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社区工作者
社区工作者即具体从事社区社会工作的人员。社区工作者的含义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方面来界定。社区工作者在从事社区社会工作时可扮演不同角色,发挥相应的作用。
一 社区工作者的界定与特征
广义的社区工作者是指所有从事与社区工作理论和实践相关的工作人员,其范围是宽泛的,根据我国的情况,城乡社区居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基层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以社区与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的专业社会工作者、社区研究人员、社区志愿者等,都可被纳入广义的社区工作者范畴。
狭义的社区工作者是指专业社会工作领域的社区工作者,即受雇于政府或者非营利性质的社区社会组织,以专业社会工作理论、方法为指引,以社区以及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协同社区资源,动员社区居民,组织社区活动,提供社区服务,应对社区问题,以促进社区发展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专业性与职业性是社区工作者的主要特征。本书所指的“社区工作者”主要是从狭义角度进行的界定。
社区工作者的专业性主要通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性来表现。专业性是社会工作一直所强调的特质,按照美国学者格林伍德的观点,系统化的理论、专业的权威、社会的认可、价值伦理体系以及专业文化是构成专业性的基本要素,据此,社会工作早已获得了专业性地位。作为专业社会工作的三大方法之一,社区社会工作的专业性亦不言而喻。作为现代社区工作者,应与中国传统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相区别,专业的理论基础、专业的方法技术、专业的价值理念等均应是专业社区工作者的必备素养。
社区工作者的职业性主要指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应具有职业化的工作机构、职业化的生涯路径、职业化的福利保障与职业化的监督管理。职业化的工作机构是专业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场所,是具体开展专业社区工作实践的载体,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城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组织与各类非营利性质的社区社会组织。职业化的生涯路径是指针对专业社区工作者应设计规划完整的职业生涯发展序列与空间,比如等级化的专业资格认证制度——初级社工师、中级社工师、高级社工师等,层级化的工作职位序列——社区工作助理、社区工作师、社区工作督导、社区工作主管等。职业化的福利保障是指针对社区工作者应享有与其专业性地位相匹配的薪资待遇与职业福利,并通过法律法规保障其权利,提升其职业声望,强化社区工作者的社会认同。职业化的监督管理是指针对社区工作者的职业行为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职业伦理指引,并接受政府部门、社会工作者协会等行业组织、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 社区工作者的角色
社会角色是人们在社会功能系统中与相应社会地位相契合的行为模式,或者说是个体在社会系统中所被赋予的身份及其功能定位。根据香港学者(林香生、黄于唱,2002:69~71)的观点,社区工作者作为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具体扮演以下专业角色。
1.使能者
社区工作者的使能者(enabler)角色,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即“使其能”,或者可被译为“促进者”,指社区工作者应关注社区居民的个人能力提升、社区居民之间的互动关系建立以及社区整体的发展。“以人为本”是社区工作的基本关注点。使能者角色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区工作者促进居民认知与理解自身和社区所面临的问题,促进社区意识的觉醒;二是社区工作者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实施,促进居民自身意志的表达,通过合法的渠道争取合理的权益;三是社区工作者促进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参与的同时提升其个人能力,扩大其社区交往;四是社区工作者通过组织居民参与,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互动与沟通,营造社区良好氛围,提升社区归属感与凝聚力;五是社区工作者与社区居民一起探讨社区问题的应对方法,并鼓励居民团结起来,采取具体行动来解决问题。作为使能者的社区工作者强调对社区居民能力的信任与尊重,鼓励其积极参与社区事务,通过自身的努力来达至具体目标。
2.中介者
社区工作者的中介者(agent)角色,是指社区工作者是沟通联系社区居民与其他社区服务主体的中介桥梁。一方面,社区工作者应帮助社区老年人、残疾人、贫困者等有需求的居民挖掘、联系与确立相关信息和资源,分析居民的具体需求与现有资源状况,帮助其争取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服务资源。比如帮助社区贫困人口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帮助残疾人寻求社区康复等服务。另一方面,社区工作者应通过社区调研,精确掌握社区居民的基本状况与需求,以此为基础,联系辅助相关服务主体确认其服务对象,并为其提供精准化的服务。
3.策划者
社区工作者的策划者(schemer)角色,是指社区工作者以专业理论知识为指引,以周密的社区调查为前提,准确把握社区的现状与问题,精准探查社区居民需求,评估社区的环境与资源,以此为基础,通过各类专业方法,规划设计社区服务方案与计划。社区服务方案一般是项目导向的,即以应对社区某个具体问题为基本出发点,比如残疾人家庭的社区支持项目、青少年的社区托管项目等,评估服务对象的需求与社区现有的资源状态,设计具体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包括服务目标、相关优先次序、具体的行动计划,以及各自实施步骤、所需要的资源、预期的结果等,而后按照服务方案推行具体服务,并实施评估。
4.服务者
社区工作者的服务者(servant)角色,是指社区工作者也应是具体开展相应社区服务的主体。除了作为政府、社会组织等其他服务供给主体与社区服务对象的中介桥梁以外,社区工作者自身也是重要的社区服务提供者。社区工作者以社区分析为前提,以社区策划为技术手段,以社区现有资源为基础,结合社区居民的具体需求,开展内容多元、形式多样的服务。从服务对象来看,可包括社区老年人服务、社区青少年服务、社区残疾人服务等;从服务内容来看,可包括生活照料、心理辅导、文化娱乐、能力提升等。社区工作者的服务者角色的履行,是其最为重要的功能之一,是社区服务开展与社区福利实现的保障。
5.倡导者
社区工作者的倡导者(advocator)角色,是指社区工作者应代表社区中的弱势人群或者利益受损者,直接帮助其争取权益,以获取平等公平的对待。社区工作者在扮演倡导者时,其主要的身份即是代表社区弱势群体,向政府相关部门或者其他利益相关方,合法合理地争取相关资源,改善社区弱势者的不良生活状态,比如代表社区残疾人,倡导城建等相关部门改善社区的无障碍化环境,促进残疾人的社区参与。通过“自下而上”的倡导,一方面,社区工作者尽力帮助社区弱势群体争取生存与发展所需资源,获得平等发展的机会;另一方面,社区工作者代表弱势群体向政府与社会公众表达现行政策的不公平、不合理之处,以期促进政府做出社会政策改良的决策。
6.宣传者
社区工作者的宣传者(propagandist)角色,是指社区工作者应承担起针对社会公众宣传专业社会工作与社区工作的使命。由于历史原因,中国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先天不足,而职业化远滞后于专业化的现实,导致专业性可能只是社会工作行业内部的自我标榜,而并非普遍的社会共识。因此,社区工作者作为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一方面应积极向社会公众与社区居民宣传作为一门专业的社会工作,使公众初步理解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及其与一般志愿服务的区别;另一方面,社区工作者应通过良好的个人素质、高尚的服务理念、精确的服务方案、突出的服务效果,向社会公众呈现专业社区工作与社区工作者的特有形象和功能,强化专业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同时亦提升社区工作者自身的职业地位与职业声望。
[1] 资料来源于甘炳光、梁祖彬等(1998)。
[2] 资料来源于甘炳光、梁祖彬等(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