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十月革命前后的一段时期里,关于社会主义条件下政治经济学“消亡”的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颇为流行。希法亭、卢森堡等当时一些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都曾持这一观点。布哈林的观点很具代表性,在1920年出版的《过渡经济学》一书中,他开宗明义讲道“理论政治经济学是关于以商品生产为基础的社会经济的科学,也就是关于无组织的社会经济的科学”,“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末日就是政治经济学的告终”。[1]马克思曾经指出,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人们同他们的劳动和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无论在生产上还是在分配上,都是简单明了的,商品世界的全部神秘性,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各种范畴的社会效力,都立刻消失了。然而,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消亡绝不等于政治经济学的消亡。列宁十分正确地指出,布哈林的关于政治经济学的定义相比恩格斯的定义倒退了一步,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指出,政治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人类各种社会进行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的科学”[2]。列宁问到,即使在纯粹的共产主义社会里不也有Iv+m=IIc关系吗?还有积累呢?随着社会经济建设实践的不断发展,创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任务摆在了人们面前。
20世纪30年代以后,苏联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形成了社会主义经济的最初模式即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的不断深入,政治经济学“消亡”的观点被否定了。1936年苏共(布)中央做出了《关于改革政治经济学讲授》的决定,正式提出开设独立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课程,1937年苏共中央组织了一批著名的经济学家编写包括社会主义部分在内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到1940年年底,完成了教科书的初稿。斯大林高度重视这一工作,指出“一本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出版,不仅具有国内的政治意义,而且具有巨大的国际意义”[3]。在斯大林的领导下,《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在1951年基本完成。随后苏共中央举行了经济问题讨论会,对这本教材进行了专门的讨论,斯大林针对大会讨论的重要理论问题发表了书面意见,1952年,这些意见正式以“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为题出版发行。1954年8月,《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正式出版[4],这标志着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第一个理论体系即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诞生。
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思想在20世纪50年代的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得到了系统的表达,其主要观点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公有制有两种形式:国家所有制和合作社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是,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是调节社会主义经济的主要规律;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经济最基本的分配形式和重要的经济规律,这一规律要求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物质资料;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主要限于个人消费品,价值规律不是生产的调节者,但在一定范围内对个人消费品的流通起调节作用;社会主义阵营各国的经济关系则是建立在完全平等、互利、尊重一切大小民族的国家主权、兄弟互助、计划性和组织性之上的。
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关于未来社会的经典理论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在这一问题的认识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经典理论在现实中的运用,其中主要观点如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等就来源于经典作家的论述,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经典的社会主义理论是一回事。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是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经典理论的歪曲,它在根本上背离了经典作家的思想。比如,经典作家认为,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消灭了阶级和国家,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的。而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国家不仅没有消亡,反而成了无所不能、空前强大的暴力机器,个人的自由受到了严重的压制。
上述两种观点都有片面之处。实际上,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经典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是教条式地运用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理论的结果,这包括两个方面意思:
一是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直接来源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经典理论,这一理论的基本观点,如生产资料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等都是对经典作家关于未来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使社会主义从一种理论上的设想转变成为了现实的存在,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进行了具体的探索,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具体内容和内在规律进行了深入的阐发,这些都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经典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从实践上看,虽然经历了严重曲折和巨大挫折,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历史功绩不能抹杀,依靠这一体制,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在较短的时间里迅速实现了国家的工业化,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人民成为了国家的主体,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得到了大大提高,对人类的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因此,不能割裂二者的联系,从而把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排斥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历史谱系之外,否则就会割断历史,陷入历史虚无主义的泥潭。
二是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是对经典理论的教条化运用,它虽然源自经典社会主义理论,但又依据这些经典理论并结合当时的客观实际和人们的主观理解,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其中有不少探索是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关思想的丰富和发展,但也有不少片面甚至错误的东西,主要是把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最一般、最抽象的规定与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具体形式或具体模式相混同,忽视了一般的规定和丰富的具体之间的差别,忽视了经济关系内部各种具体复杂的联系,忽视了各种特殊的经济规律,从而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马克思和恩格斯反复强调:“我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的特征的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不结合这些事实和过程加以阐明,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5]他们还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6]。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就是伴随着改革的实践而不断发展的,而发现或引入市场、探索在公有制基础上建立市场经济则是过去一个世纪里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发展中的核心问题。
注释
[1] 布哈林:《过渡时期经济学》,1页,北京,三联书店,1981。
[2] 恩格斯:《反杜林论》,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49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斯大林选集》(下),57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 顾海良、张雷声:《20世纪国外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298~304页,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5] 恩格斯:《恩格斯致爱·皮斯》,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67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 恩格斯:《恩格斯致奥·伯尼克》,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69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