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国有经济的发展
“非国有经济的发展”这一方面指数的全国平均得分在2008~2016年呈逐步上升的趋势,从2008年的5.40分上升到2016年7.83分,增幅为2.42分。这方面指数由“非国有经济在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中所占比例”(原为“非国有经济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中所占比例”)、“非国有经济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中所占比例”和“城镇非国有经济就业人数占城镇总就业人数的比例”三个分项指数组成。这三个分项指数在此期间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这反映了非国有经济部门在收入、投资和就业中的占比在上升,说明市场导向的非国有经济部门发展速度快于不完全市场导向的国有经济部门,因此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市场化程度的上升。
其中,“非国有经济在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中所占比例”和“非国有经济就业人数占城镇总就业人数的比例”得分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非国有经济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中所占比例”的得分在2009年和2015年出现下降,其他年份均为上升。三个分项指数中,改善比较突出的是非国有经济就业人数的比例,2008~2016年平均得分从4.35分上升到8.54分,对该方面指数改善做出了58%的贡献,是“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得分上升的主要原因(见图2-5)。
图2-5 非国有经济发展:分项指数变化(2008~2016年)
分省来看,在“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方面,2016年市场化程度排在前面的五个省份依次是江苏、广东、浙江、福建、河南,除河南外均为东部省份,排在最后五名的仍然是五个西部省份。从图2-6可以看到,东西部省份在非国有经济发展方面差异很大,总体而言,东部在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方面要远远好于西部。但近些年来中部一些省份和部分西部省份在这方面的发展加快了,而且东部省份的发展并非都尽如人意,例如北京在这方面的发展就相对落后。
2008~2016年,所有31个省份“非国有经济的发展”这一方面指数得分都有提高。东部省份得分仍然显著高于其他地区(2016年东部平均9.60分),但中部地区“非国有经济发展”的得分上升幅度更大,2016年平均得分达到8.65分,与东部的差距显著缩小。东北、西部省份上升幅度也快于东部,2016年平均得分分别为7.32分和6.07分。分省排序和评分见图2-6。
图2-6 非国有经济发展——分省评分情况
按2008~2016年的平均升幅计算,东、中、东北、西部分别为1.99分、3.18分、2.51分、2.38分。说明中部省份非国有经济发展显著低于东部的状况正在逐渐改变,东北和西部也在追赶中。2016年排名前四的是东部省份,河南升到第5位,接下来的是山东、重庆、天津、江西、安徽。北京位次降幅较大,从2008年的第6位降至2016年的第19位。排在最后的仍然是西北、西南几个省份。
2a.非国有经济在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中所占比例
该分项指数从2008年的5.47分上升到2016年的7.02分,上升了1.54分。2008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9.5%,随后逐年下降,2016年下降至20.6%(见图2-7)。其间,非国有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从70.5%上升到79.4%。大多数省份非国有经济比例都有上升,但有少数省份出现下降,包括北京、辽宁、上海、山西、西藏、海南和浙江。不过浙江2016年仍排在该分项的第6名,其非国有经济在工业中的比例为86%。福建、江苏、河南、广东和山东分别位于前五名,非国有比例为87%~90%。北京只有44%,排在第30位。最低的为甘肃,不到24%。
图2-7 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占比(2008~2016年)
2b.非国有经济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中所占比例
2009年和2010年,这一分项指数与2008年相比出现了下降趋势。2008年,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为4.55万亿元,2016年上升至12.37万亿元,年均增速为13.3%;而2009年较2008年国有经济投资增幅高达40.6%,其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比例也增加了近3个百分点(未包括国有控股企业的投资)。其原因在于当时为应对金融危机采取了大规模扩张性政策,通过提振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带动经济增长。此后国有经济的投资比例出现了缓慢下降,2016年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下降至20.6%(见图2-8)。但需要注意的是,该数据未包括国有控股的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因此该国有经济的投资比例实际上是偏低的,并可能导致该分项指数的市场化评分偏高。图中数据仅供参考。今后我们将在数据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改善该项指标的可靠性。
图2-8 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占比(2008~2016年)
2c.非国有经济就业人数占城镇总就业人数的比例
这一分项指数在2008~2016年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16年为8.54分,较2008年增加4.19分,在三个分项指数中增幅最大。但要注意的是,该数据中,国有单位中也没有包括国有控股的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这两类企业被计入非国有企业,导致该数据反映的非国有经济就业比例偏高。因此该数据所反映的变化仅供参考。
从全国数据看,城镇国有单位(未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就业人员在2008~2012年从6447万人上升到6839万人,但在2012~2016年下降到6170万人(见图2-9)。显然,2008~2012年国有单位就业人数上升也与由国有经济主导的大规模扩张性政策有关。此后随着扩张性政策的退出,国有部门就业人员开始下降,而非国有经济的就业人数比例明显上升(这应该与一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上市有关;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有些企业改造后国有资本仍然保留了控股地位,这一情况未在数据中反映出来)。城镇国有单位就业人数占城镇就业人数的比例从2008年的31.1%下降到2016年的16.0%。2008~2016年,所有省份非国有经济就业人数占比都有显著上升,其中6个中部省份和少数西部省份如陕西、山西等升幅都达到20个百分点以上,它们与东部省份在这方面的差距正在缩小。
图2-9 城镇国有单位就业人数及其占比(2008~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