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斯威齐对价值转形的探索
1942年,美国经济学家保罗·斯威齐(Paul Marlo Sweezy,1910—2004)出版了《资本主义发展论》一书。在该书中,他详细介绍了鲍特凯维兹解决价值转形问题的基本方法,并高度赞扬了鲍特凯维兹的贡献。斯威齐认为:“在对马克思的理论体系进行批评的人中,只有博尔特凯维奇(即鲍特凯维兹——笔者注)一人,把握住价值规律的全部意义及其用法。此外,我们又将看到,正是博尔特凯维奇,他为从逻辑上无可置辩地证明马克思方法的正确性奠定了基础。这个事实使他有资格博得这样的尊称:既是一个马克思理论的批判家,又是一个对马克思理论有重要贡献的人。”[1]
在《资本主义发展论》中,斯威齐同时介绍了鲍特凯维兹的两种不同的假设条件或约束方程。但是,斯威齐不赞同第三部类的生产价格与价值相等的假设,即z=1。他批评道:“没有理由假定采金工业的资本有机构成等于社会资本的平均有机构成。”[2]
斯威齐赞同的价值转形模型可以表示为
显然,斯威齐提出的价值转形模型[3],就是鲍特凯维兹曾经提出过的价值转形模型。只不过其中的约束方程,采用了鲍特凯维兹最终放弃的假设条件。
在斯威齐看来,“马克思的转化方法在逻辑上是不能令人满意的”[4]。他注意到鲍特凯维兹的平均利润率公式。在这个公式中,第三部类的资本有机构成不影响生产价格形式的平均利润率。因此,“第三部类(奢侈品)的资本有机构成在利润率的决定中不起直接作用。这是一个饶有理论兴味的结论。它实质上是意味着,利润率仅仅是取决于那些存在于对实际工资的组成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产业内部的生产状况。那些仅仅是为资本家消费服务的产业,它们的状况,只有在影响到工资品生产状况的程度内才和利润率有关。马克思也许会同意,这个命题适用于剩余价值率,但他的价值向价格转化的方法,却使他相信,这个命题不适用于利润率。不过,正如博尔特凯维奇所指出,这个结论是和李嘉图的利润率学说相一致的,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对李嘉图的批评是没有道理的”[5]。
当然,斯威齐毕竟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他认为:“如果我们同意马克思及伟大的古典学派经济学家的看法,相信只能把利润理解为社会劳动综合产品的一种扣除,那就没有理由抛弃价值计算及其所依据的劳动价值理论。”[6]
斯威齐在价值转形研究中的主要贡献,是在英语世界广泛地传播鲍特凯维兹的价值转形理论。
注释
[1]斯威齐.资本主义发展论[M].陈观烈、秦亚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90.
[2]同上书,140页。
[3]Sweezy, P.M.,The Theory of Capitalist Development,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42.
[4]斯威齐.资本主义发展论[M].陈观烈、秦亚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32.
[5]同上书,142页。
[6]同上书,1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