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立两部类价值转形模型的依据与基本关系
一、价值形式的简单再生产条件
在鲍特凯维兹等很多经济学家的价值转形模型中,虽然包括反映再生产条件的方程,但是,在求生产价格形式的平均利润率与价值生产价格转化系数(即偏离系数)的过程中,并没有使用再生产条件。这导致选择“不变性假设条件”的分歧与不确定性。产生这种结果的根本原因是:这些经济学家只注重流通过程,忽视生产过程;只注重剩余价值分配过程,忽视剩余价值生产过程。
价值转形问题的产生,从而出现价值转形的矛盾,从现象看是价值形式的资本或成本转变为生产价格形式的资本或成本的矛盾;从本质看是价值规律与平均利润规律的矛盾,是等量劳动创造等量价值与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矛盾。这种矛盾,表现为价值形式的再生产条件与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的部类或部门之间实现平均利润的矛盾。
既然价值转形的矛盾是价值形式的再生产条件与平均利润的矛盾,那么,就不能离开价值形式的再生产条件单独考察如何实现平均利润,不能离开生产过程片面地、孤立地考察流通过程。既然剩余价值只有生产出来才能进行分配,那么,应该首先考察生产过程中耗费的劳动的关系,也就是首先考察价值形式的再生产条件。
马克思认为:“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就是资本的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这个过程的结果是商品产品,它的决定性动机是生产剩余价值。资本的再生产过程,既包括这个直接的生产过程,也包括真正流通过程的两个阶段,也就是说,包括全部循环。”[1]
既然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都属于资本的再生产过程,那么,在考察资本流通过程中发生的价值转形时,必须同时考察生产过程。离开生产过程,单独在流通过程中考察价值转形的观点,带有重商主义的烙印。
如果考察扩大再生产条件下的价值转形,例如,考察外延扩大再生产条件下的价值转形,那么,考虑到不同时期的资本不同,必须使用时间序列分析方法。如果考察内涵扩大再生产条件下的价值转形,那么,除了使用时间序列分析方法,考虑资本有机构成的变化,也就是生产率变化之外,还要考虑单位生产资料价值的变化。这将使价值转形的分析过于复杂,不利于考察价值转形的最基本的关系。为了简化价值转形的分析,这里只考察简单再生产条件下的两部类价值转形。
在流通过程中分配剩余价值,不影响生产中已经耗费的劳动,不影响物化劳动、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第一部类生产过程中耗费的物化劳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之和,等于为了维持简单再生产,生产补偿两部类耗费的生产资料所需要的劳动之和,即
(3—1)式也表示,第一部类产品的价值等于补偿两部类生产中耗费的生产资料价值之和。
第二部类生产过程中耗费的物化劳动、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之和,等于为了维持再生产,生产两部类雇佣劳动者需要的生活资料耗费的劳动与生产两部类资本家消费的生活资料耗费的劳动之和,即
(3—2)式也表示,第二部类产品的价值等于两部类雇佣劳动者与资本家的生活消费所需要的产品价值之和。
(3—1)式与(3—2)式都可以表示为
(3—3)式表示,第一部类生产过程中耗费的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之和,等于生产补偿第二部类耗费的生产资料所需要的劳动。(3—3)式也表示,第一部类的可变资本与剩余价值之和等于第二部类的不变资本。(3—3)式为两部类价值形式的简单再生产条件。
价值形式的再生产条件,是价值转形的最重要的与最基本的条件,表明生产决定流通。
二、资本有机构成
第i部类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化劳动与耗费的必要劳动之比,或者第i部类的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之比,就是第i部类的资本有机构成,即
在价值转形中,两部类的资本有机构成不同。如果假设c1、v1、s1已知,c2、v2、s2未知,那么,规定第二部类的资本有机构成k2为一个不同于第一部类的资本有机构成k1的常数,(3—4)式表示为
如果假设c2、v2、s2已知,c1、v1、s1未知,那么,规定第一部类的资本有机构成k1为一个不同于第二部类的资本有机构成k2的常数,(3—4)式表示为
三、剩余价值率相等
剩余价值率表示资本对劳动的剥削程度,即资本家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程度。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劳动力能够自由流动,因此,不同部类的资本对劳动的剥削程度相同,也就是剩余价值率相等。剩余价值率可以表示为每个部类的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之比,也可以表示为每个部类的雇佣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与可变资本之比,即
剩余价值率相等,是价值转形的基本条件之一。
四、被社会多承认的剩余价值与价值生产价格转化系数的关系
在鲍特凯维兹、斯威齐、温特尼茨、米克、塞顿等人提出的价值转形模型中,都是由生产价格形式的成本与生产价格形式的利润之和来确定产品的生产价格。这是循环定义,违背了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定。因此,这些理论是错误的。
马克思用价值形式的成本与价值形式的利润之和来确定产品的生产价格的方法,不存在循环定义,是正确的。只不过不能简单地通过资本在不同部类或部门之间转移,来说明剩余价值如何在不同部类或部门之间转移。只能通过社会对不同部类或不同部门生产过程中耗费的劳动给予不同的承认,来实现价值转形。
按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无论在简单再生产中,还是在扩大再生产中,也无论资本有机构成高、利润率低的部类或部门,还是资本有机构成低、利润率高的部类或部门,在生产过程中,每个部类耗费的生产资料与维持雇佣劳动者的生存需要的生活资料,都必须按照原来的数量得到补偿,不能用于资本家之间的分配。相应地,生产中耗费的物化劳动与活劳动中的必要劳动,社会应该按照实际耗费的劳动给予承认。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的区别在于,在简单再生产中,只需要按照原来的生产资料与维持雇佣劳动者的生存需要的生活资料的数量进行补偿,而在扩大再生产中,除去这种补偿,还要追加生产资料与维持更多雇佣劳动者的生存需要的生活资料,用于扩大生产规模。
同样,按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全体资本家的生活资料也需要得到满足,相应地,生产中耗费的总活劳动中的总剩余劳动,社会也应该按照实际耗费的劳动给予承认。但是,每个部类的雇佣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不能完全由本部类的资本家占有,相应地,每个部类生产中耗费的活劳动中的剩余劳动,社会不能按照实际耗费的劳动给予承认,否则,无法实现平均利润。资本有机构成高、利润率低的部类或部门耗费的剩余劳动,社会应该给予较多承认;资本有机构成低、利润率高的部类或部门耗费的剩余劳动,社会应该给予较少承认,才能实现平均利润。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般情况下,每个部类得到社会承认的剩余劳动与这个部类生产中耗费的活劳动中的剩余劳动不同,但是,耗费的活劳动中的另一组成部分——必要劳动——却不变,耗费的物化劳动也不变。这是因为,每个部类生产中耗费的生产资料是过去的劳动生产的,雇佣劳动者消费的生活资料也是过去的劳动生产的,这些劳动在本次生产过程开始之前已经结束。本次生产过程耗费的活劳动中的必要劳动数量等于生产这些雇佣劳动者消费的生活资料所耗费的劳动数量,因此不变。
剩余价值在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的部类或部门之间的转移,是通过社会对不同部类或部门生产的剩余价值给予不同程度的承认来实现的。但是,一个部类或部门被社会多承认的剩余价值,不等于这个部类或部门多得到的剩余价值。每个部类得到社会承认的剩余价值或价值形式的利润,是观念或形式上的,而不是实质的。
一个部类或部门得到社会承认的剩余价值,是这个部类或部门的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因此,每个部类或部门的产品被社会多承认的价值,等于这个部类或部门被社会多承认的剩余价值;各部类或各部门产品被社会承认的价值总和,或生产价格总和,等于各部类或各部门的产品价值总和。
一个部类或部门得到社会承认的价值与商品本身的价值之比,为这个部类或部门的价值生产价格转化系数。
第i部类的商品本身的价值为ci+vi+si,被社会多承认的剩余价值为sai,得到社会承认的剩余价值为si+sai,得到社会承认的价值为ci+vi+si+sai。第i部类的价值生产价格转化系数,为得到社会承认的价值与商品本身的价值之比,即
如果一个部类或部门得到社会承认的价值高于或低于该部类或部门商品本身的价值,那么,该部类或部门的价值生产价格转化系数大于1或小于1。如果一个部类或部门得到社会承认的价值等于该部类或部门商品本身的价值,那么,该部类或部门的价值生产价格转化系数等于1。
五、分配剩余价值不改变耗费的劳动
只有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出剩余价值,才能在流通过程中分配剩余价值。在资本家在流通过程中开始分配剩余价值时,生产过程已经完成,无论如何分配剩余价值,都无法改变生产过程中已经耗费的劳动。生产过程中耗费的物化劳动不变,耗费的必要劳动不变,耗费的剩余劳动不变,耗费的总劳动也不变。无论按照什么形式分配剩余价值,总剩余劳动既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两部类被社会多承认的剩余价值互相抵消,即
六、两部类的生产价格形式的利润率相等
价值转形不能同时满足价值形式的再生产条件与平均利润条件,只能同时实现生产价格形式的再生产条件与平均利润条件。在价值转形中,生产价格形式的利润率相等,但是,价值形式的利润率不相等。
生产中使用的生产资料与需要补偿的已耗费的生产资料,要按照生产价格从第一部类购买,雇佣劳动者需要的生活资料要按照生产价格从第二部类购买。
第一部类的商品本身的价值为c1+v1+s1。第一部类得到社会承认的价值为c1+v1+s1+sa1,就是这个部类的产品得到社会承认的价值形式的生产价格。该生产价格由价值形式的成本c1+v1与得到社会承认的剩余价值或得到社会承认的价值形式的利润s1+sa1共同构成。第一部类得到社会承认的价值形式的生产价格,可以表示为c1+v1+s1+sa1,也可以表示为a1(c1+v1+s1)。a1(c1+v1+s1)是价格形式的生产价格。
第一部类的雇佣劳动者需要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价格为a2v1。第一部类需要补偿的生产资料的生产价格为a1c1。不考虑固定资本,需要补偿的生产资料就是使用的生产资料,第一部类生产价格形式的资本就是生产价格形式的成本,可以表示为a1c1+a2v1。
第一部类的生产价格形式的利润,为第一部类的产品的生产价格扣除需要补偿的生产资料的生产价格、再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价格之后的余额,即
a1(c1+v1+s1)-a1c1-a2v1=a1v1+a1s1-a2v1
第一部类生产价格形式的利润率,为第一部类生产价格形式的利润a1v1+a1s1-a2v1与第一部类生产价格形式的资本a1c1+a2v1之比,即
第二部类的商品本身的价值为c2+v2+s2。第二部类得到社会承认的价值为c2+v2+s2+sa2,就是这个部类的产品得到社会承认的价值形式的生产价格。该生产价格由价值形式的成本c2+v2与得到社会承认的剩余价值或得到社会承认的价值形式的利润s2+sa2共同构成。第二部类得到社会承认的价值形式的生产价格,可以表示为c2+v2+s2+sa2,也可以表示为a2(c2+v2+s2)。a2(c2+v2+s2)是价格形式的生产价格。
第二部类的雇佣劳动者需要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价格为a2v2。第二部类需要补偿的生产资料的生产价格为a1c2。不考虑固定资本,需要补偿的生产资料就是使用的生产资料,第二部类生产价格形式的资本就是生产价格形式的成本,可以表示为a1c2+a2v2。
第一部类的生产价格形式的利润,为第一部类的产品的生产价格扣除需要补偿的生产资料的生产价格、再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价格之后的余额,即
a2(c2+v2+s2)-a1c2-a2v2=a2c2+a2s2-a1c2
第二部类生产价格形式的利润率,为第二部类生产价格形式的利润a2c2+a2s2-a1c2与第二部类生产价格形式的资本a1c2+a2v2之比,即
在流通过程中,两部类生产价格形式的利润率相等,等于生产价格形式的平均利润率,即
七、价值转形方程
由(3—10)式、(3—11)式、(3—12)式可以得到
(3—13)式可以分别表示为
与
这两个方程就是价值与生产价格联系方程或价值转形方程。
在价值转形方程中,利润表现为预付资本增殖的结果,利润或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看不到了。
资本家只关心价值增殖的程度,不关心剩余价值的真实来源,不关心价值增殖是由生产中使用的不变资本带来的,由生产中耗费的不变资本带来的,还是由可变资本带来的。资本家认为资本的不同组成部分在生产过程中与价值增殖过程中的作用相同,将剩余价值或利润看作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看作资本的价值增加额。因为资本家只考虑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的区别,所以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区别从资产阶级的视野中消失了。一旦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在价值增殖中的不同作用被抹杀,资本主义的剥削关系就被掩盖了。
在资本家看来,“剩余价值不仅对进入价值增殖过程的预付资本部分来说是一个增加额,而且对不进入价值增殖过程的预付资本部分来说也是一个增加额;因而,不仅对用商品的成本价格来补偿的所耗费的资本来说是一个价值增加额,而且对生产中所使用的全部资本来说也是一个价值增加额”。[2]资本家认为,生产中没有耗费的固定资本,虽然不是生产成本的组成部分,但是作为物质生产要素,同样参加了商品的生产过程,离开了这部分资本,生产过程无法进行,自己也得不到剩余价值。
只有在价值形式的再生产条件中,才能看出剩余价值是可变资本的产物。
价值转形方程的意义在于,它能够同时满足生产价格形式的再生产条件与平均利润条件。价值转形同时满足的再生产条件与平均利润条件,不是价值形式的,而是生产价格形式的。资本家得到的平均利润,不是价值形式的,而是生产价格形式的。资本家要求得到的是平均利润本身,哪怕这种平均利润只是形式上的平等。
马克思认为:“在这里,基本观念是平均利润本身,是等量资本必须在相同时间内提供等量利润。而这又以下述观念为基础:每个生产部门的资本,都应按照各自大小的比例来分享社会总资本从工人那里榨取来的总剩余价值;或者说,每个特殊资本都只作为总资本的一部分,每个资本家事实上都作为总企业的一个股东,按照各自资本股份的大小比例来分享总利润。在这个观念的基础上然后建立起资本家的计算。”[3]
八、资本家得到的剩余价值
每个部类的资本家最终得到或最终占有的剩余价值或利润,既不是每个部类得到社会承认的剩余价值或价值形式的利润,也不是该部类的雇佣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而是全体资本家认为这个部类或部门应该得到的剩余价值或利润,是生产资本家得到的产品所耗费的劳动。如果每个部类的资本家都得到这样数量的剩余价值,那么,就能够同时满足生产价格形式的再生产条件与平均利润条件。
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资本家得到的生产价格形式的利润,用于购买自己需要的生活资料。资本家得到的剩余价值,反映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耗费的劳动。
在扩大再生产条件下,资本家得到的生产价格形式的利润,不仅用于购买自己需要的生活资料,而且用于购买追加的生产资料,用于购买为交换追加的劳动力需要追加的生活资料。资本家得到的剩余价值,反映生产这些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所耗费的劳动。
每个部类得到的剩余价值或价值形式的利润都是实质的。
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资本家得到的生产价格形式的利润,只用于购买生活资料。资本家最终得到的剩余价值,要乘以第二部类的价值生产价格转化系数,才等于生产价格形式的利润。
第一部类的资本家得到的剩余价值与生产价格形式的利润的关系,可以表示为
第二部类的资本家得到的剩余价值与生产价格形式的利润的关系,可以表示为
最终获得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唯一目的。
上面各方程,构成了简单再生产条件下两部类价值转形的基本关系。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89.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42.
[3]同上书,2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