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关于本体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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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说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的本体学说,是从他的四因说中引申出来的。关于这四种原因的系统的说明,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二卷第三章中已经阐述过了。(注:参看《古希腊罗马哲学(原著选辑)》,249~25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在《形而上学》第一卷中,他作历史的回顾时,是根据这四因的观点来分析、讨论和批评在他之前的哲学家们的哲学思想的。从他对于过去的哲学家的一些评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四因说和本体学说的关系。

最初的哲学家是从探寻万物的本原()开始的。什么是“本原”?它并没有确定的含义。最初似乎就是指:万物从它产生出来,最终又复归到它那里去的那个东西,就叫作本原。在这样的理解下,所谓“本原”,往往是指物质性的元素,它们是构成万物的因素。所以,早期的哲学家都是唯物论者。但是,慢慢发现单是物质性的元素不能解释一切事物了,于是就提出了关于动力的问题,关于数或“理念”这些形式的问题,关于目的的问题。这些方面,也还可以说是属于“本原”的问题,但这个本原,已经不仅是指物质性的“元素”,而且也指抽象的“原则”了。所以有些译本,将译成“要素”和“原则”。亚里士多德用“原因”这个概念来概括。他看到了这些要素和原则是万物的原因,它们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从这方面说,他使“本原”这个概念具有了比较确定的含义。但是,我们也不能将他在这里所说的“原因”,和我们通常使用的“原因”完全等同起来,以为它只有因果方面的意义。实际上,亚里士多德这里所说的原因,仍旧包含有要素、原则的意义。

在《形而上学》第一卷第三章中,亚里士多德在简要地叙述了四因以后,接着就说,在最初的哲学家中,大多数认为万物的本原是物质性的元素。万物由它们组成,最初由它们生成,最后又复归于它们。他接着就解释说,发生变化的并不是本体自身,而是它的属性。比如,当我们说苏格拉底成为美的或有教养的时候,并不因此说苏格拉底存在;当他丧失了这些特性时,我们也不因此说苏格拉底停止了存在。因为,这个基质——苏格拉底自身是保持不变的。他们说的是,当其他的东西(属性)生成或毁灭,发生变化时,总有某个或某些不变的东西继续存在着。(注:983b6—18。)

在这里,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和《范畴篇》中说本体是“变中之不变”的思想是一致的。这就是说,亚里士多德认为,早期唯物论哲学家提出的物质性的元素——质料因,是他所说的本体中的一种。

但是,单是用质料因还不能解释一切。当人们进一步探索时,就会发现,怎么用一种或几种元素来说明一切生成和毁灭呢?至少,这些基质本身是不能变化的,木头怎么会成为床,铜怎么会成为雕像呢?必须有某种东西是产生这种变化的原因。于是就要寻找第二原因——动因。(注:984a16—b1。)

正是在寻求这种动因时,人们又发现,为什么事物在其存在和变化中,会表现为善、美呢?这显然不能由火、土这类元素来说明。于是便有阿那克萨戈拉提出“理性(努斯,)”,认为它是安排一切秩序的原因。亚里士多德对阿那克萨戈拉的这点发现作了很高的评价,说他是在先前的糊涂虫中的一个清醒的人。理性不但在动物中,而且在整个自然中存在,它既是动因,也是使事物成为善、成为美的原因——目的因。(注:984b8—22。)

在第五章中,亚里士多德讨论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说他们认为“有限”和“无限”并不是火、土这类物质的事物的属性,相反,“无限自身”和“一自身”乃是这些事物的本体。所以,他们认为,“数”是万物的本体。亚里士多德指出,在这方面,他们已经接触到“本质”问题,开始说出“定义”了。但是,他们说得太简单了。(注:987a13—22。)在第六章中,亚里士多德说,柏拉图所说的“理念”——“形式”,也是一种本质因——形式因。(注:988a7—11。)

在第一卷第七章中,亚里士多德对此作了概括的总结。(注:988a18—b16。)他说:

我们已经简略地回顾了前人关于本原和实在的各种说法。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到,他们所说的各种原则或原因,并没有超出我们在关于自然(物理)的著作中所分析过的那四种。但是,他们都是含糊地谈到这些的。

有些人将第一原则说成是质料,无论他们说的是一种或者不止一种,有些说这是具体的物体,有些说是不具体的,比如,柏拉图说的“大和小”,意大利学者说的“无限”,恩培多克勒说的火、土、水、气,阿那克萨戈拉说的由相同的部分组成的无限事物,等等。

有些别的人提到运动的根源,例如,有人认为友爱和斗争、理性、爱等是原因。

关于本质,即构成本体的实在,没有人作过清楚的说明。这主要是由那些相信“理念”的人暗示出来的。他们并不认为“理念”是可感觉事物的质料,或者“一”是理念的质料,也不认为它们是运动的根源(因为他们说,这些只是不动的、静止的原因),他们是以“理念”作为别的事物的本质,“一”是理念的本质。

至于那些因为它们才产生运动和变化的东西,他们是将它们当作一种原因,但并不是当作由它们的本性而成为原因的。因为,他们是将理性或爱作为善的原因,但是,他们并没有说是不是任何存在的或生成的事物之所以存在,是为了理性或爱,他们只是说运动是由理性和爱开始的。同样的,那些说“一”或“存在”是“善”的人,也只是说它是本体的原因,也不是说本体的存在或生成是为了它[目的]。这样就变成,在一种意义下,他们既认为又不认为“善”是一种原因,因为他们只是偶然地,而不是将它作为“善”[目的]而成为原因。

从亚里士多德的这段论述中,可以看出:

第一,他认为过去的思想家明白清楚地认识到的只是质料因和动因。而且亚里士多德归为质料的东西,既有具体的物质元素如水、火、土、气等,也有抽象的东西,如柏拉图说的“大和小”,爱利亚学派所说的“无限”。

第二,他认为过去的哲学家都没有讲清楚本质因即形式因。只有柏拉图学派讲的“理念”,可以说是暗示了本质因。因为“理念”既不是质料,也不是动因,实质上是指事物的本质。

第三,他认为过去的有些哲学家虽然看到了“善”是原因,但是他们只是偶然地将善当作原因,而不是从善的本性看到它是原因。因为他们只是一般地说善是本体的原因,而没有看到本体之所以存在和生成,都是因为善的缘故,是为了善而存在和生成的,善是本体的目的。这才是善的本性。

这四因——质料因、动因、形式因、目的因——后来就成为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质料和形式,也就是他所说的本体。因为他认为以前的思想家对本质(形式)和目的的问题没有能够说清楚,所以《形而上学》的讨论重点也就自然放在这两方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