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理论基础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理论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理论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发展现状、特征,其成长中面临的问题、对农业现代化产生的作用、功能定位,培育的条件、建议等十分丰富的内容。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般划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专业大户,第二种类型是家庭农场,第三种类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第四种类型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孙中华,2012)。这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如下。专业大户的发展现状是:专业大户的数量大量增加,根据我国农业部所进行的准确的数据统计,我国2012年年底经营面积比6.67公顷还要大的专业种养大户的数量达270万户(中国农村科技编辑部,2013)。由于具有一定的规模经营优势,专业大户具有比较高的收入水平。他们的发展速度十分快,在畜禽产品供给方面,其贡献十分巨大。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是:根据我国农业部的统计,2012年年底,我国的家庭农场一共有87.7万个,家庭农场的总经营耕地面积是1173公顷。与一般农户相比,家庭农场具有较强的市场化意识和商品化意识,其以比较高的价格出售农产品(农业部新闻办公室,2013)。最近一些年来,家庭农场在我国发展得比较快,然而较大的差异在东部、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并没有得到一定的消除,也就是,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相比,家庭农场在东部发展得较早,同时具有较多的数量;与东部地区相比,家庭农场在中西部地区以及东北地区发展得不是很快(孟丽等,2015)。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出现了大量的增加,它们成了一种有效的载体,这种载体发挥了四种作用,一是组织农户生产农产品,二是进行农产品加工,三是对接龙头企业,四是从事市场营销(张照新和赵海,2013)。截止到2012年年底,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是63.4万家,实有成员的数量是4436万人,每个合作社的成员大约是70个(农业部,2002,2011,2012)。第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现状为:实力逐渐变得强大。其数量大量增加,截止到2012年年底,我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量大约是12万家(农业部,2002,2011,2012)。21世纪以来,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速度比较快,形成了一种新的发展格局,这种新的发展格局的基础是9万多家中小龙头企业,核心是1253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骨干是9000多家省级龙头企业。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的农产品和加工制品的数量,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量的2/3以上是其提供的农产品和加工制品的数量(农业部新闻办公室,201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征包括多个方面,即其呈现男性化、年轻化、知识化、组织化、社会化趋势,实行的是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经营水平比较高,从事的是专业化生产,并以市场化为导向,商品化率高,重视品牌建设,盈利能力较强,资金来源多元化,追求利益最大化等。代表性学者的具体观点如下所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重视品牌建设,产品认证比例较高;市场导向明显,销售渠道各有千秋;盈利能力较强,资金来源多元化;经营规模较大,呈现辐射带动效应(黄祖辉和俞宁,2010)。从实践方面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即基础是规模化、导向是市场化、标志是集约化、手段是专业化。孔祥智(2014)提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男性化、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和规模化的特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征主要包括规模适度、经营集约化、生产专业化和具有比较高的市场化程度(刘倩倩,2014)。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商品化率高、实行规模化经营、融入现代生产要素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特征(翁贞林和阮华,2015)。种稻大户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特征可以用“五化”进行概括,即男性化、年轻化、规模化、知识化、专业化(朱萌等,2015a)。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成长中面临的问题比较多,不仅有来自农业体制、机制不顺的问题,而且有来自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形成的障碍因素,归纳总结起来,一是国家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相关款项没有很好地得到落实,二是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国家相关耕种补贴款存在错配,四是在市场竞争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处于一种弱势地位,五是农业保险体系不完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不利(汪发元,2015)。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主导力量,其主要在三个方面对农业现代化产生作用。一方面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企业化运作,追求的核心目标是利润,能够实现农业的“三化”,即市场化、品牌化、绿色化。另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使农业变得有利可图,越来越多的外出务工青年被吸引回乡进行创业,他们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是家庭农场,使得农业“老龄化”进程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延缓。此外,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先进的科技要素必然被实现了规模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使得“三率”即土地生产率、资金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和集约化水平都得到提高(孔祥智,201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功能定位可以界定为其所确定的核心业务和业务边界,这些核心业务和业务边界是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自身资源禀赋和相关制度环境所确定的。专业大户的功能定位是:使我国农产品的供给得到稳定和增加;积极参与土地流转;为传统农户提供一定的技术指导和信息指导;以农村致富能手做好对传统农户的示范。家庭农场的功能定位是: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系数及安全系数;丰富我国农产品的供给;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使当地尚未就业的劳动力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在农村经济领域中既实现现代工商企业管理模式的创新又实现现代工商企业管理模式的移植;使农业公共产品的供给得以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定位是: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打造区域特色农业;使农村优秀文化得到传承和发扬;改造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生产互助和优势互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功能定位是:使农业产业链得到延长,使农业比较收益得到提高;推动我国的农产品参加国际竞争;实现农产品保值增值;对我国农业发展提供管理示范、金融支持;使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盟;发明先进的农业技术并进行创新和推广(江维国,201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条件包括内在条件和外在条件。内在条件包括以下几点:经济利益是其根本;中坚力量是专业大户或精英农户、种养能人;重塑农民主体地位要以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为依托;把农业产业作为支撑是培育其内在的关键;其能够健康发展的内部保证是完善的治理结构。外部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通过引进技术、培育人才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将发展规划、政策扶持作为基础,建立“四位一体”的培育政策支持体系,四位一体是指保险、信贷、税收和金融;以法律的完善、制度的供给作为保证,塑造比较好的法律环境及制度环境;有效地结合市场机制和政府功能,协同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王国敏和翟坤周,2014)。
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代表性学者的观点如下。第一点是,土地流转服务和土地流转管理的进一步加强,利益分配机制的逐步完善,农民土地权益的逐渐明确,农业生产性建设用地问题的解决等使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得到完善,也使土地流转服务得到加强。第二点是,使支持政策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对其扶持力度逐渐加大。例如,一方面,可以增强对其直接补贴力度;另一方面,可以对其开展的社会化服务进行大力支持等。第三点是,通过就业优先战略及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的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化及相关制度建设的协调推进等措施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步伐,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得到有序的推进。第四点是,通过农村中小金融体系的加快发展,支持规模经营主体参加农业保险,农村信贷担保方式的创新使农村金融改革得以深化,使政策性农业保险得到加快发展(张照新和赵海,2013)。汪发元(2014)提出,首先,通过改革创新扶持政策、完善土地流转政策、发展创业融资政策等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其次,通过制定农业土地流转的规定以及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等举措推动其不断壮大;最后,通过建立自下而上的行业协会、实现市场信息的通畅共享和个体权益的行业维护等增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权利。
(二)农户行为理论
农户具有多种多样的行为,如生产、消费、投资、经营、决策等,这些多种多样的行为从根本上来看都可以看成是经济行为,我们可以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分析。通过查阅相关研究资料发现,主要有三大流派研究农户行为理论。第一个学派是理性小农学派,代表人物是舒尔茨;第二个学派是历史学派,代表人物是黄宗智;第三个学派是生存小农学派,代表人物是恰亚诺夫。
①理性小农学派。美国农业经济学家舒尔茨是理性小农学派的代表人物,其代表著作是《改造传统农业》,在该著作中他提出,导致农业生产率比较低、产出也比较低这一状况的原因是传统农业思想的禁锢、定式化生产的基本特征及技术创新缺乏。然而贫穷并不代表资源配置的效率低下,在传统农业中,农民是精明能干的,他们具有经济理性,总是考虑如何能够通过较少的付出换来最后的最大化产出。假如存在比较有效的鼓励和投资机会,他们会努力地将黄沙变成黄金。传统的农业是有效的,即使传统农业贫穷。舒尔茨认为我们并不能够把经济增长的源泉确定为传统农业,其中的原因是,人们投资的积极性不能被很低的投资收益率所刺激。与农场规模问题相比,要素均衡问题在改造传统农业的过程中更加关键。更好地改造传统农业的方法包括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家庭农场、居住所有制形式。为了让农民能够学会使用新的生产要素,必须向他们进行教育、在职培训等投资,强化他们的技能和知识积累。
②历史学派。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的黄宗智教授是历史学派的代表人物。他认为农村经济发展要先后经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密集化历史阶段,第二个阶段是过密化历史阶段,第三个阶段是发展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我国的农村家庭生产正处于第二个阶段。十分著名的“拐杖逻辑”由黄宗智教授在《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提出,在《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拐杖逻辑”不仅得到了完善,而且形成了系统性的小农命题。小农命题认为,小农家庭收入包括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农业家庭收入,第二个部分是非农收入,其中,非农收入主要包括手工收入、雇工收入等,第一个部分的拐杖是第二个部分,依靠这支比较特殊的拐杖的支撑,我国过密化生产的小农才能够生活。过密化的后果是,多余劳动力的劳动机会成本几乎等于零,只能继续依附于小农经济,即无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新群体。历史学派指出,必须把追求最大化效用的消费者行为理论与追求最大化利润的企业行为理论相结合,分析小农行为。
③生存小农学派。苏联农业经济学家恰亚诺夫是生存小农学派的代表人物,《农民经济组织》是其代表作。恰亚诺夫对农民家庭经济活动的运行机理进行了研究,主要基于两大理论基础即“家庭生命周期论”和“劳动-消费均衡论”,运用静态分析方法,从微观层面进行研究。恰亚诺夫发现,小农家庭农场的运行机制还有运行规律与资本主义农场的运行机制和运行规律是完全不一样的。前者运行机制的决定因素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家庭的消费,第二个是劳动的供给。农户家庭的经济活动量由两个因素即劳动投入、消费满足来决定。在辛苦程度与消费满足感相均衡的时候,家庭的经济活动量就会确定。此外,家庭经济活动量会随着人口构成中劳动者与消费者比例发生周期性变化及家庭人口规模而变化。获取最大的利益不是小农所追求的,小农所追求的是满足家庭消费。小农经济并不是理性的,而是非理性的,此外,小农经济的效率是比较低的。
(三)农业技术扩散理论
不仅技术踏车理论属于农业技术扩散理论,创新扩散理论也属于农业技术扩散理论,此外,新产品增长模型也属于农业技术扩散理论。
①技术踏车理论。这一理论的主要内容是早期采用者最先尝试农业先进技术,他们在获取超额利润时也使农业先进技术得到扩散。在早期采用者的带动下,大批技术跟随者开始接受农业技术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采用农业技术,于是对农业技术进行采用的跟随者变得非常多,这导致农产品供给曲线出现逐渐朝右边移动的情况,但是这时候消费需求曲线是不会发生变化的,因此,农产品的价格现在会出现降低的情况,最终没有了超额利润。如果农产品的价格既不高于平均水平,也不低于平均水平,而是与平均水平相等,农业技术即便被落后者采用,丰厚的利润最后也不属于他们。在这个时候,早期采用农业技术的人慢慢地不采用以前的农业技术了,而转向寻找最终能够给自己带来非常多利润的其他农业技术,上述过程重复循环,于是“踏车效应”形成了。
②创新扩散理论。在Rogers的这一理论中,农户进行农业技术采用的过程一般分成五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认识,第二个阶段是兴趣,第三个阶段是评价,第四个阶段是试用,第五个阶段是采用或放弃。处于第一个阶段时,农户关注和重视的农业技术是什么?自己可以通过哪种或者是哪些方法对其进行操作?运用农业技术后自己的生活中会出现什么样的好处?自己的生产中会出现怎样的好处?处于第二个阶段时,农户可以大致判断出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并可以借助某项农业技术进行解决,自己在生产中面对的问题也可以依靠某项农业技术进行处理,因而对某项农业技术有兴趣,并对该项农业技术的相关信息进行积极主动地收集。在评价阶段,农户将依据自身的实况,评价某项农业技术,并对某项农业技术做出采用决策或拒绝决策。在试用阶段,农户会在自己的田间对某项农业技术进行小规模的试用,而且认真仔细地观察自己的试用结果,假如认为其具有一定的可靠性,他们才会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对该项农业技术进行引进。
③新产品增长模型。这一模型由Bass于1969年所建立,其假设条件有: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潜力是保持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产品的性能也是保持不变的;某种创新的扩散独立于其他创新;扩散包括采用和不采用这两个阶段过程;市场营销策略不对某种创新的扩散产生影响;供给约束不存在;采用者没有差别;社会系统的地域界限不随扩散发生变化。最初该模型被用来预测耐用消费品的销售情况。该模型的应用十分成功,后来多个领域如农业、教育业、制药业、零售服务业等也应用这个模型。将新产品增长模型应用在农业技术领域,对农业先进技术进行采用的农户被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革新者,第二类是模仿者。对于农业先进技术,革新者往往会率先独立地采用,模仿者并不是一开始就采用,而是先向革新者学习,然后才开始采用。在农业技术扩散时,第一类技术采用者和第二类技术采用者将会随时间呈“S”形波动。后来,Feder和O’Mara(1981)对技术扩散的“S”形路径进行了推倒验证。在新产品增长模型的扩展研究中,Karshenas和Stoneman(1993)把技术扩散划分为四种类型,即流行、排序、秩序、存量模型。
(四)农业技术推广理论
农业技术推广理论主要包括三种理论即框架理论、农业踏板原理、沟通理论。
①框架理论。农业推广框架理论是阿布列奇特提出来的,他是德国著名的农业推广专家。框架理论中提出,一个有组织的框架具有农业推广服务及目标团体系统。其中,农业推广服务系统是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推广机构所处的外部宏观环境;目标团体系统是指农民、农民所处的外部宏观环境。农业推广服务系统的作用是诱导农户改变行为;目标团体系统的作用是对推广策略及方法是否有效进行衡量。农业推广服务系统与目标团体系统相互作用、渗透,它们相互作用、渗透的方式是沟通。外部宏观环境对上述两种系统的相互作用、相互渗透、产出、工作绩效会产生影响,产生的影响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直接影响,第二类是间接影响。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法律、农村社会区域环境等都属于这一环境的范畴。
②农业踏板原理。农业踏板原理认为,农产品存在“两低”,即价格低、需求弹性低。农业生产经营者为了获得最大化的利润,会对农业技术不断地采用。农户采用农业技术的过程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前两个阶段分别是认识、感兴趣阶段,第三个阶段是评价阶段,第四个阶段是实验阶段,第五个阶段是采用阶段。农户采用农业技术及其在农户中间得到扩散会带来两个方面的好处,一方面是农业技术被大规模普及并被推动进步,另一方面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李俊利,2011)。
③沟通理论。早期的“技术传输”在20世纪70年代发展到双向沟通阶段。“双向沟通”理论提出,推广过程中的基本要素包括双向沟通。在推广过程中,推广方法,也就是沟通方式显得十分重要。原因是,一些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会对农户产生影响,导致其对信息有不同的感受及理解。所以,在推广过程中,为了获得比较好的推广效果,推广人员及机构可以依据不同推广对象的实况,采用不同的推广方法。将推广内容——信息与推广方法——沟通这两者相乘,便可以得到推广效果(管红良,2005)。“双向沟通”理论还提出,沟通既要求技术扩散者传递信息给接受者,又要求技术接受者将其获得的信息反馈给技术扩散者。也就是说,沟通并不是一个单向的过程,而是一个双向的互动过程,这个双向的互动过程会受到文化背景这一因素的影响。所以,沟通的循环过程由多个要素即技术扩散者、技术接受者、信息、反馈、渠道、文化背景等构成。