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恢复与重建
为了尽快恢复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贯彻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扭转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局面,中宣部、教育部先后就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做出了一系列部署,从而开始了对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恢复与重建。
(一)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恢复
1978年4月,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6]。他特别强调:“毫无疑问,学校应该永远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7]邓小平指出,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学习科学文化是不矛盾的,而且还能进一步促进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1978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意见》 (简称《意见》 ) ,对马列主义理论课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目的和任务、教材、教学方法、教师队伍建设、领导体制等方面的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高校马列主义理论课的课程设置提出了初步的要求。
《意见》强调:“马列主义理论课是社会主义各类高等学校的必修课;开设马列主义理论课,是新中国大学区别于旧中国大学,社会主义高等学校区别于资本主义高等学校的一个重要标志。教师必须教好,学生必须学好,各级领导必须管好。”[8]这一论述对恢复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明确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课程性质,强调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重要地位,强调了在社会主义大学里,无论是文科专业还是理工农医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绝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一门必修课,它突出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是学生学习中必须学习掌握的课程,是培养专门人才的重要保证。因此,高校师生必须认真对待。同时, 《意见》还强调了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主要任务,即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的基本理论教育,武装学生的头脑。
此外,《意见》还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课程设置和学时做了较为灵活的安排。关于课程设置,《意见》提出:“一般认为,今后高等学校应开设哲学、政治经济学和中共党史。理工农医专业有条件的还应开设自然辩证法。文科应另加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理工农医专业,要不要开或如何开国际共运史的问题,各校可以酌情处理。也有不少人认为,停开国际共运史,改为科学社会主义,构成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和哲学、政治经济学一起,是所有高等学校的必修课。文科另加党史。上述两种意见,均可由各校根据条件试行,暂不做统一规定。对各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开设的顺序问题,一般是党史、政治经济学、哲学、共运史。”关于学时问题,《意见》提出: “理论课的学时问题,应根据专业性质和学制长短确定。理、工、农、医专业的理论课,一般应占教学计划总学时的10 %;文科专业一般应占20 %左右。至于政治、法律、哲学、历史、财经等各科,根据培养目标的需要,学时比例还可相应增加。为了保证学生对理论课的自习时间,也可以文科每周课程表上排六节课,理工科排四节课,包括讲授与自学。”
为了更好地研究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建设情况,1978年6月8日至29日,高等学校文科教学工作座谈会在武汉召开。会议基本肯定了1961年文科教材会议制定的教学方案的原则精神,并决定选择1961年高等学校文科教材会议后编选出版的基础较好的教材,加以修订出版。座谈会后,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司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 “中国共产党历史”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四门理论课程的教学大纲。1979年,教育部和北京、上海、黑龙江省共同负责,分别举行了高校马列主义理论课教师暑期讲习会,并对上述教学大纲进行了讨论和说明,会后即发至全国各地试用。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学大纲》吸收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着重从马列主义基本理论上加强对学生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的培养和教育,对原有理论体系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内容上有所增删。大纲共分为14章,主要包括:绪论,世界的物质性,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唯物辩证法的诸范畴,认识和实践,真理,人类社会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社会基本矛盾,阶级、国家、革命,社会意识,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社会进步和人类解放。
《政治经济学教学大纲》吸收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对实践经验的新概括和理论上的新发展,体现了我国实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政策,加强了对战后资本主义经济的分析,从而进一步论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阐述了社会再生产的一般原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规律等。其主要内容包括16章: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商品和货币,资本和剩余价值,资本积累,资本的流通过程,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帝国主义是垄断的资本主义,帝国主义是腐朽、垂死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主义物质基础,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社会主义生产的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和企业的资金运动,社会主义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社会主义的分配,社会主义必然发展到共产主义阶段。
《中国共产党历史教学大纲》分为10章:导言,中国共产党的创立时期,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全国解放战争时期,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开始。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教学大纲》包括9章:导言,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国际,欧美各国社会主义政党的建立,世界进入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国际无产阶级反对帝国主义大战和推进革命的斗争,十月革命后欧亚革命运动的高涨,苏联一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各国共产党领导的反法西斯战争。
教学大纲的制定为各门课的教学内容提供了基本的遵循,我省各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依据大纲修改讲义和进行教学,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教学的随意性。有的学校还自编了教材。
(二)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框架的初步形成
在1978年《意见》的基础上,经过两年的酝酿,特别是经过武汉高等学校文科教材会议和教育工作会议的讨论,通过广泛征求各省、市、自治区高教局和部分高校意见,经多次修改,教育部于1980年7月下发了《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 ) 。《试行办法》吸收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贯彻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理论工作务虚会议的基本精神,系统全面地规定了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地位和任务、教学方针、课程、学时、大纲和教材、教学制度、教学环节和教学方法等。《试行办法》规定在全国高校本科开设中共党史、政治经济学、哲学。文科专业加开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也可试开科学社会主义。《试行办法》是我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史上的一个重要文献,初步搭建了“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基本框架,对全面推进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于课程的性质。《试行办法》指出,我国高等学校开设马列主义课,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教育,体现了社会主义高等学校的特点和优点。社会主义高等学校的性质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的指导作用,决定了马列主义课在整个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地位。马列主义课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中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试行办法》还强调,马列主义课在各类专业中都是必修课。
关于学时和教材。《试行办法》规定,学时根据专业性质和学制长短确定。理、工、农、医各专业的三门课,每门各为一学年,每周讲授2学时,全学年实际教学时数一般不少于70学时;文科专业的四门课,每门各为一学年,每周讲3学时,全学年实际教学时数不少于105学时。政治、法律、哲学、历史和财经等专业的四门课的总学时,可以根据培养目标相应增加。对于教材和大纲, 《试行办法》要求每门课的基本内容和章节体系应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教学大纲,参照本校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教材可选用教育部推荐教材,也可依据教育部制定的教学大纲自编教材。
此外,《试行办法》还规定了各高校应建立马列主义教研室,教研室下面可按开设课程设教研组,教研室属于处级教学单位,直属校党委领导,同时还要求校党委有一位书记或常委分管这方面的工作。对于教师队伍建设,《试行办法》还特别强调了切实改善马列主义教师的学习条件和工作条件,提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的职称评定、生活待遇应与其他学科教师一样。
1980年10月,中宣部发出通知,恢复对高校马列主义理论课的领导,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切实领导好各地学校的马列主义基础理论的教学工作。从1979年到1981年,教育部每年组织高校马列主义理论课教师暑期讲习会,帮助教师进一步领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四项基本原则、《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从而较好地实现了高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与时俱进。至此,我国高校马列主义理论课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教学体系,也表明我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
1979年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司组织编写的各门课的教学大纲,对于加强和改进全国高校马列主义理论课教学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几年之后,我国的形势有了很大的变化。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的十二大、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和中央有关会议的指示精神,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大纲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的大纲分为供文科使用与供理工农医科使用两种,各门课大纲于1983年至1984年陆续修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