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对象的界定和研究方法的说明
一 研究对象的界定
本选题的研究对象是欧盟对非洲援助中以人权、民主和良治等政治问题作为指导(或引导)方向的政策(文中简称政治导向)。本研究所说的政治导向主要是指欧盟向非洲提供发展援助中要求受援国重视人权保护、民主建设和良好治理,甚至以此作为提供援助的条件。人权、民主和良治是欧盟极为重视的政治信条,因此试图通过发展援助将这些政治价值向非洲输出与推广。
欧盟对非政治导向的援助政策起始于1989年第四个《洛美协定》。此后经过20世纪90年代的发展,到2000年基本定型。因此,本研究选取的时间段为2000年至今,即21世纪过去的十多年。在空间上,本研究以21世纪国际政治经济体系及格局的动态发展为背景,即在国际政治的多极化发展趋势,一超多强的国际政治格局和国际经济体系结构的动态发展的背景下,在非洲国家自主意识的觉醒,新兴发展中经济体群体性崛起,欧洲对非洲大陆的传统影响力的持续下降等更广阔的空间下,探讨欧盟对非洲政治导向的发展援助政策。为了研究的顺利进行,本研究还需对欧盟、非洲、官方发展援助等术语进行界定。
欧洲联盟(简称欧盟EU):欧盟是由28[1]个欧洲国家组成的区域一体化组织。[2]二战后,为了保障和平、恢复经济、化解德法矛盾,比利时、德国、法国、意大利、卢森堡和荷兰六国先后建立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1965年共同组成欧洲共同体(EC),后来欧共体不断扩大。1993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签订,欧洲联盟正式成立,一体化进程向更高的阶段迈进,欧盟下设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等多个机构。本文研究包括欧盟对非援助的历史,将涉及欧盟多个机构的变迁。欧盟成立之前的研究对象是欧共体。
非洲:广义来讲,非洲包含整个非洲大陆,但由于文化和信仰差异,北非同撒哈拉以南的非洲有着巨大的差异,本研究主要侧重于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
欧盟对非援助:欧盟对非援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欧洲发展基金(EDF),这些属于官方发展援助(ODA),根据经合组织(OECD)下属机构发展援助委员会(DAC)的定义,“官方发展援助是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以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主要目标,具有优惠性质,赠予水平在25%以上的赠款或贷款,也包括有偿货物”。[3]按照惯例,官方发展援助包括政府机构的捐赠贡献。在分类上,有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双边发展援助,也有由多边机构提供的发展援助。此外,为有效地推进人权、民主和良治等政治导向在非洲的实施,欧盟也设了一些专项援助工具。这些援助工具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欧盟预算(EU Buget)。本研究中涉及的欧盟对非援助主要是官方发展援助,即欧盟作为独立政治行为体通过《科托努协定》框架向非洲国家提供的发展援助,同时也包括欧盟为改善非洲人权、民主和良治而运用的一些援助工具与项目。
二 研究方法
本课题主要采用三种研究方法。
第一,文献分析法。欧盟对非政策的历史及变化基本反映在其重要的政策文件之中,人权、民主和良治理论方面也有诸多文献。通过对这些文献的分析和解读,阐释欧盟对非援助的政治导向的发展进程,人权、民主和良治理论的基本内容。
第二,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主要在两个方面运用:其一,比较欧盟和非洲在人权、民主和良治等方面不同的历史发展进程与现实状况,解析政治理论运用的历史和现实条件,通过比较探寻欧盟所倡导的表现人类历史发展进步的人权、民主和良治理念为何在用于对非发展援助中遭遇矛盾和冲突;其二,比较具有积极意义的较为成功的加纳案例和具有消极结果的津巴布韦案例,说明相同的援助政策带来的不同的政治经济治理结果的原因。
第三,案例分析法。其一,在良治部分笔者通过案例解析欧盟带有良治导向发展援助的实施结果。其二,笔者选取较为成功的加纳的案例和失败的津巴布韦的案例,对欧盟具有政治导向的对非援助进行检验。探究其中哪些因素的作用决定了非洲国家发展的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