。那些担心联邦德国会重走战争老路的西欧国家强烈反对美国的主张。不过,苏联的现实威胁和煤钢共同体的示范作用使得它们最终做出了让步,法国总理普雷文(René Pleven)提出的“建立一支由联合总司令部统辖的欧洲军队”的普雷文计划,被列入煤钢共同体进行谈判的主题之中,最终导致了这些国家于1952年5月在巴黎签订了《建立欧洲防卫共同体条约》。与此同时,建立欧洲政治共同体的计划也被提上了煤钢共同体的议事日程。但是各国在主权放弃的程度这一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随着1954年8月法国国会下议院否决了该条约,建立一个超国家的政治机构的计划就此搁浅。
政治一体化的受阻使得煤钢共同体再次将目光投向经济领域。1954年煤钢共同体遭遇寒流:成员国的煤矿和钢铁产业出现了衰退,并且欧洲经济合作组织[4]国家在减少贸易壁垒的问题上也出现了分歧。英国和法国担心西欧贸易自由化会对它们的海外贸易关系产生不利的影响,而荷兰则认为自由化的程度还远远不够。但是在这个时候,煤钢共同体的实践已经使得各个成员国认识到欧共体的形式才是一体化的可行路径,并且必须扩展到其他的部门。基于这一点,1955年在于意大利墨西拿召开的第二次政府间会议上,煤钢共同体六个成员国的外长们经过协商后决定委托比利时外长亨利·斯帕克领导一个委员会来为下一步的一体化制订计划,这一计划于1956年出台并成为于1957年3月25日签订的《罗马条约》的基础。1958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罗马条约》建立了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uratom)和欧洲经济共同体(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EEC)。
欧洲经济共同体的目标是要逐步实现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最终创建一个欧洲。因此,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建立可以被看作在建立欧洲经济和货币联盟的道路上迈出的第一步。不过,这也表明新功能主义的道路走到了尽头,成为欧洲统合的主轴。此外,在共同经济政策上,《罗马条约》并没有给出具体、明确的规定。虽然《罗马条约》的第二条确立了“使得成员国的经济政策逐渐趋同”的目标,但是对于欧共体能在多大程度上干涉成员国的经济政策,《罗马条约》表现得相当温和。《罗马条约》建立了货币委员会来监督成员国的经济和金融状况以使之与欧共体目标相符,并减少了对货币兑换的管制,同时规定了当一国遭遇到重大的支付危机时其他国家应该提供帮助,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对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协调的重大规定,特别是在汇率制度上没有提出任何能起实际作用的措施。显然,《罗马条约》并没有触动成员国行使经济政策的主权,也没有明确规定货币整合的相关事项和进程。究其原因,我们必须从当时的政治经济形势和政治经济关系中寻找答案。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布雷顿森林体系比较成功地维持了美元与世界主要货币之间汇率的稳定,并且为经济政策的协调提供了一个框架。其中,美国的经济政策至关重要。只要美元增长不是太多,美元与其他货币的汇率比较稳定,固定汇率体系就会比较稳定。欧洲重建需要大量的美国商品和资本,这就意味着迫切需要美元。因此,通过贸易顺差来积累美元成为这一时期欧洲国家的一项迫切任务,这也使得欧洲国家内部货币合作无法占据重要的位置。从政治上来看,欧洲受阻后,特别是煤钢共同体的实践自然被看做通往政治联盟的途径,因此,欧洲经济共同体势必关系到整个欧洲统合的进程。基于这种考虑,各国政府不希望因整合速度过快而危及整个欧共体的发展。而且在这一时期,凯恩斯主义在除了联邦德国之外的其他成员国中产生了巨大影响,这使得它们不愿意放弃对经济的控制。欧洲经济共同体以煤钢共同体为蓝本设计了机构,但是决策机构变成了部长理事会,而委员会则负责提出议案并执行欧共体的决定。
六、欧洲支付联盟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临近结束时,重建国际货币体系的工作就已经启动了,1944年在美国召开的国际金融会议确立了新的国际货币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为了避免出现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竞争性贬值所带来的国际货币金融领域里的无序状态,新的体系决定实行以黄金—美元为基础的、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度。这一体系最重要的特点在于美元成为核心货币,美元与黄金保持固定的比价,各国货币则与美元保持可调整的固定比价,这种平价只有在国际收支根本不平衡时才可以变动。因此,各国货币之间也就保持着可调整的固定比价。更为重要的是,取消了经常账户交易的外汇管制,使得成员国的货币可以相互兑换,以便构建一个多边的贸易体系。但是这种货币的可兑换性对于战后的欧洲来说并不能实现。当时欧洲各国的大部分贸易是通过双边的贸易协定来进行的,欧洲内部的各国货币是不可兑换的,当贸易赤字超过信贷底线时就必须用黄金来结算,并不存在一种补偿机制使得某国对一国的贸易赤字由其对另一国的贸易盈余来弥补。为了避免使用黄金结算,欧洲各国政府不得不采用一些贸易保护手段来限制进口。
货币的不可兑换性与当时的美元缺口密切相关。战后欧洲国家都需要从美元区国家进口大量的商品、服务,而它们对美元区国家的出口一般要小于进口,因此它们希望积累黄金和其他可以兑换成美元的货币。如果一个欧洲国家单方面使其货币具备可兑换性,那么,这种货币在实际上就取得了与美元同样的地位,其他欧洲国家就会在和这个国家的双边贸易中尽可能多地获取顺差以便积累这种货币,这会使其陷入更大的国际收支困境。例如,在1947年,英国试图使它的货币回到可兑换状态,其结果是英格兰银行很快遭受了大量的外汇储备损失,最终被迫放弃这种做法。而且,由于欧洲国家的进口和出口的弹性很小,其货币相对于美元的贬值并不能有效地改变收支状况。只要支付受到限制,贸易自由化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5]
由此,欧洲国家意识到,只有采取联合行动,建立一个货币补偿机制才可以走出双边贸易的困境。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三国迈出了第一步,它们于1947年签订条约建立了一个三国间的清算体系,这个条约后来被《欧洲内部支付协定》所取代。到1949年,所有的欧洲经济合作组织的成员国都加入了这个协定。一年之后,在美国的支持下,欧洲支付联盟(European Payments Union,EPU)正式建立。欧洲支付联盟规定每个月对各成员国由双边贸易所带来的贸易逆差和顺差进行净额结算,实行多边对冲。但是在如何结算那些不能够抵消的净头寸上,债权国和债务国发生了冲突,前者希望用黄金和美元结算,而后者则不愿意就此损失黄金和美元,它们更愿意获得信贷。双方经过讨价还价最终达成一致:各成员国获得相当于其1949年度进出口总额15%的配额,同时各成员国也可以选择用黄金和美元来结算。在美元缺口于1952年基本消失后,欧洲支付联盟继续发挥作用。直到1958年经济形势发生了变化,各成员国对美元区国家的出口大增,并因此积累了相当大的头寸,欧洲支付联盟才宣告解散,并被欧洲货币协定所取代。欧洲支付联盟作为欧洲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进行国际结算的机构,扫除了欧洲内部贸易的障碍,但离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合作还比较遥远。
七、欧洲自由贸易区——英国的回应
作为欧洲的另一个大国,英国对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态度非常值得关注。出于下面的原因,英国选择留在欧洲经济共同体大门之外:第一,如前所述,英国反对超国家性质的机构;第二,英国担心加入欧共体会危及其与美国以及英联邦各国的贸易关系;第三,欧洲经济共同体本身也排斥英国,主要是法国要限制英国在欧洲的影响力。但是,欧洲大陆的市场显然是英国不想放弃的,因此英国试图以欧洲经济合作组织为框架建立自由贸易区。这样一方面可以进入欧洲大陆国家的市场,另一方面仍然可以维系其与美国以及英联邦国家之间密切的贸易关系。欧洲自由贸易区的主要目标是取消工业品关税,农产品并不包括在内,因为英国担心取消农产品的关税会对它从英联邦国家进口廉价食物产生影响。这自然遭到了欧共体六国特别是法国的反对,因为农业在法国经济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更为重要的是,六国已经有了自己整合的目标。因此,英国只得与以斯堪的纳维亚国家为主的六个国家谈判建立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使得后者在保全其经济主权的同时获得了进入别国市场的机会,从而推动欧洲国家在经济和货币领域进行合作,但是其始终未能进入主流。
八、“行动计划”和共同农业政策
在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后,欧共体内部要求进一步推进经济一体化的呼声迅速高涨起来,许多建议纷纷出台,有很多都集中在货币领域。1962年4月和5月,欧洲经济共同体委员会提出了一个“行动计划”,其中包括建立一个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委员会,实行共同的货币政策并在成员国之间实行可变更范围非常小的固定汇率制度;建立一种欧洲储备货币,继续推进资本流动的自由化。但是对于这一计划,欧共体内部并不能够达成一致。特别是联邦德国对此反应冷淡。联邦德国当时外贸盈余较多,它担心共同货币政策的实行会给国内带来严重的通货膨胀压力,而且战后联邦德国信奉自由主义的经济哲学,不愿意接受一个统一的欧洲货币组织来干涉其经济领域。此外,英国出于进入欧共体国家市场的需要,在1961年申请加入欧共体。当然,英国态度的转变也有美国压力的原因,美国希望英国在西欧扮演一个更重要的角色。但是,法国总统戴高乐在没有与其他成员国商量的情况下于1963年拒绝了英国的申请,因为法国担心英国农业上的优势会使法国农业受到冲击,这引起了联邦德国和荷兰的不满,联邦德国和荷兰希望英国能够加入以便它们能从英国和美国的密切关系中受益。联邦德国的反应和英国申请的失败使得欧共体内部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行动计划”的实施前景暗淡。
虽然“行动计划”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但是“行动计划”第一次比较明确地对欧洲货币一体化的进程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在后来的《维尔纳计划》和《德洛尔报告》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这个“行动计划”的影子。而且欧共体也采纳了“行动计划”中的某些建议,例如建立了一些机构来专门处理经济和货币政策方面的问题,这些机构包括中央银行行长委员会、中期的经济政策委员会以及财政预算政策委员会。从货币一体化的角度来讲,中央银行行长委员会虽然本质上是一个咨询交流的机构,但是它使得各国在货币增长、通货膨胀、利率和汇率等方面的信息交流有了一个定期的机制,从而也为后来实行共同的货币政策奠定了历史基础。
随后,在法国的倡导下,共同农业政策被提上欧洲经济共同体的议程,从而与关税同盟一道成为欧洲经济共同体的两大支柱。农业在法国经济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但是由于法国的经营方式比较落后,大都为小农场经营,农业的效率比较低下,如果开放本国农产品市场,那么势必会使法国农业受到极大的打击,因此,要建立农产品的共同市场,就必须实行共同的农业政策,将各国对于本国农业的保护变为共同的保护。
注释
[1]哈斯(Hass)最早对新功能主义做出了界定,详见Hass,Ernst,1958,The Uniting of Europe:Political,Social and Economic Forces,1950~1957,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Hass,Ernst,1964,Beyond the Nation State:Funct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See Martin-Das,Jennifer C.,2002,The European Monetary Union in a Public Choice Perspective,UK Northampton,MA,Edward Elgar,p.27.
[3]让·莫内(1888~1979年),法国政治家,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任命为英法两国战争通力协调委员会主席,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任法国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他致力于欧洲统一,被尊称为欧洲统一运动的“总设计师”和“欧洲之父”。
[4]1948年,永久性的欧洲经济合作组织(OEEC)取代了欧洲经济合作委员会(CEEC),该组织后来于1961年发展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超越了欧洲的边界。
[5]Gros,Daniel&Niels Thygesen,1998,European Monetary Integration:From the European Monetary System to 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New York,Longman,p.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