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者谈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兼论中国经济改革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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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历史逻辑

一、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本源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也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奠基人,他们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发展趋势的历史考察,揭示了未来共产主义(包括我们目前所讲的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和低级阶段即社会主义阶段)社会的基本经济特征,主要有:

(1)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自由人的联合体。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的特征和根本目标。《共产党宣言》对这一思想做了如下经典表述:“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一思想贯穿于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全部理论之中。

(2)消灭私有制,生产资料社会占有。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对立和社会发展的无政府状态等弊病从根本上来说是由生产资料的私有制造成的,因而消灭私有制是建立未来自由人联合体的基础。“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这就是废除私有制的主要结果”[2]。“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3]

(3)消灭商品生产,对社会生产实行有计划的调节。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商品是私人劳动的产物,商品交换是私人生产者之间的一种劳动交换关系,他们所设想的未来社会是一个没有商品货币关系的社会。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个体生存斗争停止了。于是,人在一定意义上才最终地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受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这些一直作为异己的、统治着人们的自然规律一样而同人们相对立的规律,那时就将被人们熟练地运用,因而将听从人们的支配。人们自己的社会结合一直是作为自然界和历史强加于他们的东西而同他们相对立的,现在则变成他们自己的自由行动了。至今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是从这时起,由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大部分并且越来越多地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4]

(4)生产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私有制后,社会的生产目的将会发生根本的改变,由于消灭了阶级对立,生产力的发展不再是少数人剥削大多数人的手段,而是为了社会成员的需要,实现共同富裕,因此目的和手段实现了真正的统一。马克思指出,在未来社会:“生产力增长再也不能被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所束缚了,工人群众自己应当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当他们已经这样做的时候,——这样一来,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就不再是对立的存在物了,——那时,一方面,社会的个人的需要将成为必要劳动时间的尺度,另一方面,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以致尽管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所有的人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会增加”[5]

(5)按需分配和按劳分配。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是怎么样的呢?在1875年发表的《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明确地把共产主义社会区分为高级和低级两个发展阶段。他指出,共产主义低级阶段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发展的,而是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在各方面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在个人消费品分配中要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到了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上,按劳分配将会被按需分配所代替。马克思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6]

(6)消除城乡和工农差别,实现城乡融合。“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是社会统一的首要条件之一”[7],也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在未来社会“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对立也将消失。从事农业和工业劳动的将是同一些人,而不再是两个不同的阶级,单从纯粹物质方面的原因来看,这也是共产主义联合体的必要条件。乡村农业人口的分散和大城市工业人口的集中,仅仅适应于工农业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的阶段,这种状态是一切进一步发展的障碍,这一点现在人们就已经深深地感觉到了”[8]

(7)阶级和国家的消亡,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国家是私有制和阶级分化的产物。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恩格斯指出:“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9]“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在各个领域中将先后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10]

(8)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为了实现共产主义,无产阶级的首要任务是建立无产阶级的统治,争得民主,然后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渡时期。在过渡时期,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把社会全部占有生产资料和消灭商品生产作为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但是,他们一般并不把这些特征作为革命的直接纲领和现实目标,相反,在过渡时期的政策上,他们特别强调各种中介环节的意义和作用,强调从资本主义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例如,马克思在1874年批判巴枯宁巩固小土地所有制的论调时,提出了集体所有制和农业合作化的方针,恩格斯在后来进一步发展了这个思想,提出无产阶级一旦掌握了政权,就一定要把大地产交给(先是租给)在国家领导下独立经营的合作社,并指出,在向完全共产主义过渡时,必须大规模采用合作生产作为中介环节。在《论住宅问题》中,恩格斯指出,劳动人民“将成为房屋、工厂和劳动工具的总所有者。这些房屋、工厂和劳动工具的用益权,至少是在过渡时期难以无偿地转让给个人或团体。同样,消灭地产并不是消灭地租,而是要求把地租——虽然形式发生变化——转交给社会。所以,由劳动人民实际占有全部劳动工具,绝不排除保存租赁关系”[11]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理论,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本源、基础和发端,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指南,成为各国共产党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指南。但是,这些理论只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起点,而不是它的完成形态,更不是它的终结,因而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检验、丰富和发展。


注释

[1] 恩格斯:《恩格斯致朱·卡内帕》,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73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2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28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恩格斯:《反杜林论》,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633~63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版,2012。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31卷,10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6]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305~30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5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8] 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2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7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 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75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 恩格斯:《论住宅问题》,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21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